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三十八)~I 1072經敘述一位名叫「僧迦藍」的尊者,不為俗家子妻所動的故事。

  1072經敘述一位名叫「僧迦藍」的尊者不為俗家子妻所動的故事

  這位僧迦藍尊者,應該是拘薩羅國的舍衛城人氏。尊者出家前,是有妻室兒女的。後來或許是感到世事無常,於是拋妻別子,隨佛陀剃度出家而為一名比丘。估計那時也不需要辦理什麼離婚手續,畢竟是兩千五百多年前嘛!頂多就是跟村裡行政長官打聲招呼,沒必要搞得那麼復雜(而中國古代就要寫份休書給妻子,貌似斯文,令人牙酸)。比如說佛陀弟弟難陀出家後,在起初時日里仍是與妻子保持聯系,後來經佛陀反復開導,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而徹底棄絕俗情。

  我們有時把出家人分成好幾類,理想情況是「身心出家」。然而往往事與願違,相當一部分人身出家,然而世俗間的毛病習氣尤在,甚至有增無減——這便是身雖出家而心卻並未真正出家。若要讓我這顆「心」能真正出家也就放下一切塵緣,既不容易,歷程也十分漫長——這是符合事物客觀規律的。倘若大家硬要對出家人「高標准、嚴要求」,結果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適得其反。比如說,我們心中出家人往往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凈」,或者是人人都是慈悲為懷」,「止惡行善」,即用心中完美理想形象,來衡量我們眼前所遇到的每一位出家人,往往就會使我們大跌眼鏡神經沮喪。為什麼會這樣,難道當代的出家人就真的不名一文了?我覺得未必如此。

  當代網路媒介空前發達,例如拿著傻瓜手機,便可以四處隨意拍照。一些好事者(包含那些所謂的「拍客」),吃飽飯喜歡沒事找樂,專揭出家師付的短處。比如說某某師付開高級轎車逛街啦,哪位師付盯著美女發獃啦,哪位名山住又出醜聞啦……此類「新聞」在網路上幾乎從未間斷。在這些人看來,當代出家人除了貪財、貪圖享受以外,幾乎一無是處,甚至成了「不學無術」、「騙吃騙喝」的代名詞了。就連佛教界內部在曾經一段時間,也受到這種思潮的左右,自認為當前情況很糟糕,「道風敗壞,結黨營私,追名逐利,奢侈享樂乃至腐化墮落」(見《中國佛教四十年》一文)。問題真有這麼嚴重么?我個人以為似乎有些危言聳聽。坦誠而言,大凡世間事物皆是良莠俱存、凡聖雜居,總是千姿百態,印象萬千。再說佛教核心理念乃是因緣所生法,即世間萬事萬物生滅變遷,都是因緣自然所致(即內因外緣),一點用不著大驚小怪。「天要下雨,娘要改嫁」,你管得著么?倘若死要面子,硬要博取一個純粹的「形象和聲譽」,不要說當代人做不到,即便是古賢大德乘願再來,其希望亦十分渺茫。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例證是:在偉大佛陀住世期間,陰謀家提婆達多不照樣在僧團內搗亂么?提氏及其黨羽,不正是「道風敗壞,結黨營私,追名逐利,奢侈享樂乃至腐化墮落」的典型代表么?當前佛教的主流是好的,這點不容否認。無論教內教外,皆不要神經過敏。把自己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到頭來怕是虛驚一場,自己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得不償失。其實我覺得,作為當代出家僧人,完全沒有必要看別人臉色行事。只要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做到問心無愧,便是合格僧人。我們沒必要以「聖人」自居,我們此生也註定當不了「聖人」。

  本經中這位僧迦藍尊者出家後,曾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晚上止宿於祇園精舍。他的俗妻自打尊者出家後,一直在四處打探尊者的下落。如今好不容易知道了尊者的落腳地,便趕緊「著好衣服庄嚴華瓔」,然後抱著年幼的兒子,來到祇園精舍,「至僧迦藍比丘房前」。

  此時尊者正好準備出門「露地經行」,與其俗家妻兒正好碰個正著。此時局面可能顯得有些尷尬。俗妻抱著兒子,來到他跟前,對尊者說:「此兒幼小,汝捨出家,誰當養活?」這是一個比較委婉的理由。女人的潛台詞是:你僧迦藍下狠心出家修道,撇下你老婆也就罷了,可是你的小孩是無辜的,他如此年幼,靠女人一個拉扯成人,將是多麼地艱難!我們能不能說這個女人不講或者是無理取鬧呢?肯定不能這樣說。

  面對俗妻的質問,此時僧迦藍比丘該如何回答呢?經中記載他「不共語」,也就是不跟俗妻說話,「如是再三,亦不共語」,甚至連看都不女人一眼。

  女人見到尊者一直不與她說話,便十分氣惱地將幼子置於地上,對僧伽藍說:「我再三告,不與我語,不見顧視,我今置兒。」說完,便轉身離去。沒走幾步,又回頭說:「沙門,此是汝子,汝自養活,我今捨去。」既然你不顧我們母子死活,那麼我今天就把你的親生骨肉丟在這讓你來養活,看你怎麼辦!然而尊者自始至終一言不發,「亦不顧視其子」,依然經行如故。

  這個女人剛走出五、六步,見到昔日的丈夫如此絕情,以及地上傷心哭鬧的兒子,實在是忍心不下,最後只得「情願不遂,抱子而去」。

  讀罷此經,我的心情有些沉重——相信多數人都會覺得:僧伽尊者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不予顧視,似太過絕情,缺少人性。然而轉念又想:既出家修道,不正是需要徹底撇清世間情感恩愛嗎?退一步說,聖賢們的舉止有時看似平常冷漠,或許正是「大愛無形」的另種表達方式吧,雖然看似冷酷無情。(9.1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