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師: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

  【經文】: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污凈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

  第二條理證,我先念完,再解釋。「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祗物,污凈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就是前面列舉的那一切,統統滅盡了。沒有了。哪一些呢?

  先解釋名詞。「侵損」侵和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侵是「侵佔」、「霸佔」、「欺騙」、「偷盜」等等。頭幾年,《齊魯晚報》上登了一條消息,成都昭覺寺,那是密宗道場,黃密道場密宗道場經常點燈,酥油燈,經常舉辦佛事法會,他們有這項服務,有一個老喇嘛在那裡負責點燈,10塊錢盞燈,你交上10塊錢他就給你點一盞燈,讓大家積累福報,開顯智慧。點燈的功德很大,在這里不展開講了。報上登了個什麼消息呢?那個喇嘛一天收了1200元錢假的,就是12張100元的,假錢。一個小夥子,老是排隊老是排隊,變換著不同的方式,老是點燈,拿100塊錢放上,說是我點一盞燈,那個老和尚就找給他90塊錢,點上一盞燈,一會兒來了,人很多嘛,我再點一盞燈,又找給他90塊錢,又點了一盞燈那天,他收了1200塊錢的假錢。最後交賬了,才知道是假錢。

  報上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個法師,16歲出家,沒有社會經驗,但是寺院有規定。什麼規定?誰的失誤誰補償。這個老和尚說,一個月的單金是120元,土話說就是工資,就是補助一樣的。一個月發120元零花錢,僧人叫單金,人離開寺院就不發了。那1200塊錢,得用十個月,去補,補償這個錢。那小夥子的這種行為就是欺騙,欺騙就是侵損的一種方式。這個損,是損毀損害。比方說惡意的打碎東西,焚燒寺院,拆牆,拆寺,破壞佛教的經像,這個統統都是侵損。

  「常住」。一切眾生,不管是誰,如果你侵損了常住飲食財物,怎麼樣怎麼樣……「常住」,一說到常住物」,大家都知道,是寺院東西常住應該用四個方面來分析:一、「常住常住物」;二、「十方常住」;三、「現前常住」;四、「十方現前常住」。後面都帶上個「物」字,就是:「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現前常住物」;「十方現前常住物」。這個「常住常住物」是什麼呢?比如說寺院的大雄寶殿,寺院僧人住的房子,或者屬於寺院土地,這些,你只能去用,不能去分,更不能當做自己的東西去買賣。不能去賣,僧人也沒有這個權力。你只是用,用的誰的?用的十方如來的。那是佛的家產僧人寺院住,感激佛陀,感激護法菩薩們,給提供了這么個修行和安住的道場。不能把這個地方,當作自己的東西這是常住常住物。」

  第二是「十方常住」。「十方常住」是什麼意思呢?在這舉一個例子,打比方說供養僧人的飯,僧人吃的飯,是大家湊的,大家供養的,它來自於十方,它的特性:「體通十方,唯局本處」。它什麼含義呢?寺院的米面油,所有一切吃的用的,它是所有僧人的,不僅僅是這個寺院僧人的,而是所有僧人的。哪怕在美國台灣出家人,那麼我們這個寺院的吃的,也有人家的一份兒。就是突然間他現前了,突然間他來了,你馬上得給人家一份兒。有人家一部分,有人家這一份兒,叫「體通十方」。

  「唯局本處」,是說僅僅是我們現前人在用。並不是我們每一次吃飯,都要台灣法師留出一份來,不是。但是我們每次吃飯都要念供,都要上課。在吃飯之前要打板,突然之間來了個外籍的或外地的僧人,坐下,馬上給他一份。因為這個飯本來就有他的一份,這叫「體通十方」,「唯局本處」。我們在某一個寺院開飯,那麼,限於某一個寺院僧眾,誰趕到了誰吃。就是這個含義寺院里為什麼打板?打板是過堂,我們吃飯是二時臨齋嘛,吃飯也是上課。要給人家誦經,迴向,要出食,要供養,要打板。打板就是讓來掛單的僧人,或是讓能到里來吃飯的僧人,來吃飯。要來,打板了,集眾了。這是第一。

  第二,就是讓看不到的有緣眾生,來吃。是在相對固定的時間佛陀過去,曾降伏過很多的護法,其中有一護法大鵬金翅鳥,有一護法羅剎子母,我們在早上中午吃飯的時候,出食有一部分是他們的,這是佛陀許下的諾言。像大鵬金翅鳥,它天生吃龍,大鵬金翅鳥很大很大,它最愛吃海里的龍,它吃龍就像吃麵條一樣。因為那個大鵬金翅鳥很大。「南閻浮提只容一足」,只能容下它一隻腳,一隻爪子。那個大鵬金翅鳥經上是這樣講的。當它想吃龍的時候,兩翅一扇,咱說那個東海啊,南海啊,水就向四下里分,龍就現前了。它就飛下去把龍吃掉了龍王就急了,龍和魚鱉蝦蟹不一樣,魚鱉蝦蟹繁生的很快數量很多,龍的數量還是有限的,於是龍王就求到佛了,說:「你救救我家族吧。這個鳥是天敵,這個吃法,不長時間,我們就絕種了,那怎麼辦?」釋迦就把自己的袈紗拿了一些:「回去,你把你每一條龍的後背上,都拴上一縷,分開,一縷一縷的」。據說你要是現在真看到龍的話,它後背上有一條紅線。那就佛陀的恩賜,實際是袈紗的線縷。在袈紗的加持下,那個大鵬金翅鳥想吃龍了,一扇,水就向兩邊跑,也看到龍宮了,就找不到龍在哪裡。找不到了。但大鵬金翅鳥它這個果報,也非常大,就是說,它有很大的神通。它知道佛陀在保護龍族。沒辦法了,它也去找佛陀去了。它說:「佛陀啊,你是不是把那個龍都給保護起來了?」佛陀說了:「殺生是罪業啊,是墮落之因啊」。大鵬金翅鳥就說了:「佛陀啊,你講的這個道理我懂,但是呢,我就吃那玩意兒,我不吃別的。你說我不吃它我吃啥?我不就餓死了嗎?你不救了它,讓我死啊」。這時佛陀給它輪迴痛苦。講這個纏縛,講這個嗔恨,講這個惡業,講這個果報,講了以後呢,這個大鵬金翅鳥明白了,「但我還要吃飯啊」。「要不這樣吧,我讓我弟子,吃飯的時候,給你搞一份飲食。你到我弟子那裡去吃」。

  所以後來寺院的佛弟子,在早上和中午吃飯的時候,都要出食,有大鵬金翅鳥的一份,通過咒力的加持大鵬金翅鳥吃起來比龍肉香啊,甘露。龍嘛,就是肉嘛。吃龍肉,民間要是一說吃龍肉,那厲害了,咱這個呢是鳥吃龍肉,它是天敵嘛。通過咒語加持,我們僧人出食,大鵬金翅鳥吃起來比龍肉香,就是說它變化成一種甘露。從那以後呢,大鵬金翅鳥就發願護持佛教。所以它也佛教的一位護法

  還有一個是鬼子母,這鬼子母自己生了很多很多孩子。但是呢,鬼子母天生的,就愛吃小孩兒。她吃誰的小孩兒呢?不吃自己的,吃人家的。所以很多信眾就開始找佛了。這是因緣嘛,這也是佛經上的故事。找到佛了,佛施展神通力,把鬼子母最小的一個孩子給她藏起來了。佛那個神通很大嘛,藏起來,這個羅剎子母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哎呀痛哭流涕啊,痛不欲生。找佛了:「佛啊,求你幫幫忙吧,你給我找找我的小孩兒吧,我可不能活了」。佛就說了:「你有好多好多孩子,五百多個孩子啊,丟一個,沒事的」。「可不行,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啊」。然後佛就說了:「你有五百個孩子,丟一個都不行,人家一個孩子的,兩個孩子的,你抓來就吃。人家痛苦痛苦。」這鬼子母一聽:喲,這是佛給藏起來了,然後就跪下懺悔,問佛:「我怎麼辦?」佛就給她道理讓她斷了殺生這個惡業,同樣,我們在出食的時候,也有羅剎子母的一份兒。所以我們在吃飯的時候,要打板,一打板,所有有緣的都來,假如說你不打板先吃了原則是一種盜取。就是這個含義

  接下來講的是「現前常住物」。這個常住四種,第三種是「現前常住物」。為什麼這樣分呢?讓大家知道,僧物啊,哪一類,它各有什麼特點。你們再去寺院,或者參學的話,修行的話,或者幫忙的話,掌握住分寸了。「現前常住」呢它這樣講的:「此物唯施此處現前僧」。所以它叫「現前常住物」。就像我們受戒的時候,有一個老太太,她這個腿不好坐著輪椅,然後命令她的家人,好幾個孩子嘛,共同發心,拿出來一部分錢,你說給我們買的什麼呢?700個僧人受戒嘛。當時我們那個戒場是700人左右。所有的僧人大殿里出來時,每人發一份兒,每人發一份兒。就是現前僧有,那麼不在場的人,可能就沒有了。這個你看發心供養哪一些僧人,就只供養現前僧人。當時在場的人你說她買的什麼呢?口香糖。一人一塊口香糖。一人一塊口香糖,這也是他們的發心啊。這個老太太聰明啊。剛剛受戒,從戒場上下來,一人一塊口香糖。東西不大,發心非常純正。她供養的全是新戒比丘。她這個功德厲害了。人家就是發心,這里有多少人,我就供養多少人。還有一種它叫「現前常住物」。哪一種呢?打比方說有一居士啊,到寺院發心,就問了:「師父你這寺院有多少僧人?」,這個師父說:「我們這個寺院啊,常住的就十個僧人」。「那好了一人一件棉襖」。發心,過冬,一人一件棉襖。他就發心給這些人的。沒發心給另外的僧人,所以這叫「現前常住物」。

  第四條就是「十方現前常住物」。這個」十方現前常住物「,我舉一個例子你們大家就容易理解了。比方說,我死了。我死了啊。打比方啊,現在還不能死,還有很重要光碟要講。我死了以後啊,我的東西留下來了,留給誰呢?是留給僧人。是每一個僧人都應該有份兒。但是呢,是當時在場的僧人去分。因為我這東西本來就是十方的。知道了吧,和剛才那個第二條不一樣。第二條那個僧人那個吃的,那個穿的,是」體通十方,唯局本處「。比方說有一居士,扛了一袋子大米,給這個寺院,那麼這個大米是誰買的呢?是這個信眾買的。這個信眾個人的東西,供到寺院里。如果,我死了,留下遺物,也是應該寺院來分,但是本來我這東西是十方的。和那袋子米不一樣,那袋子是個人的。所以說剛才那個叫十方常住物,我這個叫十方現前常住物。十方現前常住物,就是當時在場的僧人在分。可是呢,它這個特點也是「體通十方,唯局本處」。

  所以「常住物」,大體上分這么四種。我們要知道,任何的寺院里的東西僧人東西,它都屬於「常住物」,僧物。如果是我們侵吞了,欺騙了,霸佔了,或者是損毀了,統統要照價賠償,並且是極力的懺悔如果你惡業現前,故意去做,那麼這個業障有多重呢?後邊說了:「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這個業障就這么重,果報就這么厲害。「千佛出世不通懺悔」。這個「不通懺悔」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你做了,惡意地做了,明白這個道理了。然後從現在開始懺悔,一直懺悔到一千尊佛都出世了,你還沒有懺悔清凈。就這么重的惡業。我們先不要說一千尊佛出世有多麼長。

  那麼咱舉一個例子,根據佛經上說,彌勒佛未來佛,釋迦牟尼佛走後,繼承佛位的是彌勒佛。這段時間有多長呢?按人間的這個時間來算啊,彌勒佛應化世間成佛,離我們現在還有56億7千萬年,不是秒啊,是年。56億7千萬年是我們知道的彌勒佛出世的時間假如說一千尊佛出世的話,大體上你就乘上一千倍,有多長時間了。那麼,用這么長時間都在懺悔,都沒有懺悔清凈,說明這個侵損十方常住物的罪過。為什麼?因為是兩大特點,第一個特點:僧人的物品,往往非常簡單,就那樣的,就那些,吃的用的住的,非常簡單。背起包來就走,那就是我的家。背起包來就走,所以,有時候很多人提醒啊,師父你怎麼樣怎麼樣,我說,放心,很有安全感,這個安全感哪來的呢?就是窮得很安全。如果說騙子騙我,沒用,最多是饒口舌,騙我騙不了錢去。一方面,僧眾之物比較簡單,如果,你騙了,坑了,損害了,他可能當時就沒有其他用的了。主要是擾亂他的道心,斷了他修行用的資糧,因為修行人,他的一切的東西,一切的物品,都是為了修行而備的,不是為了貪求世間的娛樂而備的。如果說,你斷送了他的吃的穿的,他最基本的生活用具的話,你動搖了他的道心。斷了他修行成就的資糧,何況這個僧物,體通十方啊。所以說這個罪過是相當相當嚴重。因為,我們在過去生當中,是否做下這種罪過,我們誰都不知道了。那麼曾經做過怎麼辦?或者是在得聞佛法之前做過了,我得佛法以後知道了,要懺悔那怎麼辦,難道就真的沒有可懺悔方法了嗎?

  這里就介紹的大悲咒,經文是這樣的:「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如果說你大悲咒來懺悔這個罪過,那麼你這罪過就能滅了。這個惡業就能消了,為什麼呢?底下有個解釋,「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你要對十方佛,十方菩薩,十方僧眾懺悔,來懺謝,他們都現前來給你作證,都在場,你這個罪業才能慢慢消除了呢。後面說了:「今誦大悲陀羅尼時」現在誦大悲神咒的時候,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啊,一切罪障悉皆消滅。就是這個罪障全都清凈了。

  誦大悲神咒是十方如來都來,有兩個理證我們已經舉過了,第一,大悲神咒是過去九十九億恆河沙諸佛所說。那麼你誦大悲神咒,肯定感動他們也現前,這是他們的體性的表露,也是過去九十九億恆河沙諸佛如來體性妙用。所以我們一誦大悲神咒的時候,過去九十九億諸佛都現前,這是第一個理證,還有一個理證我們也講過了。就是誦大悲咒,臨命終的時候,十方諸佛皆來授手。什麼意思?你誦大悲神咒,就是感動了十方諸佛菩薩現前,為你加持為你作證。所以說,當我們大悲神咒來懺悔這種惡業的話,同樣感得十方如來諸佛菩薩為你作證,這樣,你才能夠懺悔清凈這是他的道理,這樣從前到後,咱們貫穿起來就知道為什麼是這樣的。一切罪障悉皆消滅,就是一切都消滅,懺凈了。

  摘自仁清法師大悲咒的功德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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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