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說法的規矩是什麼


  在佛教傳統上,開大座講經說法時,有一定的規矩。這種規矩兩種主流,一出自印度那蘭陀佛教大學,另一乃印度超戒寺傳統,這兩種說論規矩都是正確的。超戒寺說法規矩,是要在說正題前,先說明:第一、造論者之權威性;第二、所說教法本身之特點;第三、說法者與聞法者該依的規矩。前二者是為了聽眾知道將說之法的來源清凈(源於佛陀)、有傳承(歷代祖師)、有依據(經、律、論),而且令聽眾生出敬信心

  講經說法必須有清凈的傳承。想聽或講一個法門的人,首先要弄清楚其傳承來源。如果是學一部論,有一些問題我們必須弄清 —— 這是誰著的論?傳承依據是什麼?是否繼承印度諸宗大師思想與傳承?抑或是著者自己的『創作』?如果是自己的『創作』,如果來源、傳承及依據不能確定清凈及可靠,則所學到的不一定是佛法!若依之修持所得之『證悟』極可能是連本師釋迦牟尼也沒聽過的『證悟』 ,便有捲入歪門邪道的危險。

  口傳必須是口耳相傳,歷代不斷。很多人以為自己看看經文就行,其實傳承是十分重要的,傳承之加持亦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只靠自己的猜測、想像,以凡夫心態理解,信口開河,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很容易誤解、歪曲,甚至流於歪理邪說,誤導自己,也誤人子弟。實為佛門不幸。因此,《憨山大師費閑歌》中說

修行容易遇師難,不遇明師總是閑;
自作聰明空費力,盲修瞎煉也徒然。

  得到明師(參見:善知識標準)的指教,就是傳承,可以避免盲修瞎煉的危險。如果是『我認為如何如何』,『我的看法如何如何』,『我要如何如何』,『我的見解如何如何』 ,『我想如何如何』等等,那所說很可能是『我』法,不一定是佛法!這樣的『我』法,最好不說、不聽,否則有走入錯路的危險。而應該說:『經、律、論如何寫的』,『佛陀菩薩如何教導的』,『祖師如何講的』等等。佛弟子必須保持這種傳承的清凈無誤,不要令此傳承變質、歪曲或受到污染。否則必害人又害己,為佛門之大患。

  講經說法規矩分四部分來講述,一為思維說法利益;二為對法及佛尊敬;三為說法正確方法;四為應否說法之準則。

  (一)思維講經說法利益

  《勸發增上意樂經》中寫道,講經說法二十殊勝利益,例如成就智慧諸佛護持等等。我們雖不自己的利益說法,但講經說法的確能感召這許多益處,這些利益亦有利於我們的修持

  以上所說利益,不限於開大座講經說法者方能獲取。在日常中,不論出家或在家眾,亦不論是否師父之輩,如果我們對朋友正式地講說佛法,或對畜牲念誦真言使其聽聞,甚至是在誦經咒時觀想非人、龍族、鬼類等也來聽聞,都屬於法布施,所以亦得同樣利益

  (二)對佛法佛陀尊敬

  佛陀說法時,尚且要對自己所說之法表示尊敬而親手布設法座。我們在說法時,也應像佛陀般對將說之法生敬重心,說法者同時也應憶念佛陀恩德

  (三)講經說法正確心理方法

  在內心上說法不應有贊自謗他的心理,不可因自私而存有密不示人之心亦不可因為懶惰而拖延說法,而應有慈悲心。為了名聲及吸引徒眾而說法心態,是最要不得的。同時,前述聞法者之六種想法,除卻第四條對說法人並不適用以外,說法者亦應具備,即必須把聽法者視為病人、把佛法視為良葯、把自己視為醫師、對佛陀念恩及願正法久住。

  在說法程式上,我們應先作沐浴及換上乾淨的法衣。在步向法座時,應發起清凈的說動機(為利眾生成佛),(在藏傳佛教中還要)觀想當天將說之法的歷代祖師,最上方為第一代祖師,最下方是得自該法傳承的恩師,然後我們對法座頂禮三拜,方可上座上座後,觀第一代祖師降下融入第二代祖師,第二代祖師又降下融入第三代祖師……最後他們輾轉全融入了自己的上師之中,然後上師降下而融入坐在法座上自己的身心中。

  在上座坐好後,必須誦念金剛經》文句: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這樣做是為了提醒自己:『我現在雖暫時在高座上說法,但這也是無常!』以防自己生出傲慢的心,自以為是個大法師。

  然後,聽者與講者共誦《般若心經》,再由聽者供曼達及誦求法偈句,說法者先以額頂觸將說之經論以示尊敬,然後全體同誦皈依文。

  法會中誦皈依文時,聽眾與講者所誦內容有少許差別

  聽者應誦: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佛陀正法以及聖僧眾
因作聞學等諸修持故,願證佛境利普有情生。

  說法者則誦: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佛陀正法以及聖僧眾
因作講說等諸修持故,願證佛境利普有情生。

  最後,說法者應作說法手印,並誦:

天與非天人與非人王,及帝釋等護持正法眾,
佛陀善說寂靜安樂因,我今宣說請臨聽正法

  有些天神及非人眾生亦信佛法,但他們天性有極度的潔癖,不能忍受與人一起坐在地上。我們雖無天眼能看到天神及非人等,但他們或許亦會來臨聽法,所以我們在心中准許他們坐於虛空中聽法。

  然後,我們便可開始說法。在說法中,應依據佛說經典,輔以諸論所說,再加上個人或自己師父的體驗心得,絕不可憑個人臆測而主觀地亂說,亦不可夾雜地、無條理地演說,更不可跳過難講的部分而專挑易講的部分。在正常情況下,我們應盡量保持舉止優雅及舒顏微笑,令聽者對正法心生歡喜

  (四)應否講經說法之準則。

  除特殊情況外,在無人請求時,我們不應主動正式登座說法。立者不應為坐者說法,坐者不應為卧者說法,坐低座者不應對坐高座者說法。此外,對帶著武器、騎在馬上或者戴帽來聽法的人,我們亦不說法,以示對法之尊重。當然,這些是為了尊重佛法緣故而存在的規矩。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略為開許,譬如聽法者已病至不能坐起時,因為他並非因不敬法而卧著,我們亦可說法;在某些地區的民族文化中,他們是終生必須戴帽的,而這並非不尊重佛法在這情況下亦或可酌情開許。

  有關這些,其實聽法者也應留意,例如在聽法時不應戴帽及帶兵器、應恭請說法者居上座說法等等。這些都是佛教教法傳統是為了表示對佛法尊敬,並非是為了說法者感到高人一籌。

  以上所說的或許較為沉悶,但如果我們沒把初始的部分搞對,後來所作的一切均為浪費時間,所以我們必須重視這些前面的細節。

  日後大家聽法時,乃至日後大家有機會應求而說法時,都應依循。

  附:所謂『自創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佛法是指佛陀所傳之法。佛法分顯密兩個部分,顯法佛經稱『三藏』,即經、論、律三藏;密法佛經稱『四續』,即事、行、瑜珈、無上瑜伽等四續經。三藏、四續都是佛陀所說,或大菩薩所說,而佛陀親自認可之法,是佛祖開寂後,由菩薩、阿羅漢弟子經過數次結集,整理成文字資料流傳下來,後來又翻譯成各種文字的。凡是顯宗佛法都有三藏經典和龍樹、彌勒、無著、世親佛陀親自授記解經的大菩薩所作的經論的經典根據;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論釋,都是佛經的解說,沒有一樣是自己新創的;凡是密法都有密續部佛經的根據。『佛法』只有立教、宣傳的教主佛陀才有資格說,因為佛法是斷二障,證四身,獲遍知的無漏大法,只有親斷二障,親證無上果位成就佛陀才有現量經驗說法的『四無礙』和『四無畏智慧,別說無明覆蓋的凡人,就連十地菩薩都沒有創造佛法的資格。懂得這個道理,我們就會知道,那些所謂『自創』、『自悟』之法,都是魔入心竅,弄虛作假,亂法害人者的所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寶正信弟子,信奉宣揚此類『人造佛法』,虛假佛法就會違犯三皈戒律而毀壞善根

  附:講經說法聽聞完結時應該如何做?

  講經說法聽聞完結時,聽、聞雙方應恭誦《菩提道次第願文》等迴向文,或《迴向偈》:『願以此功德莊嚴凈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所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在離開時,聽眾不可像電影院散場般一鬨而散,而應猶如不捨得走似地魚貫離場。這些是為了依循傳統及為了積集吉祥緣起。應將所有功德迴向眾生佛果(為利眾生成佛),這樣,才能得到上述所有殊勝大利益。正如印光法師所說

  『日用之中,所有一絲一毫之善,及誦經禮拜種種善根,皆悉以此功德,回嚮往生。如是,則一切行門,皆為凈土助行。猶如聚眾塵而成地,聚眾流而成海;廣大淵深,其誰能窮?然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迴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正)與徐福賢書》)

  『須知真能念佛不求世間福報,而自得世間福報。【如長壽無病,家門清泰,子孫發達,諸緣如意萬事吉祥等】若求世間福報,不肯回嚮往生,則所得世間福報,反為下劣。而心不專一,往生便難決定矣。』 (《(正)與陳錫周書》)

  『你要曉得,來生做人,比臨終往生還難。何以故?人一生中所造罪業,不知多少。別的罪有無且勿論,從小吃肉殺生之罪,實在多的了不得。要發大慈悲心,求生西方,待見佛得道後,度脫此等眾生,則仗佛慈力,即可不償此債。若求來生,則無大道心,縱修行功夫好,其功德有限;以系凡夫人我心做出來,故莫有大功德。況汝從無量劫來,不知造了多少罪業;宿業若現,三途惡道,定規難逃;想再做人,千難萬難。是故說求生西方,比求來生做人尚容易。以仗佛力加被故,宿世惡業容易消;縱未能消盡,以佛力故,不致償報。』 (《(三)復智正居士書》)

  『當須發決定心,臨終定欲往生西方。且莫說碌碌庸人之身,不願更受,即為天王身,及出家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大宏法化,普利眾生高僧身,亦視之若毒荼罪藪,決定不生一念欲受之心。如是決定,則己之信願行,方能感佛;佛之誓願,方能攝受感應道交,蒙佛接引,直登九品,永出輪回矣。』 (《(正)復高邵麟書三》)

  『迴向願心,謂以己念佛功德迴向法界一切眾生,悉皆往生西方;若有此心功德無量。若只為一人念,則心量狹小,功德亦狹小矣。譬如一燈,只一燈之明;若肯轉燃,則百千萬億無量無數燈,其明蓋不可喻矣,而本燈固無所損也。世人不知此義,故止知自私自利不願人得其益。』 (《(三)復章道生書》)

  『迴向者,以己所修念誦種種各功德,若任所作,則隨得各種之人福報。今將所作人天福報之因,迴轉歸向於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以作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以至將來究竟成佛之果,不使直得人天之福而已。用一回字,便見其有決定不隨世情之意;用一向字,便見其有決定冀望出世之方。所謂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自向他也所作功德人天因也,回而向涅槃之果。所作功德生滅事也,回而向不生不滅之實相妙理。所作功德,原屬自行,回而向法界一切眾生,即發願、立誓、決定所趨之名詞爾。有三種義:一、迴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此即回事向理之義。二、迴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此即回因向果之義。三、迴向法界眾生,同生凈土。此即回自向他之義迴向之義大矣哉!迴向之法雖不一,然必以迴向凈土,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餘大願,不生凈土,每難成就;若生凈土,無願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別有所期,亦必須又復迴向凈土也。』 (《(三)復愚僧居士書》)

  印光法師慈悲心切,再三囑咐,深恐我們走錯路,受大苦。我們應當反復念誦,牢記在心。一心念佛、學佛,求生西方,成佛眾生,報父母恩,報師長恩,報祖國恩,報眾生恩。

  備註:

  【憨山】(1546~1623)明代僧。安徽全椒人,俗姓蔡。名德清,字澄印,號憨山。十二歲從金陵報恩寺永寧誦習經教。十九歲出家具足戒,並至棲霞山從法會受禪法。以慕清涼澄觀之為人,自字澄印。萬曆元年(1573)游五台山,愛憨山之奇秀,遂取此為號。歷住青州(山東)海印寺、曹溪寶林寺等,宣揚禪宗。宣導念佛與看話頭禪宗之古則公案)雙修。熹宗天啟三年十月示寂,世壽七十八。世稱憨山大師。與袾宏、真可、智旭,並稱明代四大高僧。著述宏富,有楞嚴經通議十卷、觀楞伽經記八卷、法華經通義七卷等行世。弟子福善、通炯等匯編其遺文,題為憨山老人夢遊集(又作憨山大師夢遊全集),凡五十五卷(古本四十卷),另有其自著之年譜二卷。[憨山老人自序年譜實錄(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卷五十四所收)、釋鑒稽古略續集卷三、五燈嚴統卷十六、高僧摘要卷三凈土聖賢錄卷五]

  【真言】音譯曼怛羅、曼荼羅。又作陀羅尼、咒、明、神咒、密言、密語、密號。即真實而無虛假語言之意。

  【非人】指非人類之天龍八部,以及夜叉惡鬼修羅地獄等。一般又作為鬼神之泛稱。

  【法施】指宣說佛法利益眾生。又作說教、說法、說經、談義、勸化。

  【四恩】父母恩(家庭)、眾生恩(社會)、國土恩(國家)、三寶恩(佛、法、僧)。

  【三有】1.三界生死有因有果,所以叫做三有。一、欲有,即欲界的生死;二、色有,即色界生死;三、無色有,即無色界的生死。2.本有、當有、中有。本有指現生的身心;當有指未來身心中有指本有與當有之間所受的身心

  【法界】1.法者諸法,界者分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稱法界。2.法者諸法,界者邊際之義,窮極諸法的邊際,故稱法界。3.法者諸法,界者性之義諸法在外相上雖千差萬別,但皆同一性,故稱法界。4.一一之法,法爾圓融具足一切諸法故稱法界

  【慈悲慈愛眾生並給與快樂(與樂),稱為慈;同感其苦,憐憫眾生,並拔除其苦(拔苦),稱為悲;二者合稱為慈悲佛陀之悲乃是以眾生苦為己苦之同心同感狀態故稱同體大悲。又其悲心廣大無盡,故稱無蓋大悲(無有更廣、更大、更上於此悲者)。

  【無量劫】多到不可計量的劫數

  【宿業】過去世所造之善惡業因。又稱宿作業。即指於現世感宿業之果報,而現世之行業又成為來世果報者。惟一般多以宿業指惡業因,另以宿善指善業因。

  【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地獄屬上惡,餓鬼屬中惡,畜生屬下惡。

  【總持】總一切法和持一切義的意思,是梵語陀羅尼的譯義。

  【法化】正法的教化。

  【感應道交】指眾生所感與佛之能應相交之意。佛陀眾生關係如同母子之情,此既非眾生自力,亦非教化所致,乃由於機緣成熟佛陀力量自然能與之相應,亦即眾生之「感」與佛陀之「應」互相交融。復次,眾生之根性有百千之多,故諸佛之巧應亦有無之數,由是而有各種不同之機應,根據《法華玄義》卷六上所綜言,而以下列四句統括之:(一)冥機冥應,謂眾生於過去世善修三業,於現在世未運身口業,藉於往昔之善根,是為冥機;雖不現見靈應而密為法身所益,不見不聞而覺知,是為冥應。(二)冥機顯應,謂眾生於過去世植善,冥機已成,得值佛聞法,於現前得利益。(三)顯機顯應,謂眾生於現在世身口意精勤不懈,亦能感得利益。(四)顯機冥應,謂眾生於一世勤苦,現善濃積,雖不顯感,然有冥利。

  【九品往生】修習凈土法門,上、中、下三根皆得往生依此三根分為九品。即:

  (一)上品上生,先發三心,即「至誠心」、「深心」、「迴向願心」,次修三業,即「慈心不殺,具諸戒律」、「讀誦大乘經典」、「修行六念」。此人精進勇猛,臨命終時,觀世音菩薩執金剛台,與大勢菩薩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行者身,與諸菩薩授手迎接。

  (二)上品中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修行,唯能解了第一義諦,深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等無量大眾,持紫金台,授手迎接。

  (三)上品下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解義,唯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及諸眷屬金蓮華,化作五百化佛授手來迎。

  (四)中品上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惡。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放金色光,至其人所;其人見已,心大歡喜,見己身坐蓮花台。

  (五)中品中生,一日一夜持八戒齋,或一日一夜沙彌戒,或一日一夜具足戒,威儀無缺。此人臨命終時,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金色光,持七寶蓮華行者前。

  (六)中品下生,若有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義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說阿彌陀國土樂事及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至心信樂即得往生

  (七)下品上生,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誹謗方等經典,多造惡法,無有慚愧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贊大乘十二部經題,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復教令合掌叉手,稱「南無彌陀佛」名號,除卻五十億劫生死重罪爾時彼佛即遣化佛、化觀世音大勢菩薩來迎。

  (八)下品中生,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凈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法而自莊嚴,如此罪人,臨命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為贊阿彌陀佛十力威德,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地獄猛火化為涼風,吹諸天華,華上皆有化佛菩薩迎接此人

  (九)下品下生,或有眾生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彌陀佛。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即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

  【輪回】謂眾生由惑業之因(貪、嗔、痴三毒)而招感三界六道生死輪轉,如車輪之迴轉,永無止盡,故稱輪回。又作生死生死輪回、生死相續輪迴轉生、淪回、流轉、輪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