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用對的方法,解決核心的問題

  導語:因為我負面的起心動念周而復始地輪回著,所以,聞思修就需要重復再重復,唯有如此,才能對治相續中的煩惱習氣。一剎那菩提心,就能化解累世的煩惱業障。學習發殊勝菩提心,是解決輪回與否的重中之重,核心中核心

  有時候說輪回的種種,其實大家都不用看太遠就能時刻感受到輪回的作用。我們的執著、我們的煩惱、我們對於問題小題大做的心態、還有我們周而復始的起心動念,沒完沒了的怨聲載道,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局限在不斷重復的人、事,還有同樣的問題當中。情緒煩惱如「車軲轆轉」一般,麻煩或許不是同一樁麻煩,但是我們對於麻煩態度,卻是如出一轍。

  情緒煩惱的「輪回」大戲時刻都在上演。這麼演下去,必定逃脫不了生死輪回的命運。所以,我們需要修行目的在於修心,其結果是需要斬斷我們心相續中的妄念造作,進而徹底斷除煩惱的周而復始,這必定要從徹底的瓦解「我執」入手。

  很多問題,我們也在反覆地強調、反覆地說,這些也很像某種輪回的戲碼。可是,既然我們在沒有徹底斬斷「我執」之前,我們的煩惱和心相續中的問題,也是需要不斷重復又重復的「語重心長」來勸導。

  所以,聞思修的重復再重復性,是不言而喻的。

  修行目的就是要對治我們自相續煩惱,這是由業力習氣所引發的。但是,歸根結底的因,還在於因無明作用下,我們執著有個實有的「我」,而以二元分別的心念來「愛憎分明」於一切,我們自認為實有,卻不實存的一切。

  有「我執」就必定牽扯到自私自利。所以,但凡能無私了,很多痛苦也就迎刃而解了。如何能從自私到無私,發生質的飛躍呢?這就像「人人為我」到「我為人人」一樣。一個人的內心成天就琢磨自己那點得與失,怎麼能不痛苦?人算不如天算啊。可是要能做到「我為人人」,那自己的得與失肯定會被淡化很多。

  從修行的角度,這就只有發無上菩提心,能徹底的淡化我們因為「我執」而自私自利給自己內心找的不自在了。但凡心有所執、心有所想、心有所貪,就會有十不善業的累積,或多或少都會有煩惱的凈除,肯定是需要通過凈化業障而還內心一份「清明」。《入菩薩行論》中說:「菩提心如劫末火、剎那必毀諸重罪」。

  我們說過,發無上菩提心,是一件「一本萬利」的事。既然要學佛法修行佛法、又要如實看待世事無常的前提下,那就肯定需要從重中之重入手,核心中核心來實修。系統的聞思菩提心的內容和重要性,是為了切實指引我們學習發殊勝菩提心。

  學習發殊勝菩提心,是在「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的基礎上。發殊勝菩提心,包括本體、分類、發心方法三個部分。發菩提心的本體,需具備慈悲智慧兩個條件。(1)緣眾生大悲心:心想「願一切眾生遠離苦因及苦果」;(2)緣佛果智慧:為了利益一切眾生遠離苦因及苦果,獲得珍貴的圓滿佛果,自己立誓成佛的決心。

  也就是說菩提心的本體,必須具備讓眾生離苦的大悲,與獲得佛果智慧。正如彌勒菩薩說:「發心為利他,求正等菩提。」我們念皈依發心四句偈時,其中的「願我所修諸功德,為利眾生成佛」,就是發菩提心。菩提心的分類,可以依心力大小、修行境界本體而分。

  曾經,博朵瓦格西請問仲敦巴格西:「法與非法之界限是什麼?」仲敦巴格西告訴他說:「對治煩惱則為法、不治煩惱為非法;不隨世間則為法、隨順世間為非法;符合經綸則為法,不符經綸為非法;結果為善正法,結果為惡即非法。」對於菩提心的重視程度,是關乎到我們切實的修行,和學以致用的修心,能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無常的到來,是沒法去預測的,既然想要在短暫的一生中,讓佛法的受用能被發揮到最大化,那用發一念的殊勝菩提心,化解累世的煩惱業障,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