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經敘述苦之因與苦之滅。有一位揭曇聚落主請教於佛:「世尊!我聞世尊常為人說現法苦集、苦沒。善哉!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佛陀回答說:
「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若說未來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今於此說現法苦集、苦沒。聚落主!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
佛陀所說的這段經文,實際上有一個基本的立足點,那就是他可以告訴聚落主什麼叫苦集什麼叫苦沒——單單知道名相大意,並沒有任何難題。問題是聞法者本身有沒有切實地感受到什麼叫「苦」,有沒有被「苦」所逼迫?如果本身並沒有感受到苦,相反卻覺得自己活得很自在,那麼縱然知道了苦集、苦滅的道理,又有何用場?我們常講「信、解、行、證」,信乃為第一步,五根五力皆為信根信力為首位。只有親身經歷過痛苦(比如說疾病的折磨)的人,才會切實地感受到健康是多麼的幸福。在佛陀看來,造成痛苦的根源無外乎是以「欲」為主導。這個欲,便是一種希求和慾望,它有善欲與惡欲之分。但是無論是善是惡,都需要通過「求」的方式去希望達到,因此,有「求」同樣也是造成苦的源泉之一。我們常說「無欲則剛」,或者說「人到無求品自高」,都是主張人應該盡量無所求無所欲。
佛陀為了更好地說明這個欲集的道理,作了一個譬喻:「若眾生於此郁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聚落主對此的回答是: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這些人與我關係密切,當他們受到痛苦時,他肯定會感到難過;相反,如果這些人與自己關係很一般,甚至素不相識,他為什麼要為此而難過呢?
佛陀又問:如果自己的孩子送給人家撫養,後來彼此許多年都沒有見面,聚落主會不會時刻想念那個孩子呢?聚落主回答說不怎麼會想,因為孩子生下後送人,與孩子感情就會淡薄一點,更何況多年都沒見面了呢?當然,如果有一天無意之中見到被自己送走的孩子,又會產生憐愛之心。此後,當孩子生病了,或者因病英年早逝,即使是自己送出去的孩子,也會十分傷心難過。作為父母來說,他們對於子女的感情可以說是世間最為真摯無私的,無論是在自己身邊長大的孩子,還是被自己不得已被他人養育的孩子,都是一樣的憐愛,並無太大的差別。佛陀通過父母對於子女的那份感情,從而說明「欲」才是產生痛苦的根源。而此處的「欲」,則重點著眼於「愛欲」,即有著血緣關係的那種關愛。當然,從世俗角度著眼,若讓世人拋棄這種人間愛欲,可能有些殘酷或者不太現實。然而佛陀的本意絕不是讓我們不講世間人倫感情,而是需要有一個淡定的心境,不要太在意、執著於世俗濃情,把生與死、合與離視為一種不隨人意改變的自然規律,而坦然面對它們——這也是佛陀積極向上人生態度的重要體現。
914經重點是佛陀在遊行期間說服並度化外道的記載。但經中記載了一件很重要的歷史事件,即在佛陀住世期間,古印度發生了幾次比較嚴重的飢荒;而在佛陀入度之後的那次大飢荒則更為嚴重,很多出家比丘幾乎就乞不到任何食物。據雜阿含經記載,由於當時「乞食難得」,到南天竺時,竟有三十個年少弟子舍戒還俗——阿難還因為此事,受到摩訶迦葉尊者的指責(雜阿含1144經)。而本經並沒有重點談世之飢饉,而是談到了耆那教的信徒慫恿其弟子刀師氏聚落主與佛陀辯論:
「汝往詣沙門瞿曇所,作是問:瞿曇!常願欲令諸家福利具足增長,作如是願、如是說不?若答汝言不者,汝當問言:沙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有願有說者,當復問言:沙門瞿曇,若有如是願、如是說者,今雲何於飢饉世,遊行人間,將諸大眾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瞿曇所說,殊不相應,不類不似,前後相違。」
這位尼揵子實際上也是在給他的弟子出了個餿主意,大意是指佛陀不應該在飢饉之年帶這么多人在人間行乞,原因很簡單,現在正在鬧飢荒,在大家都填不飽肚子的情況下,佛陀還帶著一大幫子人出來要吃要喝,這到底是在給民眾創造種福田的機會呢,還是在增加民眾的負擔呢?其言下之意就是佛陀給大家增加了負擔,所謂「損費世間」,就好像天降大冰雹將好端端的莊稼都砸壞了。尼揵子以為,只要是刀師氏按照他的這番議說,就一定會使佛陀「不得語、不得不語」,也就是進退維谷,陷入二難境地。
事實上這位刀師氏也是按著老師的意圖向佛陀發難的:「瞿曇!常欲願令諸家福利增長不?」佛陀回答:「如來長夜欲令諸家福利增長,亦常作是說。」刀師子見得到肯定的回答,便問:「若如是者,雲何,瞿曇!於飢饉世人間乞食,將諸大眾乃至不似不類,前後相違?」
佛陀對此回答:「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聚落主!汝觀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至斯福利。」佛陀的觀點是,他從來沒有聽說過哪一家因為布施而致使自己一貧如洗,布施只會使自己財富增長,多子多福。現如今大富大貴人家,都是緣於他們今世或累世之前的樂善好施。佛陀說:「有八因緣,令人損減福利不增。何等為八?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有是八種為錢財難聚。」而此便是八種破財之法,其中涉及到破財的方方面面,例如火燒水漂,被人打劫,遭到官府勒索,或者因為吃喝嫖賭而將家產用於抵債,都是招致破財的重要因素——最後一個是「惡子」,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講的「敗家子」,所謂「富不過三代」,縱有萬貫家資也扛不住一個敗家子的折騰。此八種破財法若加上「無常」,則計為破財的「九因九緣」。但是無論哪一因緣,都從來沒聽說過因為廣行布施而招致破財之說。(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