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二十五)~B 第641經(阿育王施半阿摩勒果因緣經)

  第641經(阿育王施半阿摩勒果因緣經):本經敘述阿育王晚年的一些布施行為,以及孔雀王朝的末代國王破壞佛法的事跡。

  關於阿育王晚年的一些事跡,史書記載得比較詳細。如果從歷史的角度看,阿育王晚年似乎犯了一些政治上的錯誤,比如說在治國方面顯得過於柔和,最終導致了大臣們的擅權;從崇佛方面講,他似乎犯了與梁武帝相似的錯誤,即對於布施方面,似乎有些過頭,結果使國家的財庫受到了極大的影響。當然,如果單從佛教方面看,這畢竟是好事情,起碼對於倡導佛教的進一步發揚光大,起到了推波助瀾的正面作用

  在本經中,重點突出兩件事:一是阿育王晚年,仍不遺餘力地進行布施活動,直到只剩下最後的半顆阿摩勒果;二是孔雀王朝的末代國王們,對佛教似乎逐漸失去了信心,開始從崇佛而走向滅寺害僧。首先說第一件事。

  阿育王晚年的時候對於寺院大行布施,自比佛陀時代的「給孤獨長者」。他認為一個普通的長者尚能「以億千金」布施佛與眾比丘,「我今為王,何緣復以億千金施?當以億百千金施」,說明他在布施方面,很想超越他的前輩給孤獨長者。早期布施無外乎四食供養,所謂衣食卧具醫葯阿育王一方面「起八萬四千佛塔」,更於「彼諸塔中復施百千金」,以金銀貨幣直接對寺僧進行供養,這個與早期的四食供養已有了較大的差別。比如說他曾作「五歲大會」,以「三百億金供養於彼僧眾中」,對所有凡聖比丘,皆給予了普同供養。不僅如此,阿育王為了行布施,竟連「夫人、婇女、太子大臣」都一並布施給了聖僧,然後用「四十億金還復贖取」。這種贖身法實際上就是變相的布施金銀使我們不由地想起了梁武帝四次捨身同泰寺的歷史鬧劇。種種變著法兒的布施阿育王最後「用九十六億千金」,離他的諾言「百億千金」還差四億千金。此時,阿育王身染重病,自知不久於人世。他開始發愁,「我常所願,欲以滿億百午金作功德,今原不得滿足,便就後世時,計挍前後所施金銀珍寶,唯減四億未滿」。於是阿育王便「辦諸珍寶,送於雞雀寺中」,准備完成他的最後心願。

  結果這種願意遭到了一位王族的阻撓,這位王族就是太子法益的兒子(也就阿育王孫子),名叫三波提。他對太子父親說:「大王將終不久,今以此珍寶送與寺舍中,今庫藏財寶已竭,諸王法以物為尊,太子今宜斷之,勿使大王用盡也。」可以說到阿育王晚年,國庫已嚴重虧空,幾乎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太子法益認為言之有理,便下令典藏者,「勿復出與大王用之」,說明阿育王財產的處分權,已經受到了嚴重製約。此時,國王由於病入膏肓,說話已經不那麼好使了。

  阿育王「自知索諸物不復能得」,於是將「所食金器送於寺中」,結果金器換銀器,銀器換銅器銅器瓦器。弄到最後,阿育王手中只剩下半顆阿摩勒果(類似於胡桃)的支配權。他手中拿著此半顆阿摩勒果,對身旁的侍者說:「汝今憶我恩養,汝持此半阿摩勒果送雞雀寺中,作我意……無有財寶布施眾僧,於一切財而不自在。今唯此半阿摩勒果,我得自由,此是最後布施波羅蜜,哀愍我故,納受此施,令我得供養僧福。」為了使大眾能普獲供養,該寺將果子研磨成粉,「著石榴羹中」,最終使得「眾僧一切皆得周遍」。

  再說第二件事。阿育王逝世後,他的兒孫們(法益、三波提)還是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於佛教,並將阿育王生前未如願的「四億諸金」,悉數送往寺中。到阿育王後的大約第七世國王時,這位國王名叫「沸沙蜜多羅」。這位新國王政治上很想有一番作為,於是他遍問群臣:「我當作何等事,令我名德久存於世?」也就是說他想做一位名垂青史的一代名君。大臣們當然舉出他的先祖阿育王,因為阿育王在世時「造立八萬四千如來塔,復興種種供養」,連沸沙蜜多羅也不得不承認:「大王阿育有大威德,能辦此事,我不能作,更思餘事。」正路沒法走,只能走「曲線」,有位惡臣給他出了一個陰招,那就是:世間無外乎兩種人可以名垂千古,即大善和大惡。大善人肯定是當不成了,那麼當個大惡人,做一回千古罪人,那總可以吧?怎麼辦呢?阿育王在世時造八萬四千塔,「王今當行惡行,打壞八萬四千塔」。當然,作為一國之君,總不會糊塗到這等地步!但我們沒有必要去考證歷史,經典中既然如此記載,我們就認為真的如此罷。

  國王呼諸比丘來,問道:「使我壞塔為善?壞僧房為善?」比丘們的回答是「二不應行!王其欲壞者,寧壞僧房,勿壞佛塔。」結果國王惱怒不已,「殺害比丘,及壞塔寺」,最後竟舉國下令:「若有人能得沙門釋子頭來者,賞之千金。」如此一來,比丘們如過街老鼠,到了人人喊打喊殺的地步。在那種情境下,用「白色恐怖」來形容,絲毫不為過。

  佛教在摩竭陀國的最後命運自然是逐漸式微,不得已向周邊國度發展,並在內憂外患之下,最終退出了印度的歷史舞台。當然,隨著佛教的衰落,孔雀王朝也走到了它生命的盡頭,至公元前187年,最終被一個新的王朝——巽伽王朝所替代。(2月1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