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三十七)~I 1040經與1039經大體相似,有一位婆羅門來拜見佛陀...

  1040經與1039經大體相似,有一位婆羅門「於十五日,洗頭已,受齋法,被新長鬘白氎,手執生草」,來拜見佛陀佛陀見了有些納悶,便問道:「瞧你這身打扮很奇特,又是哪家的規矩?」婆羅門回答說,這是一種學舍法」。什麼叫婆羅門的「學舍法」呢?就是婆羅門那種穿著打扮,認為這樣做才是「隨力所能,布施作福」。布施作福本沒有錯,但是為什麼要身著新凈的「長鬘白氎」,而且還要「手執生草」呢?這就是同樣令人搞不懂。還是上面我說的那些話,這些看似離奇古怪的舉止,大約只能用巫術所能解釋。至於佛陀所回答的正確的舍行法(即賢聖法、律所行舍行),即前面所說的十凈行,在此略去。

  1041經名叫「生聞經」,敘述一位名叫生聞的梵志來向佛陀請教一些問題:「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雲何世尊!彼得受不?」生聞梵志這個問題對於當代來說,倒是很現實的。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時下很多寺院都流行做佛事,大型的如水陸法會,小型的如各種佛七、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或者更方便一點的隨課延生、往生普佛。這些大小佛事,據說都會起到延年益壽或蒙恩超薦的功效。如果按比例而言,所謂施者得十分之六、受施者大約能得到十分之一的功德。那麼替亡人做功德到底有沒有效果呢?佛陀在本經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佛陀觀點是「非一向得」,即並不絕對,需要區分對象。即身處地獄與身處人界的眾生,二者所接受的功德是有差異的。這句話我覺得可以理解為佛陀對於超薦功德的認可,即做佛事的確是有功效的,所謂「福不唐捐」。當然,這裡有一個前提條件,即需要對六道眾生加以區分。

  那麼如何將這些對象加以區分呢?佛陀說:「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者,得汝施食。」了解《瑜伽焰口》的人都知道,阿難禪定中見到餓鬼口吐火焰,喉舌如針細,世間再好的東西一到餓鬼口中,立馬化成火焰這是什麼原因呢?原來是業力招感所至,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不過雖為餓鬼,若是我們親朋故友為其布施功德超薦,還是很有幫助,可以憑藉佛菩薩力量,使其業力轉薄,從而減少些苦難壓迫。以此類推,如果投生至地獄畜生乃至人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得到我們活人所施以的各種布施,因為六道之中都有各自不同的食物來源,比如說我人類吃五穀雜糧為主,萬不得已時還可以茹毛飲血(如原始人類),但總不至於趴到地上吃草、吃樹葉的地步(飢荒時有吃觀音土,有吃草根樹葉,那僅是個例,並非常態)。動物都有各自的食譜:蚊子愛吸血,讓它們啃食大餅油條,肯定吃不消;猴子喜歡水果,如果讓它們改吃西餐,估計也會齜牙咧嘴,很不快活。至於餓鬼、阿修羅們吃什麼,目前還沒有詳細記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它們的食譜肯定與我人類大不一樣。但是依佛法之見,雖說六道食譜不一樣,然而施者憑藉布施三寶功德,完全可以給亡人帶來好處,將亡人過去的惡因加以懺悔和洗滌,以促進菩提心的增益,「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報,隨彼生處所應受用,皆悉得之」。同時,對於施者而言,其功德果報則更為明顯,可以使自己福慧雙增,善業增長,惡業消弭。故而最後佛陀說,「緣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報」;「若復持戒天上者,彼諸惠施天上受報」;「施者行施,施者受達嚫,果報不失」。可以說,布施功德不會隨著自己生命的終結而終結,它們會伴隨著我們的生生世世,直到這種布施功德結出幸福的累累碩果。

  布施給亡人的功德要有哪些?佛陀說,布施供養三寶錢財、衣被、飲食這是布施中的上品功德殊勝布施沙門婆羅門乃至乞士錢財、衣被和飲食,亦屬難能可貴的布施功德;信奉戒殺戒盜,屬持戒布施;與一切動畜生靈廣結善緣,屬大悲同體布施。同樣,去寺院做各種大小佛事超度亡靈孤魂野鬼,同樣是布施的一種。在佛陀看來,這種布施所產生的功德不僅甚巨,而且還影響長久。但是做佛事需要一個好的出發點,所以一般佛事的結束,都要發願迴向,讓布施功德迴向法界一切眾生。「願以此功德,普利於一切;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我想這是對「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現實運用,值得讚歎!(8.29.)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