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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日誦中有記載關於寺院在早上及中午用餐時的行為、攝心准則。就是通稱的二時臨齋儀。
二時臨齋儀,是在早午二時用齋之前的儀式。先稱諸佛、菩薩名號,以表供養之意。之後稱念:“三德六味,供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養。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滿。”念畢,由侍者默念“出食偈咒”(即以飯食施於諸鬼神之意)。然後大眾進食。食畢,念“結齋偈”,其中儀軌之一段有持誦准提咒,如下:
‘薩多喃,三藐三菩陀,俱胝南,怛至他,唵,折隸,主隸,准提娑婆訶。
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供養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
禪門日誦大概是出現在明末清初,那時也正好流行准提咒。所以准提咒被運用的機會也增加了。而也因為如此使得准提咒更為廣大僧俗所熟知持誦。
《毗尼日用錄》中也提到:
‘乞食偈咒雲:入里乞食,當願眾生,入深法界,心無障礙。唵折隸主隸准提娑婆訶(七遍)。’
《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卷下》(清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比丘書玉箋記)提到:
‘【記】結者。收歸也。檀越為生善故。設齋供養眾僧。齋供既畢。仗咒力加護。二偈功能。結其善法。令不散失。自他兩利。二施無窮。故雲結齋。先念准提咒者。願所求如意也’
而為何會收錄於其中的原因我想應該是根據經文其中的功能特性雲:
‘若乞食時常持此陀羅尼。不為惡人惡狗等類之所侵害。乞食易得(智譯)’
乞食是印度僧人為資養色身而乞食於人之一種行儀。又作團墮(即取置食物於□中之義)、分衛、托缽、行乞等。系十二頭陀行之一。其原始意義有二,即:
(一)自利,為杜絕俗事,方便修道。
(二)利他,為福利世人,予眾生種福機會。故乞食屬僧人清凈之正命;若自作種種生計以養其身,則為邪命。
行乞之方法與威儀,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及毗尼討要卷六載,入城行乞時,道側而行,左手持缽,次第乞食;以維持生命為限,心不貪著,故得食時不喜,不得亦不憂,唯以除舊疾,養氣力為要。
原始佛教時期,僧人用餐,是乞食而來的。而“准提功能文”中有關懷到這方面的需求。所以用餐的儀式中列入准提咒,或許也有這方面的考量。根據經文而言持准提咒乞食,較不會有意外傷害,也比較容易乞食得到,也是因為持准提咒會增加福報的原因。
雖然後世漢地寺院已經很少乞食,但有可能取准提經這段功能的緣由。
‘○乞食
(欲入聚落乞食。先須誦偈雲)。
發足向道 當願眾生 趣佛所行 入無依處
(在路行時。應雲)。
(入村應雲)。
上文記載到乞食的一個行法,附註中寫到,原本的版本是用准提咒,但因為不知其採用原因,所以在此版本不收錄。但我們看準提經文即知為何舊版本要採用准提咒的原因了。
另一個原因是持准提咒迴向施主,儀軌雲:‘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供養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
以上拙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