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願法師:念佛行者所指真正的往生之義為何?(四)

  【往生仗佛力】念佛行者所指真正的往生之義為何?(四)

  念南無彌陀佛和阿彌陀佛相應,所以你如果念五欲、念子孫、念名利、念財寶你就閻羅王的人。你如果念南無彌陀佛,你就是阿彌陀的人,請問諸位菩薩:你要做彌陀的人,還是要做閻羅王的人?要做彌陀的人請鼓掌!

  所以我隨時隨地的在口袋裡裝了一部念佛機,念佛念佛也不會咳嗽,也不會口渴,我就跟著念佛念佛觀想自己隨時就是意外發生,快要命終。

  有一天遇到一位朋友,他沒有學佛,聽到我口袋裡面的念佛機在念佛音聲,他覺得很疑問,就問我說:這附近有人死了嗎?我聽到他這樣說我就知道他誤會念佛了。我就他說你怎麼會這樣問?

  不然怎麼會有人在念南無彌陀佛?

  我就著我的口袋:我的口袋在念佛

  你的口袋會念佛?

  不是,我的口袋裡面有念佛機,是念佛機在念佛

  念佛機是什麼?

  我就拿起給他看:念佛機就是電子ic的東西,會念南無彌陀佛。

  我跟他解釋之後他問我說:你們家是有死人嗎?

  我一聽之下回答他說:你家才有死人!

  有死人才能念南無彌陀佛,這實在是很大的誤會,所以我們佛教徒有一份荷擔如來家業責任太多學佛的人念佛的人,對阿彌陀佛的誤解,對不對?所以我們要去法利生,教導眾生正知正見,對阿彌陀佛這句名號道理正確認知往生極樂世界永遠不死

  所以在座諸位菩薩你在八關齋戒或是受在家菩薩戒,一定會發四弘誓願,四弘誓願其中有一願叫做法門無量誓願學,有嗎?法門無量誓願學,念佛回到西方極樂世界生命無量才能學無量的法門,對不對?在人間一句佛號南無彌陀佛,你如果能夠念到成佛,就非常的了不起了,光是凈土的經論迭起來,比我的身高還要高,一宗一派的經論就非常多了,所以善導大師鼓勵我們一心專念阿彌陀佛,實在是有道理。特別對末法時代工商社會,很忙碌的在家居士而言,好好一心專念阿彌陀佛的修持,實在說很有必要。一句佛號如果你能夠念到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就非常的成功了。

  諸位看《楞嚴經·大勢菩薩念佛圓通章》,大勢菩薩是西方三聖之一,將來我們臨命終的時候也會隨阿彌陀佛現前迎接我們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大勢菩薩在過去凡夫因地如何修行你看大勢菩薩念佛圓通章》,大勢菩薩楞嚴會上向世尊報告你就知道: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

  大勢菩薩在因地就是一句佛號南無彌陀老實稱念。

  「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沒有任何修持方便法門,只是一句佛號南無彌陀老實的稱念,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成就菩薩

  諸位如果這句佛號讓你一生念五十年,一天念佛小時,五十年後自在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你要嗎?要,要的人請鼓掌!

  繼續看第五點:往生之業成是平生決定

  這點是一般凈業行者比較不了解的道理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可以在平生就決定。《觀經》說出這樣的道理,請看經文

  《觀經》雲:

  「韋提希及五百侍女,聞佛所說,應時即見極樂世界廣長之相,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心生歡喜,嘆未曾有,豁然大悟,逮無生忍,五百侍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願生彼國。世尊悉記,皆當往生,生彼國已,獲得諸佛現前三昧。」

  這段經文使我們明白,韋提希夫人與五百位侍女,在摩竭陀國的王宮聆聽世尊說《觀經》的十六教法世尊說到第七觀華座觀的教法,要教導韋提希夫人觀阿彌陀佛的蓮華座除滅罪業。世尊還沒說觀阿彌陀蓮華座的妙法,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菩薩住立在空中,韋提希夫人看見西方三聖之後,心情痛苦轉為快樂。原本要被逆子阿闍世太子殺害,最後被關在皇宮內院,身為母親兒子如此的虐待,當然當媽媽心中非常的難過。所以韋提希夫人遙向靈山頂禮世尊世尊當時在靈山演說《妙法蓮華經》,說到二十三品藥王菩薩本事品》的時候,知道摩竭陀國的王宮發生人倫的變故。所以世尊停止在靈山繼續說《法華經》,到了摩竭陀國宮為韋提希夫人演說《觀經》一部的教法。當說到華座觀的時候,韋提希夫人看見佛菩薩內心歡喜的,經文說的很詳細:「心生歡喜,嘆未曾有,豁然大悟,逮無生忍。」

  這個時候五百侍女成佛的心,願生西方極樂世界世尊為韋提希夫人和五百侍女授記皆當往生。皆就是通通,韋提希夫人和五百個侍女,每一個人都會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當就是將來,所以當時韋提希夫人死了沒有?還沒。是平時還是臨終?平時。所以韋提希夫人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決定這件事是在平生還是臨終?平生。

  凈土教法就是平生業成,這個道理諸位如果能夠知道,我相信你會在現生越認真念佛,越認真聽經聞法。因為要解脫生死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這件事,是可以在平生決定。如果平生決定會往生臨終也會決定往生死後也會決定往生,請問你往生這件事要決定在平生還是臨終死後?平生。

  諸位是非常有智慧的選擇,什麼人不是呢?這樣的道理我們慢慢的探討,我們心中對這句佛號就越來越有信心,當然就越來越精進稱念。

  時間已經到了,向諸位報告到這里。祝福大家:一心念佛往生凈土

  南無彌陀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