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圓法師:僧團的六和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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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比丘眾,這里的眾,梵語僧伽耶,《彌陀經》中沒有翻譯成眾,是翻譯成了與大比丘僧。僧是和合眾的意思,有兩種和合:理合和事合。理合就是大家出家共同的目標是為了證無為之理,了脫生死。事和有六種,第一是身和同住。就是行住坐卧都要有一定規矩,一起吃飯、一起上課、一起休息,大家身體行動是一致的。第二是口和無諍。出家在一起的目的有一個,就是為了修學無為之理,平時講話要談論佛法,有不懂的相互討論,沒有爭論的地方這是口和無諍。大家都是為了學無為之理,不是為了個人的慾望都是為了學這個真諦,所以口和無諍,沒有爭論的地方。第三是意和同悅。彼此尊重,不爭名利,歡歡喜喜地修學佛法。口和無諍怎麼才能夠完全的體現出來?就是我們說的要看破,我們學的是覺悟,如果大家覺悟了,修學是為了覺悟而不是個人的這種名利、個人的慾望,你準是意和同悅的。第四是戒和同修。就是大家共同遵守戒律,以佛制定的戒律為我們的行為規范。我們比丘是二百五十條戒律,以戒律來作為我們的行為規范,大家共同遵守。第五是見和同解。見就是知見,大家依照佛經來研究佛理,知見都是相和的。第六是利和同均。大家所獲得的利益都是平均分配,平等受用,這個非常關鍵的,這樣才沒有矛盾,要利和同均。

  摘自宏圓法師金剛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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