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良法師:人生的使用權與產權

人生的使用權與產權

  思想一下我們的人生,哪一樣東西完全屬於自己呢?恐怕一樣也沒有。

  買了房子,房產證上咋寫的呀「產權70年」。

  辛辛苦苦買的房子屬於你的時間是有限的70年。

  子女們結婚以後各奔東西,經營自己的小家,撫養他們也是你的子女(子孫)去了

  一把屎一把尿培養大的孩子不屬於你了吧?

  生命屬於你自己生活的不愉快了一死了得可以嗎?顯然不可以

  咋呢?你還孝順父母呢,叫白發人送黑發人就不孝

  夫妻不能偕老?「子欲孝而親不待」?

  國家培養了你,你為國家做了哪些貢獻?你敢去死?

  生命也只剩下了使用權!

  一個人的生命里,也根本不存在屬於你自己的「產權」。

  「人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把心靜下來,放下來,坦然面對人生,何必去強求根本不屬於你的「產權」呢?

  人活一世,命有長短,運有優劣,財有多寡,月有圓缺,只有心安,才能過好一生。

  我們的生命屬於誰?我們的生命屬於自己嗎?

  我常常思考這樣的問題。

  俯瞰蒼茫大地,仰望悠悠白雲,看時光流轉,我搖搖頭。當我們呱呱墜地之前,我們誰也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世界光明還是黑暗,不知道生活寧靜還是悲涼,不知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是多麼地幸運幸福。那裡沒有歡聲笑語也沒有悲傷憂愁;那裡沒有鮮花掌聲也沒有辱罵叫囂;那裡沒有高山流水也沒有俊鳥猛獸;那裡甚至沒有情感、沒有陽光、沒有冷暖、沒有熟識、沒有意識品味、沒有清和空靈、沒有混混沌沌。當我們走到生命的盡頭,我們每個人會顯現出對人生的無奈或滿足,無論你如何祈求或憤怒,無論你貴為王侯將相或淪為平民黔首,你都會隨著太陽的落山而失去生命的色彩,你都會像飄落的樹葉一樣靜靜地離開生命的航船,把自己融入黃土。自己不知道從哪裡來,也不知道到哪裡去,這樣的生命屬於自己嗎?

  佛說生命孤獨痛苦是與生俱來的。

認真想來,生命的每個個體都是孤獨的。不管是生命的獲得,還是生命的失去。

當一個人意識到生命個體的「我」存在時,就意味著這個個體孤獨的產生。只有在生命最後消亡的剎那,來於自然的回歸於自然,這個孤獨也就完整的結束了。中間的幾十年,無非是一個逐漸清楚意識到自己孤獨過程。因為懂得孤獨的珍貴,而越來越懂得人需要孤獨,冷靜的利用孤獨,享受孤獨。也因為害怕孤獨而尋求親人的愛,因為逃避孤獨而需要感情的慰藉。

  如此孤獨生命你有「產權」嗎?

  孤獨生命,唯一能爭取的只有幸福

  真正有意義幸福什麼呢這個問題只有去佛教經典裡面去找答案

  世間學科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們往往認為,人死了以後什麼都沒有了,他們的人生意義,就是及時行樂,趁著活蹦亂跳的時候,要抓住當下,盡情享受。然而,盡管在追求享樂的過程中,浪費了自己的生命消耗了大量的能源,破壞了生存的環境,結果還是不幸福。

生命的產權仍然不能劃歸己有。

  這是什麼呢?尋找幸福方法出了問題。

  對多數人來說,了知這些是有很大必要的。繼續追求物質生活?還是換一種更有意義的活法,這對我的人生去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道理簡單:汽車的用途不是燃燒燃料而是運輸,燃燒燃料只是汽車的「生存方式」,在消耗燃料的同時,汽車也要運輸。人的用途也不是吃喝玩樂,吃喝是人類的生存方式之一,但不是人類生存的最終目標

  知道了這個道理幸福就有目標,如何使用自己的生命也就有了方向

  鄧拓先生在燕山夜話這樣寫過:「一個人的生命究竟有多大意義,這有什麼標準可以衡量嗎?提出一個絕對的標準當然很困難;但是,大體上看一個人對生命態度是否嚴肅認真,看他對待勞動、工作等等的態度如何,也就不難對這個人的存在意義做出適當的估計了——」。

  當我們還在糾結生命的「所有權」的問題的時候,前輩們早就給為我們指出了方向,不是嗎?

  總覺得我們周邊的一些年輕人有的是在辛勤的努力學習工作但也有的不注意把握好時間,一天之中浪費了許多大好時光,真是為他們感到可惜。假如都到了我們這個年齡才猛醒的話,那就太遲了。總之,處在不同的年齡段對時間珍惜的認識是不同的,走過來的人才知道,「少小不努力,老大圖傷悲」的道理。為什麼我們不能從年輕時認識到呢。年輕人要有老一輩的不斷提醒和教育,老一代的人更應該抓緊自己不多的時光多學點什麼,不虛度時光。正確的把自己一生的時間安排好,那我認為這是一個智者的選擇。

  明白了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道理。活的才算明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