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a20 三重因緣

下面的主題是「三重因緣

佛法的主要方法,在觀察現象而探求他的因緣現象為什麼會如此,必有所以如此的原因。」

這幾句話就是佛法所講的緣起的真面目,佛法主要是在萬法(包括身心)現象的當下去觀察其內在的因緣條件。具體探討產生這樣的身心狀態的內在因緣;探討產生外在萬法的條件原因

佛法的一切深義、大行,都是由於觀察因緣(緣起)而發見的。」

這是一個很重要觀念和訊息:要了解萬法因緣的內涵真相,必須在一切法的現象上去觀察探討必然如此的理則。就是說修行不是離開萬法的一切現象,不是離開我們的身心所能感觸的,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去避世,而是在萬法中去觀察了解它的因緣條件。要解脫我們的貪瞋痴煩惱,就必須在生命的當下去看清它的真相。我們的六根與外面六塵接觸產生「受」,受是怎樣變化的?我們跟人接觸,身心如何產生作用?為什麼會起貪瞋痴煩惱?如果不從這樣的因緣去探討、觀察,又如何改變你自己不去探討我們造業、受苦而致生死輪回的原因,每天在那裡求啊拜啊能解決什麼問題?如果求拜佛菩薩,他們就展現大威力,那自從佛陀出世至今已二、三千年了,人類一直在受苦造業生死輪回,難道是佛陀慈悲嗎?這不是佛陀慈悲就能解決的事情佛法的是自作自受,自己造的業要靠自己去解決,佛並不能替你解決。佛只是告訴你原因方法,你必須要自己的智能去解決。如果眾生能靠佛菩薩,能靠上帝人間早就應該沒有苦難眾生應該沒有煩惱了。既然「上帝創造一切」,那他人間一化,整個的不就是極樂世界嗎?還要我們搞得要死要活干嗎?既是他創造的,為什麼不創造一個完美世界?從有歷史以來,人類從來就沒有離開過苦難。靠上帝求得到嗎?佛法不是叫我們去拜去求,而是叫我們用心明白自己造業的原因,探討因緣法則,看清楚真相,才能改造自己。而且要不要改造,還得自己下決定呢。這就可看出佛法是講因緣的,需要的是了解真相智能,明白這點,我們就不迷信崇拜搞他力了。

「於是因緣的深義,或淺或深的明白出來。這可以分別為三層:一、果從因生:現實存在的事物,決不會自己如此,必須從因而生,對因名果。在一定的條件和合下,才有「法」的生起這是佛法的基本觀念也就依此對治無因或邪因論。如見一果樹,即知必由種子、肥料、水分、溫度等種種關係,此樹才能長成開花結果,決不是從而生也不是從別的草木金石生。不從無因生,不從邪因生,這即是因緣生。因緣是很復雜的,其中有主要的,或次要的,必須由種種因緣和合,才能產生某一現象佛法依此因緣論的立場,所以偶然而有的無因論,不能成立。」
    剛才已經講過,一定要有條件才能生起,沒有原因不可能生起這就破除了無因論;錯誤因緣也不能了解真相那就破除了邪因和非因計因。因緣法有三個主要的理論,先把握第一個――果從因生的基本觀念。果就是已經產生的現象,必然是從主要因緣和很多次要因緣而產生。一定要明白這個先決條件――此故彼的因緣關係!這樣就不會落入無因論、邪因論或尊佑論、宿命論的觀念中了

「二、事待理成:這比上一層要深刻些。現實的一切事象,固然是因果,但在因果里,有他更深刻普遍的理性。為什麼從某因必生出某果?這必有某某必然生某的理則。世間的一切,都循著這必然的理則而成立,這是屬於哲學的。」

緣起第一個則是果從因生,之所以成為果必然有其因。那進一步討論:為什麼這個因一定會成為某果?為什麼米一定會煮成飯,而沙不能成飯?這有一定的道理,所以要進一步探討這個必然性的理則。如果不明白必然性的理則,就會非因計因。導師在前面就講過:我們的痛苦煩惱,尊佑論認為是上帝的懲罰;宿命論認為過去所造的因緣今生一定會報,那是跑不了;人生病了不去醫生,去求香火化一化喝下,以為就會好,那是非因計因。生病因緣沒有看清楚,隨便找一個方法來治療,病會好嗎?

所以要知道,因之所以會成為果,中間一定有其必然性,明白這個必然性才能找到正確因緣就不會非因計因。如果患了咳嗽,雖然看病時告訴醫生是感冒了,但醫生還要診察探討咳嗽的真正的原因,儀器檢驗後找到正確原因,他才能夠給你治好。找到正確原因就是要找必然的理則。現在整個社會由於宗教信仰迷信的成分很大,每天都在拜求,拜求真能解決我們的困難嗎?生命健康的問題可以用求和拜解決嗎?這就是沒有了解因果的必然性即必然理則。

有人由於貪欲得不到滿足,每天都很憂愁煩悶,如果了解煩悶是由貪欲引起的,放下貪欲的心,從此就不再苦惱了,這就是找到了正確原因而解決了問題。如果只是一味地求佛菩薩來滿足我的貪欲,求親人不生病,這樣的希求能實現嗎?佛菩薩真有這樣的威力嗎?這種方法解決問題,所有的醫院都可以關門了。這就是非因計因,沒有了解因果中間的必然性。一旦了解因果的必然理則,我們就不迷信也不會非因計因,行為自然不會盲目迷糊了。

相信在座的每一位都有切膚之痛,我們都曾煩惱痛苦過,但是生生世世直至今日,有誰真正得到了解決?因為無明從來沒有破除過。所以事待理成就是探討因果的必然性,這一很重要。現在學了緣起法,找到正確原因,看清楚痛苦煩惱真相,改變我們的觀念知見,再通過修行實踐,一定能解決問題這是必然的!

佛法不稱此必然的理則為理性,名之為「法」。經中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雜含卷一二*二九六經)。這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為因果現象所不可違反的。」

宇宙的必然理則用現代語言稱「理性」,佛法的專用名詞叫「法」,學「法」就是學宇宙的必然理則。而且這樣的理則不管是有佛出世或沒佛出世,我們所面對的這個世界是在這樣的必然理則下運作的,它是常在的,千古以來我們都活在這樣的必然理則中。佛陀就是悟到這樣的必然理則而解脫的,任何人只要遵循佛陀指導的道路而走,一樣能體會到這個必然理則,那時就解脫之日。這中間有一很重要理念:法——宇宙的必然理則,既然不管有佛與否都是千古常住的,那表示人人機會平等,只要我們透過佛法的指導,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見到這樣的必然理則,一樣可以超越解脫出來。基於這樣的立埸,眾生皆有機會成佛解脫這是平等的。這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理則,為因果現象所不可違反的。「本然」——本來就是這樣;「必然」——          一定會這樣。

「舉一明白的例子,「生緣死」,這有生必然有死,即是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的原理。」

佛陀悟道後所講的緣起法都沒有離開我們生命當下的現象。生緣死,任何人只要出生就一定會死這就是必然理則——有生必有死。萬事萬物哪一法能離開「有者必滅」的法則?即使金剛鑽有一也會壞掉,地球有一都會壞掉,在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含靈以及非生物都不會永恆存在。太陽有一也會壞掉,現代科學知道宇宙還有黑洞,所有的星球有一天會壞掉而被吸到黑洞里,再生出新的星系。黑洞具體位置在哪裡?目前還無法觀察到。所有的東西一旦被吸入就找不到了,電訊都無法傳遞出來,黑洞的神秘到現在都還不了解。宇宙都這樣,何況一個星球,更何況是小小的一個事物!所以有生必有滅就是千古不變的定理。佛法不講虛玄的東西,說的都是我們可以探討的現實現象

「生者必死,這不是說生下來立刻就死,有的長經八萬大劫,有的朝生暮死,或者更短命,但壽命雖有久暫,生者必死的原則誰也逃不了。」

佛法說的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天界有欲界、色界以及最高的無色界。有的生物朝生暮死,無色界生命可達八萬大劫。不管是長遠的八萬大劫,還是一天一夜生命都沒有離開「有生必死」的必然法則

「為什麼一定要死?就因為他出生。既然生了就不不死。一切因果事象的所以必然如此,都有他的必然性,可說一切事象都是依照這必然的理則而生滅、成壞。這必然的理則,是事象所依以成立的,也即是因緣。」
    了解必然理則後,就知道一切萬法會成立會壞都是有理論有條件的,也就是有必然性,這就叫因緣佛法所講的因緣就包含著這個必然理則。

「三、有依空立:這更深刻了。果從因生的事象,及事待理成的必然理則,都是存在的,即是「有」的。凡是存在的,必須依空而立。」

有依空立的內涵比較深刻而難以了解。果從因生和事待理成的必然理則是建立在「有」的現象上,即依於存在的現象而說的。下面的問題更深刻:凡是存在的,必須依空而立,這個「空」有不同的涵義。空間是空,如果沒有空間就顯不出一個事物的存在,這是現象上來講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寂滅的空寂性也是空(空性),如果沒有這本來如此的空性,一切法就不生起(無實體因緣生)。生起的萬法也必歸於滅,此滅也是空。

這是說:不管是存在的事物也好,理則也好,都必依否定實在性的本性而成立。這等於說:如不是非存在的,即不能成為存在的。」

實在性的本性一般叫自性、神、主或第一因。必須否定了實在性的本性才能成立一切法(包括理則)。如果有一個實在性的本性,那就不能成立一切法,因為實在性的本性是不變而永遠存在的,也不需其它因緣而有的,這樣就不能變動了。否定了實在性的本性(即自性),一切法才能生起消滅而有生滅現象。如果是實在性的,它就不變了,又如何產生生滅的現象

「試作淺顯的譬喻:如造一間房子房子即是存在的。但房子的存在,要從種種的──木、石、瓦、匠人等因緣合成,這是果從因生。房子有成為房子的基本原則,如違反這房屋的原則,即不能成為房子這就是事待理成。房子必依空間而建立,如此處已有房子,那就不能在同一空間再建一所房子,這譬如有依空立。又如凡是有的,起初必是沒有的,所以能從眾緣和合而現起為有;」

如果本來就有的,那就不會再現起了。我們看到生起的一切萬法是緣起的,必是原來沒有的,所以才能現為有。如果已經有的,它就不能再生再現,這是屬於緣起生滅流轉部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