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十九)~A 504經(慳垢經):敘述天帝釋向目犍連敘說其所受用的妙果,皆依調伏慳垢而得。

  漫說《雜阿含》(卷十九)

  《雜阿含經》第十九卷的重點,是講述有關帝釋天以及諸天的一些事跡。其中講到諸天所得的妙果是如何修得的,它們有什麼殊勝之處;並且也講到諸天的不足與過患。

  504經(慳垢經):敘述天帝釋向目犍連敘說其所受用的妙果,皆依調伏慳垢而得。

  經中敘述尊者大目犍連居耆闍崛山,釋提桓因前去拜見。「時,釋提桓因光明普照耆闍崛山,周匝大明」。天帝說了一偈:「能伏於慳垢,大德隨時施,是名施中賢,來世殊勝。」此偈的重點,是講無有慳貪的賢德者,必是能隨時行布施的人布施是有功德的,有功德必能得到善果。天帝釋說此偈的用意,大約是他身為天帝釋,尊顯無比;之所以如此,全賴布施與滅除慳貪的結果。而這種殊果,今生未必能夠享受得到,只有等到來世,才能完全顯現,即「來世殊勝」。

  目犍連尊者聞此偈後,便問釋提桓因:「憍屍迦(帝釋別名)!雲何為調伏慳垢,見於殊勝,而汝說言此偈?」天帝釋作出解釋:一切世間大姓乃至三十三天,對他都是稽首作禮」。他行住坐卧,皆有著他人無法倫比的殊勝之處。為什麼會如此殊勝?就是他天帝釋已經做到了「調伏慳故」,心中無有慳貪,因而「有此妙果」。這里所講的其實就是一個道理:我們在作布施功德時,一定要做到心無慳貪。如果作了布施,實際上心裡卻是念念不舍,其福德就大打折扣了。當然,本經從側面說明了一個問題,即天帝今生受此榮華富貴是由前世所種下的布施種因——天帝前世做得不錯;能不能說他這輩子就做得無有挑剔呢?這需要另當別論。在下面的經典中,會涉及到這個問題

  505經(愛盡經):本經敘述目犍連以神通力抵至天帝宮殿,見帝釋生活放逸,目犍連運用神通使其厭離。

  在諸經中,天帝釋是佛陀有力的護法,他的確為佛教的弘闡做了數不清善事。當然,作為尚未解脫天帝釋,也有很多毛病,比如說天界與阿修羅界相互攻伐,死傷無數;天帝釋有時也會糊塗,貪圖享樂。

  在本經中,目犍連尊者因為有事(「我今當往問其喜意」)前往天界,至三十三天,到了一個池邊(一分陀利池)。呈現在目犍連眼前的,是一副目犍連並不願意看到的景象:「時,天帝釋與五百彩女游戲浴池,有諸天女,音聲美妙」。就是說天帝釋正在跟一群彩女嬉戲胡鬧,放逸享樂。天帝釋見目犍連來了,也不好意思再胡鬧下去,於是令諸天女默然,然後對目犍連「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目犍連問:「汝先於界隔山中世尊愛盡解脫義,聞已隨喜,汝意雲何?為聞說隨喜?為更欲有所問,故隨喜耶?」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想當初天帝釋向世尊請教了有關「愛盡解脫」的要義,佛陀為其開示天帝釋聞後很開心,隨喜贊嘆。目犍連對此不甚明了:當時天帝心意究竟如何?他對佛陀開示真的弄明白了嗎?

  此時天帝釋開始裝起了糊塗,他語目犍連說:「我三十三天多著放逸樂,或憶先事,或時不憶。世尊今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尊者欲知我先界隔山中所問事者,今可往問世尊,如世尊說,如當受持。」是天帝釋真的忘記了那次所問之事嗎?他不可能忘掉的。為什麼天帝釋裝糊塗說自己記不得了呢?原因天帝釋所現今的所作所為,與他所請教的「愛盡解脫之義,完全是背道而馳——他根本沒有把佛陀的教導放在心上,更沒有落實到實際行動上面去。因此天帝釋只好說自己「或時不憶」。為了擺脫尷尬局面,他邀請目犍連參觀他剛剛興建好的殿堂建築,「然我此處有好堂觀,新成未久,可入觀看」。

  目犍連只好「默然受請」。此時,「彼諸天女遙見帝釋來,皆作天樂,或歌或舞。諸天女輩著身瓔珞庄嚴之具,出妙音聲,合於五樂,如善作樂,音聲不異(音樂很整齊)。」可是這些歌女們一見到目犍連尊者來,「悉皆慚愧,入室藏隱」。在尊者目犍連面前吹吹打打,自然是很不恭敬,而且也是小兒科的東西,壓根兒就是俗不可耐,不堪入耳。

  天帝釋領著目犍連一邊參觀他的建築傑作,一邊自我贊嘆欣賞:「觀此堂觀地好平正,其壁、柱、梁、重閣、窗牗、羅網、簾障,悉皆嚴好。」可是目犍連對此並不感興趣,相反,他卻說奉勸天帝釋要「先修善法福德因緣,成此妙果」。對於目犍連的善意忠告,天帝釋半點兒也聽不進去,他再三誇贊自己的宮殿修建得如何庄嚴完美。此時目犍連暗自思忖:「今此帝釋極自放逸,著界神住,嘆此堂觀,我當令彼心生厭離。」於是他運用神通力,「以一足指撇其堂觀,悉令震動」。而「諸天女見此堂觀震掉動搖,顛沛恐怖東西馳走」,驚恐萬狀。她們還以為是天帝釋在作法,當明白這是目犍連的神通術時,她們對天帝釋說:「善哉!乃有如此梵行大德大力同學大師德力當復如何?」言下之意是:既然目犍連的神通如此了得,那麼他的老師(大師,指世尊)的德力更是不可思議了!

  本經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世人皆知道理,卻鮮有世人能夠做到。像天帝釋這樣的人物,曾當面向佛陀請教到「愛盡解脫」的無上法義,卻依然我行我素,任己放逸。天帝釋尚且如此,更何況我們普通百姓呢?(10.2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