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來藏與阿賴耶
《入楞伽經》說「如來藏藏識」,即是說人的心性,是為受煩惱纏所覆障的如來藏。如來藏既受覆障,即顯現為藏識(阿賴耶識)。此中的過程,寧瑪派有不共的說法。
摧魔洲尊者(bdud 'joms gling pa,1835-1904)在《凈治明相》(snang sbyang)中說——
由無明而令本始基受障者,殆為阿賴耶無疑。阿賴耶如瓶中之頑空,無思亦無明相顯現,有如昏睡或失知覺境界。完全沈滯於此境界者,即「痴」之自性,亦即無明之廣大流轉顯現。[注6]
所謂本始基(gdod ma'i gzhi),亦稱為「基界」或「所依界」(gzhi dbyings)。輪迴界與涅槃界的一切顯現,寧瑪派都稱之為「明相」,本始基便即是一切明相自顯現之所依。
有些經論,將本始基稱為「本際」。如《勝鬘經》說——
亦有將本始基說為「一界」。如《不增不減經》說——
一切愚痴凡夫,不如實知彼一界故,不如實見彼一界故,謂眾生界增、謂眾生界減。[注8]
這「一界」,既為眾生界所依,亦為法身之所依,即是本始基的定義。是故經言——
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義一名異。[注9]
總而言之,無論本始基、本際、一界,其實都是方便施設,成立一個輪迴涅槃一切明相自顯現所依的基礎。這基礎法爾,周遍一切界,亦無自性,但它卻不是如來藏,因為它施設為基界而不是施設為智境。
頑空的阿賴耶(alaya)不是阿賴耶識(alayavijnana),因為它未起分別(還未成為分別所依的基礎),無分別功能即不能稱之為識。但它卻是煩惱纏,因為無明即是煩惱。
《凈治明相》接著說——
由此境界,業力風息晃動,此即嫉妒之體性,其功用為令一明分於空性中生起,此即阿賴耶識,住於嗔之體中。
複次,亦由此而有污染意,即因有自身之顯現而執「我」見,此則住於慢之體性。
由此復有意生起,此即於本始基空性中生起明相之基礎。明分由此而生,此則住於貪之體性。[注10]
貪嗔痴妒慢五毒(煩惱)至此已完全呈現,煩惱纏由是即告完成。所以阿賴耶並非煩惱纏的整體,而是煩惱纏的根本。《勝鬘經》說,如來「菩提智」所應斷除的諸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這阿賴耶便即是無明住地,是故為根本。
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不離不斷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注11]
因此,阿賴耶與如來藏不是相依,因為二者不同時、可異離,否則一切行人都無法解脫。它們最低限度亦是相對(暫且不說其為相礙),阿賴耶可說為染,如來藏則可說為凈,由是而成相對。
由二者相對,即可建立眾生界有三種法,由如來藏與阿賴耶相對而成立,此如《不增不減經》雲——
經中復言,第一種法是無始以來的清凈相應法體,「我依此清凈真如法界,為眾生故,說為不可思議法自性清凈心。」這即是說,眾生的自性清凈心與真如法界相應,因此眾生才有成佛的可能,這就即是佛性,即是空如來藏,亦即 涅槃界的體性。
經中說第二種法,是唯有如來菩提智才能斷滅的、與如來藏不相應的不清凈法,「我依此煩惱所纏、不相應不思議法界,為眾生故,說為客塵煩惱所染[之]自性清凈心不可思議法」。這就即是憑藉由阿賴耶成立的識境而作顯現的如來藏,這就即是眾生的心識,亦即是輪迴界的顯現。
經中說第三種法,為一切法的根本,「備一切法,具一切法,於世法中不離不脫真實一切法,住持一切法,攝一切法」。這便即是諸佛示現的功德,大悲周遍,是故成就一切法,亦即周遍一切界皆是生機,因此說,「我依此不生不滅、常恆清涼不變歸依,不可思議清凈法界,說名眾生。」這亦即是說,雖然由大悲成立一切界的生機,由是有種種眾生(不同時空、不同形態的眾生),眾生雖有煩惱,但卻其實依然歸依於此不生不滅、常恆、清涼、不變的清凈境界。這就即是不空如來藏,由於為世法之所歸依,是故不空。
不空如來藏[智],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注13]
這兩種如來藏空智,分別與上說第一種法、第三種法相應。至於第二種法,則與如來藏本際不相應,受如來藏智斷除。但如果沒有這第二種法,則亦沒有餘兩種法,因為離輪迴界即無 涅槃界,亦無所謂大悲周遍的功德。
│ 相應體 (空智) │
不相應體 (大悲)
第一種法即是[空]如來藏,亦即空智(空智即是清凈境界),無上密續部稱之為佛母壇城。
第二種法即是阿賴耶,亦即大悲(顯現為明相是故為大悲),無上密續部稱之為佛父壇城。
第三種法即是空智與大悲雙運(有時亦說為樂空雙運),無上密續部稱之為佛子壇城。
那麼,阿賴耶識在這里占甚麼地位呢?它正是「如來藏本際不相應體」,亦即是依於如來藏(以如來藏為本際)但卻與如來藏不相應的境界。它與自性清凈心相對,因為自性清凈心即是「如來藏本際相應體」,亦即是依於如來藏而與如來藏相應的境界。
必須了知上來所說,才能理解《不增不減經》之所言。
在經中,世尊對舍利弗說,增見與減見(謂眾生界增,謂眾生界減),即是兩種極惡大邪見。舍利弗於是說,「善哉世尊,此義甚深我未能解。」由是佛即告言——
甚深義者即是第一義諦;第一義諦者即是眾生界;眾生界者即是如來藏;如來藏者即是法身。
舍利弗,如我所說法身義者,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如來智慧功德。[注14]
在這里所說的「法身義」,便即是不空如來藏智,以及由其生起的功德。
下來,即將由如來藏與阿賴耶說此不增不減。不過在說此之前,卻想先由龍樹的《法界贊》(施護譯名為《贊法界頌》),一談法界。因為必須了解何謂法界,然後才能正說不增不減。否則便將纏夾到體、用的問題上去,那就必然無法體會不增不減的真實義。
注釋
6 見《寧瑪派次第禪》,頁56。
7 大正·十二,no.353,頁222b。
8 大正·十六,no.668,頁467b。
9 大正·十六,no.668,頁466b。
10 見《寧瑪派次第禪》,頁56。
11 大正·十二,no.353,頁222b。
12 大正·十六,no.668,頁467b。
13 大正·十二,no.353,頁221c。
14 大正·十六,no.668,頁46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