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丹居士:最容易招致貧窮的惡業

最容易招致貧窮惡業

摘自 盧志丹居士佛法就是活法》

佛陀說法

  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釋迦牟尼佛說
  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
  ——地藏菩薩如果遇到殺生的人,就對他們說:造這樣的深仇禍殃將來必定遭受短命報應地藏菩薩如果遇到偷竊或者搶劫的人,就對他們說:這樣做將來必定備受既貧窮又苦楚的惡報

佛家過法

草比金值錢

  佛在舍衛國祗園精舍時,有一鬼計多端的惡比丘,常給比丘眾帶來麻煩佛陀為他說了這樣一個故事
  很久以前,梵施王治理波羅奈時,有一個狡猾的辮發修行人住在一個小村莊里,一位地主在森林裡為他蓋了一間修行的草寮,並每日在家裡為他提供豐盛的食物給他吃。
  地主常擔憂強盜來搶錢,因此他想來想去,最後他決定最安全的地方,又最不為人查覺的是那辮發修行人住的草寮。他認為該修行人已是聖人,值得信賴。因此他帶了一百個金元,拿到那辮發修行人住的草寮,在那挖了一個洞埋下。
  辮發修行人告訴他說:「施主!你大可以放心,我們出家人是不會貪求別人的東西的。」
  「那太好了!」地主放心的走了
  地主走後,辮發修行人想∶「這里埋的金錢足夠我過一生。」
  過了幾天,他把錢挖出,然後把錢拿到大路邊,另外挖個洞埋好。
  次日,他又如常地去到地主家用飯,吃完了地主供養的咖哩午飯後,他對地主說∶「施主我在這兒已住了一段長時間,不瞞你說,我們出家人是不能在一地方呆太久的,所以我想離開這到他處去。」
  地主一再勸他留下,但都不能改變他的去意。無耐之下,地主他說∶「既然你要走,那我祝你一路平安。」然後他送他到了村莊外,才轉回來。
  辮發修行走了一段路,想了一個鬼計騙地主,他拔了一根草,用發纏住,然後快速的走回村莊。
  地主看到他折返,問他:「你為什麼又回來呢?」
  辮發修行人說:「我走遠後發現你屋頂的草纏住了我的頭髮,我們修行人是不可以拿別人未給的東西的,因此我回來還給你。」
  「那你把那根草丟了就是了。」地主想:「這個人這么誠實,連一根草都不取,真是少見。」他很讚賞這個辮發修行人,因此第二次又送了他一程。
  當時菩薩是一個商人,去到邊疆做生意,恰巧經過這個小村莊,他看到辮發修行人所做的一切,他懷疑辮發修行是在騙取了地主東西,他向地主詢問你有東西寄在他那兒嗎?地主說有寄放了一百金元。商人教他不如去查看一下。地主快速的走去林中的草寮查看,發現金元已經失蹤。
  地主回來對商人訴苦說:「金元不見了!」商人說:「一定是那狡猾的辮發修行人拿走了,快追。」
  兩人追到村莊外,抓到了辮發修行人,拷打了一頓,他才說出在大路邊藏金的地方地主拿回了金元。
  商人責問辮發修行人:「為什麼這一百個金元不會困擾你,而那一根草卻困擾你的良知呢?你這個虛偽的假修行人!以後你再也不要耍這種鬼計。」
  商人那一生結束後,又轉世到善道去。
  佛陀說完了故事,指著那個鬼計多端的惡比丘說:「這個比丘以前就是那鬼計多端的惡辮發修行人,他今日還是惡性不改;而我則是那位聰明正直商人。」

一湯匙鹽變為鹽山

  很久以前,有一位在家學佛居士天性好靜,專心修學佛法他在西湖附近,自己蓋了一所茅屋,就在其中靜修,每天除了自行料理一餐午飯之外,其餘的時間都在精進修持佛法
    有一天,快近中午的時候,他走進廚房煮飯,把各種蔬菜混在一起,想煮成一鍋羅漢菜,以備數天的佐食。當一切都已准備妥當的時候,忽然發現自己所准備的鹽,已經不夠用了在此臨急之際,他就匆匆忙忙跑去,想向鄰家借一湯匙的鹽。
    可是,當他跑到鄰家去借鹽時,鄰人剛好有事外出,家裡沒有人在。燒蔬菜沒有鹽又不行,怎麼辦呢?他心想:鹽是本地出產的粗俗物,反正一湯匙鹽,價值也不到一毫錢,拿人家一湯匙的鹽回去應急,大概沒有什麼關系吧!於是他就私自走進鄰家的廚房,隨便拿了一撮鹽。
    依照一般世俗來說,借一撮鹽,是一件小事,所以這位居士根本就沒有把借鹽的這件事記在心裡。因此,也就忘記把一撮鹽送還給人家。
    借一撮鹽雖然是件小事,但是「非予而取」,這在因果律上,已經構成嚴重的問題。因為佛說三毒之中,以貪為首。凡是一花一草,非予而取者,就是犯了偷盜之罪
    居士借鹽這件事,經過一年之後,他有一天在修法的定中,忽然看見面前有一大堆濃重的陰影,而且從此開始,每天都是如此。他仔細觀察,發現這個陰影,並非別物,而是像山一般的鹽堆。他一再詳細研判,終於省悟昔日向鄰家借鹽的往事。
   他非常驚駭的說:「拿人家一湯匙鹽,一年未還,利息竟然生了這么多!如果虧欠人家一塊錢,一年的利息,可能會生出千萬塊錢,業債果報真是 『一本萬利』啊!」
    他急忙准備了很多錢,親自到產鹽區去購買數千包鹽,鹽價錢及運費,均一齊付清,囑咐產鹽的主人,把這如山的鹽包,運到他昔日借鹽的鄰家之後園,說是償還他的舊欠。
   「鹽債」還清之後,浮現在他面前的鹽山,即時消散無蹤。從此以後,他的面前就不再浮現鹽山了。此時,這位居士終於徹底了悟因果業報的嚴重,他經常把親身體驗的這件事告訴大家,使他們有所警惕,他說:「莫道小溪容易過,須防暗石也驚人。佛經所說的『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一點也不會錯。我向鄰家拿一湯匙鹽,忘記送還人家,想不到一年之後,一撮鹽竟變成如山之大。如此一本萬倍的嚴重利息,真使我心駭膽裂!好在鹽是本地出產粗俗又便宜之物,否則如果是金錢或珍貴之物,那後果就難以設想了!」
    居士又再鄭重的勸告大家說:「拿俗家一撮鹽,尚且有如此嚴重的因果假如有人盜取三寶物(佛寺精舍以及出家人財物),那罪業就更加嚴重了。」

為了改善您的財運,除了嚴守偷盜戒外,可以讀誦《佛說吉祥天女十二名號經》


人生活法

  佛教的偷盜戒如果詳盡的介紹,乃是五戒之中最最繁復的一戒,我們在這里,只能明其大要。盜是偷盜,不與而取的行為,便稱為偷盜。不論是自身不與而取,教人不與而取,或派遣他人為自己不與而取他人的財物,皆為偷盜。
  佛教戒律認為,盜戒的毀犯,也有輕重之別,具備六個條件,便成重罪
    一、他物——他人的財物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而非自己之物
    三、盜心——起偷盜的念頭,亦即存有偷盜的預謀在先。
    四、興方便取——假借種種方法,達成偷盜目的
    五、值五錢——所盜之物價值五個錢。這是佛陀比照當時印度摩羯陀國的國法而制。國法偷盜五錢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盜五錢以上,亦成重罪不可悔。五錢究有多少價值,現在難衡定。
  六、離本處——將所盜的財物,帶離原來的位置。但此中包括移動位置、變動形狀、變更顏色等等,凡是以盜心使物主生起損失財物之想者,皆稱離本處。
當代高僧聖嚴法師在《戒律學綱要》說:「無論是地面上、地面下、水面、水中、高處、低處、樹上、空中、動物植物礦物、行動中的、靜止中的一切財物,不論是國家的、私人的、佛教的、只要有其所屬的主權者,皆不得偷盜。除非是無主系屬的糞掃物(垃圾類的拋棄物) ,取之無罪。」
偷盜的現象時有發生,它的內涵也很廣。平時由於我們缺少智慧,難以覺察到。但如果用智慧觀照一下,就能明了。 
不少人一提起偷盜,便想起小偷;其實不然、偷盜現象極為普遍,偷盜檔次各有不同,它們對社會健康發展有很大的危害。
孟子在論偷盜時曾經有如下之理論:
用利刃割開口袋,從人家口袋裡偷幾毛錢,或偷雞摸狗,這種類型的毛毛賊屬於不入流的小偷;更深人靜,敲門打洞,進入房間,翻箱倒篋,偷取一點值錢的東西,這種類型的賊屬於小偷;飛檐走壁,進入寶庫或銀行,找到百寶箱,不用打開,連箱子一起偷走,這種類型的賊是中盜;以權謀私利,損公肥私,這是大盜;搞顛覆,篡奪國家政權,這才是真正的竊國大盜,因為對這種人來說,別人寶庫里的金銀財寶,不但不需要他搬來搬去,而且還會財寶的原主人替他看守,隨時供竊國大盜使用!
   現在讓我們以不同的工作為例,具體討論現實生活中各種偷盜現象
  對於普通民眾來說,講無意義的話,浪費他人寶貴的時間是偷盜,偷盜他們的生命。乘公車不買票是犯盜戒。平時小便宜讓他人付款是偷盜。
  上班族上班遲到,工作不講效率,下班早退,但仍取很完整的薪水,就是犯盜戒。用辦公室時間做個人的事物或談私人的事,或用辦公室的電話談私人的事情都是屬於偷盜。
  對生意的人來講,販賣假冒偽劣商品,謀取暴利,是偷盜。偷稅、漏稅更是偷盜。
  對技術工人來說,偷工減料是偷盜。
國家官員來說,貪官污吏貪贓枉法,行賄、受賄是偷盜。
如此等等,不勝枚舉。所以佛陀所制的不偷盜戒在今天不但沒有過時,而且有很重要現實意義
依據佛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疾病天災人禍、孝養父母等,而進行偷盜的行為。若行偷盜,皆一律成罪。如有困難,可以求乞,受人布施無罪。過後,環境好轉後,再布施於其他有需要的人
  由以上分析可知,偷盜在當今社會中是如此之普遍,它易犯難持,但只要我認識到對己對人都是有而無益,偷盜戒不難持。
  在《十善道經》,列舉了不偷盜的十項善業:
  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
  二、多人愛念;
  三、人不欺負;
  四、十方讚美;
  五、不憂損害;
  六、善名流布;
  七、處眾無畏
  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
  九、常懷施意;
  十、命終生天。
據上述,守持不偷盜的善行,有如是的功德利益
  犯了偷盜,在《分別善惡報應經》載有十種惡報
  一、久結宿怨;
  二、恆常疑慮;
  三、惡友隨逐;
  四、善友遠離;
  五、破佛凈戒;
  六、王法謫罰;
  七、恣縱豫逸;
  八、恆時憂惱;
  九、自心不樂;
  十、死入地獄
  偷盜的惡報如是,現代人皆當慎之!
  佛教社會理想使人善良社會安定國家康強。佛典中教化的方法很多,不偷盜戒便是其中之一。不偷盜,是人類正命的生活人類生存所需要的資生物資(如衣服飲食住宅等),佛陀主張信徒自己的勞動獲得。若以不正當手段非法強力奪取、偷竊,或騙取他人的勞動成果,不管以何種形式借口都是偷盜的行為,都是邪命自活,不僅會給他人帶來痛苦,而且會引發社會的動盪不安。這不僅有違佛陀「以大悲心利他」的原則,同時也與世俗的情、理、法背道而馳。其必然結果是,現世受國法制裁,後世轉生惡趣。正如古人所說:「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
  在當今社會,偷盜是如此之普遍,盜戒易犯難持,因此提倡守持不偷盜戒極具現實意義。對個人而言,若犯偷盜,必墮惡道,隨業輪轉;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因此持守此戒的意義就顯得特別重要。只有守持此戒,才能保持人身。對社會而言,若人人能持此戒,「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的盛世就會再現。對國家而言,若人人能持此戒,則國家必然繁榮昌盛、和平康寧。我們只要深信因果、樹立正見自凈其意就能做到:若物屬他,分文不取。同時,還要發菩提心,廣積善緣,量力施捨,多做善事業,造福人群。如此才算真正守持了不偷盜戒。

附錄:
乾隆大藏經之宋元入藏諸大小乘經----第951部~~965部

佛說吉祥天女十二名號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極樂世界。與無量大菩薩眾。前後圍繞而為說法爾時自在菩薩摩訶薩。大吉祥天女菩薩摩訶薩等。皆從座起。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各坐一面。爾時世尊為欲利益薄福貧窮有情故。告觀自在菩薩言。善男子若有苾芻、苾芻尼、近事男、近事女。諸有情類。知此大吉祥天女十二名號。能受持讀誦修習供養為他宣說。能除一切貧窮業障。獲大富貴。豐饒財寶
    爾時。會中天龍八部。異口同音咸作是言。如世尊說。真實不虛。我等願聞。十二名號。惟願世尊大悲演說。佛言。汝當善聽。今為汝說。所謂:
 
   吉慶吉祥  蓮華  嚴飾 具財 白色 大名稱 蓮華眼 大光曜 施食者 施飲者 寶光 大吉祥 
 
   是為十二名號。汝當受持。我今復說大吉祥陀羅尼曰:
 
  怛儞也(二合)他(去聲引一)室哩(二合)抳室哩(二合)抳(二)薩嚩迦(引)哩野(二合)娑(去聲引)馱[寧*頁](三)悉[寧*頁]悉[寧*頁](四)[寧*頁][寧*頁][寧*頁][寧*頁](五)阿(上聲)洛乞史茗(三合)曩(引)舍野娑嚩(二合引)賀(引六)
 
  爾時世尊說是陀羅尼已。告觀自在菩薩言。此大吉祥陀羅尼及十二名號。能除貧窮一切不祥。所有願求皆得圓滿。若能晝夜三時讀誦此經。每時三遍。或常受持不間。作饒益心。隨力虔誠供養吉祥天女菩薩。速獲一切財寶。豐饒吉祥安樂
    時觀自在菩薩摩訶薩。及諸大眾。天龍八部。從佛聞說十二名號陀羅尼。嘆末曾有。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