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佛教主張眾生平等,無有差別,這種觀點在古印度種姓制度極其盛行的時勢下,是頗具有進步意義的。本經是敘述有一個摩偷國的國王,據說其是「西方王子」。摩偷羅國為當時十六大國之一(即現在印度的閻牟那河西南一帶,閻牟那河為恆河支流,長約1385千米)。這位王子不遠千里前去拜望迦旃延尊者,請教有關種姓高下的問題。他首先轉述了婆羅門的主張:「婆羅門自言:我第一,他人卑劣;我白,餘人黑;婆羅門清凈,非非婆羅門,是婆羅門子從口生,婆羅門所化,是婆羅門所有。」事實上這種主張,是婆羅門的一貫觀點,從經文中我們不難看出婆羅門種姓與其他種姓最重要的區別,是表現在膚色方面。婆羅門的膚色是白色的,似乎與今天的歐洲人膚色有些相仿。經偈中有「阿彌陀佛身金色」,阿彌陀佛是剎帝利種姓,這里的「金色」,實際上是古銅色。商人階層吠舍是什麼膚色,似乎不太清楚,而作為當地原住民的首陀羅,膚色呈黑土色——從一般審美意義上講,黑色不如白色好看,男人總是喜歡皮膚白凈的女孩子,這似乎已成人的天性。故而婆羅門以膚色言,自恃高人一等,是情理之中事(當然,作為外來的征服者,以勝利者的姿態傲視被征服者,也是一種高貴的象徵)。為了顯示自己的高貴與清凈,婆羅門的祭祀師們便編撰了各種謊言:他們是從上天的口中而生,而其他則是從身上、腹中甚至是腳中而生,自然低賤一等,生來便被註定為一生受奴役的命運。
迦旃延對婆羅門的這種無稽之談予以斷然否定:「大王!此是世間言說耳。」人與人之間根本不存在種姓的差別,膚色也完全不能成為衡量貴賤的標準。迦旃延的觀點是:「四姓皆等,無有種種勝如差別」——這不僅是迦旃延的觀點,更是佛教反對種姓制度的一面鮮明的旗幟。
那麼人與人之間難道真的就沒有差別了嗎?迦旃延說,不是那麼回事,人類之間的差別還是存在的。具體表現是業,「大王當知:業真實者,是依業者」,即是說由於每人所做的業之不同,所受果報也截然不同。
關於佛教業的觀點,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參閱一下印順法師《佛法概論》中有關對業的認識:
「有情的流轉生死,與業有深切的關係。業的梵語為「羯磨」,本為「作事」的意思。如僧團中關於僧事的處理,都稱為羯磨。但從奧義書以來,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
然在佛典中,漢譯《雜含》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如說:「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卷一三‧三0七經)。「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卷一三‧三三五經)。但巴利本缺。業說,為佛法應有的內容,但在佛世,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這要到《中》與《增一》、《長阿含》,才特別發揮起來。
業的本質——相依相續的身心活動,為有情的事實。有情的活動不已,從情愛為本的思心所引發一切活動,即是行業。《雜阿含經》反覆的說到:「無明覆,愛結系,得此識身」(如卷一二‧二九四經)。愛結所系的愛,在緣起支中,即說為行,如說:「無明緣行,行緣識」。所以愛約我我所的染著說;思約反應環境所起的意志推行說;行與業約身口意的活動說。這本是相依共起的活動,不過從他的特性,給以不同的稱呼。
行與業,指思心所引發的身心動作說,而業又是因活動所引起的勢用。總之,由身心的活動而留有力用,即稱為業。所以古說業有「表業」與「無表業」;或說「業」與「業集」。
從業的發展過程說,由於觸對現境,或想前念後,思心所即從審慮、決定而發動身語的行為;在這身語動作時,當下即引起業力。這可見業是經內心與身語的相互推移而滲合了的。
所以有以為業是色,但沒有質礙;有以為是心,但也沒有知覺。這是不能看為個體性的物質或精神,附屬於身心的某部分;這是不離有情色心,不即有情色心的潛能。
古來,或者因情識為有情的中樞,所以說業依於識。或者因為業從身心所引發,能引發身心,所以說依於六處。然情識與六處,從有情的別別蘊素說,而不是從有情的和合相續說。所以應該如一類學者所說:業依有情而存在。」「從前生到後生在不斷的身心活動中,有無數的業力增長或消滅。這些業力,由於性質不同,成為一系一系的,一系一系中又是一類一類的。如五趣果報,即有人業、天業、地獄業、畜生業、餓鬼業。而每一趣業中,又有種種差別。這種種業力,彼此相攝、相拒,相剋制,相融和,成為有情內在極復雜的潛能。
雖同時有種種業,由於感得此生的業力,規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類,即為人類的特性所限制,僅能在「人類生活」的限度內活動。其它的業,可能暗中活動,給此生以有限的影響,但終不能改變此生的特性。這規定一生的業類,從因緣和合而開展新生的活動,當下即受到自身的限制,特別是不能不漸次衰退到業盡而死亡──常態的死。這業類所規定一期的生存能力,即是「命根」。等到這一生進入死亡的階段,從前及現生所造的業力中,由於「後有愛」的熏發,有佔有優勢的另一系類業,起來重新發展,和合新的身心,成為又一有情。有情的生死相續,是這樣的一生一生延續不己。
所以,佛敎緣起的業感論,沒有輪迴主體的神我,沒有身心以外的業力,僅是依於因果法則而從業受果。約發現的外表說,從一身心系而移轉到另一身心系;約深隱的內在說,從一業系而移轉到另一業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燈炷的焰焰相續,諸行無常的生死流轉,絕非外道的流轉說可比!」——以是摘自印順法師《佛法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