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二十四)~F 第619經向我們講述了一個十分有益的真理,即「自護」與「他護」之間的關係。

  第619經向我們講述了一個十分有益真理,即「自護」與「他護」之間的關係佛陀首先給大家敘述了一個過去世的一則故事有一位「緣幢伎師」(竹竿特技表演者),大約是用一根粗壯的竹竿上,放著一把椅子,再讓人坐在椅子上,伎師「肩上豎幢」,也就是將坐著人的椅子頂上伎師的肩上,沿街進行現場表演,以博取大家的一些金錢賞識。這位伎師對他弟子說:「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迭相護持,遊行嬉戲,多得財利。」就是竿上和竿下師徒之間都相互照應著,免得大家有個什麼閃失。伎師弟子中有一位並不贊同師付的意見,他說「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遊行嬉戲,多得財利,身得無為安隱而下」,意思是說從事這項高危險的雜技,最要歸的並不是大家相互關照,而是要自己關照好自己,只要自己用心專一,就不有什麼差錯。相反,如果自己用心不專,反倒把心思放到如何去關照對方上面,不但關照不了別人,就是自身也難保,更遑論其他?這位弟子的話無疑是十分正確的,當然得到了師傅的高度贊許,「如汝所言,各自愛護」。在這里我們要注意到另外一方面,即護己與護他之間並不矛盾,護己就是等於護他,而護他也同樣是等於護己。「己自護即是護他,他自護亦是護己」。用現在的一句話叫,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只有先把自家的事情料理干凈了,才談得上為大家更好的料理事務,所謂「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我們並不能將眼光老是盯著人家,而要好好地打量一下自己。如果我們人人都能做到潔身自好,都能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一個持戒嚴謹的好教徒,這本身不就是對社會、對佛教最好的貢獻么?所以作為比丘,「心自親近,修習隨護作證」是十分必要的,這就叫「自護護他」;不僅如此,我們還要「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對所有的人都十分友好,視一切眾生未來佛、將來菩薩,「滿眼皆聖人」,這就叫「護他自護」。無論是自護還是他護,都要從最基本的四念處入手。

  佛陀在620經也同樣闡述了這一立場,即自境界與他境界之間的關係佛陀在這里主要教誡比丘在外出乞食時,要樹立一個很重要思想觀念,即乞食的目標僅僅是為了滋養色身用於熏習,此外毫無益處。如果我們在乞食時對於世間的種種色相好聲產生了迷戀,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對於世間那些貌似美好東西,我們要時刻保持著警惕。比如「獵師以黐膠塗其草上」,這是一個美麗的陷阱,如果染著於它們,就要吃虧上當。要像那些聰明猿猴那樣,對黐膠「遠避而去」,而愚痴猿猴則出於好奇或貪於黐膠,結果頭腳均被牢牢地膠住,最終被獵師「即以杖貫,擔負而去」。作為外出行乞的托缽比丘,如果「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的話,結果就是「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就是被魔王波旬所支配差遣,再也由不得自己作主。所以對於比丘而言,善護其身、善守根門是何等的重要。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又一次體悟到佛陀反復重申的「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的深刻寓意。(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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