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內心有兩種力量最有爆發力:一種是帶著恨的力量,一種是愛別人的善的力量。如果任由恨的力量爆發,就會對別人造成傷害。我們如果懂得反省,恨的力量就會因為我們的反省而轉化成愛的力量,當這種力量用在關愛別人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正面的效應。積極反省自己,保持正面力量,就是我們最應該做的事。
對於親人,需要去關愛,前提是必須放下執著。很多時候,關愛已經變成執著,當親人受到傷害或遭遇困難時,我們會覺得比自己不順還痛苦。其實,這可說是真正的冤親債主,因關愛而產生的痛苦就是還債。然而有時發現,從前的仇人,一段時間後反成為了幫助自己的大恩人。在修行上,仇人往往成為大助緣。很多修行人反觀自性,心靈進步提升的動力,大部分來自令自己厭惡的人、事、物或環境。在這種處境中,可以更清楚觀察心面對逆緣時,所生起的波浪到底多麼驚人,並依此作為調伏自己心的助緣。
就個人而言,關愛自己是正常現象;但是,若是將我們自認為的快樂或幸福,強加在別人身上,也許不是有意識的期待,但潛意識卻希望藉此達到自己認定的理想境界,因而引起別人痛苦的感受,那麼我們的作為就是錯誤的。對自己真實的關懷,應該是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將希望得到快樂、幸福、平安等願望實現在自己身上。
因為珍愛自己而設定追求目標是很正常的,但不要達不到目標就責備自己。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學會肯定自己。在不受傷害、沒有憂慮的情況下,學會感恩眾生,將局限於只關注自我的心胸,擴展到關愛其他的眾生,付出行動,利益他人。其實,不傷害自己,就是眾生對自己最大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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