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一)~C 第3經~第14經

  在第(三)經之中,佛陀教導我們們對於五陰的認識,須立足於「斷苦」。我們若對五陰的認識不充分,則無法做到斷苦;相反,如果我們能做到知陰明陰,則能離苦斷苦,最後做到「堪任斷苦」。而在第(四)經中,佛陀則從我們對於生老病死的認識入手,來進一步提升我們對於五陰的觀察。如果認識到五陰為苦空,為無常則能遠離怖畏,從而超越生老病死的束縛。關於這一點,我在文中已經有所提及。

  而在第(五)經中,佛陀則說:「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不明、不離欲」,如果其他四陰,亦復如是。在(六)經、(七)經中,則繼續強調苦空觀點的重要性。在第(七)經中,佛陀還以偈的形式,對上述義理進行了一番總結,即「無常及苦空,非我正思惟無知四種,及於色喜樂」。它所講的道理,無非就是教導我們要深知色、受、想、行、識五陰的過患,我們需要觀察它們、知道它們的本原面目,做到不要受到它們的影響(貪著),從而要遠離它們,超越它們。

  在後面的諸小經中,佛陀反覆地對弟子們闡述「五陰無常、苦空」的觀點,比如:

  第十經:「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此處,佛陀再次聲明苦患、無常、非我觀,即是真實正觀」;相反,則為顛倒夢想觀。

  第十一經:「色無常,若因、緣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在這裡佛陀因緣假合的理論,來闡述五陰的實質是無有實體,是無常的。而無常便是短暫的,不永恆的;是苦患的,是令人感到不快樂的,從而生起厭離心、進修心與解脫心。

  第十三經:「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色;以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離於色;以色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自證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在這裡佛陀從「味」(在心理上產生回味與貪著)、「患」(給眾生帶來過患)、「離」(利於眾生出離)三個方面,來闡述五受陰。佛陀觀點是,如果五受陰對於我們無有障礙眾生既可以做到「不味」、「不患」,而且也對眾生的出離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那麼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強調五受陰的災患。可是事實上五受陰卻實實在在地影響了我們,我們一切眾生都會受到它們的束縛,甚至沉迷其中而無力自拔,結果導致了我們距出離的目標漸行漸遠,證悟之道變得遙遙無期。佛陀自己的證悟經歷,說明他成就佛道,也是從「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開始著手修習的。因此,我們必須要認清五受陰的本來面目認識到它們的嚴重危害,從而遠離它們,滅除它們。

  第十四經:「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已脫、已離、已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裡所講的義理與第十三經所講的完全一致,其側重點則是佛陀自己的證悟感受。他說,當初他如果認識不到五陰受的種種過患,那麼他至今也不可能成就佛道;正因為他看穿了五受陰的本質,因此他做到了遠離它們,滅除它們,最終證得佛道,成為受到人天敬仰的佛陀。(09.11.17)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