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修小乘佛法、大乘佛法、還是密法,都要依止具足法相的善知識。那什麼是法相?法相即是特徵。若要認識一個事物,需要依靠他的特徵來認識,佛法里講的法相就是特徵,以特徵認識,才是正確無誤的。善知識也是,我們通過法相來認識,才能了知,是否是一位真正的上師善知識。
上師善知識的法相講了很多,小乘里叫親教師,是傳授比丘和比丘尼戒,沙彌和沙彌戒的人。親教師要具足三種功德:一、穩重;二、才智;三、人格功德。
第一,穩重。小乘的善知識,親教師,必須是比丘或比丘尼。對比丘來說,受持比丘戒要滿十年的時間,在此過程中戒律無有破損,尤其是沒有破壞根本戒,如果曾經破壞過支分戒,必須通過懺悔,恢復為具有清凈戒律的人,如果期間曾有還俗等行為都不算穩重。
第二,才智。精通三藏,尤其精通律藏。能傳戒,擅長宣講戒條,有攝受弟子的能力。
第三,人格功德。小乘佛法里講了二十個五種功德,具足這些功德的比丘或比丘尼才是具足法相的善知識或親教師。
做為大乘的善知識,要具足三學,精通三藏,尤其精通大乘教理,這是非常重要的,否則無法攝受弟子。
還要發菩提心,用自己的生命來守護菩薩戒。菩薩戒有很多,根本戒有一條、四條、十八條。一條戒是不舍眾生。無論怎樣都不能捨棄眾生,這是願菩提心的根本戒,如果捨棄了眾生,願菩提心的戒體就會在相續中消失。沒有願菩提心,行菩提心的戒體也不復存在,沒有牆,又怎會有牆上的圖案?根本戒里的根本戒是不捨棄眾生。
發菩提心的大乘修行人不能捨棄眾生,這個眾生包括所有的有形無形的眾生,包括你的敵人,包括你最討厭的人。如果捨棄了眾生,就喪失了菩提心,不會有菩薩戒的戒體,不會有菩提心的功德。
大家經常念誦的上師的願望,是我初到漢地弘法時發的願:寧捨生命,不舍眾生……很多人都覺得很震驚,很了不起,具足信心之人,會欽佩這位上師之偉大;不具信心之人,也許會覺得在說大話!其實作為一名大乘修行人,必須要這樣發願,並且要用自己的生命來守護這些誓言。
我們都是修持大乘佛法之人,如果連這個願力都沒有,那所做的一切全都打水飄了。無論何時,都不能捨棄眾生包括有形無形的眾生。不舍是指我的緣份,人與人之間因緣不同,雖然暫時無法利益幫助他,但也不能捨棄。
如何做到不捨棄呢?將來有能力利益他時,或成佛時,一定度化他,這樣的發心也叫攝受眾生。這樣,不會有捨棄眾生的過失。即使你暫時離開了他,甚至不辭而別,但以後有能力,有機會時,還要利益他,幫助他。有這樣的發心就可以,這是大乘善知識的法相,要以這樣的法相衡量是不是一位具德的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