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希望自己的心從貪、嗔、痴狀態里擺脫出來,就是佛教中所說的出離心,它能使我們由此獲得解脫。佛教講到的解脫,是相對執著而言。執著有我執和法執兩種,它能使我們的心靈受到束縛,使我們的眼界變得狹隘。
佛經說,我們的心是「心包太虛、量周沙界」,整個宇宙在我們的心裡也不過是幾片雲彩而已,試想,我們的心原本應該有多大?可我們的心現在究竟有多大呢?我們每天考慮到的可能就是自己一個人,就是自己的一個家庭,就是自己的一個公司。我們的榮辱得失,我們的生活、事業、感情,就是我們的一切。
我們將自己禁錮在我執的範疇內,從對自我的關心,到對親人和朋友的關心,乃至對民族和種族的關心,其實都是我執的不同表現形式。無論是個人主義、還是種族主義,它們的性質從本質而言都是同樣的,都不利於社會安定和世界和平。強烈的個人主義,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無法調和的矛盾;強烈的種族主義,會造成種族之間的永無止境的衝突。如果我們能夠放下對自我的執著,以平等心來看待一切,從所有眾生的利益著眼,就可以超越個人的一己私利,超越民族和種族的界限,使心量變得更為廣大。
如果說我執是煩惱障產生的根本,那麼法執就是所知障產生的根本。因為法執,當我們看到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時,很容易產生實在感,產生自性見,進而去分辨好壞、美醜和善惡。而所有這些分別,又是建立在我們有限的感官經驗上,不可避免地充滿種種錯誤。因此,法執就像有色眼鏡般障礙著我們對世界的認識,使得我們不能看清世界的真相。
發起出離心,就是幫助我們從我、法二執中解脫出來,擁有清凈而超然的心態。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具備正確的認識能力,從而擁有真正的解脫和自由。佛法的解脫,包含著心解脫和慧解脫兩個方面。心解脫是讓我們的心從我執和煩惱的狀態里解脫出來;而慧解脫是讓我們的認識從法執和錯誤的知見中解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