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又譯《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梵語:वज्रच्छेदिकाप्रज्ञापारमितासूत्रvá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sūtra),簡稱《金剛經》,是大乘佛教般若部重要經典之一。

消罪報:《金剛經》的感應事跡

uploads/content/2022/june/f5976326488ebb4d11f43b25f35965b6.jpg" />

  一、隋時,蒯(音kuǎi)武安,蔡州(今河南汝南)人,經常在嵩山南邊射殺老虎。一次,忽然有一個怪物,像豬,但卻是人手,用虎皮蒙到他身上,把武安推落深澗中。等到他爬起來一看,自身已經變成老虎了,惶恐懼怕,不知怎麼辦。忽然聽到鍾聲,知道是僧人居所,他就前往求救。看見一位僧人在念《金剛經》,他就閉上眼睛俯伏。僧人用手摩他頭,忽然爆發出巨大的聲音,頭破虎皮而出,把剛才遇到的事都說了僧人又撫摸他背部,虎皮也隨手而裂開。武安於是出家修行,持念《金剛經》。

  二、唐時,高紙,是隋朝僕射(官名)高穎的孫子。龍朔二年,他出長安(今西安)順義門,忽然碰到二人馬來,說:“王召你去。”高紙不肯去,也不知道這兩人是陰間的鬼差,就策馬避開他們,又被追趕挾擁。高紙有個哥哥,在化度寺為僧,他就想到寺里去,鬼差遮門攔阻他。高紙就打了鬼差一拳。鬼差發怒,就把他拽落馬下,昏死過去。僧人把他拖入寺院哥哥那裡,第二天早晨他才蘇醒過來,說:“起初,隨兩位鬼使去見閻王閻王說:‘你還不該來,因曾經毀謗佛法,且令你活著時先受刑罰。’命令左右人拔他舌頭,用犁來耕,但都沒受傷。閻王問主吏什麼緣故,主吏說:‘這人曾念《金剛經》。’閻王稱好,就下令放還。”高紙從此後專以念《金剛經》為事。

  三、唐時,姚待,為母親寫《金剛經百部有個屠夫李回奴,請回去一部,燒香供養。回奴死後,有人在陰間見到他,枷鎖自脫,往生善道去了

  四、唐時,宋義倫,暴死三天後復活,說:“我被追拿去見閻王閻王說:‘你曾殺狗、兔、鴿,壽命將盡。但你念誦金剛經》,不但可以滅罪,更應延壽。以後不要再吃酒肉,一心持經。’”於是放他還陽。

  五、唐朝龍朔元年,洛州(今河南洛陽)景福寺比丘修行。房中有位侍童伍五娘死了,就為她設了靈位。過了一個多月,伍五娘的姐弟,在半夜裡忽然聽到靈位上有呻吟聲,問她,她回答說:“我活著時,曾在寺廟吃肉,又曾經殺一隻螃蟹用來塗瘡。現在進了刀林地獄,肉中有折刀七把,請取我身上衣服,為我作功德。”去看她床上,有很多膿血,大殮的衣服還在。於是為她書寫《金剛經》。每寫一卷,靈位上就出聲報告:“已拔出一把刀。”共寫了七卷,靈位上才說:“七把刀都出來了。今蒙福業,就要去生了。”

  六、唐時,河南節度使吳少陽,看見一位驛差,走路時腳不沾地,就問他為什麼能這樣。驛差回答說:“我叫全信,素食三十年,每天念誦金剛經》三卷。”吳取出三百六十兩銀子,將他所誦的《金剛經》買下來。全信接了銀子,吳就看見他的腳不能離地了。後來,吳患病,陰差來捉拿他,一位金剛神呵叱陰差說:“這人買有《金剛經》功,不得捆綁。”鬼卒跪下答應。吳醒來告訴妻子:“我在生時,不持齋,罪業非常大,僥倖過去曾經買下全信的經書,罪減輕一半。你們應該馬上奉持,以免以後後悔。”

  七、宋時,馮察院(察院,官名),二十八歲時,曾上奏章。夜晚,被追拿到陰間閻王斥責他說:“你一直持誦金剛經》,壽命本該到九十多歲,官做到樞府。因為這個奏章不利於民,應該斷祿、減壽。”馮哀求放還,誦經行善,以懺悔前罪。閻王答允放還,於是蘇醒。後來,他果然做了宰相,壽到九十八歲。

  八、宋時,泗州(今安徽泗縣)的趙璧,赴京參加科舉考試期間,妻子李氏死亡。趙璧考試及第,回到家鄉,看見亡妻在路邊哀告他說:“我在生時,殺害物命,經常用酒醉螃蟹吃,冥司罰我在蟹山地獄,群蟹鉗咬我。又因生前珍惜飯粥、羹湯、茶酒,累積到五石九斗七升五合,使我壽命一紀(十二年),又遭受三七大地獄苦。又命令獄卒監督我賣酒,每當無常鬼追到亡魂,就在我身上刺血,刺足原來的數量,把我投進其他地獄。冥司非常敬重《金剛經》,求你為我書寫七卷,便可救拔我地獄苦難。”趙璧到家,就為她寫經。剛寫完兩卷,他到妻子墳上,一位老翁自稱是山神,告訴他說:“李氏承你寫經的力量,已經超生了。”

  九、明時,袁宏道的母親龔氏,每天念誦金剛經》。一天,誦經將到一半,房樑上垂下一隻巨大的蜘蛛,繞經數圈,伏住不動。當念誦到六如偈時,蜘蛛蠕動,像行禮叩拜的樣子。念完經再看,大蜘蛛已經死去了

  十、唐時,僧人明度,一直念誦金剛經》。有鴿子在屋楹上築巢,養育兩隻小鴿,明度經常用剩粥喂它們,且對它們說:“乘我誦經力,羽翼速成。”忽然兩隻小鴿一起落在地上死了。他夢見兩個小孩說:“幸蒙法師念經之力,我們得以轉生人道,生在距離這里十里的某某家中了。”過了個月,尋訪,果然某家有孿生二子明度叫他們“鴿兒”,兩人同時回頭應答。

  十一、唐朝太和五年,四川漢州什邡(音方)縣的王翰林,暴死。三天後復活,說冥官是自己的哥哥,對他說:“有一頭牛控告你枉殺無辜。又曾賣竹子給別人製作箜篌;殺狗兩頭,狗也控告你。你名字還沒有列入死簿,做什麼功德可免除呢?”弟弟想設齋、寫某經,哥哥都說仍不足以解救。弟弟就請求每天持誦金剛經》七遍,哥哥歡喜地說:“足夠了。”他復活後,就舍業出家修行了。

  十二、唐朝元和十五年,越人吳可久,住在長安(今西安),與妻子王氏,信奉“摩尼教”。一年多後,妻子突然死去。過了三年,給她丈夫托夢說:“我因信奉邪法、持邪見,墮落為蛇身,在皇子陂(bēi)的佛塔下,明天早晨將死去,願你為我僧人到那裡為我念誦金剛經》,期望免除其他苦難。”夢中丈夫不信這些話,叱責妻子妻子發怒,向他臉上吐唾液。丈夫驚醒後,臉上果然腫起來,痛不可忍。妻子又托夢給吳可久的哥哥說:“園裡有龍舌草,搗爛敷在可久臉上,立即可以痊癒。”一試,可久臉上的傷果然好了。天亮後,兄弟同到寺廟僧人念誦金剛經》。不久,有條大蛇從塔中爬出來,抬頭到處看,經剛念完,蛇就死了。可久從此歸信佛法,常念《金剛經》。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