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八)~O 第228經(增長經):增長法與損滅法。

  第228經(增長經):

  本經重點講述兩點:增長法與損滅法。

  1、增長法:「雲何增長法?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長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增長法。」這里重點講的是「集」,即諸種受聚集在一起,像滾雪球那樣越滾越大,直至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即為煩惱的漸次增長而無有減損。

  2、損滅法:「雲何損滅法?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損滅法。」此處焦點集中於一個「滅」字,即猶若殘雪消融,漸次消損,最終化作顆顆水滴隨流而去,諸煩惱障不再結縛於己身。

  前者為「增」,後者為「損」;前者為「長」,後者為「滅」。一反一正,恰好契合了祛邪顯正的佛法義理。因此我們將佛教三藏中的「論藏」(阿毗達磨)視為「對法」,一是正理正見對治顛倒妄見,二是含有兩兩相對之意,即正與邪的對立、迷與悟的對立,真與妄的對立、有漏與無漏的對立凡夫聖者對立……佛法的高明之處,並不是一昧地強調對立,而是透過貌似對立的表象,透露出統一的內在關係。比如說「煩惱菩提」、「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等,便是「不二法門」的有力佐證。

  第229經(有漏無漏法經):

  本經向我們詮釋了何謂「有漏法」,何謂「無漏法」。

  1、有漏法:「雲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2、無漏法:「雲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

  何謂「有漏」?何謂「無漏」?若從字面上去理解,「漏」即煩惱異名,有漏即有煩惱,無漏即無煩惱。如果這樣理解卻又失之簡單。若稍加詮釋,「有漏」即由於煩惱有情的六根門不斷漏泄,使有情流轉於生死輪迴故稱「有漏」。這里的「有」,小乘教釋為「隨增」,隨順增上煩惱之法即有漏法;大乘教釋之為「俱」,即將與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之法稱有漏法。而「無漏」即與「有漏」相對應,即「無隨增」,或「無俱」之義

  如果從本經中所述的觀點來看待有漏與無漏,則可以看出有漏為世間法,乃為有為的生滅之法;而無則為世間法,為無為的如如不動之法。從六根與六境以及六識的關係中可以看出:

  (1)眼色、眼識、眼觸;(2)耳聲、耳識、耳觸;(3)鼻香、鼻識、鼻觸

  (4)舌味、舌識、舌觸;(5)身觸、身識、身觸;(6)意法、意識、意觸

  六根與六境接觸後,再與六識產生相互作用,進而生起六觸。六觸能生三受,此三受的具體表現,便是「愛」字,因此我們說「六觸生受」,即是此意。現在的心理學一般只承認「意識」(即第六識)的作用,而對於前五識則持保留意見。在一般人看來,眼與外境之色相接觸後,是否會產生「眼識」,尚無有力的證據,因為眼根作為器官之一,其與外界的觀察,必須要經過大腦的分析綜合後,才能產生「識」。例如一個植物人(或喪失意識分別能力者),其眼色雖接觸,然究竟是否能產生眼識,倒也難說。在原始經典中一般只講六識,至於更深層次的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甚至更為神秘的第九識(庵摩羅識),現今心理學似乎也未予以普遍性的認可。(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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