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忍辱法門的五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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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忍辱法門有五個層次

一、生忍。

  當辱境到來時,既無法迴避,也不能抵抗,只好讓自己強忍過去,這種忍耐往往讓人心如刀絞,痛苦萬分,故稱“生忍”。

二、力忍。

  古人雲:“小不忍則亂大謀。”當惡緣出現時,不與發生正面衝突,而是藉助各種方便法門,以最大力量,退一步,讓三分,將其壓下去。例如,逆境現前時,一心念名號,仰仗佛力,把忿恨之心安定下來,猶如以石壓草。這種忍辱必須常令佛號不斷,以防嗔心東山再起,故稱“力忍”。

三、緣忍。

  當逆境現前時,以智慧迴光返照,修因緣觀,思考為何無故受辱,辨明其中緣由。若無緣無故受侮辱,或許是前世的惡因感招之惡果今生隨業受報;反之,若非業障所致,則屬魔障。若能作受報想、還債想,從忍辱中領悟修行真諦自然能做到逆來順受,不生嗔恨心。

四、觀忍。

  當辱境現前時,用般若智慧來觀照身心世界,既然一切諸法本來無我,無我所,哪裡還有“我”被侮辱,以及“所辱”之境呢?即觀照能空之“我相”與所空之“辱境”皆是空,故“辱相”也是不可得的,故稱“觀忍”。

五、慈忍。

  菩薩每逢辱境到來時,不但不生嗔恨心,反而發起大慈悲心,哀憐憫念:“此人實在愚痴可憐,無理取鬧,妄生枝節。現在對我毀辱,我則忍受以德報怨。如若對他人任意毀辱,種下被人毀辱的惡因,將來定受果報。”

  因此,菩薩興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心,方便教化,令其覺悟,斷惡修善,重新作人。以上的生忍、力忍屬於“事忍”,緣忍、觀忍及慈忍屬於“理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