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有許多自詡為密宗權威的人士,以極其輕率的口吻向公眾宣揚道:「修密法者是可以食肉的。」或者又說:「密宗並不遮止肉食。」受其影響,多有眾人,甚至包括一些儘管習密多年但仍不解藏密真義的三寶弟子,也想當然地認為修習密法完全不用戒葷茹素。流風所及,某些對佛陀教典及大德論藏聞所未聞,或僅僅觸其皮毛而未能探得堂奧的上師,兼以不重視因果且私懷個人目的,竟也公開對其弟子「開示」說:「食肉無甚過失,藏傳佛教徒完全可以方便享用葷食,無需忌口。」另有些名相上的所謂高僧大德,在開法會時也以血肉供養與會者……
既然師父都已如此開許,身為凡夫的眾多貪心未除的弟子當然就更是欣欣然恪遵師命了。於是,在你知我知、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配合下,個體口腹之慾的滿足被賦予了合法的外衣,以至於一些原本已茹素多年的漢地出家眾及居士,也在其「上師」「慈悲方便」之誘導下,重開殺戒,「戒素茹葷」起來。
究實而論,如果吃肉無有絲毫過患的話,慈悲心無可等倫的佛陀一定會在經典及教言中廣泛號召佛教徒放開肚皮、盡情享用眾生血肉;如果密宗提倡肉食的話,這種「食肉無過論」也應廣泛見於密續及各大密宗祖師的論典。但考諸佛經及續部典籍,卻很難找到符合上述條件的文字。故而我們說,不負責任地隨意贊同、隨喜、提倡、開許自他食肉,都是與佛教教義背道而馳的行為;如果再打出密宗這塊招牌,並以密法的名義大肆毀壞信眾的善根與善行,此種作為就更為正信佛弟子所不齒。
其實在《大悲觀音出輪迴根續》中早就闡明了密宗以及一切大乘法門對這一問題的原則立場,此續中雲:
「若食肉,則生瞋心,且種下惡因;若飲血,則致愚痴,且種下惡緣。啖一口肉之過失,大於飲酒之過;如若自己親自殺生,且飲一口血,則其過患大於百年食別眾所殺眾生肉之過失。此說為何?因緣所生故。所謂鮮血如親眼目睹,三界眾生亦生恐怖;如見人舐血,一切三有眾生盡皆昏厥。飲血食肉,實乃造孽之唯一主因。
「若從細微處衡量,一人如若只飲酒而未造作其他惡業,其人命終後即轉生餓鬼道;若非但飲酒且造作其他惡業,命終後則墮於燒熱地獄中。食非自己親手所殺眾生之肉者,命終後將於一劫中沉陷地獄;若食親手所殺眾生之肉,或食唆使別眾所殺之眾生肉,命終後即於十萬劫中轉生地獄。若飲別眾所殺眾生之血,以緣起顯現之力,僅飲對境一口血,亦將於一劫中轉生不聞三寶名稱之地;若一生飲血不輟,必將於無數劫中長陷輪迴;若飲自己死亡之眾生血漿,其人來生將轉生旁生道七遭;若飲自己所殺眾生之血,其人命終後必墮鐵水燃燒之地。非唯飲自己所殺眾生之血,亦食自己所殺、與己身軀無別之眾生骨肉,此人命終後即於一劫中沉陷鐵水沸騰之地。若生吞生飲眾生血肉,其人七世後必墮鐵水灌口之地;如烹調後熟食,則於十世後轉生鐵水灌口之地。如是啖食眾生血肉,實可毀壞三界所有眾生。
「若血肉屢次轉手,則轉手愈勤,食肉者之過失愈少。如若其間已倒手一百次,則最後之食者將於一百世後身墮惡趣;如若僅過手十次,則最後之食者即於十世後墮入地獄。余者以此理推知。
「食被殺眾生之肉,其過失大於食自己死亡之眾生肉。親手殺害一眾生,其過失大於別眾殺害一百眾生。唆使他人殺害一眾生,其過失大於自己親手殺死十眾生。
不過,若環顧我們的生存實際,大家一定會無奈地發現,每逢佳節慶典時,都有大量的眾生成為了某些人快樂、幸福的殉葬品,這些人總要把自己的所謂利益建立在別眾的受苦受難甚至是犧牲上。不管是婚宴,還是喪葬,抑或朋友聚會、知己相逢,餐桌上總要橫陳大量的動物屍體。這到底是人類的喜筵,還是動物們的葬禮?坦率地說,飯桌上一切被殺的亡靈,總有一天會向那些舉起屠刀、筷子的劊子手、食客,發出索命的吶喊;殺生的罪業,將毫釐不爽地落在每一個參與者的頭上!短暫的酒足飯飽、瞬間的假相愉悅過後,不虛的因果會讓這些曾經的饕餮之徒們,哭著、喊著面對各自的因緣果報!
就像《正念經》中說的那樣:「大地獄眾生感受熾熱之劇苦,此乃惡有惡報之定則現前。彼於數十萬年中感受如怨敵猛烈相煎般之惡果,毫無利益、價值可言,徒能忍受肢體燒焦之痛。即便萬幸從地獄中逃脫,當其慌不擇路,四處尋覓救怙主、皈依處及避難所時,適逢遠方有狗群正歡喜踴躍、血口大張,朝己處奔來,隨其騰挪跌宕,一路尚發出金剛般堅硬、刺耳、令人驚恐萬分之叫聲。狗群漸逼漸近,從地獄剛脫身之眾生目睹之後,即欲掉頭逃跑。奈何狗群蜂擁而上,頃刻就將其撲倒在地,並從後背開始啃嚙、撕扯起來。從外至里,從骨肉至筋絡,一一啃光咬凈,芥子許血肉亦未存留。眾狗即如是將此人軀體支分點滴不剩、狼吞無遺,其間耗時甚長。何以致此?此乃前生大開肉筵、殺害眾生之果報現前所致。」
《指鬘經》又雲:「文殊菩薩請問曰:『諸佛乃為如來藏而不食肉否?』佛陀告言:『如是,文殊。無始劫來,眾生於無始無終之輪迴中漂泊不定,其間無有眾生未曾作過自己之生身母親,亦無有未曾成為自己之姊妹者。即今之淪落為狗之眾生,往昔亦曾作過自己之生父。世事流轉,大體如是,恰如舞者之變幻歌舞。既如此,則自身身肉應與他眾肉身無有二致,故諸如來禁絕食肉。』」
不僅《指鬘經》中如是論述,大量的佛教經典以及佛教教義都明確指出:一切眾生都曾作過自己的父母,他們在過去世時對我們所盡的父母之責,與現世的爹娘相比實無任何差別。因此說,作為兒女,如果吃眾生肉,就等於在吃父母肉。儘管這些眾生是過去世的父母,但不論過去還是現在,乃至將來,父母永遠都是兒女恭敬孝養的對境,吃他們的肉實在是對人類道德禁忌的極大踐踏,也完全違反了人世間的所有良心軌則,更不用說此種作為與佛法教義徹底抵觸。一切信奉佛陀教言的佛教徒,怎能對之視而不見、置若罔聞?
有些人可能會替自己的吃肉行為辯解說:參禪打座、閉關苦行、修習密法時,不吃肉營養會跟不上,身體一旦垮下來,修行何能增上?其實,不管是藏密祖師,還是禪宗大德,在指導其門下弟子實修時,都不主張、讚歎弟子食肉。相反,他們倒是一致認為食肉會對參禪實修帶來很多障礙與違緣。
比如寧瑪巴一代宗師布瑪莫扎就曾在其所著的《修無念意論》中這樣說道:「瑜伽士應於一切時處遮止魚類等肉食。飯食需與行者相應,且適度。」藏地公認的觀音化身——無著論師也說過:「無始劫來,無數眾生都曾作過自己之父母親朋,如今即便此等眾生各依自身業力自然死亡,此種景象也堪悲憫。若身為智者,反而為謀口腹之慾不惜殺生食肉,如此行事實不應理。」大菩薩菩提薩埵曾親自作過授記,後由藏人從印度迎請到藏土且廣弘佛法於雪域的大論師蓮花戒,在《修習次第論》中亦如是闡述道:「瑜伽士何時何地都應廢棄肉食,其飯量應與行者相應,唯以適度為准。」
不僅佛教徒應大力提倡素食,就連婆羅門以及苦行者也應該遵循這一日常生活習俗,因為真理原本就該超越一切種族及宗教界限,它理當普及到所有信仰真理者的心間。恰如著名論師蔣陽哲巴所說:「不管身為阿闍黎、在家居士,抑或婆羅門、苦行者,只要飲酒食肉,則死後必墮餓鬼道。因之父母不能給予子女酒肉,亦不能放任子女食肉醉酒。在其尚處於幼兒時期時,即應供給牛奶、酥油等無肉食品,務必令其養成素食習慣。」
如今,多有眾人以小乘佛法開許修行者食三凈肉為理由,理直氣壯地為自己的吃肉行為辯護,他們尚口口聲聲地引經據典說,釋迦牟尼佛在律藏中也未曾全面禁肉。有關戒律中對吃肉問題的開遮,下文還要專題論述,這裡只稍作闡釋,為公眾日後能全面理解、了達釋尊說法之究竟密意略為鋪墊一番。
其實佛陀在《涅盤經》等經典中早就明示過,小乘教義對所謂三凈肉的開許根本就屬於方便說法,實為不了義之權宜之計。大乘行者理當徹底禁肉,如此方堪稱為行菩薩道者。在此經及其他一些了義經典中,世尊尚對當初開許食用三凈肉的情況作了詳細說明。解釋《楞伽經》的大智者迦納班匝對此問題有說明道:「釋迦牟尼佛從初轉四諦法錀開始,一直到為持明者轉密宗法錀之間,其間所宣說的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以及密乘戒律,其境界就像階梯一樣次第上升。為不失毀上法,大乘戒律全面遮止了聲聞乘戒條中曾經開許過的食用三凈肉等規定。雖說個別經典中未曾遮止食用十種自然死亡之眾生血肉,但此類開許僅限於方便攝受羅剎等凶惡眾生之用,或為直接、間接利益眾生而已。嚴格說來,何時何地都應禁絕食用一切眾生血肉。」
但是,很多對來生一無所知,唯知希求今世身體健康的現代人,仍固執地認為吃肉有益健康,有益延年益壽,因此他們始終拒絕戒葷茹素。更重要的是,吃肉對大多數肉食者而言,已不僅僅意味著填飽肚皮,增強體力。在很大程度上,吃肉已成為了他們的一種味覺享受與人生樂事,甚至上升為一種生活慣性與習俗。在這種前提下,讓他們斷然戒肉當然會有一定困難,因多生累劫的串習不可能一下子就輕易擺脫掉。
但這絕不應該成為貪戀肉食的原因、理由!客觀、公正地說一句,戒肉所帶來的暫時「痛苦」與「不便」,根本就不似患了絕症般的痛苦;而且這眼前的所謂「痛苦」,正是為了減輕乃至消除殺生食肉所必然帶來的來生劇苦!何況我們身邊的許多素食者已經為我們做出了榜樣——漢地的佛教徒基本上個個吃素,儘管他們信佛前也曾吃葷多年,但憑著對上師三寶的堅定信心,依教奉行、力斷葷腥以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大半生,他們不僅堅決斷掉了對肉食的貪戀,以至看到飯桌上的油腥就惡心、犯吐;更可貴的是,眾生平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情懷,也在日復一日的素食生涯中被漸漸催生了出來。而且他們的身體力行,還徹底打破了肉食者的顛倒胡言——食素才真正是長命百歲的正因!靠著血腥屠戮得來的飯食,無論如何也不會成為身體的營養素。
誠如嘎當派著名的堅信王子所言:「諸羅剎諦聽:若殺生食肉,必得短命之果報,來生且多墮惡趣。不唯如此,未來還將感得互相殘殺之報應——自己身肉亦會為他眾所食,此乃因果不錯亂之顯現。」「諸羅剎諦聽:依靠惡友毀壞自己之人甚多。眾生皆作過自己父母,若食其肉飲其血,死後必墮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