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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思維,是大乘圓教的悟性思維,蘊含著豐厚的禪悟內涵。對《華嚴經》的禪悟內涵,可以從夢幻泡影的大乘空觀、消除分別的不二法門、絕言離相的禪悟智慧三個方面來探討。
《華嚴經》精譬地表達了大乘空觀思想。經文指出,只要體證到過現未三際的空性,則萬法無從安立,不執假有,不溺頑空,即可見性成佛:“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空寂。無作業者,無受報者。……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如影如響,亦如變化。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華嚴經》以豐富的象徵,表達了對空的體證。其中最為常用的譬喻有:
其一、夢幻光影。夢幻光影,當體即空。菩薩觀察諸法,如夢幻光影,便不會執著痴迷,不會心逐境轉,而保持心靈的空明與自由。
其二、音聲谷響。音聲谷響,當體即空。以此心境觀照塵寰萬象,便可鬧中取靜,喧中得寂,自在灑脫,無牽無著。
其三、陽焰泡沫。陽焰泡沫等本是眾緣合成,系幻覺所生,痴迷眾生執幻成真,求之不得,徒增渴愛。菩薩洞知其幻,欲想自滅。
其四、畫圖彩色。心靈是一個技法嫻熟的繪畫大師,世間的種種形色都是它的繪畫,沒有一件東西不是由它所生。心佛及眾生之所以無差別,在於它們都是世間現象,因此都虛妄不實。
《華嚴經》有著天才的想像力,充斥著精彩絕倫的譬喻,表達了對空的直觀體證。經文所描繪的一切諸法,均虛幻不實,為華嚴的性空緣起奠定了基礎。
2、消除分別的不二法門
《華嚴經》強調要對一切法“離分別”,提倡不二法門:“若於佛法中,其心隨平等,入不二法門,彼人難思議。”“二”指相對的觀念,又叫“邊想”、“二邊”。相對的觀念產生於分別心,而分別心是痛苦的根源。《華嚴經》通過對十二因緣的深邃感悟,形象地描繪了由於分別而產生的生死輪迴因果鏈。為了斬斷輪迴之鏈,經文反覆強調要不生分別心,離絕相對念。這種不二,有三個層次:
首先,要離絕一多之類的世俗常情的相對觀念:“寂然不動離邊想,是名善入如來智。”“普見於諸法,二邊皆舍離。”“不動離二邊,此是如來智。……不生分別心,是念佛菩提。……無有一與多,是名隨佛教。”一多之類的相對觀念是世俗常情,修行的第一步就要將之斷絕。
其次,要離絕解縛之類的學佛初階的相對觀念。“有諍說生死,無諍即涅槃。生死及涅槃,一俱不可得。若逐假名字,取著此二法。此人不如實,不知聖妙道。”臻於學佛初階者,離絕世俗分別念,追求涅槃聖境。殊不知輪迴生死固然未悟,執著涅槃同樣沉迷:“離諸分別心不動,善了如來之境界。……能所分別二俱離,雜染清凈無所取。若縛若解智悉忘,但願普與眾生樂。”“法性本寂無諸相,猶如虛空不分別。超諸取著絕言道,真實平等常清凈。若能通達諸法性,於有於無心不動。”離諸分別的心靈如同虛空,絕能所,超染凈,忘解縛,泯有無。如果高推聖境,就會墜入解脫深坑,陷於新的執著。
復次,要離絕不二之類的學佛進階的相對觀念。“諸法寂滅非寂滅,遠離此二分別心。知諸分別是世見,入於正位分別盡。”通過對世俗之智的揚棄,不執著於一多之類的世智層次的不二,便由第一層面上升到第二層面,進入了學佛初階的不二法門,此時對能所、有無之類的相對觀念也悉行棄捐,是深邃通脫澄明高遠的甚深般若智慧。而般若的特性在於隨說隨掃,不斷地否定,甚至對它自己也毫不容情地予以掃除。由於不二法門是超越言語分別的對佛境的直觀體證,如果將“不二”作為一種觀念,就淪於增語、戲論,仍然是“二”。因此,對這種情形下的“不二”也要予以揚棄,這樣才能上升到第三層面的“不二”:“菩薩心凈不作二,亦復不作不二法。舍離二法不二法,覺悟眾生語言道。”只有到了連不二的意念也徹底脫落時,才是真正的不二法門。第一層面的不二法門是世智的不二法門,第二層面的不二法門是教內的不二法門,只有第三層面的不二法門,才是禪意的不二法門:“有無元不二,有二翻成病。若存不二心,暗卻本來鏡。”
大乘空觀諸相皆空,不二法門遠離分別,由此生髮了絕言離相的《華嚴經》式的禪定智慧。對形相的破除和對言語的揚棄,成為《華嚴經》的重點。基於大乘空觀和不二法門,《華嚴經》提出了無生無滅的思想:“諸法無生亦無滅,亦復無來無有去。”“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諸法從本來,無生亦無起。無相無有成,亦無去來義。”無生無滅,即是涅槃,是般若智慧觀照下的世界本相以及觀照這本相的澄明襟懷。經文從本體無生的角度,提出了不可執相的理由,批評了凡夫著相的痴迷,並指出分別取相是輪迴的根源:“凡夫見諸法,但隨於相轉。不了法無相,以是不見佛。”“諸法無真實,妄取真實相。是故諸凡夫,輪迴生死獄。”經文還進一步指出,不但對世俗的幻相不可執著,對佛的相狀也同樣不可執著:“若以威德色種族,而見人中調御師,是為病眼顛倒見,彼不能知最勝法。……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因此,獲得了佛智的人,就要遠離幻相:“一切諸如來,遠離於眾相。”既然著相的根源是由於分別,而分別會導致清凈眼的喪失,因此就應當遠離分別,離言絕相,才能見到如來。“若能除眼翳,舍離於色想。不見於諸法,則得見如來。”
“言語說諸法,不能顯實相。”按照《華嚴經》的觀點,言語是幻法,作為幻法的言語不能表徵真如實相。並且,言語與分別總是聯系在一起,“一切言語,皆從覺觀而生,才有覺觀,便形紋彩,發萌芽於境上,起兆朕於心中。心境對治,便為質礙。”要想體證真如,必須離絕言語。但是,離絕言語並不等於不使用言語,超越形相不等於不使用形相:“常於諸法不作二,亦復不作於不二。於二不二並皆離,知其悉是語言道。”揚棄言語、形相的深層意蘊乃是揚棄言語、形相的分別性指向,而要擺脫言語、形相的分別性指向,往往又必須使用帶有分別性指向的言語、形相:
非言何以知乎無言,非相何能顯乎無相?《華嚴經》偈雲:“了法不在言,善入無言際。而能示言說,如響遍世間。”……又偈雲:“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金剛經》雲:“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斯皆以相顯無相也,則無言不礙言,無相不礙相。故知無言即言,曾無別體。相即無相,豈有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