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社會還有人出家嗎?
上一條舉出《六祖壇經》及《維摩詰經》的例子,可見在家也能修行,修行不一定要出家。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人類生活方式的轉變,想要出家和能夠出家的人,必然越來越少。現在,可以有幾千幾萬個人共同工作的工廠和公司,卻很難見到幾百幾千人的出家僧團再現。因為工廠等工作場所的從業人員,都有他們各人的家,家庭生活和工作環境是分開的,在緊張、激烈或單調的工作之餘,尚有他們休閑、娛樂等的享受。出家的僧團則不同,從朝至暮,從天黑至天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單調、規律、精進、不放逸的狀態中,除非具有深厚善根、堅忍毅力和宏大願力者,否則很不容易適應。
過去,出家的僧眾住於深山大澤的叢林之中,不易受到物質世界的誘惑。而今天較大的寺院,都成了觀光勝地,寺院的僧侶,不得不和來自各方善男信女,以及觀光的旅客有所接觸;為了經營寺院,弘揚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間。因此影響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寧靜和清凈,除僧相、茹素、不結婚和沒有個人財產之外,幾乎和在家人相似。所以一般根器的人,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識的提攜、勉勵,很難自動發心出家,出家之後,也很難至死不渝。
當然,三世諸佛成佛,都是現出家大比丘相。歷史上的羅漢,不論男女,都是出家相,古代各宗祖師,絕對多數也是現出家相的。因為出家的生活方式,依據戒律而住,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許多的困擾與牽累。對個人而言,能夠專精於佛法的修學與福慧的增長;對社會大眾而言,可以心無旁顧,全心投入,奉獻出自己身心的全部,為佛法的弘揚,對眾生的救濟,做最大的努力,雖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感受到無牽無掛、自由自在的樂趣。他們不須為明日擔憂,不須為出路鑽營,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安身立命之處。
因此,只要正統、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出家之門就永遠敞開,出家的路,還是有人走的。縱使不再出現幾百幾千人的長期共住同修的現象,出家人的蹤跡還是不會斷。當然,如何在未來社會開發出家生活的環境,需要用我們的智慧做深遠的考慮與策劃。但是,只要有人以大悲願心發心出家,他們就會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披荊斬棘,走出他們的康莊大道。
佛教對於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
佛教稱女性為女眾,有關女眾的地位,常被討論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眾不能獨立,必須仰靠男眾,不能和男眾共住,也不能離開男眾太遠而住;必須要請男眾的長老上座,每半個月為女眾說法教誡,女眾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須通過男眾的證明;比丘尼雖然受戒一百年,還要禮拜新受比丘戒的男眾。因此,到今天為止,女眾在佛教之中,始終沒有地位,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區域,甚至於不許女眾成為比丘尼,只能夠成為過出家生活而無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眾加入佛教的僧團之後,她們已在大聲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權利。她們在東方覺得女性沒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會,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難更多,這是一個奇特的現象。因為到西方傳佛法的還是以男眾為主流,男眾並沒有一定要歧視女眾,可是佛教的傳統,如何來突破,這是關鍵所在。
今天在西方的美國,有一群佛教的女眾,出版了一份季刊,叫《kahawai》的雜誌,它的副題是『女人與禪』(journalofwomenanden),已經出到第九卷。在錫蘭,也有一群女眾發心,出版了一種每月通訊,名稱叫做《parappvdvwa》,副題是『nunsisland』(尼眾島),已經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達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開了歷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會。
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在台灣出版的《當代》雜誌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寫了〈佛教與女性歧視〉專論,說明佛教的女性歧視是出於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強調的。所謂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為魔王、不能為王帝釋、不能為梵王、不能為轉輪聖王。其證明晚期的大眾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對這種觀念持有異論。屬於一切有部的《佛說龍施女經》,便反對女人的五種障礙說,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敘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愛道、須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還以做女人為光榮。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經》,強烈反對轉女身為男身而後成佛的理論。嗣後,《維摩詰經》、《順權方便經》、《諸佛要集經》、《阿闍貰王阿術達菩薩經》、《大凈法門經》、《寶女所問經》、《佛說須摩提菩薩經》及《佛說無垢賢女經》等,都有申張男女無差別論的作用。
事實上,考察佛陀時代的男女觀,應該從重視於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羅漢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學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說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況是女性。所謂『佛』就是徹底的解脫者、圓滿的智者和無上的濟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從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們不能否認,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來得脆弱、優柔且倚賴性重些。所以為了保護女眾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勵女眾成為佛門龍眾,男眾應該多盡一分心力協助女眾,但這並不等於高壓、歧視。如對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闍波提(即大愛道),比丘大眾誰說不敬?在經律中提到,女性是誘發比丘情慾和貪慾的根源,為了防止慾火中燒,故對比丘們說女身不凈,以女身為物件而修不凈觀。這是在修持過程中,所採的方法及防範措施,未必表示對女性的歧視。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幗英雄,可是終究沒有男性的偉人那麼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權,但其效果並不如何的顯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個國家之中,女性而成為國家元首的,在數十年來,曾有以色列的梅爾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現任的英國柴契爾夫人、菲律賓艾奎諾夫人,還有,斯里蘭卡也出過一位女性的總統。成為宗教領袖,而為世界知名的,出現過德瑞莎修女,她得到過一九七九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在工商界,據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富比世》雜誌(forbes)的統計,一九八七年美國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們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幾乎是相等的。為什麼知名的傑出女性人數,較男性少了許多?問題是由於傳統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為幕後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與生俱來的弱點,亦是事實。
我們不要強調佛教男女兩性的絕對平等或不平等,應該接受佛的教示,所謂『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場的本位,各守其分,各盡其責,彼此尊重,互相協助。如果遇到男女四眾共同集會的場合,當視會議的性質安排席位,有代性以及有職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應該和男性共同列席於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儀式場合,男眾和女眾應該分區而坐。
我另外還有幾篇同類的文章,請參考──《佛教制度與生活》所收〈佛教的男女觀〉;《學佛知津》所收〈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關於女尼的稱呼〉、〈比丘尼與八敬法〉。
佛教對神秘現象的看法如何?
神秘現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不信宗教的人也會發生,只不過他們把神秘現象當做幻覺來處理。至於一般人對於鬼神的現象,仍非常迷惑而不可知、不可捉摸,認為其無,實際是有;認為其有,難得采證。至於宗教徒,不論是什麼層次,只要信之虔誠,行之得法,都會有或多或少的感應和通靈的經驗發生,從佛教的立場而言,從來也不否定,可是並不重視。
如果有人有了少許的神秘感應,就以為是得了神通或以為是佛菩薩的顯聖,那是不正確的。佛與菩薩有應而無相,無相而有力,那就是隨機應化的感應作用。但是他們不會採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做為他們的使者和代表,神應無方,感而遂通,怎麼可能有特定的人做為佛菩薩的代表?雖然有佛菩薩的力量通過不同的人及物而表現,此人此物亦不可自視為佛菩薩的自身。
假如有人,不論僧俗、不論佛教徒或外道徒眾,自稱是佛菩薩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語來搏取利養、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顯異惑眾。他們雖然也有若干百分比的靈驗,但於信仰者的禍福無補,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不該表現這種身分,也不得信賴表現這種現象的人。
從佛教的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稱是佛,不論是佛的什麼身,都是大妄語,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現象。表面看,他們是行道救人,事實上是惑亂人心,鼓勵社會大眾不從事實際的努力,只求幸致的福佑。
至於菩薩也是一樣,歷史上的菩薩,在佛的時候,只有彌勒,說他是在五十六億萬萬年之後,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他如觀音、文殊、普賢、地藏等並非歷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紹而知的大菩薩。另外如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印度的大乘論師,也是後人依據他們的大乘言行,尊敬他們為菩薩。又如中國的天台智者大師,被後人稱為東土小釋迦,但他自稱尚是信位的凡夫;永明延壽禪師,被稱是阿彌陀佛化身,那也不是他個人的自述;九華山的地藏,是新羅的王子出家,法名為地藏,後人認為他是地藏菩薩的化身,亦非他自稱是地藏菩薩。所以,正信的三寶弟子應該看所有的眾生都是未來的佛菩薩,也都是佛菩薩的化現,但他們是凡夫的身分。
如果這些自稱是佛菩薩化現的人,能說出你的過去,指示你的未來,甚至於知道你和你的關係人的歷史背景,並預言你們未來的發展,也不應為其所惑。鬼神都有這種力量,如果你自己以持咒、修定的努力,也會達到這種目的,但那也不是神通,而是咒力、鬼神的感應,或是差遣鬼神所得的結果,最多是定力的現象。因此,這種人談未來未必正確,說過去也不會比你自己知道的更為清楚,對過去世那就更渺茫了,準確性到什麼程度,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因為凡事不能違背因果,一定要發生的事,鬼神幫不了忙,預知於事無補,只有善惡勤惰的因緣可以改變;若非大善大惡,不能改變定業、定果,只要盡心儘力,為善去惡,行佛所行,言佛所言,學菩薩所學,未來的命運就操之在己。
在人類的一千個人之中,大概有數人,由於過去世的修行力和由於他們是來自有福德的神道,所以有與生俱來的預知力及回憶力,知未來、知過去,在兒童時代特別顯著;成年之後,如果生活繁忙和不加理會,這種異能就會漸漸退失;如果蓄意培養和順其自然,也會成為感通鬼神的媒體,而被稱為靈媒或巫者。
現代人由於知識的普遍,教育水平的提高,具有神秘能力的人,現在多半能夠運用邏輯和似是而非的科學觀點,來說明他們的原理。運用佛學知識、佛教名相,向大眾訴說他們神秘力量的實質,而且以神鬼的啟示所得的所謂修行方法,稱為密法、大法、無上法,用以教導他人修行,也能獲得神秘的感應,的確也產生若乾的效用。
不過有個共通的後遺症:所謂請鬼容易送鬼難,一旦使用類似的方法且產生反應之後,就必須受神鬼力量的控制,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輕者從表面看還如常人,重者就會變成精神不穩,心態不正,從言語、談吐和眼神都能表現出異於常人的情態。如果希望脫離控制,往往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如果意志力強,發覺已經誤入歧途而想抽身,也會經歷一番精神和肉體的煎熬,往往延續到一年、兩年才能恢復正常。所以要那些相當深入而沉醉於神秘經驗的人脫離歧途,迴向正信的佛教,不是不可能,卻是相當不容易,這是非常不幸的。
有人雖不自稱是某佛菩薩的再來,卻宣稱直接傳承於某佛菩薩的教導和印證,這有三種可能:一種是修行禪定,在定中顯現神秘境界;第二種是在夢中顯現的夢境;第三種是在清醒狀態聽到或見到的降神現象。
如果是在定中,一定不是深定,深定非有心、非無心、非有境界、非無境界,不會有佛菩薩出現的情境;這種定境,應於屬於類似做夢的狀態。人在睡熟而將醒未醒之際會做夢,將要入睡之前也會做夢,但兩種夢的性質不一樣,前者比較清醒、清楚,後者比較混亂。同樣地,定中所見境界則是在散亂心未除、統一心未現,但已經失去現前境界的覺受之時,內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種反射作用。所以,定中所現和夢中所現的佛菩薩,往往並不是來自心外。
另一種類似靈媒所見的降靈現象,是神鬼幻現為佛菩薩形象或者自稱是佛菩薩的聲音,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當做佛菩薩的示現,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見,極容易受到這些鬼神的愚弄,而成為鬼神表現靈力的工具。雖然佛經中也說,佛法可由鬼神、天仙等說,如果不與三法印相應,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一般的鬼神,假借佛菩薩的名號,所說的種種,雖然也用若干佛學的名詞,他們的層次仍不能脫離欲界鬼神的范圍。所以,是否屬於佛法,應該用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來印證,這是除煩惱、去執著的。
在《楞嚴經》、《摩訶止觀》等都曾詳細地講到什麼是魔境而非正境。這就是為什麼禪宗重視傳承的原因了,從達磨祖師開始,代代以心傳心,而戒律也強調戒體的師師相承;雖然後代有無師而自證,但至少應該與經教相應,與正統的佛法不相違背。有明師求師證,不遇明師則當求經證。否則,縱然自稱是佛的弟子,或自己認為是佛教的一支,本質上,還是附佛法的外道。
所謂鬼神,如果他們傳播的是正信的佛法,那就是護法神,也可以說是佛菩薩的化現。所以,是否合乎正統的佛法,不在於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薩的名字來說法,而是在於他的知見是否正確,也就是不因人廢言,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
可用物理現象來解釋神秘的經驗嗎?
所謂物理現象是指物理學上所用的磁場、磁力、電波、電感、光影、光速、熱能、氣能、氣化等的現象和動力。所謂神秘的經驗,一般是指靈力的感應、感受,正確的途徑是指通過修行的方法,使得心力、體力以及官能等發生超常的作用,也
可以指為修行人與諸佛菩薩、諸天鬼神之間的感應作用。
從大體上來說,這種超常作用或超自然的力量,是可以用物理學的觀點相互對照來說明的。所以,我也說過神通力的開發,就原則而言,縱然是唯物論者,只要修持得法,也有修成的可能。
若能集中心力至某種程度時,便有轉變物象的可能,那即是通過磁波和電波的導向作用,產生一種操縱力量。因為整個的宇宙,就是一個大磁場,任何局部的或各別的物體的存在,都不能脫離整體的系統,這在大環境中,它的方向原是不能夠改變的,可只要加上不同的因素,便會發生小小的改變。局部的變化,如果持續不斷,慢慢地也可能形成整體方向的改變。
修行者由於各人心力的調整,能夠使得在其心力所及范圍之內的磁波和電波受到影響,因而改變原來的關係位置,便可能產生他們心中所想像、要求的現象。心力越強的人,影響的范圍越廣,持續的時間越長,產生變化的功能越多,這就是神足通的力量。但還無人能夠以其個人的心力,改變人類的命運和宇宙的自然規律。
至於天眼通和宿命通,就和光、氣有關。所謂宿命通,是能知過去,如果能夠使得自己離開地球越遠,所見地球發生的事物現象,其時光也倒退越久,這是通過光速來看地球。在距離地球三千光年之外的地方,現在看到的就是三千光年以前地球所發生的一切故事。當然,擁有宿命通的人,不必用肉眼,而是用心靈力或感應力,他的敏感度非常人的推理想像所能及。所以,不必真要退到遠距離的地方來看過去歷史上的現狀。
由於光、影錯綜複雜、變化多端,神通力差的人,不僅看不到非常久遠,即使最近的事,也不會看得清皙,只能見其大端,而且影像模糊,唯有諸佛及諸大菩薩,神力無限,方能觀照久遠且一目瞭然。又所謂氣,是物質現象所產生的動力,氣是無色、無臭,但有實質的能量,只要曾經發生過的現象,即有軌跡可循,更可以倒退追蹤,所以,宿命通不一定是通過光速距離,此僅藉光速和光年的距離來說明時間例流的原理。
天眼通知未來,也是由於各人所造業力的含蓄所成的種子型態。其種因越強,產生結果的可能越大,前瞻的可能性也越遠。這等於從一粒種子看到一棟大樹,從一個原子,預見其產生原子能的結果一樣。
但是佛法不離因緣的理論,因緣的變化,決定於全體環境的每一個單元,只要任一單元發生變化,未來的整體發展就會跟預期的結果不同。所以,佛雖見眾生未來都能成佛,卻不能為每一眾生授記。如果尚未親見法性,乃至信心尚未成就,佛□也無法為他預做成佛的記□。所謂記□就是預告某一眾生,在經過多少時間,供養、親近多少尊佛之後,一定成佛。譬如釋迦世尊,在未見燃燈佛之前,未曾受到任何佛的授記,長期修行到了燃燈佛的時代,他才被預告成佛的時間。凡夫沉淪生死苦海,頭出頭沒,如處長夜,無有盡期,佛雖有天眼明而無法為他們授記;如果未入忍位,心向未定,每個人的因緣際遇,佛也無法掌握。
因此,雖可以物理現象說明若干神秘效果,但也不可迷信科學萬能。因為科學所知的范圍,永遠是有限的;佛法的修行及其所產生的功能,是無限的。佛的福德無限,智慧無限,若試著用人類現前僅有的科學知識所見的的物理現象,來說明、推測佛菩薩的智慧力和神通力,那就等於以蠡測海、以管窺天。然我們不妨以科學的所知,來方便達成說明大修行者的神秘現象。不過,這是只為了沒有內證經驗和神秘經驗的人做些粗淺的解釋,卻不可認為科學就真的能夠達成說明的目的,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今有若干小有神異經驗的人士,以科學名詞,以及尖端科學的理論和發現,來解釋佛經的名詞,探討佛的所見所證。如果說這是一時的方便運用,當然可以;如說那就是佛菩薩的境界,則期期以為不可。
解釋佛學,最正確、最安全的,還是以經解經,以佛法解釋佛法;否則,不是牽強附會,便是杜撰臆說。有人以他們的第六感所見,假藉科學名詞來說明佛學上的神異現象,當然也不正確。所謂:『唯佛與佛,乃能知之。』諸佛以及諸大菩薩的經驗世界,非凡夫所能捉摸,又豈能以小小的神異經驗所見,和對區區物理現象的所知,就能來說明諸佛菩薩高妙的神通境界。
應該用科學觀點解釋佛法嗎?
所謂科學,不外是用分析、歸納的推理方式來觀察、解釋自然的現象,從理論而言,是屬於邏輯的范圍;從實用而言,是有系統的組織。能夠言之成理,屬於邏輯的科學;能有實際的功用,則是經驗的科學。
不過,邏輯的理論科學不一定能夠發展成為實用科學,雖然它是實用科學的基礎,卻必須通過實驗而證明其為可用、可行,才能真正有益於人。因此,科學的昌明,日新月異,經常以新的理念,否定舊的觀點;以新的實驗,攻擊舊的成果,可見它並非最高、最後的真理。
而且,科學中所能夠討論的已知和將知的范圍,非常有限,使得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物理學家,也不得不訴求於不可知的上帝或神的啟示,為最高的科學原理,這正是學者們所見的──科學之母是哲學,哲學之母是宗教,宗教才是宇宙的根源、人生的大本。用哲學討論宗教,已有所不及,何況用科學來探究宗教的奧密。正如梁啟超先生所說,佛教非宗教、非哲學、非科學。我們也可以說,佛教涵蓋宗教、哲學和科學,但它不即是宗教、哲學與科學;它不反對宗教、哲學與科學,卻非宗教、哲學與科學范圍所能窮其實際。
今天有人主張在科學文明的時代,應該以科學的角度來介紹佛法,這當然是好事,以科學的知識說明佛法的理論,使得已經信賴科學的人來接受佛法,這無可厚非。不過科學屬於自然知識的范圍,它只能說明自然現象的千萬億分之一。例如不要說太陽系以外的宇宙群體,尚屬不可知的境界,即太陽系內的九大行星,人類對其所知,還是有限。
另外從醫學觀點來探討人類身心現象,迄目前為止,西醫所及的范圍在中醫看來,僅僅是解剖物質的死體,而中醫也不過探索到人體的氣脈──所謂活的肉體現象而已。至於精神病的治療,還停留在一籌莫展的階段;對於精神病的患者,除了使用麻醉、鎮靜的葯劑以及禁閉、拘留等方式來控制、約束肉體的行動之外,別無辦法。所謂心理治療,只能使用經驗的分析和推理,來給予疏導,但無法深入精神的層面──所謂精神是在物質之內、物質之上的無形而有力的活動。如果使用神鬼咒符等數術來治療精神病,有其療效,但其已非科學的范圍所及,而被指為迷信的現象。
佛法的化世救人,自始便以心為主,心即是精神,可用煩惱、智慧兩個名詞來說明。煩惱增加則精神混亂,智慧增加則精神清明;若在精神混亂的狀態,任你用任何宗教、哲學、科學的手段來處理,都無法解決其問題於永久,但若能得智慧顯現,則一切問題,不論是屬於物質范圍或精神范圍,都將迎刃而解。所以,佛在世時,對於物質世界的自然現象,不多做解釋。例如:世界有邊無邊、世界有始無始等這些問題,在佛看來都與解脫煩惱無關;重要的是如何運用修行的方法來消解煩惱、啟發智慧。此所謂智慧,不是認識的分別心,而是無執著的自在心;既然心得自在,尚有什麼精神或物質的拘限呢?
在印度時代的佛教,是以精神的心涵蓋物質的自然,講心就已統攝了物質的自然現象。所謂『萬法唯識,三界唯心』,煩惱的心稱為識,清凈的心稱為智,凡是對於任何現象的拘執,都屬於煩惱的層次。佛法不重視諸法現象的探究,而是著重於如何轉識成智,否則容易本末倒置,執著幻化的現象以為實體。心體無形、無相,亦不離形相;科學僅及於現象,現象多變而恆變,所以科學永遠不會成為最後的證明,頂多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下向前努力。
正如老子所說:『生也有涯,知也無涯;以有涯逐無涯,殆矣!』道家是自然主義者,是屬於物質的真正的了解者,而佛法認為了解自然也是多餘的事,若得心明,自然就在其中;僅僅了解自然而融於自然,也不等於自我中心的執著獲得解脫。科學僅及於物質世界的分析和探究,當然無法說明或表達佛法的真諦,但做為方便的教化,科學的態度當然需要。所以,我們開始就說,佛法涵蓋了科學,而不受科學所限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