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三十二)~H 913經敘述苦之因與苦之滅。

  913經敘述苦之因與苦之滅。有一位揭曇聚落主請教於佛:「世尊!我聞世尊常為人說現法苦集、苦沒。善哉!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佛陀回答說:

  「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為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若說未來苦集、苦沒者,知汝於彼為信、不信,為欲、不欲,為念、不念為樂、不樂,汝今苦不?我今於此說現法苦集、苦沒。聚落主!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

  佛陀所說的這段經文,實際上有一個基本的立足點,那就是他可以告訴聚落什麼叫苦集什麼叫苦沒——單單知道名相大意,並沒有任何難題。問題是聞法者本身有沒有切實地感受到什麼叫「苦」,有沒有被「苦」所逼迫?如果本身並沒有感受到苦,相反卻覺得自己活得很自在,那麼縱然知道了苦集、苦滅的道理,又有何用場?我們常講「信、解、行、證」,信乃為第一步,五根五力皆為信根信力為首位。只有親身經歷過痛苦(比如說疾病的折磨)的人才會切實地感受到健康是多麼的幸福。在佛陀看來,造成痛苦的根源無外乎是以「欲」為主導。這個欲,便是一種希求和慾望,它有善欲與惡欲之分。但是無論是善是惡,都需要通過「求」的方式去希望達到,因此,有「求」同樣也是造成苦的源泉之一。我們常說「無欲則剛」,或者說「人到無求品自高」,都是主張人應該盡量無所無所欲。

  佛陀為了更好地說明這個欲集的道理,作了一個譬喻:「若眾生於此郁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聚落主對此的回答是: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這些人與關係密切,當他們受到痛苦時,他肯定會感到難過;相反,如果這些人與自己關係很一般,甚至素不相識,他為什麼要為此而難過呢?

  佛陀又問:如果自己的孩子給人家撫養,後來彼此許多年都沒有見面,聚落會不會時刻想念那個孩子呢?聚落主回答說不怎麼會想,因為孩子生下後送人,與孩子感情就會淡薄一點,更何況多年都沒見面了呢?當然,如果有一天無意之中見到被自己送走的孩子,又會產生憐愛之心。此後,當孩子生病了,或者因病英年早逝,即使是自己送出去的孩子也會十分傷心難過。作為父母來說,他們對於子女感情可以說是世間最為真摯無私的,無論是在自己身邊長大的孩子,還是被自己不得已被他人養育的孩子都是一樣的憐愛,並無太大差別佛陀通過父母對於子女的那份感情,從而說明「欲」才是產生痛苦的根源。而此處的「欲」,則重點著眼於「愛欲」,即有著血緣關係的那種關愛。當然,從世俗角度著眼,若讓世人拋棄這種人間愛欲,可能有些殘酷或者不太現實。然而佛陀的本意絕不是讓我不講世間人倫感情,而是需要有一個淡定的心境不要太在意執著世俗濃情,把生與死、合與離視為一種不隨人意改變的自然規律,而坦然面對它們——這也是佛陀積極向上人生態度的重要體現。

  914經重點是佛陀在遊行期間說服並度化外道的記載。但經中記載了一件很重要的歷史事件,即在佛陀住世期間,古印度生了幾次比較嚴重的飢荒;而在佛陀入度之後的那次大飢荒則更為嚴重,很多出家比丘幾乎就乞不到任何食物。據雜阿含經記載,由於當時「乞食難得」,到南天竺時,竟有三十個年少弟子舍戒還俗——阿難還因為此事,受到摩訶迦葉尊者的指責(雜阿含1144經)。而本經並沒有重點談世之飢饉,而是談到了耆那教的信徒慫恿其弟子刀師氏聚落主與佛陀辯論:

  「汝往詣沙門瞿曇所,作是問:瞿曇!常願欲令諸家福利具足增長,作如是願、如是說不?若答汝言不者,汝當問言:沙門瞿曇,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有願有說者,當復問言:沙門瞿曇,若有如是願、如是說者,今雲何於飢饉世,遊行人間,將諸大眾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瞿曇所說,殊不相應,不類不似,前後相違。」

  這位尼揵子實際上也是在給他弟子出了個餿主意大意是指佛陀不應該在飢饉之年帶這么多人在人間行乞,原因簡單,現在正在鬧飢荒,在大家都填不飽肚子的情況下佛陀帶著一大幫子人出來要吃要喝,這到底是在民眾創造種福田機會呢,還是在增加民眾負擔呢?其言下之意就是佛陀給大家增加了負擔,所謂「損費世間」,就好像天降大冰雹將好端端的莊稼都砸壞了。尼揵子以為,只要是刀師氏按照他的這番議說,就一定會使佛陀「不得語、不得不語」,也就是進退維谷,陷入二難境地。

  事實上這位刀師氏也是按著老師的意圖向佛陀發難的:「瞿曇!常欲願令諸家福利增長不?」佛陀回答:「如來長夜欲令諸家福利增長,亦常作是說。」刀師子見得到肯定的回答,便問:「若如是者,雲何,瞿曇!於飢饉世人間乞食,將諸大眾乃至不似不類,前後相違?」

  佛陀對此回答:「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聚落主!汝觀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至斯福利。」佛陀觀點是,他從來沒有聽說過哪一家因為布施而致使自己一貧如洗,布施只會使自己財富增長,多子多福。現如今大富大貴人家,都是緣於他們今世或累世之前的樂善好施。佛陀說:「有八因緣,令人損減福利不增。何等為八?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有是八種為錢財難聚。」而此便是八種破財之法,其中涉及到破財的方方面面,例如火燒水漂,被人打劫,遭到官府勒索,或者因為吃喝嫖賭而將家產用於抵債,都是招致破財的重要因素——最後一個是「惡子」,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講的「敗家子」,所謂「富不過三代」,縱有萬貫家資也扛不住一個敗家子的折騰。此八種破財法若加上「無常」,則計為破財的「九因九緣」。但是無論哪一因緣,都從來沒聽說過因為廣行布施而招致破財之說。(5.4.)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