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八)~D 二、眾集經

二、眾集經

  說法時間佛陀晚年

  說法地點波婆城闍頭庵婆園(芒果園)

  主持說法舍利弗(代佛說法)

  加人員:千二百五十人

  本經大意本經敘述佛陀在波婆城時,曾患背痛,舍利弗則代佛說法說法緣起乃由於尼乾子死後,其教團即分裂為二,弟子們則互為諍訟罵詈,其原因在於其教理的不健全,不是真實究竟之教緣故。為了防止佛陀滅度後教團由諍訟而導致分裂,而闡述如來之法才為真正出離之教,也就是解脫之道。此經所集的,為「如來說一正法」,在「一正法」的基礎上,進而分為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是將法相增一而加以列舉的說法方式。此經與下面的十上經、增一經、三眾經等,均具有論部的色彩。

  看完這部《眾集經》以後,我在思考這樣的問題:這部經典,可謂是佛教中有關名相的數字大全,從一至十,無不兼備。這些名相中,有的比較好理解,我在前面一些文章中已經有所涉及,而有的則十分深奧難懂,一兩句話根本說不清楚。怎麼辦呢?我被這個難題困擾了好幾個小時。擺在我面前的,有三條道可以選擇,一是泛泛而談,不著邊際——這樣不行,如果今後鄙人有幸,哪位需要參考一下我的文章,從頭到尾不知所雲,空洞無物,自然把人家的大好青春給浪費了,著實罪過。二者是詳加闡釋,把絕大多數的名相都進行一番闡述,那樣的話,篇幅沒有好幾萬字,根本解決不了問題,那我豈不是在重複佛教辭典了?三是把經中的各個名相進行匯總,不加解釋——如果是這樣,我等於在照抄經典,自己所想所思又在何處?因此為這事頗為頭疼。後來想想,不是按照以前走的老路子,遇到有些比較難解的名相,辟出幾句話來專門講講,而對於大部分的名相,只能述其大概意思了。

  我在進入正文之前,需要把一些問題稍加介紹。

  首先是佛陀身體狀況。如果我們回憶一下,就知道佛陀滅度的地點也就是在末羅族所居的拘屍那揭羅城。佛陀生前可能不止一次地遊歷此地,但是舍利弗說這部《眾集經》時,佛陀可能是最後一次到波婆城的芒果園居住了。此時佛陀身體狀況不太好,甚至有些支撐不住了。經中說:「世尊於夜多說法已」,那麼說明在舍利說法之前,佛陀已經說了不少法,這些法是什麼內容,沒有記述,我在這里不能亂猜。那麼佛陀的是什麼毛病呢?還是老毛病:背痛。關於背痛的問題,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分析說可能與脊椎疾病有關(比如說風濕脊椎炎,或者神經系統毛病)。我們在佛經中,不止一次地見到佛陀說自己說「背病」,看來其疼痛程度越來越嚴重。到最後,他實在支撐不下去了,只得「四牒僧伽梨,偃右脅如師子,累足而卧」。

  其次是舍利弗代佛說法。在佛陀住世期間,舍利弗時常代佛說法。作為佛陀的上首弟子舍利弗以「智慧第一」而享有盛譽,他與目犍連一起,是佛陀的得意高足,被分列為十大弟子的第一、二位。而代佛說法的,不止此二人,像解空第一的須菩提說法第一的富樓那、議論第一的迦旃延,都曾在佛的授意下代佛說法。但有一個前提,我們必須要搞明白,代佛說法,首先要經過佛陀的同意,一般是奉佛旨意說法,不能越俎代庖;其次,每次代佛說完經以後,佛陀都要將他們所說經典進行「印可」,如果不能獲得佛陀的印可,則不可再行流布。但是我們要搞清楚,凡是重要的典籍,基本上都是佛陀親口宣說。代佛說法視同佛說,但是與佛親口宣說,還是有差別的。

  接下來一個問題是與尼乾子有關係,也是與本經的說法因緣關係我在文中不止一次地談到過,無論是佛陀本人,還是他的各個著名大弟子,都對佛一旦滅度後,佛教會不會出現分裂傾向深表關注。在這部經中,舍利弗就毫不含糊地談到這個問題他說:「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諍論」,這就這部《眾集經》的說法緣由明白無誤地向在座的諸位比丘交待清楚了。那麼,尼乾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根據經典以及史書記載,尼乾子是古印度六師外道之一,是位有名的論師,也是耆那教的中興之祖。由於尼乾子主張露形,故世人稱之為裸形外道。尼乾子逝世後不久,他的教派就分裂成空衣和白衣二派。空衣派就是主張不穿衣服,一般稱為裸形外道、露形外道白衣派則流行於北印度的僧訶補羅國一帶,為避寒氣而身著白衣故稱。從教理上來看,耆那教可視為調和佛教婆羅門教二者思想代表,就現今印度所存留的古代建築遺跡而言,可謂明顯具有傾向於印度教、耆那教與佛教三教並立的色彩。

  由於耆那教分成兩大教派,而這兩派之間由於都聲稱自己為正統,因此產生了矛盾,「常共爭訟,相求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長期的爭訟不休,必然導致教理的式微,進而信仰的人也漸次減少。由此佛教為避免重蹈覆轍,把法、律進行總結歸納,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從一正法至十正法,分別加以概說。

  一、一正法

  什麼叫「一正法」呢?就是說,一切的眾生,都皆仰賴佛陀所說的法作為精神食糧,從而能使我們能夠愉快地生存下去。一正法是最高的真理法則,他適合我們眾生的任何根機,所有眾生都要依之而行,都可以從中受益。從這個意義上講,一正法有些相似於「一乘法」。

  二、二正法

  1、名、色——五蘊的總名,五蘊中受想行識四蘊為名,色蘊為色,因受想行識四蘊是心識的作用,只有名而無實體,所以叫做名,色蘊則是由一些極微物質所構成,有質礙的物體,所以叫做色。

  2、痴、愛——痴為無明,愛為貪愛。

  3、有見、無見——有見為常見,就是認為一切都有固定的實體;無見為斷見,主張死後斷滅為無。

  4、無慚、無愧——無慚為作惡而心不知恥,無愧是作惡後心不知悔。

  5、有慚、有愧——與上述無慚無愧相反。

  6、盡智、無生智——盡智為滅盡之智;無生智為由無生而起之智,解脫不生一切煩惱

  7、凈妙色、不思維(二因二緣生於欲愛)——凈妙色為清凈妙好之色,所謂客觀界的色相;不思維就是做事盲目,沒有目的,四處奔走;二因二緣就是指二種因緣

  8、怨憎、不思維(二因二緣生於嗔恚)——

  9、從他聞、邪思維(二因二緣生於邪見)——從他聞就是途聽道說;邪思維就是不正確的思維,是憑自己的妄斷妄想而來的惡見解邪見就是不正確的見解,誤人誤己的惡見解

  10、從他聞、正思維(二因二緣生於正見)——正思維正見都是正道之一。

  11、學解脫、無學解脫(二因二緣)——解脫為脫離系縛,而離開三界的苦惱,學為學習而斷妄惑;無學就是了知究竟真理,而斷盡妄惑,已沒有什麼可學的了。

  12、有為界、無為界(二因二緣)——有為界因緣所生世界,為迷界;無為界並不是因緣所生之法,為悟界。

  三、三正法

  1、三不善根貪欲、嗔恚、愚痴——此為三毒。

  2、三善根不貪、不嗔、不痴——三善的根本。

  3、三不善行:不善身行,不善口行,不善意行——身口意三不善業。

  4、三不善行:身不善行、口不善行、意不善行——身口意三不善行

  5、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身口意三惡行

  6、三善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身口意三善行

  7、三不善想:欲想、嗔想、害想。

  8、三善想:無欲想、無嗔想、無害想。

  9、三不善思:欲思、恚思、害思。

  10、三善思:無欲思、無恚思、無害思。

  11、三福業(三種可以導致於福報的基本行為):施業(布施的福業)、平等業(平等為慈,不分貴賤貧富,都以平等心對待,南傳為戒業)、思惟業(思惟為發智,由於定而致於智之啟發,南傳為修業)。

  12、三受(感受性的,也就是感覺):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舍受)。

  13、三愛(三種根本欲動):欲愛(欲界的愛念)、有愛(色界的愛念)、無有愛(無色界的愛念)。

  14、三有漏(漏為煩惱):欲漏(欲界的煩惱)、有漏(上二界的煩惱)、無明漏(無明能令人漏落於生死,為三界的通惑)。

  15、三火(火喻煩惱):慾火、恚火、愚痴之火。

  16、三求(三種慾望希求):欲求、有求、梵行之求。

  17、三增盛(為三種至上至尊,而能左右我們):我增盛、世增盛、法增盛。

  18、三界(三不善界):欲界、恚界、害界。

  19、三界(三善界):出離界、無恚界、無害界。

  20、三界(其它的三界):色界色界、盡界(滅界)。

  21、三聚(三學):戒聚、定聚、慧聚。

  22、三戒(三種增盛之修行):增盛戒、增盛定、增盛慧。

  23、三三昧(三種禪定):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

  24、三相(相為將顯現在於外面的事物的相狀,而想像於心):止息相、精勤相、舍相。

  25、三明(三種的智明,已除盡煩惱,知道三事而通達無礙):自識宿命智明(了知自己和眾生宿命的智明)、天眼智明(其天眼的智明,了知眾生的一切,如生時死時等事)、漏盡智明(解脫漏心,證得四諦真理的滅盡有漏的智明)。

  26、三種變化(依於神通力,而能現奇跡):神足變化(以神通力的變化去教化眾生)、知他心隨意說法(以神力而能了知眾生的一切,而施教化),第三為教誡(以神力而能依眾生的智愚,而依教理去教化)。

  27、三欲生本(由於三種欲,而為再生的根本):由於現欲而欲生人天、由於化欲而欲生於化自在天(化樂天,第五層天)、由於他化欲而欲生於他化自在天(第六層天)。

  28、三樂生(三種產生安樂的根本三種天):眾生自然的成辦,而生歡樂之心,有如梵光音天之初始生時那樣(初禪頂);眾生以念為樂,而自唱「善哉」有如光音天那樣(二禪頂);為得止息樂,有如遍凈天那樣(三禪頂)。

  29、三苦:行苦(諸法遷流無常,逼惱身心之苦。通常為色界之苦)、苦苦(苦中之苦,為欲界的種種苦)、變易苦(變易無常,所謂壞苦,通常是指色界之苦)。

  30、三根(三種知根):末知欲知根(未知當知根,以意、樂、喜、舍、信、勤、念、定、慧之九根為其體。其體均為勝故,得以知道其根之優勝的程度。在見道位為未知當知根)、知根(已知根,在修道位為之已知根)、知已根(俱知根,在無學位為俱知根)。

  31、三堂(生活樣式的三種住處):賢聖堂、天堂、梵堂。

  32、三發(三種舉發人罪之事):見發、聞發、疑發。

  33、三論(議論的三種原因):過去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論;末來有如此之事,有如是之論;現在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論。

  34、三聚(三種決定眾生之類):正定聚(得正定能證果之類)、邪定聚(行惡業,會墮惡道之類)、不定聚(尚末決定會趣向於升或墮之類)。

  35、三愛(三種憂悲):身憂、口憂、意憂。

  36、三長老(比丘的三類上尊):年耆長老、法長老、作長老

37、三眼:肉眼(凡人所具之眼)、天眼(能觀照顯露,或不顯露的物體)、慧眼(能照一切法之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