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孺童居士:《百喻經》之研究

《百喻經》之研究

王孺童

《百喻經》為佛教「十二部經」中,「譬喻部」的著名經典。因其書中,收錄百篇譬喻而得名。下面,就《百喻經》本身的一些問題,作一釐清和闡釋。

一、本名別名

1、本名

所謂「本名」,即指本來之名

據本經撰集者僧伽斯那,在經末之「跋偈」中所雲:「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竟。」可知此經原本之名當為《痴花鬘》。

「痴」,即愚痴在此是指那些愚痴的人

「花鬘」,又作「華鬘」。就是用絲線將香花串接起來,掛在頸上,用來裝飾身體這是印度的一種風俗。按照佛教戒律規定,出家比丘不能裝飾花鬘,只能將花鬘掛於室內,或供養佛陀

由於本經內容,是將一個個愚人所作的許多不同的愚痴事情,匯編而成的,猶如將花連成花鬘,所以取名為《痴花鬘》。

2、別名

所謂「別名」,即指本名之外之名。此別名當為《痴花鬘》被譯作漢文後,而定之名

據現存文獻所載,當有八個別名

(1)《百喻經》

此為最普遍、最通行之別名

(2)《佛說百喻經》

此名僅見於《趙城金藏》本之卷第二、卷第三之題名[1]。

(3)《百喻集》

《大唐內典錄》卷七、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卷一四、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眾經目錄》卷二、玄應《一切經音義》皆作此名。

又《佛說佛名經》卷一六:「南無《百喻集》。」

(4)《百喻集經》

歷代三寶紀》卷一四〈小乘修多羅有譯錄〉:「《百喻集經》,四卷。」

(5)《百句喻集》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作此名。

(6)《百句譬喻經》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九、《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卷三○、《經律異相》卷三六、《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皆作此名。

(7)《百句譬喻集》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作此名。

(8)《百句譬喻集經》

《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皆作此名。

二、是否為經

通過上面對八個別名的列舉,不難發現,其中三個稱「經」,三個稱「集」,兩個「集經」並稱。

「經」在一佛教信眾的理解上,認為只有佛說的才可稱之為經。而《百喻經》為尊者僧伽斯那造,並非佛說,且本名為《痴花鬘》,怎麼能稱之為「經」呢?

1、稱「經」的理由

根據《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及《出三藏記集》卷九〈百句譬喻經記〉中的記載,可知《百喻經》為尊者僧伽斯那,從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一百個譬喻,集合而成的一部書。

每個譬喻故事都是佛在不同經典中講說的,那麼把它們聚合在一起,也自然可以稱之為「經」。

2、稱「集」的理由

雖然《百喻經》是集合了佛所說的各種譬喻,但畢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由佛所講說的一部完整經典,所以只能稱之為「集」。

3、稱「集經」的理由

「集經」顯然是調和上述二說之稱。

其實論爭焦點只有一個,即:一部集合佛說之作,是否可以稱「經」?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要考察一下「經」的本義是什麼,它到底指的是什麼內容

經,梵語音譯為修多羅。其本義有二,即「佛說」與「貫攝」。

所謂「佛說」,指釋尊所演說的教理

所謂「貫攝」,即「貫穿」、「攝持」之義。修多羅,本有「線條」之義,即將佛所說教理教義,貫穿起來,使之不易散失隱沒。而眾生聽到、看到這些「貫穿」起來的,佛所說教理教義就會從中得到教化攝持,規範自己的身口意,避免流轉到惡道中去。又據《雜阿毗曇心論》卷八所舉「修多羅五義」,其中一義即為「結鬘」。

可見,「佛說」稱為經,匯合「佛說而成的經集,亦可稱為「經」。「花鬘」既可釋為「經集」,又可直接釋為「經」。也就是說,「經」之一字,包含了「經」與「經集」兩重意思。因此,《百喻經》確為名副其實的「經」。

三、分卷辨析

1、分卷情況

關於《百喻經》的分卷,可以從兩個系統來考察。

(1)藏經系統

所謂「藏經系統」,就是從目前現存的各版本《大藏經》中,考察其所收《百喻經》的分卷情況

按照童瑋《二十二種藏經通檢》統計,《開寶藏》、《毗盧藏》、《圓覺藏》、《資福藏》、《趙城金藏》、《高麗藏》、《磧砂藏》、《普寧藏》、《洪武南藏》、《弘法藏》、《永樂南藏》、《永樂北藏》、《嘉興藏》、《清藏》、《頻伽藏》、《弘教藏》、《大正藏》,再加上《卍正藏》,共有十八部《大藏經》中收有《百喻經》。

由於在《大藏經》中保存的,都是完整的原經,所以呈現出來的分卷情況是最為直接和確實的。檢閱吾書齋所藏十種版本之《百喻經》,其中《磧砂藏》、《洪武南藏》、《永樂北藏》、《清藏》所收及金陵刻經處本為「二卷本」,而《金藏》、《高麗藏》、《頻伽藏》、《大正藏》、《卍正藏》所收為「四卷本」。

(2)經錄系統

所謂「經錄系統」,就是從歷代經錄文獻的記載中,考察《百喻經》的分卷情況

根據記載,《百喻經》大致有四種分卷情況

①二卷本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二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玄法寺錄》。」卷一四:「《百喻集》一部二卷。」

②四卷本

開元釋教錄》卷六、卷一九、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卷三○、《歷代三寶紀》卷一四:「《百喻經》四卷。」

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眾經目錄》卷二、《大唐內典錄》卷七、卷九、玄應《一切經音義》:「《百喻集》四卷,僧伽斯那撰。」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四卷,僧伽私那撰,四十四紙,右南齊永明十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內典錄》。」

③五卷本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皆記「或五卷」。

④十卷本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或五卷。右一部,凡十卷。齊武帝時,天竺沙門求那毗地於京都譯出。」《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佑等並雲『譯成十卷』。」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

《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百句譬喻集》十卷。」

3、分卷流變

(1)「二卷本」與「四卷本」

通過以上對「藏經」與「經錄」這兩個分卷系統的考察,可有原經作為印證的是「二卷本」與「四卷本」。這兩個本分卷的差異,主要是在分卷上,並不涉及原經內容的詳略差異

「二卷本」的分卷,是從第一「愚人食言喻」到第五○「醫治脊僂喻」為卷上,從第五一「五人買婢共使作喻」到第九八「小兒得大龜喻」為卷下。

「四卷本」的分卷,是從第一「愚人食言喻」到第二一「婦女欲更求子喻」為卷一,從第二二「入海取沉水喻」到第四一「毗舍闍鬼喻」為卷二,從第四二「估客駝死喻」到第六五「五百歡喜丸喻」為卷三,從第六六「口誦乘船法而不解用喻」到第九八「小兒得大龜喻」為卷四。

基於前面「藏經系統」的論述,由於《頻伽藏》是依日本《弘教藏》翻印,而《弘教藏》、《大正藏》、《卍正藏》所據底本均為《高麗藏》本,故「四卷本」其實就是《金藏》、《高麗藏》所收本。那麼,這就不難看出,目前現存的各版本《百喻經》中,「四卷本」應當早於「二卷本」。

(2)「五卷本」與「十卷本」

「五卷本」與「十卷本」,由於沒有原經對照,就很難考察其具體的分卷情況。故《開元釋教錄》卷一九、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百喻經》四卷,或五卷、或十卷,未詳。」

為了對比方便,再把各經錄中,有關「五卷本」和「十卷本」的記載,列出如下: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或五卷。右一部,凡十卷。齊武帝時,天竺沙門求那毗地於京都譯出。」

開元釋教錄》卷六:「《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錄》。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大唐內典錄》卷四:「《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出。此即第二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出。此即第三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第三譯,或五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楊州毗耶寺譯,出《長房錄》。」

過分析上面「經錄」的記載,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①《長房錄》即指《歷代三寶紀》,可見「十卷本」之說,皆出自梁僧佑之《出三藏記集》。

②「五卷本」與「十卷本」這兩個本子,應當只是在分卷上存在差異也就是說,「五卷本」很可能是將「十卷本」,兩卷合為一卷而成

③從「此之四卷,百事足矣」的記載來看,「四卷本」(包括「二卷本」)應當為「十卷本」(包括「五卷本」)在內容上的略出,也就是說兩個本子,不僅在分卷上存在差異,而且在內容也有詳略之分。

④從「十卷本」為「第二譯」或「第三譯」的記載來看,可推知「四卷本」當為「第一譯」。所以,「四卷本」與「十卷本」雖然是略出的關系,但「四卷本」要早於「十卷本」譯出。也就是說,這不是在譯本基礎上的略出,而是在由梵轉漢的翻譯過程中,對梵文原本在取捨上的詳略差異

四、撰者譯者

1、撰者

《百喻經》的撰者,為「尊者僧伽斯那」[2],這在《百喻經》最後一句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竟」中,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正因為該撰集者的名字,被融入了《百喻經》的正文,所以在很多版本中的經題下面,就不其名,只署譯者名號了。僅《趙城金藏》署「僧伽斯那撰」、《高麗藏》署「尊者僧伽斯那撰」[3]。

僧伽斯那除《百喻經》外,現存的還有其撰集的《菩薩本緣經》三卷。關於僧伽斯那的生平資料很少,僅見於其弟子,也是《百喻經》的譯者「求那毗地」的傳記中。

根據《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中的記載可知,僧伽斯那為「天竺大乘法師」,並「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

2、譯者

《百喻經》的譯者,諸版本經題下署名均為「蕭齊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譯」,即撰集者「僧伽斯那」的弟子。其生平資料主要見於《高僧傳》、《出三藏記集》、《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古今譯經圖紀》等五書之〈求那毗地傳〉,所記大同小異,今皆列出如下:

高僧傳》卷三:「求那毗地,此言安進,本中天竺人。弱年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誦,諳究大小乘二十萬言。兼學外典,明解陰陽,占時驗事,徵兆非一。齊建元初來至京師,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貴勝迭相供請。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修多羅藏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兼明義旨,以永明十年秋,譯為齊文,凡有十卷,謂《百喻經》。復出《十二因緣》及《須達長者經》各一卷。自大明已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世咸稱美。毗地為人弘厚,故萬里歸集,南海商人咸宗事之。供獻皆受,悉為營法。於建鄴淮側,造正觀寺居之,重閣層門,殿堂整飾。以中興二年冬,終於所住。」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求那毗地,中天竺人也。弱齡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習,所誦大小乘經十餘萬言。兼學外典,明解陰陽。其候時逢占,多有徵驗,故道術之稱,有聞西域。建元初來至京師,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貴勝迭相供請焉。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誦,兼明義旨,以永明十年秋,譯出為齊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經》也。復出《須達長者》、《十二因緣經》各一卷。自大明以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法寶,世咸美之。毗地為人弘厚,有識度,善於接誘,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國僧眾萬里歸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贈往來,歲時不絕。性頗蓄積,富於財寶,然營建法事,已無私焉。於建業淮側,造正觀寺,重閣層門,殿房整飾,養徒施化,德業甚著。以中興二年冬卒。」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沙門求那毗地,齊言德進,中印度人。弱齡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習,所誦大小乘經十餘萬言。兼學世典,明解陰陽。其候時逢占,多有徵驗,故道術之稱,有聞西域。建元初來至江淮,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已下,競相請謁。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誦,兼明義旨,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譯為齊文,即《百喻經》也。復出《須達》及《十二因緣》。自宋大明已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法寶,世咸美之。毗地為人弘厚,有識度,善於接誘,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國僧眾萬里歸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贈往來,歲時不絕。性頗畜積,富於財寶,然營建法事,已無私焉。於建業淮側,造正觀寺,重閣層門,殿房整飾,養徒施化,德業甚著。以中興二年冬卒。」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沙門求那毗地,此雲德進,中印度人。弱年從道,強記洽文,誦大、小乘,凡二十萬言。陰陽圖讖,莫不窮究。執錫戒塗,威儀端肅。以齊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於揚州毗耶離寺起譯,《百句譬喻集》十卷、《十二因緣經》一卷、《須達長者經》一卷,總三部合一十二卷。」

3、辨疑

《百喻經》之撰者、譯者,本無異議。然在《百句譬喻經記》中的記述,卻極易使人產生歧義。

《出三藏記集》卷九〈百句譬喻經記〉:「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出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譬喻,聚為一部,凡一百事。天竺僧伽法師,集行大乘,為新學者撰說此經。」

凡涉及《百喻經》的書文章,無有不以此「經記」為依據者。在引用時,皆將「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與「出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這兩句間,句讀為「逗號」;要麼不句讀,連為一句[4]。照此讀來,《百喻經》就成了「求那毗地從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譬喻,聚為一部,凡一百事」,而非僧伽斯那」了。

故吾於本文中,將「經記」中「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一句後,句讀為「句號」。其句義可補一「譯」字來理解,即「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譯)」。

五、譯出時間

關於《百喻經》之譯出時間,由略至詳,有五種記述。

1、永明

《大唐內典錄》卷九:「《百喻集》四卷,四十四紙,僧伽斯那撰,南齊永明年,求那毗地於楊都譯。」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第三譯,或五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楊州毗耶寺譯,出《長房錄》。」「《百喻集》一部二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玄法寺錄》。」

2、永明十年

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撰《眾經目錄》卷二:「《百喻集》四卷,僧伽斯那撰,南齊永明十年,求那毗地譯。」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四卷,僧伽私那撰,四十四紙,右南齊永明十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內典錄》。」

3、永明十年秋

高僧傳》卷三〈求那毗地傳〉:「以永明十年秋,譯為齊文,凡有十卷,謂《百喻經》。」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求那毗地傳〉:「以永明十年秋,譯出為齊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經》也。」

4、永明十年九月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譯為齊文,即《百喻經》也。」

《大唐內典錄》卷四:「《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出。此即第二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5、永明十年九月十日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

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出。此即第三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開元釋教錄》卷六:「《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錄》。」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求那毗地傳〉:「以齊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於楊州毗耶離寺起譯,《百句譬喻集》十卷。」

永明」為南朝齊武帝蕭賾的年號。永明十年,即公元492年。

通過對比上面記述,不難看出,最詳細之譯經時間,皆出自梁僧佑之《出三藏記集》。除《出三藏記集》為確指譯經時間外,其餘均為泛指。若為泛指,即本經是於永明十年年內,或是秋季內,或是九月內譯出的。

若為確指,就有一個問題需要指出,即「九月十日」到底是一個什麼日子呢?據《出三藏記集》的記載,「九月十日」為「譯出」時間;而據《古今譯經圖紀》的記載,「九月十日」為「起譯」時間。二說均可,莫衷一是

六、佚失二喻

1、當有百喻

《百喻經》,顧名思議,當有一百個譬喻故事。然現存之《百喻經》,僅有譬喻九十八個。對此,歷來有兩種解說:

(1)取整而言

此說認為,原經就是九十八個譬喻,取整而言「百」。

(2)合併而言

此說認為,原經九十八個譬喻,再加上經前「序品」和經末「跋偈」,合併而言「百」。

以上二說,皆認為《百喻經》原本就有「九十八喻」,而非「百」喻。然《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中皆雲「凡有百事」,《百句譬喻經記》雲「凡一百事」,《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皆雲「百事具足」,可見原經當為「百喻」,並非只有「九十八喻」。

另外,經前「序品」所述「佛為五百梵志,廣說眾喻」內容,與經末「跋偈」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之初衷不符,顯然為後人附會所加。且《高麗藏》本根本沒有「序品」,故也就無法「合併而言百」了。

2、所佚二喻

既然《百喻經》原本當為一百喻,而現存只有九十八喻,顯然結論只有一個,即佚失了二喻。那麼,這佚失二喻的內容又是什麼呢?解決了這一問題,就可以還《百喻經》之「百喻」原貌了。

(1)求蜜墮井喻

遺教經論記》卷二:「《百喻經》雲:昔有貪夫,於野求蜜。既得一樹,舉足前進,欲取蜂蜜,不覺草覆深井,因跌足而亡。」

(2)五根喻

《辯正論》卷一〈三教治道篇〉上:「《百句譬喻經》雲:五根之禍,劇於毒龍,過於醉象。五根納受,如海吞流,如火得薪,未嘗厭足。五根如箭,意想如弓,思念如矢。以五戒仗,守護六根,如視逸馬。」

根據《百喻經》「前喻後理」的行文結構,可知《遺教經論記》所引為「譬喻」部分,而《辯正論》所引為「說理」部分。雖然二書沒能全引二喻,但從僅存的內容來看,亦可窺知一斑了。

以上就是吾十年來,對《百喻經》研讀的一點心得體會,僅供參考。

【注釋】

[1]按《趙城金藏》本《百喻經》,僅存第二卷和第三卷。見《中華藏經》(漢文部分)第51冊,第424頁中和第431頁中,中華書局,1992年7月第1版。

[2]按《高僧傳》、《出三藏記集》作「僧伽斯」。

[3]按《頻伽藏》、《弘教藏》、《大正藏》、《卍正藏》所用皆為《高麗藏》本,故文中不列。

[4]見周紹良譯註之《百喻經今譯》,第187頁,中華書局,1993年9月第1版。

(原載《法音》2007年第10期,總第278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