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是諸法的寂滅性。涅槃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而體驗到的。」
我們修行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達到所謂的涅槃。由於眾生的顛倒執著,產生人間的苦迫和生死的流轉不已,要斬斷輪迴的鏈子,唯有破我執。體驗到無常無我,我執就破了,貪瞋痴煩惱止息永滅而不再生死輪迴,這就是涅槃。所以涅槃是從萬法的現象(包括生命)中去體會其無常性,同時也能體會到無實性,所以沒有永恆的(即無常)獨立的(即無我)。體會其常性不可得、我性不可得就是體證無我,才能破我執,我執一破,一切貪愛執取也就不再相續,不再造業,生死輪迴的根也斷了,即溶入了一切法的寂滅性,這就叫涅槃。
觀察千差萬別的一切法都是剎那變動不居的,所以諸行的「行」本身就是一種遷流變化。中國有句話叫「大用流行」,說明一切法都在遷流變化中,沒有一剎那是安住的,所以才說它是無常。常就是永恆不變,「無常」就是沒有永恆不變的。這要從哪裡去觀察?就在外而山河大地內而身心的一切法中,一一去觀察它的無常剎那不住,知道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我」。既然沒有永恆不變的我,就知道動亂差別的萬事萬物最後必定歸於寂滅。既然是從一切萬法的變化不居中來觀察無常無我的,那就不需要到最後才知道萬法的寂滅性,不需要等到人死了或東西壞了才知道它本自寂滅。就在我們活著的時候,從生命的每一個剎那變化中就可以看出它沒有永恆性,而了解到一切法的非實如幻。同樣,我們心中的執著也會消散,當它消散時就不再造作了,所以在心靈當下的遷流中變化中就可以體會其寂滅性。因此涅槃寂滅並不是死後的事,就在活著的當下,你能觀察到它的無常性,就能體會無我,體會無我的人,我執就斷了,不再起貪愛染著,那時才知道一切法確實是歸於寂滅平靜。
佛法與所有宗教外道的不同就是能體證到一切法的根本(本來),什麼是本來?就是涅槃寂滅。佛法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寂滅為何是樂?眾生怕死怕滅,總是希望實有,心不能安,時刻在外面執取,以名利、恩愛、身體的健康來保持那個我,求得心靈的安定和依賴。我們很怕死,怕消失,怕寂滅,而不知心靈越依靠外在的條件,就越攀緣,越散亂,越痛苦煩惱,一切的障礙都從這里來。當明白一切法的如幻性,不再執取,不再依賴一切外在條件,能與寂滅法性相應時,那才是真正的大自由、大自在、大解脫!才真正止息了眾苦,不再有痛苦煩惱,才是真正的樂。所以寂滅為樂的「樂」,不是與人間痛苦煩惱相對的快樂,而是眾苦的止息,是永恆不變的真正快樂。
注意:我們為何怕死?因為希望永遠存在故。但一切法真正的法性是寂滅,那叫本來。眾生的流轉生死是業力的身不由己。只有真正超越了業力的束縛,才是永恆的清凈自在,那是與法性寂滅相應的,即所謂的本來。禪宗所要參的「什麼是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其實就是一切法的實相、生命的真相,那是與寂滅相應的。現在我們各有個人的身體,執著個體單位的我,而當個體消失與一切法性溶入時,就沒有一、二、三個人的觀念了。
大海由於風而起了波浪水泡,我們每一個人由於貪染而造作的業力,就像海中起的水泡一樣。海里的水泡起了即破了,但風一吹又起了,就象我們眾生一樣在六道中頭出頭沒。當我們的業力止息時,就象風不再起時,個體的水泡溶入整個大海而消失了。那時再也無法分別個體的叫你、我、它的水泡了,這就叫寂滅。把大海比喻做寂滅法性,那時不會擔心那個我到哪裡去了。看起來涅槃是個體的消失,但不是什麼都沒有,溶入法性的空寂是不能用「有、無」來形容的。很多人把「寂滅」誤解為死了什麼都沒有,其實只是不再用數量名言個體我的觀念了,那是離「有無、常斷」兩邊的,故叫涅槃寂靜。體悟涅槃的人絕對是大自在大安樂,怎麼會恐怖自我的消失不見?所以佛法講的涅槃是在活著時,見法的當下而體證的,也不是形而上的存在,大家要注意!
「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蕩中,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波浪是因風而起的,風若停息下來,水自歸於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涌動蕩不停的時候,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
眾生有我執貪愛執取,所以會流轉,由於業力的慣性,我們無法發現一切法本來的寂滅性。所以比喻就像風吹而有波浪,但是水性卻本來就是平靜的,不一定要等到風停浪靜才能看出水的平靜性。也不必要等到死了才知道人的本性是寂靜而必歸於滅的,而是在活著的當下,去體證到生命實有的虛幻性,當心靈能體證到它的寂滅性時,當下就明白活著的當下就是寂滅!眾生由於實有感而看到一切法是生生滅滅的有生有滅,但體證到法性空寂的人,看到一切法的當下就是不生不滅。由此而見,我們在哪裡體會法的寂滅性?就在萬法的無常遷流變化的生生滅滅中去體會他的寂滅性,當下能體證的人當下就悟入法性而見法,這時所體證的就是不生不滅的涅槃性。所以各位啊,不要以為離開生命和社會的一切現象而另外得到一個寂滅平靜的東西。真正的涅槃寂滅恰恰是在你生命當下的每一個因緣中去體會的,是在生生滅滅中去體會它的不生不滅,這才是佛法特質的地方,這個很重要很重要!
「有情如能在人我、是非、好壞、苦樂等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親證涅槃的平等寂靜,則得生死苦迫的解脫。」
有情(尤其是人類)執著在人我、是非、好壞、苦樂一切相對的動亂中,如何在這遷流變化的流轉中去體會法性空寂的平等性?只要能體證,就能止息生死苦迫而大解脫。佛陀在悟道的那一剎那就證涅槃了,不是死後才叫涅槃。佛陀悟道後的四十九年從未停止過弘法利生,他活著時就不再起貪瞋痴煩惱,不再執取及造業。如果一定要講業,那是解脫的、善的、清凈無染的業。從這里就可以了解,解脫是在生命活著的當下,不是死後的事。所以各位你們想想看:我們現在有身心可以感受,有根塵觸可以體驗,如果不能在每個當下覺知超越而體證,死後又如何證悟?所以六道中人道最可貴,人生難得啊!天道太樂,貪圖享受而不能解脫;三惡道苦不堪言,無法修行,也不能解脫,唯有人道能解脫。佛弟子不求生天,當然更不想入三惡道,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類的五蘊有理性的功能,才能體會到法,這最重要。所以在有生命時,我們要善於把握每一個因緣,死了又如何能覺悟體證經驗?這是很重要的觀念。很多人都寄託於未來際,或到哪一個地方去安樂,這個觀念與佛法的基本觀念確實有根本的差別,請大家特別要注意!
「所以涅槃之滅,要在現實的事事物物上,一切可生可滅、可有可無的因果法上,觀察它都是由因緣決定,自身無所主宰,深入體認其當體空寂;空寂,就是涅槃。」
涅槃的「滅」是本自寂滅,也是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就在現實的事事物物的一切法上,在可生可滅、可有可無的因果法上去體證。一切法都是因果法,都是因緣生,所以就在一切法上去觀察它的緣起,明白一切由因緣來決定,我們自身是無法主宰控制的。很多人絕對不服氣,認為可以控制自己。試問:你能控制哪部分?你能讓這個色身不病、不老、不死嗎?深入去觀察就能體會到唯有因緣而無法主宰,只是條件組合的變化因緣力而已。如果明白沒有一個主宰,只能體會到它的緣生緣滅,體證到無常性和無我性(無主宰即無我),從這里去下手觀察,就能深深體會到當體即空——萬法的當下本自空寂,空寂性(寂滅性)即涅槃。
以前上《雜阿含》時談過,生,就是我們看到一個現象的發生;滅,就是它的消失壞掉。包括我們心靈的一念起、一念滅。生滅的「滅」是因為「有」而無的,但這里講的寂滅,不是生起來而後的消失,是一切法本性本來就寂滅。大家要注意聽!這個本來的「寂滅」性與生而消失的「滅」是有差別的,也就是當體寂滅,當體即空,不是東西消失了才看到滅,而是說一切法的本性(本來面目)是本自寂滅的。只有體證到這個寂滅性才是真正的見法。
「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
有情即我們自身,是由五蘊、六處、六界的和合而成,本身就是變化無常的,只要是無常的就是苦迫,苦迫的就不得自在,不得自在就是無我。因為「我」的定義是自在清凈永恆不變。既是苦迫而不能主宰自在的,哪來的「我」?
「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
在無我中執著有一個實在的我,有了我就有我所(我的),即更大的佔有——我的財產、地位、名譽、家眷等。有「我」才有「我的」;沒有我,對我的就不會執著。由於我執而產生對外在一切條件的執著,才起惑執取造業不停,導致流轉不息,所以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佛法不管哪一宗哪一派都說要破我執、法執,共同認識到如果不破除我執法執,那是絕對不能解脫的,因為我執就是我們流轉動亂的根源。學佛第一步是要解脫,那就要知道生死的根本,如果連生死的根本都不知道,那又如何解脫?現在知道生死的根本是我執,不把虛幻的我執破除,哪裡能解脫?明白一切萬法的實相根本上就是無我(法無我、人無我),才不會繼續執著愛染造業。所以如果我們不明白這個無我的根本,以為有一個實在的我,來來去去的我,未來永恆存在的我,這樣理念指導下的修行,哪能破除我執?我執不破,貪愛又如何破?
如果有一些法門不是在破我執,恰恰是在滿足我執的,能否解脫?譬如說基督教的回到永恆的上帝那裡去,那是永恆的快樂的天堂。我們會感到心安,只要信仰就得救,目的是希望「我」永遠存在,希望無盡的未來都在神的旁邊幸福清凈自在安樂,這樣能否破我執?道家也希望求長生或永生,這些都不過是愚痴眾生的幻想產物而已,所謂的「我」其實是無我中起的幻相,就是這樣的愚痴無明才產生了虛妄的我執,不了解真相,而起了種種顛倒的見解——「常、樂、我、凈」(無常以為是常,苦以為是樂,無我中起我見,不凈以為是凈)。佛法說眾生無明顛倒,將一切虛幻的執著為實在的,剎那不住沒有永恆的我,卻希望能永恆存在。我們老大不願意怕失去我,就是不知道寂滅法性的意義,不知道寂滅為樂的真相,所以執著要有一個永恆存在的我,不知道正是這樣的無知造業才帶來生死輪迴導致苦迫不停。真正懂得一切法的本來就是寂滅法性,法性空寂,也才能體會到佛法講的寂滅為樂,不是有我為樂,注意聽!有我只有苦,只有輪迴不斷!佛法談的無我,一般不能接受,就是因為不知道法性寂滅的本質。明白了無我本空的真理,就不會怕失去這個本來就不存在的「我」,這很重要!
「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
破除了一切動亂生死的我執因後,疑惑造業就不起了,當下體證的就是諸法實相即寂滅涅槃。般若心經說:「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蘊皆空的「空」就是寂滅,就是無常無我,就是實相,這是心法重點,菩薩觀照體會到五蘊無我非我時就解脫了。我們的生命不離五蘊的組合功能而已,體會到五蘊的組合本身:「但見於法,不見於我」,那就是見法。明白五蘊的空性即寂滅性,就破除了我執,截斷了生死流轉長河,當下止息人間的苦迫,即度一切苦厄。心經是中國最重視的經本,作為早晚課的內容,因為是一切法的心要。如果不是在深般若中觀照自己五蘊的空寂性,修行從哪裡下手?如何解脫而度一切苦厄?如果我們抓不到這個根本,只是求啊拜啊念啊唱啊,這些與照見五蘊皆空有什麼關係?怎能照見五蘊皆空!所以導師講得很清楚:就在一切現實的事事物物上,可生可滅、可有可無的因果法上,就在生命的當下,根塵觸的每一個因緣中,如何去體會它的寂滅性。注意聽!這才是下手處,這與求拜有關係嗎?眾生找不到生死的根源,在迷惑中求他力來加被,以為外在有什麼力量可以改變你,這是無法真正解脫的。所以一定要聽聞正法,多聞熏習,經過如理思惟,逐步在生命中去觀照才能體證的。
我們不知道生死的因緣,才要聽聞善知識的指導,要不是佛陀悟道後啟迪我們,我們至今都不知道。佛陀反對外道執著有我的理念,因為只要有我,我執就不斷,生死輪迴就不會停止,生天還要墮落,也不究竟。不能解脫是由於有我故。今天能體會到這個根本,就知道要從破除我執下手。我執從哪裡來?無明。什麼叫無明?不了解真相,不了解諸法實相。我們從佛法中聽聞熏習,就慢慢明白生死的根本原因,然後在生命中去觀察了解,在因上去下手,看清自己的執著而超越它。其實觀察別人也可以看到:這個人好執著!但往往不會反觀自己也是如此執著。我們都在怪別人,卻都沒有反過來看到自身也如此。只要看到自己的執著性,你就發覺什麼叫我執,觀察自己越深就越覺得:自己的我執真的很深細。有道是:「不經一番寒徹骨,我慢深細最難明」,不觀察自己,那就會永遠覺得自己很偉大很好。如果深細地觀察自己,就知道自己的執著有多深!心經所說的:「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行深」是說我們要加強深觀,應該很深很用心地投入觀察,才發覺得到。如果馬馬虎虎可有可無的,那是無法發現到內在很微細的真相的。有的以為自己沒問題,但一遇到外境,馬上就原形畢露,破我執不容易啊!故要很「深」地去「觀」察。
還有一個叫「廣行」,即廣大去利益一切眾生來破除我執,不是以為自己沒有我執我見了就解決問題了。這是要做出來的,在生命能展現出來的才是。什麼是我執?佔有、貪欲、瞋恨。體證無我的人絕對不再是佔有而是舍!菩薩六度萬行首條就是布施,布施其實就在破我執,破實有感(我的)佔有。大乘的六度萬行的意義歸納起來在於破我執我見的實有感,破除慳貪佔有。
我常說,人間一切外在條件(名或利)就像水,能利益眾生解脫,也可以使眾生執著而導致生死輪迴。如果將人間的名利來破我執,為眾生造福,自己成就也快;但如果滿足自己的佔有慾,就更堅固了我執而造業沉淪。眾生的私慾很強,都只是為自己打算,從來不為別人。六度中的「布施」就是教我們關懷眾生,明白自他間的因緣是息息相關的,把自己的福報與大家共享,這樣就能破個人的私慾,容易破我執。「持戒」是防止由於我執強而造成對其他眾生的傷害,其實真正破了我執的人也就無戒可守了。「忍辱」是對別人的傷害等能忍受,而不再生氣瞋恨,當然破了我執,還有誰瞋恨不滿?如果眾生對你不好,你會更加感到眾生的可憐,會憐憫他,想法去幫助教化,哪裡還會起瞋心?「禪定」能讓心靈寧靜,最後才能開智能見實相(般若空慧)。眾生由於我執而造成心靈的動亂不安攀緣不止。所以六度的目的就是破我執我見,斷輪迴生死。但如果只有理論沒有實踐,那不叫修行。修,是修正內在的觀念;行,就是利他。理論講得天花亂墜,但是自己卻做不到,也不願嘗試六度,哪裡能證入無我!順境中都無我,逆境一來,那個我就展現出來了,不相信大家試試看!真要解脫,那就不是戲論哦!我執不斷,哪一個人能解脫?只有生死輪迴的份!我不騙你,這是實在話。每一個人真要為自己未來的慧命負責,要為斬斷生死輪轉而下真正的功夫。這是要你自己去克服的,師父說法告訴你真相以及用功的方法,那也只是助緣而已。如果你真的要解脫,必須自己去實踐體會。我剛才講的布施不是叫你們拿錢來給師父,而是去利益關懷一切眾生,在利他中你會慢慢得到那種體會。在自我保護中又怎能解脫!所以理論不是只有歸理論,是要用生命去實踐的。談到布施順帶提一下,水多了會泛濫成災,疏通後就能灌溉並利益一切生命,錢多也是如此。如果能讓一切眾生都得利益,我執就容易破。
涅槃寂滅是任何因緣下最重要的終極目標。《金剛經》也有講,菩薩發心利益眾生,令一切眾生皆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這才是菩薩真正的大願,也是真正度化眾生。如果只是暫時性對眾生得到某一個好處,那還是小的利益。真正的終極大利益就是讓他解脫證入涅槃,這才是真正的菩薩發心處。真要救度眾生入解脫涅槃,自己就非用功不可!要先證涅槃,才能度眾生,就好比會游泳才能救人。為了讓眾生能得度,所以我們自己要解脫涅槃,這不是自私,不是要保持「我」的偉大與安逸,而是為了更廣大的眾生。我自己要解脫,也要帶眾生去解脫,要發這樣的心,那就不是自私的。如果只是為自己解脫,那又是我執深重,如何能解脫?所以修行不是唱高調,確實要如法如律,本身做不到,卻想幫助別人,那是很難的,所以自利才能利他,這一點大家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