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群疑(四)

在家學佛如何課誦?



課誦的原則,以定時做定課為主。內容應該包括供養禮拜、禪坐、持名、讀誦、發願迴向等。



所謂供養是在佛前擺設香、花、燈、果、凈水食物。如果條件許可,應當每日換新,保持鮮度;否則亦不當有腐爛、污染、凋謝等的現象發生,以維持佛前的整齊、清潔和莊嚴原則



所謂定時做定課,是指在每天的同樣時段,做同樣的功課。最好是選擇頭腦清楚、身心舒暢的時段做課誦。通常是以清晨起床,盥洗之後,早餐之前;或晚餐之後,休息一段時間,就寢之前,為最好的兩個時段。兩個時段加起來,每天至少需要一至兩小時但也不需要超過四小時,否則課誦時間太多,會影響平常家庭生活工作。如果情況特殊,也可以選定上午或下午的任何一個時段,來做定時的課誦。



課誦叫做恆課,又叫日課,就是每天必須有的修持活動,不能間斷。它的作用相同於每晨起床後要漱口、洗臉、飲食、灑掃庭院、大小便利一樣,是保持身心平衡,也是修身養性、警策精進生活方式修行目的不在於形式形式卻能夠幫助我們達到身心安定、健康幸福目的。除了自我的修練和反省,也有諸佛菩薩護法龍天的加被與護持。



課誦的專案可多可少,只要每天相同即可。內容可依時間的長短及個人的喜好而有所選擇;但是供水、獻香、禮拜則不能缺少。個人課誦,不一定要用榆磬等法器亦不一定要會梵唄。若不致打擾他人,可用小榆。在獻供及頂禮三拜之後,早上誦『大悲咒』三遍至七遍,『心經一遍,三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然後念阿彌陀佛或觀世音菩薩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再念普賢菩薩十大願或四弘誓願,最後是三皈依,唱迴向偈:『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普願災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薩道。』然後頂禮三拜,課誦完畢。



晚課應該是在下午或是晚餐之後,同樣供養禮拜,然後誦《阿彌陀經》或『懺悔文一遍也可以只誦『大悲咒』七遍,念『心經一遍、『往生咒三遍,念阿彌陀佛和觀世音菩薩聖號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接著四弘誓願普賢警眾偈,三皈依迴向偈:『願以此功德迴向眾生解脫三界苦,皆發菩提心。』頂禮三拜,晚課即結束。



因為課誦的人,進度有快有慢,有的會唱,有的不會唱,除非環境可使法器唱誦,否則不用法器念誦即可。經咒的遍數也以快慢不等而酌量增減,以配合時間為宜。



如果時間允許,可酌量延長至四十五分鐘或一小時。在早課之前,晚課之後,亦可增加靜坐時間二十五到三十分鐘。最好能夠向正統的佛教靜坐老師學習安全的靜坐方法;否則也得姿勢坐正,身心放鬆,默念佛菩薩聖號,一心專註,不急不緩。如果不習慣靜坐也可採用禮拜方式,以定時或定數禮拜菩薩。以無所之心禮誦和靜坐,是最正確和安全的;否則容易引起幻象、幻景、幻覺,而引發身心障礙。真正的修行是沒有條件的,當然,它是目的的;而修行的本身就是目的



如果僅願把課誦時間加長,而無靜坐或增加禮拜的次數,則可以在早課供養禮拜之後,加誦『楞嚴咒』及十小咒晚課供養禮拜之後,加誦《普門品》或者增加『大悲咒』的持誦遍數至二十一或四十八都可以。



如果居家無事也可以在白天任何一個固定的時間禮拜經典。拜經的方法,也是先做供養,然後一字一拜,每拜一字應念兩句拜經詞,例如:拜《法華經》時,每拜一拜,當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南無法華會上佛菩薩』。如拜《華嚴經》,則念『南無大方廣佛華嚴經,南無華嚴海會佛菩薩』。如拜《金剛經》,則念『南無般若波羅蜜金剛經南無般若波羅蜜多會上佛菩薩』。如拜《彌陀經》,則念『南無佛說阿彌陀經,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如拜《普門品》,可有兩種念法:第一因為它是法華經》的一品,因此比照拜《法華經》的念法;第二則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如拜《地藏經》及《藥師經》,即可以此類推。



拜的時候,通常是用黃紙條或檀香,用大字的經本,逐字逐字地移動,拜到一定的經文與段落,或者是用筆記下所拜完的經文,或者用紙條夾在那一段、那一個字之處,預備下一次繼續禮拜。但是每次拜完之後,經本必須蓋上,不得散置或敞開。拜完一部經,還可繼續拜同一部經,乃至發願拜上幾十部、幾百部、幾千部,或是終身禮拜同一部經,拜得越多越好。



課誦之前;或者是發願課誦、拜經之前,可以有目的而為,或是為了祈求現實來世利益,乃至為了成就什麼功德;做完課誦之後,也可發願祈求你所希望達成的願望。但在課誦時,應當專心一意於課誦,不得有任何祈求的念頭最好的態度是,但為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自己有所祈求,那就菩薩道的修行態度。其實不為己求而修行才是最大的功德



消災、延生是可能的嗎?



佛法所講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災難現象發生幸福的來臨,就是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危。所以從佛法觀點而言,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



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懺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未發生果報也會跟著轉變。這好像犯罪的人,在受審之時,若承認犯行而有悔意,並和法官合作的話,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古有戴罪立功、將功贖罪,今有判緩刑而不收監執行,有不起訴處分,還有庭外和解等,都是雖有罪行的因,而能轉變了犯罪果報例子



祈求消災、延生的人,不會一邊祈求,一邊繼續造惡,這即是懺悔。而且以做佛事的誦經、拜懺布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再者,由於發願力量,而將未發事件的因素改變。若繼續做惡,便和災難原因相應,若棄惡向善,便消弭了災難因素而遠離災難了。



所以,發願學佛、修善,能夠改變未來命運。當然,其中有佛法不可思議力量在;經中說皈依三寶即有三十六位大善神來做護持,求願消災、延生的人,既皈敬三寶,當然也有善神護持。由於無始以來,善惡因果循環不已,而且複雜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錯,誰先欠誰,一般眾生乃至於羅漢都難辨明;若以佛法力量護法善神的庇佑,應受的果報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貴者不會和貧賤之人計較小債而急求償還,當宿世的冤家,超生離苦之後,心頭的怨恨消除了,便不再以冤報冤了,這就消災和延生的道理



加持功用是真的嗎?



佛教教法可以涵蓋許多不同內容層次,從民間信仰層次、高級宗教層次哲學層次以及到達實相無相層次



若從實相無相層次而言,這是佛教的根本,也是佛教基礎,因為佛法主張離欲、無所求、無所依、無所執著才是解脫;不執著有無善惡、嗔愛、得失等任何一邊,故稱佛法無邊,稱為究竟自在;所以,也就無須求取加持或給予加持



但是人間屬於凡夫世界,雖然以知識能夠理解無求、無欲解脫境界才是究竟自在;然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災難事業不順就會自然而然期待外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薩的救濟。因此,加持雖非佛法的究竟,佛教為了接引方便,和適應大眾的需要,並不否定和反對加持信仰作用



加持功能,來自咒力、願力和心力持咒功力深厚的人,咒的本身產生了感應力,能夠感通鬼神,協助並加持人;願力強的人能夠以發願心感通諸佛菩薩以及護法龍天的護持和救濟;心力的人可以直接影響被加持者的心向,加強他們的意志,轉變他們的觀念,所謂逢凶化吉、消災治病都是精神心力主宰



加持力量即是轉變被加持者的心,也就轉變了他們的力量。所謂神力的加持,主要在於幫助被加持安心、安身而度過難關,加強他們的勇氣和毅力面對現

實,不是叫他躲債、逃債、逃避現實。當然,可由加持力來緩和、緩沖當面的壓力和沖擊,然後借力化力,以化解沖擊和壓力於無形。



從民間信仰層次而言,加持力屬於他力而非自力那就是以加持者的心力、願力及咒力直接來解除被加持者的問題,這是一般人所共同企求和信仰的。因為不須自己的修持,不須付出相對的代價,就能解決重大的危機,這也是民間的鬼神信仰普遍的原因。可是,累次的加持,只能阻擋禍患於一時,不能解決問題於永久;好像託庇於權威人士的勢力,而逃避黑社會債主的追索,當庇佑的勢力消失或失勢之時災難會再度降臨,再且變本加厲。



法則不然,如為冤孽、宿債所困擾、障礙,則以加持者的慈悲力和修持力來感化、疏導那些冤家債主的仇恨、執著、報復之心,使之脫離委屈而轉生善道,被加持者也就因此而得到消災免難、吉祥如意效果。不過事後,必須歸依三寶修持佛法、造福眾生;否則會再惡業,重受苦果



有人持大悲咒於水中,有人以咒願力或祝福加予念珠、法物乃至於普通的物品上,而使之成為有治病、避邪、安宅、降福等的靈物。這是由於咒願力以及加持者的修持力、福德力、心力,而使被加持的物品產生力量。但是依加持者的功力深淺,使得被加持物的時效有長有短,屬於感應的范圍,只要如法修持,就能做到,是純他力的。但如果被加持者自己不修行,就等於向銀行貸款,受過加持之後,雖有一時間幸運過了不久,問題更多,債務更重。因此,加持是一種方便,不是根本辦法



□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



是的,有人作如此說,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緣的眾生受報。比如有人說,虛雲老和尚遭受雲門事件,拷問毒打,遍體鱗傷,幾乎致死,是代全大陸的中國人受難。又有說某某大喇嘛或轉世者因害某種痛苦疾病死亡,是為了替代全人類消業。或者某某大修行者,以種種苦行,如冬天雪中卧,夏天烈日下坐;或用其他的人為方式,來折磨肉體,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類大眾平安健康。其實這都似是而非見解,不是佛法正見



佛法所講的因果,是眾生共同的,各自造作不同的別業受別報,多人造作相同的共業受共報;造惡業受苦報,造善業受福報。例如眾人都吃飯眾人都能飽,眾人不吃飯眾人皆飢餓;一人吃飯不能使得眾人皆飽,一人不吃飯也與眾人的饑飽無關。所以說,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正如《地藏經》說:『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修行者修行力量,的確能夠影響其他的人:在某地有一大行人,那地方大眾都會受到益處;某時出了一大行人,那一時代的人都會受到幫助,那是修行者行持力的感應及其言行感化,使得大眾趨善避惡,使得鬼神調柔護持;但這也是由於當時、當地眾生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現,不是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



如果大修行者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有的是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制,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牲餓鬼的罪報,而以人間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所以大修行者災難疾病都是現象,不過不是為了眾生業障



至於代受果報、代消業障觀念,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比如,耶穌基督是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業障,比如,相信藥師佛既號稱『消災延壽』,必能代眾生消業,或認為地藏菩薩地獄眾生也就是為了眾生消業;更有人為了父母親人消災延壽,而有發願自己吃素、出家,或者減壽、借壽等的信仰,這些觀念做法雖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本佛法因果律卻不相應。



我們只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功德力量迴向眾生,使眾生獲益;就像是用鏡子接受到陽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處也能得到光明一樣。可是如果是盲者,還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見到光明的,還是因為他眼睛,那便是說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所以,佛教對於理性苦行以及借壽等的迷信行為,不予贊成。



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能夠為人消業、治病、趕鬼、驅魔,這在民間信仰層次,的確受到肯定。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民間信仰宗教力量,雖也能夠有若乾的功效,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



用咒術力或修行者心力,可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但是如果阻擋太多,或勉強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必定也將被洪流沖走,這不是代眾生消業,那是他自己造業而受到果報。因他違背因果,雖存心做好事使人家暫時不受報,事實上卻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決沒有造了惡業,而能不受惡報道理;違背自然即是違背因果



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修行者心力助人,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那叫感應道交;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所產生的效果,不是代為消業。



持咒有用嗎?



咒的作用應該是被肯定的;它是用特定的音符和特定的語句所組成的符號,代表著特定神明或佛菩薩的尊稱和力量,從原始民族的宗教起即已發生



咒語的出現,一般是透過所謂通靈者的媒介,由神靈所傳授,而為民間所採用,不論東西方,都有咒語的流傳、使用和信仰。在中國民間,符咒並用。符是用筆繪成的符號,也是代表特定神明的靈力,所以,遇到一些小不如意事,以現代人所稱的民俗治療法,也可以產生療效,由所謂民間信仰的符咒力達到驅邪、避凶、趨吉的目的



釋迦世尊時代也有少數弟子採用類似的咒術,而為佛所不許。佛滅之後,佛教徒的分子漸漸複雜,有些本來就是外道的咒術師,皈依三寶出家比丘,故在《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有用咒治病的記載。然依根本佛法,應該是有病醫生,有災難懺悔、存善心、做善事才是逢凶化吉、解冤釋結,消除業障最好的辦法,所以,原則上並不重視咒語的使用。(請參閱拙著《世界佛教通史》二一五及二一六頁)



可是,以同一種特定的語句反覆地持誦便會產生咒的力量,其中固然有代表神明的靈力,重要的還是持誦者的心念集中之力。所以,持咒持誦越久,效驗越強;如果能夠專心一致,反覆持誦同一咒文也能達成統一身心,從有念而至無念的禪定效果。所以,後期的佛教也不反對使用持咒法門,並且由於梵文的咒有總持的意思,就是以一咒的咒法,統攝一切法,任何一咒語,只要修之如法,持之以恆,都有相當大的效驗。主要是因持咒兼帶持戒、修定,產生慈悲心和智慧力,必然能夠去執著而消業障,這樣也必定能感通諸佛菩薩的本誓願力。



因此,什麼叫咒王?以總持的意義說,任何一咒,持之得力,都是咒王;除了邪法、邪咒,用來損人利己,或者是報復、報仇、泄憤等以害人為目的的咒術之外,都可以持誦



早期的中國佛教也不重視持咒,如果持咒便被稱為雜修、雜行,故雖早在魏晉時代,就已譯出了孔雀王經咒』;而『大悲咒』則在唐高宗時代就已翻譯成了中文,這都是密教最初傳入中國的事。但直到宋朝,才被天台宗的四明知禮大師予以提倡而普及。『楞嚴咒』在晚唐時期,即已流傳於中國,卻到了宋以後,隨著《楞嚴經》的普遍受到重視,才被各寺院持誦。到了明末之際,所編成的《禪門日誦》課本裡面,開始收有許多的咒語



因此,在唐、宋時代傳到日本佛教,並不流行咒語,除了密宗之外,也並不重視咒語他們的凈土宗專門念佛禪宗專門參禪,天台宗專門修止觀對我們近代的中國佛教大家都修持法門現象日本佛教界會感到很奇怪。但是,在中國民間因持大悲咒而得感應例子,相當顯著,所以,我們不可反對持咒法門



現在佛教所用的咒語之中,多半是神天的名字,和代表神力的尊號,這是因為大乘思想,將一切善法的力量和產生功德作用,都視為佛菩薩的權現和化現,所以將一切神王、鬼王視為佛菩薩代表。既然是佛教所用的咒語,一定有佛菩薩名號在內,也有皈敬三寶的語句在內,不過是梵音的直譯,而不是用漢語的義譯。比如說:『南無佛陀南無達磨、南無僧伽』,便是皈敬三寶梵語,如果持誦南無觀世音菩薩』,那就成了語意明了的咒語



真正持咒的人也講咒音,最好是以梵語的原音發音,而且每一個音節在印度都有它一定的意義作用,所以,今人有說『阿(ㄛ)彌陀』的ㄛ最好能發音為『阿(ㄚ)彌陀』不無理由。但是一切修持法門,以心為主,音聲是其次的,千百年來中國人念『阿(ㄛ)彌陀佛』,並沒有發生什麼不良的後果或作用也沒有因此而打了折扣的記錄。大悲咒也是一樣,今天的西藏人、韓國人、日本人、越南人和漢人都持大悲咒,發音彼此各異,可是也能收有相同的效應。



所謂咒語的密付、密傳,是那些被西藏佛教列為高層次的密法,即瑜珈密及無上瑜伽密,有他們一定的儀軌修法的程式,重於心理的引導,故需要師師相傳。普通運用的咒語不需要



今日的附佛法外道及自稱上師的神鬼教,都有密法密傳之說。在印度的各派外道也有這種現象,比如現在流行的超覺靜坐就有它的字訣密咒,台灣一貫道也有五字訣。對正常的社會而言,這種密法的流傳,是不健康現象



佛教相信在劫難逃、在數難逃之說嗎?



佛教不相信定命論,但是相信因果論。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已造的因加上現在的因,可以改變它的結果。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重業不可救。所謂定業,是造了極大的惡業,如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又如毀謗三寶、殺人越貨、縱火決堤、強暴婦女等重大的犯罪行為,都是不可變轉的罪業。因為這些行為不僅造成他人生命的喪失,並長久影響社會安定,所以必須受報。



古來已有『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的諺語。殺生太多,不免引起戰爭,而相互的殘殺與斗爭,則會招致兵荒馬亂、十室九空、哀鴻遍野等劫難



『劫』是時間或時限的意思。惡因若累積到某種程度便會發生某種災難有的是區域性的,有的則是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但看造業人數的多寡和所造之業的輕重而定。今生造業不一定今生受報;但在過去世中,於不同的地方,各人造了某類的惡業之因,就會未來世中的某個時代的同一環境中,受到相同的惡報



『數』不是佛學名詞。屈原於《楚辭》的〈卜居〉內有雲:『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此數是指占卜之術數;《書經》的〈大禹謨〉則雲:『天之歷數在汝躬』,以及收錄於《文選》應璩所撰之〈與曹長思書〉一文內又雲:『春生者繁榮,秋榮者零悴,自然之數,豈有恨哉!』這些都是天理命運或氣運之說。而將之與佛教的『劫』字配合,便產生『劫數』之說了



佛教所講的『劫』,是梵語『劫波』(kalpa)的音譯,指非常長的時間過程,其有大、中、小劫。所謂小劫,若用比例來說,如果人類壽命最長可達八萬四千歲,最短僅得十歲,那麼,從八萬四千歲起每一百年減一歲,減到只剩十歲,再從十歲起,每一百年加一歲,加到八萬四千歲,如此一減一加的歷程,總稱為一小劫;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眾生所居住的世間分為成、住、壞、空四個階段,每一階段是一個中劫;四個中劫成一循環,是為一大劫。



佛經所說,只有『住』的階段眾生活動,其他三個階段眾生應是遷到他方世界去。而在還沒有遷出之前,遇到『壞』的階段開始時,會有大火、大水或大風等的災變發生,稱為『劫難』,能把物質世界以至禪定世界全部摧毀。尚未脫離這個世界眾生,就是在劫難逃。劫難之後,如果業報未了,業識──生命主體,即轉生他方世界繼續受報;如果業報已了,不待劫難到來便生佛國凈土,從此超出三界,永遠不再遭受劫難的摧迫,稱為『出離苦海』。當然,若不修行佛法要想脫離這樣的劫難是不可能的。



民間傳說的在劫在數,雖和佛法相關,卻是只知其然而不其所以然,只知無法逃避而不知如何超脫。所以民間每經一段承平時代,便喪失憂患意識而形成歌舞昇平、生活糜爛、道德墮落和思想腐敗等現象,某些預言就會因此傳出而呼告大眾:將有天災人禍、戰亂等發生,會有多少人死亡等等;甚至危言聳聽,說死裡逃生

的人少如漏網之魚。其中有些預言說這是無可挽回的事情但也有若干預言呼籲社會大眾及時端正人心,勸惡向善,回頭是岸,以挽救劫難於臨頭。這些預言大致是出於民間信仰的有心之士,也有的是出於佛教徒的化世方便。



有些人士基於在劫在數的觀念,以為那些殺人魔王的出世似乎也有道理,即不是他們要殺人,而是被殺的人要他們來處理,否則善惡因果報應之說就無法完成。這種說法必須糾正,如果說魔王是應眾生須受劫難而來,則好比是劊子手行刑殺人,是執法而非犯法造罪。其實,既被稱作魔王,就算是造罪而非『替天行道』的執法行為,唯有自然的災變及人力無從抗拒而遭的劫難,始為『天數』。所以,魔王殺人,惡業極重,也是要受惡報的。



如果是來自火、水、風等的天災殺人,則是自然報應,其中沒有人格的魔力或出於某些惡人的意欲,乃是造業者直接受報。所以在佛經中只有說火、水、風等自然劫難,沒有說由魔或魔的代理人來執行眾生惡報。因為被魔王的人,雖然很可能是罪有應得,但也可能是出於魔王的一時憤怒,或出於惡人的偏激瘋狂,甚至會促成更多人假借替天行道的名義而塗炭生靈,這樣不僅不公正,也給宵小犯

罪做惡的口實,所以,佛教不贊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災害來殺戮眾生說法



眾生為了逃避劫數,必須修學佛法。修五戒十善能免除三塗之苦,即刀兵水火地獄諸苦;修禪定能暫時免除內心煩惱之苦;若能開悟而得智慧,即可出離三界生死之苦。如果自己沒有信心修好五戒十善禪定智慧,也該多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同樣可以出離生死的范圍。可惜眾生只畏苦果而不知避惡因。其實,最好的辦法是即時去惡向善,廣種福田,修學佛法,發菩提心,求成佛道,如此即可免遭受未來劫數之難。



□如何使人相信三世因果



通常認為若要了解三世因果,必須藉宿命通知道過去,用天眼通知未來,才能親見三世因果。其實,這是似是而非觀念



所謂三世,是指時間上的過去、現在、未來,可長可短、可近可遠,長的以無量數的阿僧只劫計算──過去阿僧只劫、現在阿僧只劫、未來阿僧只劫;比如說:眾生髮心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只劫。其次以大劫計算,例如說:過去劫、現在劫、未來劫;再次,以生命生死計算,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最少以秒乃至於比瞬間還要短的剎那計算,前剎那、現剎那未來剎那。一切眾生,如果不出生死就在無窮的三世之中,無盡的時間里邊,一直循環延續下去。如果僅僅把前生、現生、未來生看成三世因果那是看得狹隘了。



人既知有現生之中的三世因果,必能推想到有無盡的三世因果;不過問題在於今生的三世因果,是憑記憶力──所謂經驗而能相信、接受的,對於隔生或生前死後因果關系事實,因為已出乎用腦細胞記憶的范圍,所以,難以接受和相信。因此要求訴於鬼神神通的幫助,等到親見了過去和未來生命現象,才能真正地篤信不疑



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是有的,但極其有限;縱然能夠使人知道過去世或未來世,也是極其短近的時間范圍,不可能使人知道無窮無盡的過去和未來。既然如此,那依舊不能使你相信最初是什麼?最後是什麼?是有?還是沒有?懷疑三世因果的問號依然存在。



佛法徹底解決這個問題辦法,不是用神通和神鬼的力量來告訴你過去和未來,而是要你知道句話:『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現在的今生就是未來的過去;現在的未來,就是未來的現在;現在的過去,就是過去的現在。因此,只要你清楚地了解、掌握現在這一刻,那就已經包括了三世因果現象。否則追求、追問、探知過去和未來,除了增加現在的困擾和浪費現在的時間之外,別無益處,既對於現在無補,對未來也無益。



現在有好運,一定在過去曾有好的業因,現在有惡運,一定是由於過去所造成的惡業未來好運,一定是從過去的善業加上現在的努力未來的惡運,一定是過去的惡業加上現在的懈怠和造惡。命運掌握在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但基於個人現在的善惡與勤惰,惡運可以改變,好運也會消失。



有些人因為不能見到過去和未來,所以不能相信過去和未來的存在。其實,如果沒有見到的就不能相信或不能接受的話,那即使在現生之中,也有許多不能相信和不能接受的事了。例如:民族的歷史、宗族的族譜、家族的家譜,所記載先民和祖先的事跡,有誰親眼見到的?曾經見過祖父或高曾祖父的人,就很少了,但總不能因此否定祖先的存在吧?所以,肉體生命的遺傳,是來自列祖、列宗,亦能傳之於子孫萬代,這就肉體的三世因果



今生之前,必然有無始的源頭未來的去向,物質肉體之外,必有靈魂精神佛教所說的神識的遷流。然而,以唯物論的立場,人死如燈滅,除物質外,沒有精神;這樣的論調對於人類而言,容易養成不須為自身行為負責任態度,甚至演變成殘殺、斗爭,為達個人或某個集團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去犧牲他人的利寄託,並指出方向努力的前程,相信有神識益,或犧牲其他集團以及其他族類的生命財產。所以,為了對於個人的未來有所的三世因果,是最安全的。而全體人類都能接受神識的三世因果,便可完成互敬、互助、互諒、彼此共存共榮,而不相互傷害的生存環境。否則的話,造如是因,必得如是果,善惡不分利害互見,便會造成將來世界動亂與不安。



佛教對於命相、風水看法如何?



命相、星相以及風水地理,起源很早,以星相家的傳說,可以推到太古以前,天地始成之時也就是宇宙存在的同時,就已形成了他們的原理。



佛教觀點看來,對於命相、風水之術,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因為他們雖有一定道理,但並不是絕對的真理,可信但不足以迷信,可不信不信亦無大患;所以,釋迦世尊禁止弟子們從事星相、風水、卜筮等的行為,但也沒有反對他們的存在。



星相,就是天體的運行和我們所處地球位置的關系,彼此間有其一定的軌道,而產生了氣候季節的變化、地理位置的配置和人物居住的環境。若配合了出生的時日年分,予以相加、相乘和相除,便成了生辰八字的命理原則。比如馬年生於冬天的北方,命不會好,因為馬在冬天的北方,沒有草吃;如果兔年生於春天的南方,在近山靠水之處,則命運一定會好。可是從佛家的立場說,人的禍福吉凶是由於過去世的善惡業因而感得今生果報這是先天的;如果加上後天的努力懈怠就會改變或影響這生的命運這是後天的因素加上先天條件,而構成所謂命運的好壞。



因為過去世所造不同的業因,所以感受到今生不同的環境。所謂環境,包括父母的遺傳,文化和文明的背景,養育和教育,乃至兄弟親戚師長朋友同事同學都會影響一生的命運。如果前生的業因雖壞,感得今生環境也壞,那也未必是決定的壞;只要注意內心修養身體健康知識的增長和智慧的開發,就會改變原有的命運。所以,僅僅根據生辰八字的命理,來判斷人一生的運道,對中下等人不道理,對中上等人,特別是上上等人,是無法掌握的。



命理和相理應該分開來說:命理是到出生為止的所謂生辰八字,屬於先天的。相理是從出生之後,一方面接收了父母遺傳的身相,包括面相、骨相、聲相、手相;另一方面由於後天的鍛練或糟蹋,健康殘障以及心理的是否正常平衡,而會使得出生時的身相隨著生命過程有不同程度的改變,這才是相理的總和。所以,命理不能轉,相理隨時變、隨心變,因此相無定相,命無定命,當然是可信可不信



至於風水、地理是依據天體的方位和地理的形貌而決定它對於人的影響力的好壞利弊,這是屬於自然,也是屬於常識的。順乎自然即可以得天時之正、獲山川之利;背乎自然,則相反。這從哲學上講,是屬於形而下的應用哲學自然科學。近代的人又以磁場、磁力的科學依據來說明風水、地理的原理;磁力集中點,磁場的順方位,對於人體有益,也對於人的心情有助;否則,也是相反。



所謂風水,風是空氣,是來自空中的活力;水是萬物生長之必需,是來自地下的活力。有了這兩種活力的配合,再加上能夠吸收充分陽光的地理位置,那不等於近人所說生命三要素:陽光空氣、水嗎?



可是我所熟識的名地理學家李易濃先生說:要有1、積功累德2、生辰八字3、地理風水,三個條件都配合得好,才能夠富貴壽考。所謂生辰八字,就是先天的命理;所謂積功累德,就是後天的努力修養;地理、風水只佔其中三分之一。如果命壞而又心惡、行為不正,不會找到好的風水;縱然已得好的風水也會遭受水災、地震等的自然災變所破壞。而且他又說:『三分風水七分做。』也就是風水必須加上人為的努力,去改善環境。因此,從佛教的立場說,風水、地理雖然有其道理但也未必是決定的道理



古來祖師都能在高地峻嶺,深山大澤,辟草莽,建叢林,安眾養道,成為後來的名山。既是名山,必佔好的風水、地理,歷千年而不墜,經萬世而不敗,這是多麼好的風水、地理;但是他們都沒有風水、地理的專業知識,而且往往還能夠改變地理,不假以人工而有自然變化的現象。像民國二十五年虛雲老和尚復興曹溪門庭南華寺的時候,就發生了大雨築堤,河流改道的事實



另外,我們北投中華佛教文化館新館的地理位置,只因我本人從四周環境和方位所得到的自然反應,覺得非常舒暢,所以沒有請地理師之前,就已做了擇地的決定,結果,由專家們勘定之時,都說:『好!好!』我可說是一個毫無地理、風水知識的人,只是知其原理,認為此理與彼理,應該理理相通才是。因此,我既信又不信;為了我自己,我不必去信;為了隨俗,以慰大眾,請專家勘定做為參考,也無傷大雅。所謂參考,僅止於參考,不可盲從盲信,否則反而會遭致心理上的困擾及生活上的不便。



反觀,職業的星相士或被譽為卓越的星相家,很少能為他們自己找到好的風水、地理,也很少有星相學家用他們自己的學理和經驗來改變他們自己的命運。因此,佛教徒應該以學佛為根本,以佛法來化導眾生為根本,若以命理、星相、風水為專業,則是本末倒置。上智者不妨涉略,中下之人若研究此等雜書、外術,浪費時間,妨礙正修,宜予設限。



□『念佛一聲罪滅河沙』是真的嗎?



這是出於《法華經》的經句,是從發心觀點說。



佛教的滅罪理論和基督教的贖罪思想不同。基督教說,耶穌受十字架釘死就是代世人贖罪,凡是信他的人都能免罪而成無罪。但是又說,人不以自己的善惡行為做為有罪無罪的判斷,人之能否進入天國,是看上帝的審判來決定,因此,基督教的贖罪之說,有它的矛盾上帝既然基於愛來造人,又要基於人類的原罪而來贖罪,結果只有為上帝選中的人能被召至天國,其他的人都將被丟進煉獄,愛與罰、善與惡,不是基於人類道德,而是出乎上帝的大能或權威,基督教強調信者得救,倫理矛盾與否,對他們不能構成問題。



佛法不是如此,佛能救眾生這是誘導、啟開眾生自己來去惡向善,再自有漏善而至無漏善,也就是從不造三惡道的因為起點,繼續努力則修人天福報,成為有漏善。再修菩薩道乃至於佛道,成為無漏善,即是徹底滅罪。



經說:『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罪是由於造作惡業所成,又叫煩惱垢和罪垢。罪的完成必須有三個條件:有心犯罪、知道是犯罪、確已犯了罪。比如殺人,預謀殺人、知道是殺人而真的殺人,如缺其一,便不成為重罪或不成為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念。若未預謀殺人,也不知道是殺人,而人被殺了,不算犯殺人戒。比如心狂意亂,失去理智的人,雖殺人不犯殺人罪。



念佛的人,心向於佛,只此一念已超三界;如果第二念忘掉了念佛,則仍在三界。念佛心與佛相印,則遠離無量罪業,念念念佛,念念離無量罪業,永遠念佛不受三界果報



滅罪的意思,第一層次是遠離罪惡的業因,第二層是不受罪的果報。所謂不受果報也有兩層意思,第一是已得解脫之人,雖受三界身,不以為苦,所以,等於沒有果報;第二是罪業種子久久沒有機會受報,就如植物種子置於石頭之上,曝於烈日之下,久了自然失去發芽的功能



□帶業往生等於逃債嗎?



所謂帶業往生,是凈土行者觀念,但在凈土經典裡面,不曾出現過這樣的名詞。所以,數年前曾有密教的瑜伽士和顯教的凈土行者之間,發生了一場『消業往生』和『帶業往生』的論戰。不過,根據《觀無量壽經》和《無量壽經》中說到凡夫持念阿彌陀佛名號,仰仗阿彌陀佛在因地所發的大誓願力,雖曾造大惡業也能往生彼國。因此,中國凈土行者就倡出帶業往生之說。



以通途而言,菩薩以願力來世間救度眾生凡夫業力世間接受果報。在接受果報的同時又再造業,不論造的是善業或惡業,均不能出離三界。造大惡業則下墮三塗受罪報;造大善業則上升天界享天福;若既造善業也造惡業,則生人間神道,既受苦報也享福報,且苦多樂少。唯有修行清凈解脫業,也就是除了五戒十善的善業外,再加上修定和慧,直至煩惱斷除為止,才能出離生死、永出三界



凈土法門殊勝方便,可仰仗阿彌陀佛本誓願力而橫出三界;凡是能夠深信而發切願,願生彼佛凈土者,縱有生死重罪、無數惡業,亦能往生彼佛的極樂世界。其後繼續薰聞佛法、增長菩提。到了彼佛國土,由於環境殊勝,不但沒有再造惡業機會,且經過長期的薰聞,使先前所造的惡業種子,也逐漸萎縮,不再發芽、生長而接受果報了。以上就是『帶業往生』的理論。



當然在西方凈土,修到位階不退證得聖果,再還入娑婆,現種種身相,度種種眾生,其可托胎化生,可變化化生。若托胎化生,一樣得接受和凡夫眾生相同的身體環境,一樣會受到眾生所受的種種苦痛交迫、煎熬。此對眾生而言,乃屬業報,但對這些乘願再來聖者而言,雖然也是受報,卻不以為苦。所以,雖帶業往生,卻未曾逃債,雖身受果報,卻與凡夫眾生大異其趣。



可見,如不往生凈土,便將永遠流轉於生死苦海之中,一再地造業受報,受報造業,循環不已,稱為流轉。若能往生凈土,帶業而去,消業而還,再來世間受報,已經沒有苦果的實質,而僅有類似於果報現象。因此,我們也不妨相信帶業往生、消業受報的觀念。但這和造業受報的凡夫是不能同日而語的,因為一個是自主的,以願力來度眾生;一個是受業力牽制的,不能自主,是出於苦果和苦因的循環再循環。



不過,密教另有一套理論,認為可以修持密法,或以一大修行者加持力,能即身消除一切業障,而以清凈無障之身心往生佛國。看來相當迷人,實則此乃與一神教的神力贖罪、代罪、消罪、免罪的觀念有點相似,與根本佛法因果觀念不甚相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