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良法師:人生的使用權與產權

人生的使用權與產權

  思想一下我們的人生,哪一樣東西完全屬於自己呢?恐怕一樣也沒有。

  買了房子,房產證上咋寫的呀「產權70年」。

  辛辛苦苦買的房子屬於你的時間是有限的70年。

  子女們結婚以後各奔東西,經營自己的小家,撫養他們也是你的子女(子孫)去了

  一把屎一把尿培養大的孩子不屬於你了吧?

  生命屬於你自己生活的不愉快了一死了得可以嗎?顯然不可以

  咋呢?你還孝順父母呢,叫白發人送黑發人就不孝

  夫妻不能偕老?「子欲孝而親不待」?

  國家培養了你,你為國家做了哪些貢獻?你敢去死?

  生命也只剩下了使用權!

  一個人的生命里,也根本不存在屬於你自己的「產權」。

  「人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把心靜下來,放下來,坦然面對人生,何必去強求根本不屬於你的「產權」呢?

  人活一世,命有長短,運有優劣,財有多寡,月有圓缺,只有心安,才能過好一生。

  我們的生命屬於誰?我們的生命屬於自己嗎?

  我常常思考這樣的問題。

  俯瞰蒼茫大地,仰望悠悠白雲,看時光流轉,我搖搖頭。當我們呱呱墜地之前,我們誰也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世界光明還是黑暗,不知道生活寧靜還是悲涼,不知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是多麼地幸運幸福。那裡沒有歡聲笑語也沒有悲傷憂愁;那裡沒有鮮花掌聲也沒有辱罵叫囂;那裡沒有高山流水也沒有俊鳥猛獸;那裡甚至沒有情感、沒有陽光、沒有冷暖、沒有熟識、沒有意識品味、沒有清和空靈、沒有混混沌沌。當我們走到生命的盡頭,我們每個人會顯現出對人生的無奈或滿足,無論你如何祈求或憤怒,無論你貴為王侯將相或淪為平民黔首,你都會隨著太陽的落山而失去生命的色彩,你都會像飄落的樹葉一樣靜靜地離開生命的航船,把自己融入黃土。自己不知道從哪裡來,也不知道到哪裡去,這樣的生命屬於自己嗎?

  佛說生命孤獨痛苦是與生俱來的。

認真想來,生命的每個個體都是孤獨的。不管是生命的獲得,還是生命的失去。

當一個人意識生命個體的「我」存在時,就意味著這個個體孤獨的產生。只有在生命最後消亡的剎那,來於自然的回歸於自然,這個孤獨也就完整的結束了。中間的幾十年,無非是一個逐漸清楚意識到自己孤獨過程。因為懂得孤獨的珍貴,而越來越懂得人需要孤獨,冷靜的利用孤獨,享受孤獨。也因為害怕孤獨而尋求親人的愛,因為逃避孤獨而需要感情的慰藉。

  如此孤獨生命你有「產權」嗎?

  孤獨生命,唯一能爭取的只有幸福

  真正有意義幸福什麼呢這個問題只有去佛教經典裡面去找答案

  世間學科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們往往認為,人死了以後什麼都沒有了,他們的生意義,就是及時行樂,趁著活蹦亂跳的時候,要抓住當下,盡情享受。然而,盡管在追求享樂的過程中,浪費了自己的生命消耗了大量的能源,破壞了生存的環境,結果還是不幸福

生命的產權仍然不能劃歸己有。

  這是什麼呢?尋找幸福方法出了問題。

  對多數人來說,了知這些是有很大必要的。繼續追求物質生活?還是換一種更有意義的活法,這對我的人生去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道理簡單:汽車的用途不是燃燒燃料而是運輸,燃燒燃料只是汽車的「生存方式」,在消耗燃料的同時,汽車也要運輸。人的用途也不是吃喝玩樂,吃喝是人類的生存方式之一,但不是人類生存的最終目標

  知道了這個道理幸福就有目標,如何使用自己的生命也就有了方向

  鄧拓先生在燕山夜話這樣寫過:「一個人的生命究竟有多大意義,這有什麼標準可以衡量嗎?提出一個絕對的標準當然很困難;但是,大體上看一個人對生命態度是否嚴肅認真,看他對待勞動、工作等等的態度如何,也就不難對這個人的存在意義做出適當的估計了——」。

  當我們還在糾結生命的「所有權」的問題的時候,前輩們早就給為我們指出了方向,不是嗎?

  總覺得我們周邊的一些年輕人,有的是在辛勤的努力學習工作,但也有的不注意把握好時間,一天之中浪費了許多大好時光,真是為他們感到可惜。假如都到了我們這個年齡才猛醒的話,那就太遲了。總之,處在不同的年齡段對時間珍惜的認識是不同的,走過來的人才知道,「少小不努力,老大圖傷悲」的道理。為什麼我們不能從年輕時就認識到呢。年輕要有老一輩的不斷提醒和教育,老一代的人更應該抓緊自己不多的時光多學點什麼,不虛度時光。正確的把自己一生的時間安排好,那我認為這是一個智者的選擇。

  明白了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道理。活的才算明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