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a6 蘊觀

「﹝蘊觀﹞   

佛以慧眼觀有情,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

色蘊:色的定義為『變礙』,如《雜含》(卷二*四六經)說:『可礙可分,是名色。』有體積而佔有空間,所以有觸礙;由於觸對變異,所以可分析,這與近人所說的物質相同。但從物質生起能力佛法也稱之為色。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指善惡行為的潛能,然與現代所說的『能』,也很有類似的見地。」
    這里說的「可礙」就是有體積而占空間的,所以是有觸礙的,可以看得到的形形色色,還可以分析(分解),現代語言來說即物質看得到、占空間有體積,又會變壞而能分解的。還有,從物質生起能力佛法也稱之為色,與現在講的能量類似。善惡行為的潛能就是佛法所說的由於身心造作而產生的業力。我們的色心運作留下了痕跡也就未來的影響力――潛能,即佛法的術語「業力」。其中還沒有表現於身語意的行為,雖然看不到卻潛在,叫無表業;顯現在我身心造作,展現為身語意的表現,叫表業。有些人禪定功夫好,有天眼宿命等五眼通,能看到某某人死了輪迴到哪一道去,其實就是天眼看到某某人的潛能(業力)趨向。但一般沒有神通的人看不到這樣的色,這個潛能就是業力,是屬於無表業,佛法的某個角度來說,這還是屬於色法,只是沒有顯現出來。比如你今天做了一件善事,會覺得很歡喜,也許明天或過一段時間歡喜,覺得身心輕安;如果今天作了一件很不好的事,半夜睡覺都會害怕而驚醒,甚至每天都提心吊膽過日子這就是潛在的能量影響到了未來,現在雖然還沒有展現,然而它潛在裡面,所以無表業就是一種潛能。

「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的,是有情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於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憂愁。受就是內心情緒作用。」
    《雜阿含經》中佛陀提到受蘊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內在的六根觸到外面的六塵會產生六識,進而產生感受,這個感受如果順自己的心意,我們就會歡喜――樂受;不順心意的,就會起瞋恨――苦受;還有一種是中性的,既不會引起痛苦也不會引起歡喜――不苦不樂受。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就在心裡留下了影像,憑這個影像而引起情緒作用這就是受的由來。我們每一個人雖然都活在感受中,卻很少有人會注意到「受」的作用。其實如果你能在「受」處下工夫,倒是悟道最重要因緣呢!在我們的生活中,深細地去觀察六根與外境一切萬法接觸而產生的感受,這樣的觀察很重要:「為什麼我會起情緒變化?我喜歡的,人家為什麼不一定喜歡?我認為對的,別人為什麼會認為不對?我感到快樂,人家並不快樂我很生氣,人家為什麼不會?同樣是人,為什麼有種種不同的展現?」細細分析我們為什會起苦樂受?為什麼會起貪愛造業?這都與「受」有著很深的關係,這里是重點。我們很少去分析了解自己五蘊身心功能和運作思惟模式,所以第一步就是要一一了解我們身心五蘊功能。現在上課雖然只是文字理論上的研究,但回過頭來馬上就要在心上去印證明白了解的,不是只有談理論,應該時時刻刻反觀,那是時時刻刻都可以體驗的。不離我們現實身心外在的一切,馬上可以體會證明的,佛法是很如實的,而不是形而上的虛玄不可知不可摸的東西。如果佛法是不可知不可摸的,那我們依據什麼來修學覺悟呢?事實上,佛陀教法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生命功能身心的運作。我們的五蘊因顛倒無知而造業,如果不去發現五蘊本身的內涵,不了解它的因,從哪裡下手去解決它生死輪迴的苦迫?所以必須在生命中探討它的因,有一句話:我們在這里跌倒,就要在這里站起來;我們在這里造業輪迴,就要在這里發現它的真相,從了解真相中去消除它的因,才能超越解脫,不再被貪瞋痴煩惱束縛。有些人去朋友來上課聽法,聽說上的《解脫之道》,所講的是五蘊六處十八界、講四聖諦緣起。就說:「唉呀,那個我已經聽多了,沒興趣。」為什麼沒興趣?因為我都在大乘啊,大乘是特殊超越的。其實都是忽視了佛法的根本,沒有打好基礎也就是沒有把握住主要的因,卻在幻想著最圓滿、最高、最超越的,這樣的所謂「大乘」,哪一個人能解脫?沒有真正的下手處啊!不但找不到原因,最後還得依賴、等救度,等死後到哪裡去。佛法並不是那麼神秘和虛玄縹緲的,佛法是非常如實的,就在我們生命痛苦煩惱中去發覺它的真相而已,把這個原因解除了,就解決問題了,佛法其實是很單純的。

然而,我們卻被一個「大」字搞胡塗了,在那麼多宗派與虛玄的理論中,找不到真正下手之處。所以千萬別忽視了這個簡單四諦緣起,否則就找不到真正的因。五蘊的色受想行識就是我生命中五個主要條件不清楚這些條件,不了解你自己生命的運作模式,你又如何去解決痛苦煩惱生死的問題?在這里我再提醒大家:這個受蘊很重要!後面我們會詳細剖析受蘊的真相讓你們學會觀察它的虛幻性,很快就會找到修行真正的下手處,這樣才能真正解除生命痛苦眾生痛苦其實與受蘊有很深的關係,大家要注意

「想蘊:想的定義為「取像」,即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像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
    譬如當我們的眼根看到外面的境界就會像攝影機一樣把這個境界攝下來,然後留在心中產生新的影像。所以即使事情已經過去,那個影像還在記憶中,我們會憑著過去記憶中的影像心動念,再發為語言身體的行為,這就是想蘊的作用。簡而言之:我們的內在六根接觸外在的六塵產生了六識,識剎那滅去,留下影像心中――想蘊,然後意根再攝取想蘊的影像,經過審慮決斷而發為言語身體的行為。注意哦!我們現在上課聽法的當下,這時我看到各位,各位看到我,這個影像是當下的,當我們心安在這個「當下」時,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有當下。但是反省一下,在生活二十小時中,又有多少時間是活在當下的?大部都在想過去未來,常常想那過去美好的或是生氣的,不然就是預測未來,准備著未來想像未來。那個感受(受蘊)在心中落下的影像時時刻刻會跑出來,不是回憶過去就是預測未來,一天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落在「想」裡面,而很少只是處於當下的情境中。所以反問一下:自己有沒有真正很清醒的活過?時時刻刻在追憶過去、欣求未來,一直在創造理想設計未來,卻沒有真正面對眼前生活的生命當下,也許你會認為自己是在福地享受,但你能說真正活在這個生命的當下嗎?一天有多少生命真正是在清醒地活著?大部分都處在回想過去、欣求未來狀態中,不是落在過去,就是希求未來,沒有真正活在當下,二十小時里有幾分鐘很清楚的真正在「活」的?都在想裡面!這個「想」,對我們活在當下的生命影響力太大了!提醒大家注意這一點

「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為。因此,凡以思───意志為中心的活動,所有一切復雜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總括在行蘊里。」
    除了受和想以外一切的心理作用都是行蘊,它是一種意志作用――即推動我們言語和行為的動力。六根接觸六境,產生六識,俱生受想行,即決定後而發為言語身體行為,行蘊是行為的動力

「識蘊:識是明了識別,從能知得名。我們的內心是非常復雜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內心的統覺作用,叫做心。此心,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叫做識。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
   識與心其實是同一個內涵,只是從不同角度來分析而已。透過根塵觸就會產生識――覺知。大乘佛法後來講到八識,不要以為有八個識或有六個識,其實具有統覺功能的都叫識,只是根據不同的功能而分為不同的識。透過眼睛叫眼識;透過耳朵為耳識;內在有記憶儲存一切的功能,叫八識能把八識放進去又能取出來的,叫七識或末那識。其實都是同樣的識,功能不同就給予不同的名字,表示識的功能不同而已,千萬不要以為真的有八個識,甚至後來講到第十識——清凈識(庵摩羅識)。其實只是針對識的功能性不同而給它一個名詞而已,千萬不要為我們裡面真的有那麼多識,到底哪一個識才是?其實同樣都是一個識。

認識境界能起識別統覺作用就叫識。我們的眼睛看到外面的境就顯現出來,而產生明了了別。這個識,如果只是從第一念來講,它就是一種直觀直覺而已;如果產生分別以後,就叫它是第二念、第三念,就產生了「受想思」的作用。所以我們認為識有清凈識,有污染識,什麼是清凈識?就是沒有污染以前的都叫清凈識,受污染了就不是本來的識。其實清凈識是識,污染的識還是識。不了解的人為我們有好幾種心――清凈心和污染的心。到底有幾個心?如果有兩個,一個是清凈的,一個是污染的,那你用的當下這個是哪一個心?所以千萬不要錯會哦,以為我有很多心很多識!

先大約了解五蘊內容,重點在於明白從五蘊產生的一些問題。

「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經佛陀的慧眼觀察起來,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精神的總和;離此經驗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動,沒有有情實體可得。」
    導師在彰顯佛法的重點特質。此處的「神教者」指的是其它宗教包括佛陀時代婆羅門教以及六師外道佛陀說,有情身心其實只是情識上的能知和所知(能知就是內六處,所知是外六處),不過是能知的功能與所觸動的外在境界也就物質精神色心二法總合的功能作用性而已,沒有一個實在的永恆不變實體可得。譬如我們的色身,從小慢慢長大,然後變老,必然會壞(病、死)滅去,總有一天要分解、分散的,它有什麼實在永恆性嗎?接受了肉體會壞滅的事實,我們又不得不偏向於心靈,認為心靈是永恆不滅的,肉體壞了,心靈去找另一個肉體,像換衣服房子一樣,把這個心靈當為實在的永恆不變靈魂或叫「我」。佛陀認為這是神教者的神秘化,並沒有這種實質的東西佛法揭示一切現象都在遷流變化中――無常。所以一定要從動態的生命之流中去觀察,不能用靜止的解剖分析。動態的生命之流展現的就是生滅相,沒有一剎那可以停止,更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一切都在不停的遷流變化著,所以展現的就是生滅相。既是不停的遷流變化,在這個生滅相中,哪裡有一永恆不變的實在的東西?!

佛陀讓我們觀察五蘊,就是以生命現狀和山河大地事實真相,來破除外道想像、推理的一個外在實有的主宰或內在永恆不變主體佛陀現實身心現象來進行觀察分析透視,不管是物質的色,還是精神的心都找不到一個永恆不變東西。後面會談及印度時代宗教界根據什麼理論來建立這些宗教思想,而佛陀是用什麼方法覺悟的,然後從現實身心及萬法中去觀察體證,來破除外道擬想的產物,使外道也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現實。如果我們能把這一點就不會跟一般神教者一樣想像推理,認為外面有一永恆不變主宰,或裡面有一永恆不變的我或靈魂就可以破除這樣的邪見。注意聽!在佛法來說,這樣的觀念就是邪見。聽到這里,也許有人心就會嘀咕了。其實,我們在傳統中學到的是宗教信仰觀念,對佛法沒有深入了解,不知道真正佛法正見是什麼,不明白什麼是佛法與世與外道不共的特質。我們活在傳統民俗信仰裡面,以為那就真相,其實是大錯特錯!正因為我們沒有正確去了佛法的特質,所以只能在世俗信仰迷信中接受這些傳統的神教觀念。這也就很多人虔誠行善布施,卻仍然痛苦煩惱,不能解決對生死疑惑原因所在。光靠信仰解決問題嗎?最後臨終時,只有在依靠外力的寄託中,沒有一個能真正安心的!

常人跟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從佛陀的慧眼來觀察是沒有實性的,他只是能知所知物質精神的總合而已。聽到這里你們也許會驚疑:佛法是說輪迴嗎?如果沒有一個真正的自我,那誰在輪迴生死?不要驚疑,待繼續研究下去,大家就會明白:佛法輪迴觀、業力觀不是建立在我上。正因為無我才能輪迴,如果有我是不應輪迴的。「我」是什麼意思?就是真實常恆不變義。如果不依靠外面的條件,自己可以單獨存在而永恆不變,那還會輪迴嗎?輪迴就是不停在六道生死變化,如果有獨存而永恆不變的自體,那怎麼輪迴?正因為沒有這種不變性、永恆性,所以才能產生緣起輪迴作用這一點要注意,我們很少會這樣去思惟。還有一些理論說:我們本來是佛,或者我們是從上帝那邊來的,本來就是梵天來的,都是清凈喜樂妙樂的。如果是這樣,還會輪迴嗎?能相信這種所謂的清凈妙樂、喜樂嗎?

我們來人間,哪一個是真正幸福快樂、永遠都很滿足的?哪一個人面對死亡能不恐懼?哪一個不活在鬥爭里?其實我們真的從來沒有解脫過,才不得不這樣相續輪迴不停。真正解脫者是斷了生死輪迴的因,所以不會再生死相續了。我們為什麼還來這個人間受苦?因為從來沒有解脫過!說「我們本來是佛,本來清凈,由於一念無明輪迴」,請問:我們修啊修,又修到清凈地方了,然後忽然哪天一念又無明了,不是又要來輪迴了嗎?這樣的「本來是佛,本來清凈」的理論能成立嗎?成佛了,清凈還會顛倒嗎?還會顛倒的,那叫解脫嗎?所以注意啊,很多理論是講不通的,只是我們從來沒有很深的去分析過。

 我們從小生活社會習俗的模式中,熏染了神教的觀念,活在這種神教的觀念中,沒有一天能解脫的!佛法就是要破除這些不正確觀念佛陀是一個創覺者,他體悟真理後就解脫了,並把他解脫內容和體驗告訴我們,我們只要依著這個正確的理論和方法去學習並實踐,同樣可以解脫。佛示現在人間與我們一樣有五蘊六處,他就是在觀察五蘊六處中去體會的,我們同樣可以在這樣的條件下去體會而解脫,一切就是這么的如實!佛並沒有展現說他是佛、是主宰,讓大家要拜他依靠他。他叫我們依賴的是法,是真理,不叫你迷信崇拜依靠他力。依靠人,人會死;依靠真理真理普遍存在,所以佛法講「依法不依人」,要依止法,不依止其它;還要依止自己,唯有自己的身心才能夠自我觀照,自我反省,自我超越。但神教者恰恰相反,他要你先相信他,依賴他,將來就能回到他的天國;不信他的,就下地獄!請問:這是什麼樣的慈悲佛法的是平等佛陀活在人間與我五蘊條件都一樣,只是他放棄了人間的佔有、愛染、貪欲,換來證得宇宙真理法則正見他是一個王子,生出來不要奮鬥努力就擁有了一切。我們大家再怎樣拚死拼活,拼它個七八十年都不一定能爭取到他所擁有的。佛陀擁有足夠的權利財富天下都是他的,還有美女以及許多子女,然而他還是認為人生是苦迫的,於是放棄了一切的佔有,遠離了貪欲,才得到最後的正覺解脫悟道後的四十九年,每天依然日中一食去托缽。有好供養精舍,即住在精舍吃好的;沒精舍供養時,與弟子們一樣樹下一宿餓肚子。佛陀為什麼要過這樣的生活,他為什麼能從所謂的享受中超越出來,並說法來幫助所有眾生同樣和他有解脫機會?到底是做王子幸福,還是悟道幸福?我們每天拚死拼活的,拼到你臨死的那一天,不管從名利是個人的滿足,有誰能超越佛陀原先的條件?即使爭到了,還是佛陀要放棄的東西!即使成了億萬富翁或做了總統,要俊男美女都有,一百個孩子都當立法委員又如何?佛陀為什麼放棄了這一切,悟道後四十九年直到入滅還是過那樣的日子什麼叫真正的自在解脫清凈妙樂?他只是了解悟入了宇宙真理而已。但我們恰恰相反,偏偏執著這個五蘊身體,非常愛惜它,明明知道它一定要老病死的,每天還是很執著有的人雖然看得比較開,明白這個身體一要壞要死的,不能在這個世間上永存。仍然希望還有一世界美好的,「我」到那裡去,那裡比這里好。那個「我」是什麼東西?求那邊的享樂清凈自在,求得來嗎?真有這樣的因緣嗎?其實佛陀這里已經說得很透徹:當你執著有一個「我」時,永遠不能解脫!那個「我執」就是生死的根本啊!眾生之所以會執著而造業,致使輪迴生死,全由這個我執而來

『佛從慧眼觀察起來,我們的五蘊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精神的總合,離此經驗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的活動,沒有有情實體可得。』這句話就是佛法最重要的一點:在破實有,破我見我執佛法外道不同就在這里佛法不承認有一個實在的永恆不變的「我」。後面會繼續深入探討,正因為空、無我,才能產生因果緣起一切萬法的變化。千萬不要以為沒有「我」就沒有因果,這里最容易錯會佛法的深意。我們學到後面會解釋得很清楚,知道因果的必然理則,明白是什麼東西輪迴相續

五蘊說的安立,由「四識住」而來。佛常說有情由四識住,四識住即是有情的情識,在色上貪著──住,或於情緒上、認識上、意志上起貪著,執我執我所,所以系縛而流轉生死。」

什麼叫四識住?即五蘊中的識蘊對於前四蘊(色受想行)產生了染著系縛――住著。身心僅是物質的色與精神(心)的和合,但是識卻對物質的色、情緒的受、認識的想、造作的思(行)產生了執著,產生執著後就被綁住了,所以叫系縛,由於系縛而起貪愛造業而生死流轉。這就講到了重點:我們的意識對於色受想行的功能生了多麼大的執著!每一個人稍稍反省反觀,就會發現痛苦煩惱都從這里來,貪瞋痴也從這里來。所以《阿含經》說四識住是我們生死輪迴的根本點。

「如離此四而不再貪著,即「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雜含卷三*六四經)。綜合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蘊,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眾生在哪裡染著?識對於前四蘊的染著,由此系縛而造業,就是這樣的因緣。如果這個染著貪愛斷了,我們的意識就不會住在哪一個方向地方了,不住時就是除欲、見法、涅槃我見破了,貪愛止息了,一切的貪欲都止息了(即除欲),就看到諸法實相(見法),而進入涅槃寂滅,不再受生死輪迴的控制了。這里點出了重點,後面還會一一分析具體的內容眾生為何生死輪迴,如何才能解脫涅槃,當然有更深細的原因,後面會講到十二緣起眾生之所以貪欲愛染,由於不了解五蘊身心功能;再往前追溯,就是無明(即沒有了解諸法真實相的智能),因而被自己身心的幻相所迷惑,在這里顛倒執著愛染,造了大我見這就是生死根本。

佛陀時代印度外道都建立一個永恆不變的我(大我、梵我、清凈的我),內在是我,內心的反射投射到外面就變成主宰,希望外面有一個大力的主宰佛陀追根究底,發現了一個最主要的因緣(即眾生貪愛、染著、造業的原因)是因為起了我見我執的實有感――希望永恆存在的意欲。那時的印度,很多外道宗教界思想在這一方面特別發達。佛陀最初也是照這個觀念修行體會,結果發現即使禪定中最高的四空定(非想非非想定)都無法解脫。最後用緣起的觀照才發覺真相,因了悟緣起而證道超越,他脫落的就是所有外道宗教里最執著我見這就是生死的根本,因為證到無我而超越出來了。所有的神教都不我見觀念佛陀悟道後開創了「無常無我涅槃」的三法印,破除的就是外道的我(自性)見。所以這里的我見就是生死輪迴的根本。我見是有原因的,往前追溯就是無明,即對真理實相的無知

佛陀悟道開示的就是四聖諦眾生都在痛苦煩惱生死苦迫中,這叫苦諦;追尋其原因這叫集諦;消除這些原因而得解脫這叫滅諦;消除的方法這叫道諦。對於人生現實的苦迫,必須要找到真正的原因,然後用正確方法才能消除它而徹底解決,這就是苦集滅道的內容和步驟。但是一般人聽到苦集滅道,往往會說:「那是小乘的啦」,而不知道這是佛法最根本東西,離開了這些真實內容和實踐方法找不到真正的原因,如何解脫?坦白說,佛法的是無我,破除的就是自性見(我見)。但是學佛修行,修到最後卻認為有一永恆不變的「我」,即使說什麼「清凈的我」,那跟外道又有何不同?哪裡還談得上解脫!不但沒有破除我見還在增強我執,請問:你怎麼解脫?那不是跟外道完全一樣嗎!佛法根本的與世不共的特質在哪裡?就是無我!體證無我的人才能止息執著和貪愛,才能真正解脫涅槃很多人都會恐懼:「解脫證入無我,不就是沒有『我』了嗎?那怎麼行!」你一定要有「我」,誰反對?不過那可是生死的根本喔!你一定要活在那個觀念中,那是你自己的事,痛苦你自己痛苦沒人對你的。佛陀告訴我們的是真相,信不信你自己事情。其實在佛陀年代他是這樣對弟子開示的:『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我講的法,你不要馬上相信,在自己生命生活中去驗證,等你體會到了,再相信。佛陀是這樣的科學化!沒有叫人家盲目相信崇拜,沒說過:你信我才得救。

如果碰到六師外道,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相信了再說,那我們還爬得出來嗎?還能真正解脫嗎?任何一個宗教都是叫人先相信,甚至還有你不信就砍你,你不信就下地獄,那不是在恐嚇嗎?真理不是這樣的,就像現在學校教授的一些理論,在實驗室用科學理論程序公式經過實驗,等實驗的結果出來後證明果然如此,才能信服這是真正的知識佛法也是一樣,如果叫你先相信,那就迷信了。如果碰到一個邪見的人,我相信他,那不慘了嗎?如何抉擇他是最有智能的真正的明師、善知識?就是看所學的理論,能否在我生命中印證、實踐而能受用?證實如此,我們才信。佛陀從來沒有叫人家迷信崇拜他,也沒有認為自己是主宰的神和領導者他說:「我亦僧數(是出家人中的一個),」就是這樣極其平凡的心。佛陀時代的僧團最民主化,我們現在還不如他們。佛陀的民主是有什麼事大家開會(羯磨),大家制訂出來的公約大家要遵守,犯了制訂的戒律,你要在大家的面前懺悔,由大家來決議。如果你不願意接受,不聽大家的勸導決議,就把你趕出去(叫默擯、擯除)。如果你錯了,願意在大家面前懺悔,在人們能原諒的某種程度下的懺悔後,就恢復清凈了,繼續過著正常規律生活這就是當時的民主。沒有說我有權,你要聽我的。佛陀戒律佛陀僧團的羯磨是真正的民主。他不叫你信仰,而是對大家指出,我說的法是宇宙真理你可以先實踐,等你體會到了果然如此時,你再信。這里沒有一迷信崇拜,沒有一點他力信仰

《阿含經》里可看到,佛陀兒子羅睺羅出家了(佛陀沒有怕兒子無後),他指導羅睺羅的方法與僧團的人完全一樣,沒有因為是自己兒子而特別指導,沒有私下灌頂,給他六十年功力,一樣指導他為眾生五蘊法門。他的兒子聽後,馬上就去為大家說五蘊法門。回來後,身為佛陀兒子他還恭敬虔誠來問法,佛陀叫他再為眾生說六處法門,他馬上就去為大家說六處法門。這里有一個含意,叫他為眾生說法,就是要他五蘊六處的理論進行不斷的復習,並且實踐到清楚明白才能有受用。現在各位來這里上課,聽了佛陀指導的五蘊六處,如果你是哼哼哈哈聽過去就算,怎麼去為眾生說?有人問師父:「我聽後為什麼講不出來?」因為你不熟悉不明白,不能融會貫通么,五蘊六處對你來說,只是觀念上好象了解一些,其實不是真的明白。所以佛陀的善巧就在這里,他用這種方法來指導他的兒子,羅睺羅就是依這樣的指導一一去體驗。講了六入法門回來後,又一心恭敬地請教。佛陀讓他去說緣起法門,他又為大家講緣起法門了。回來後,佛陀就問他:你從五蘊、六處、緣起法的宣講中體會到了什麼?羅睺羅回答:我感受到這些法門的深義是推著我們邁向涅槃解脫的,唯有透過這些,才能一步一步邁向解脫清凈佛陀肯定了他的體會。

由此而知,我們來聽法同樣如此。覺得師父得很好,也感覺聽懂了,但是為什麼不受用?佛陀為什麼指導他的兒子眾生五蘊、六處、緣起法?只要你有一點點不明白、不通達有一點點疑惑你就無法對大家演說。佛陀時代沒有書,無法照章宣讀,都是聽聞後憑著自己的理解,然後去指導別人,為人宣說,那是口口相傳的。所以,「懂」是有很多層次的,不是只有信仰,還要去證明的。我們聽的法能否在生活生命中去實踐體驗?如果不能在生命和身心中去體驗,學它幹什麼?佛法是非常如實的,不離開我們的身心生活,使你能依法而實踐體證,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佛法是人人學,人人可以解脫的,這一點一定要明白!如果佛法沒有這個功能,沒有實踐性、實驗性,無法當下受用,那就不學了!為什麼?因為單純講信仰,我們佛法這一套太慢了,不管是哪一個法門都要用功去學,去實踐,還不一定能做得到。而別的宗教,只要相信他,就能到天國去了,多快啊!還有的說玄關一點,天堂就掛號,地獄就除名了。

佛法是在破除這種迷惑的信仰,必須在你的生命中,身心生活中一一能實踐體驗,真的止息我們的痛苦煩惱,破除我執,能體驗到涅槃的真正清凈超越,這才是佛法的特質。最重要的還有眾生平等、人人平等。即使我們過去的惡業很重,還是有機會的,只要你菩提心,同樣可以從業力的慣性中超越出來,慢慢達到清凈,所以眾生都能解脫平等性是一樣的。這一點不像神教徒,你信就得救,不信就下地獄,多麼殘忍!佛法說,不管業力再重,只要你反省懺悔,發菩提心,一樣可以得救,可以解脫佛法是建立在眾生平等上,不是極端的神權這一點大家要明白。

眾生生死根本其實就是四識住這個因緣。不知道這個,我們從哪裡下手,從哪裡解脫?先明白這個主題,後面會一一講清楚。講到有情」二字,就是我們的五蘊身心而已。請看下面的圖:

「綜合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蘊,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質………………… 色      ─┐

識所依住─┤    ┌情緒…………受       │
         └精神─┤認識…………想       ├─五蘊
                 └造作…………行       │
        識…………………………………識     ─┘」

識的功能兩個部分――能住和所住(所住對象)。色是識所住物質部分;情緒的受、認識的想、造作的行是識所住精神部分。識是能住的,前面四蘊是識所住的,五蘊就是識的能住和所住而已。所以有情生命就是五蘊,離開五蘊外,沒有不變的神或叫作「我」的主體。因為沒有一個人能超越識的能住和所住的范疇。如果離開佛陀所說五蘊功能外,你還可以找出另外一個神我、不變的靈魂、永遠不變的主體,可以隨時來找我來理論。

下面談的是處觀,六(處)根的功能其實涵蓋在五蘊里,只是進一步細細分別它的功能性而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