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八)~N 第223~225經(斷經)

  第223~225經(斷經):

  223經:「我不說一法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這里的意思是說,如果對於諸法都「不知」、「不識」的話,那麼「得究竟苦邊」是不切實際的,佛陀也不會說這樣的法。此話反過來,就是若要「得究竟苦邊」,則必須要做到對於諸法既要「知」又要「識」,即如實了知諸法的實相。這個「實相」,即是對於「六入」、「三受」的如實觀察與體悟。

  224經:「一切欲法應當斷。」所謂「欲法」,就是能令我們生起欲貪之法。對於這些欲法,我們應當要斷離,而不是去執取與貪著。因此本經中說「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欲法應當斷」,而此中之三受,即為引領我們生起各種慾望的「欲法」。

  225經:「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此處所講的「不知、不斷」,其寓意與223經基本相同。

  第226、227經(計經):

  226經:「我今當說斷一切計。」這里的「計」,那是計量、思量。這種「計」,不是對真理實相的思考,而是對於為之法的推理與想像。我們知道,佛法雖然講「因明」,有時也注重於邏輯推理,但是這種推理是獲取正理的途徑之一,它是權變之法;若從本質上講,它同樣是一種不究竟之法,是有為之法。相比之下,凡夫對於六入與三受的計量,卻往往是為了達到某種「需求」而言——無論是「必需」的衣食供給,還是無止境的慾望奢求。對於這種「計」,佛陀主張斷除它,不要去思量。而在現實世界中,我們所面對的誘惑實在太多太多。這種誘惑,主要是表現在物質層面,當然也有感官精神層面對於各種階層人們而言,我們不是處於與世隔絕的狀態。即便是原始社會,那時的人們受到食物與生存的驅使,還是有所「貪求」。為了部落的利益,大打出手拼個你死我活的事情時常見到。在中國的遠古神話傳說之中,無論是黃帝部落,還是炎帝部落,其血緣傳遞的命脈,往往用戰爭或武力(當然也有謀略、祭祀因素)來解決;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統治者往往以一整套的法律規章以及伴隨著倫理道德的說教,來期望其統治基礎的穩固長存。

  在談到人類需求問題時,美國社會理學家馬斯諾將之分為兩個層次,即低級需求(本能需求生理需求)和高級需求(社會需求或潛能需求)。在此基礎上,馬斯諾將需求分為五個從低到高的需求,即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ty needs)、社會需求(social needs)、尊重需求(esteem needs)與自我實現需求(self-realization)。馬斯諾認為,其實每一個正常的人,都潛藏著這些需求,只是由每個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人文環境制度環境)的差異,大家所表現出來的迫切程度不一樣而已。但此五種需求並非可以截然割裂,而是密不可分。此五個需求,從常理上來講,一般是前者在得到保障與滿足的前提下,才產生後者需求的可能(也有例外)。就算是出家人修行,也需要最基本的衣服供養,作為滋養色身、潛心修道的前提條件。當修道人思想境界達到相當高的時候,似乎可以獲得某種跳躍式的需求潛能(比如說修道人可以擺脫生理需求而直接達到自我實現的需求層面)。

  無論從世俗層面,還是從出家人修持層面,或許都有一個不斷需求過程。從需求漸次演進到無需求這就是某種「創造性」的活動,即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某種短暫的「高峰體驗」的情感,即前所未有的成就感。當然,佛教修持活動不能用社會理學的理論來「套搬」與衡量(即佛陀所講的「斷一切計」),但作為一種較為成熟的管理學理論,佛教界似乎需要敞開參考與借鑒的胸懷

  227經:「計者是病,計者是癰,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高癰、離刺。」在這里佛陀就講得很明白了。在226經中,佛陀在解釋什麼叫「不計」時,依然是不計於六入與三覺,不計我、我所,進而不計樂、相樂(表相之樂)。所謂「不計者,於諸世間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就是強調一個「不計」。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去計量呢?原因是一旦計量,就會帶來很多麻煩;而「計」本身便是一種病,一種膿瘡,使我們如芒刺背,很難受。因此,我們必須不能去計量,不能去執取與分別。如來正是做到了「不計住」,因此才證得了最高的涅槃。而《金剛經上講的破「四相」,實際上就是要求我們不要去「計量」。因此這個「計」,就是大乘佛教所講的「分別心」。我在系列文章中,不止一次地講到,光讀大乘經典不行——老實講,我們的根基距離大乘所講的境界還差得遠。但是中國既然孕育了大乘佛教的生存發展天地(承認大乘佛教中國的有其合理性因素,即「存在即合理」),而我們又必須力避變成「說得比唱得還好聽」的純粹「說教師」,應從何處入手?其實並不難,只要將大乘經典與所謂的小乘經典結合起來讀誦,便可以解決這個困擾我們許久的大問題。

  如果我十分勉強地將馬斯諾的需求層次理論套用到佛教修持活動中,我們便會發現並能詮釋很多有趣的現象。有時候,我們似乎可以作些對比性分析,比如說釋迦出家之所以能夠成就佛道(自我實現),因為他已經超越了前面的幾個層次需求。無論是生理的(悉達多太子生活環境優越)、安全的(他力大無窮,可以一箭射穿十鼓)、社會的(他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還是尊重的(他貴為王子,受到萬民擁戴贊嘆),他都可以不費力氣地達到。從五欲上講,這些東西對悉達多太子來說,都顯得無足輕重,毫無意義。聯繫到現代的弘一大師,其出家後之所以被尊稱為「弘一律師」,對於名聞利養淡然處之,是因為世間的功名利祿,對他來說都視若浮雲(並非吹噓)。因此他可以放下一切心無旁騖地來專事修行道業,最終獲得了不起成就。從這兩個例子我試圖在說明,若從需求理論上來講,當前佛教界之所以出現了很多「唯利養」的行徑,在很大程度是因為「實我實現」需求與前面幾個需求相脫節後造成的。從當前來說,絕大多數的出家比丘尚處於「凡夫階段(低級的有學位)。倘若在起碼的生理等諸項需求尚未實現(甚至從未實現)的前提下,一步到位地要求他們去走上「自我實現」(即所謂的「上求下化」),就會出現很多言過其實的弊端,深為信眾所詬病。(3月15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