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過去我聽說有一個法師,這個法師我也認識他,見過幾次面。他從小出家,在九華山出家的,一生供養地藏菩薩。有一天他出去做佛事,家裡面來了小偷,大概他的財物損失了不少,他回來之後就很生氣,說地藏菩薩,我供養你這么多年,沒有把門看好。這是有過失的,他不懂這個道理,這人有罪業、有業障。像這些我們要了解,他供養的是不如法,他自己不但不明了經義,不曉得如法供養,他還要造罪業。
地藏經 (第二十六集) 1985/10 美國達拉斯 檔名:14-009-0026
學佛一定要明經,對於經義要通達,不能夠曲解,依照理論方法來修學,這樣我們才能得到如同經上所說的真實利益。如果不曉得這個理論方法,不能夠依教奉行,像我上次講的,有一個法師對地藏菩薩實實在在是無禮至極,他不能夠自己反省自己造的業障,他反而去怪菩薩不靈,造重罪。世間像這些迷惑顛倒的人不止他一個,還有迷信鬼神的更多。鬼神剛剛跟你接觸,鬼神有五通,駕乩扶鸞,有五通,他能夠告訴你眼前一些事情,很靈驗。等到哪一天他離開你,什麼都不靈了,不靈的時候,你就要發脾氣,要罵人了,要跟他做冤家。做了冤家誰吃虧?還是自己吃虧。出家人,經上講得很清楚,「積財喪道」,出家自古以來稱為貧僧,你怎麼會有錢?你有錢,被人偷去,應該的。為什麼?你不應該有錢。有錢被人偷去,當然的道理,怎麼能夠責備菩薩?菩薩成就你道業是真的,你自己不向道,這是錯誤的,很大的罪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