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忍法師:吃蔬果、植物不是「殺生」

吃蔬果、植物不是「殺生

第326期明覺 文:法忍法師

  有不少人都知道佛教因為奉行慈悲的主義,而有持素、不殺生不食眾生肉的主張。但是有部份人會質疑,植物也有生命,那麼吃蔬果也可能是殺生,有違慈悲精神。各位讀者和大部素食者都應該會聽過像這樣似是而非的理論,究竟佛教的立場和看法又是怎樣呢?

  佛教對「生命」所下的定義

  佛教所說生命,與現代生物學家或哲學所說生命是有一些分別的。如果是後者,則指人與動物。然而根據佛教典籍的說明,「命」可以分為兩種

  一、 指「命根」。即是五蘊的聚合體,是由物質的軀體(色)和精神1(受、想、行、識)所組合而成這就是「命」的意思。

  那什麼是「根」?就是五蘊所組成的身心,能產生「業」(行為),這些業因會形成業力,並由業力牽引我們受果報輪迴。造業的過程如下:

  當中包括了一系列由運作色身(軀體)與外界接觸之後,產生一些身心的感受,並驅使眼、耳、鼻、舌、身、意等進行一些識的意志行為(即意業)。產生了意業之後, 進而便會推動我們造身體語言動作。那麼,身、語、意的造作(佛教稱之為「業」),便形成「業力」,並牽引我們受果報輪迴

  而《大般涅槃經》有指出「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若有殺生,即墮惡趣。」就是說,斷除由「五蘊組合眾生命根就叫殺生」。

  另外,「命根」的梵文jīvitendriya,是由jīvita(生命)與indriya(根)兩個單字組成。佛教認為,所有生命本體,稱為「命根」,它又被稱為「壽命」,能夠維持身體的溫度(暖)及意識(識)。當生命失去命根,失去壽、暖、識三者,即變成單純的色蘊堆積,分解為四大(地、水、火、風),即是死亡。

  二、是指輪迴中流轉的「心識」,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靈魂」。

  植物有情眾生的分別

  就以上所述說的定義可知,佛教認為只有意識/精神/靈魂的才算是有生命」;而且這個「生命是有「情識」的,即謂有感覺、有思惟的,就會被定義為「動物」。因此,佛教動物叫作「有情」或「有情眾生」,並認為有情輪迴。反之,沒有情識的,亦即是沒有靈魂和不會輪迴的就是沒有生命佛教認為植物沒有命根靈魂。借《荀子•王制篇》所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

  佛教殺生」的標準

  佛教認為凡是有「情識」的眾生,他們都會有感知,而且亦會輪迴都是我們不能殺生的范圍。然而,像蔬果之類的植物,既沒有感覺也不疼痛,所以屬於無情生命的范圍。但是,對於沒有「情識」的植物應以一定的慈悲心對待。就如楞嚴經》指出,我們受持不殺生戒的「清凈比丘」及諸菩薩,皆應心懷慈悲,於岐路行走時,尚且不應腳踏有生命青草,何況用手去拔?更何況稱為大慈大悲的釋子,豈可殺害眾生,取其血肉任意食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