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法師:僧自恣日與佛歡喜日(戒毓法師)

僧自恣日與佛歡喜

戒毓法師

僧自恣日有別於其他的佛教節日。最能代表佛教宗旨本義;凸顯世尊智慧慈悲佛陀制戒精神與構建和合僧團的意趣。一般佛教節日基本都是圍繞著佛菩薩誕辰等而開展,是滿足信仰需求。比如漢地佛教的很多節日是對佛菩薩信仰而產生的佛菩薩之誕辰、出家成道涅槃的紀念。甚至有些是中國漢傳佛教獨有的,藏巴語系佛教沒有。唯有僧自咨日是佛陀在世時制定,一直延續到今天,基本保持其中之內涵與意義的一次節日。也是僧侶個體的節日,三大語系基本繼承。這個節日,不是為了慶祝,而是以僧人自我完善,僧團和合為宗旨的制律精神。因為佛教信仰核心,就是依佛法三寶信仰對象也可以說,沒有僧團,佛教就缺乏載體,佛法實踐就沒有辦法落實。毗尼住世,佛法住世。落實執行戒律,對佛教而言意義多麼重大。

僧自恣最能代表佛教與其他宗教差異。一般的宗教教主為中心,唯有佛教依僧團為中心。不是以個人為中心,依法不依人,是以制度來管理,而不是依照權威。以覺悟大眾解脫煩惱宗旨的一個宗教其所以之偉大,不止以信仰為中心,而是如印順法師所總結的一樣,是信仰與理智的統一,慈悲智慧的融和。這是一般宗教所沒有的。如果說佛法只有信仰慈悲,散失了理智與智慧,那麼佛法之偉大的稱號,也名不副其實。因此今天探索學習佛法,把握這種原則非常重要。不然學習佛教會有很多的偏差。因此僧自恣的開展,可以說對佛法戒律的落實、自恣的過程,最能體現佛法精神所在,制戒的意義。可以說沒有自恣的構建,佛法慈悲平等、民主的思想無從凸顯。

由於僧自恣的意義深遠,在佛教中視為與釋迦牟尼佛的誕辰相提並論,皆稱為「佛歡喜日」。隨著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受中國固有的文化影響,如:孝道思想鬼神信仰,及道家思想的影響,加上據說西晉竺法護譯的《佛說盂蘭盆經》、姚秦鳩摩羅什譯了《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等佛門道經典的影響,對僧自恣的意義深沉的挖掘,形成漢傳佛教特有的民俗,「盂蘭盆節」法會,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自恣僧。盂蘭是梵語,意是倒懸;盆是漢語,是盛供品器皿。認為以此供具可以解先亡倒懸之苦。以此功德迴向現在父母、七世父母生生世世父母,及歷代在厄難中者,得以解脫。結合中國文化,如與道家中元節儒家祭祀宗親等相結合,成為中國比較有影響的一個節日。關於僧自恣日的開展,從梁武帝時同泰寺開始,一直到唐代及宋代的發展,已經成為古代中國普遍的傳統民俗。也正由於在民俗的發展,慢慢淡化了自恣的本意。僧自恣的自身內涵,對佛教發展有很大意,值得大眾思考的。本文從通過律藏中對自恣的過程進行介紹,簡單的介紹,希望大家對自恣有所了解。

一 自恣的名義及時間

(一)自恣的名義:《翻譯名義集》說:「自恣」音譯缽剌婆剌拏,音譯「指歸」意譯「隨意」、「自恣」。《南海寄歸傳》解釋說:「凡夏畢歲中之時,此日應名隨意。即是隨他於三事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舊譯翻為「自恣」是義譯。是僧團組建,比丘個體生命完善的一項重要有義函的庄嚴神聖儀式。在夏安居結束一天舉行。夏安居是比丘增加戒臘,圓滿僧格,完善僧尼制度建設非常關鍵制度。安居期間共計九十日,是僧眾的特別修行期。每年雨期夏安居末日大眾就見、聞、疑三事,相互指謫罪過懺悔修福。而自恣可說是結束這種特別修行期的行為的總結與歸納。全部佛教徒循例住在同一結界內,在過去的九十天中,過聞思修定慧生活。而在安居的最後一天晚上,大家集於一堂,檢討在過去的九十日內,各自的言行有無違反戒律。大家互相指出對方在行為方面的過失,藉以反省修養若有犯戒,則要懺悔贖罪。這便是自恣。舉行自恣儀式這一天,謂之『僧自恣日』。

(二)『受歲』或『受新歲』:佛教不是依據權勢金錢、甚至學問年齡,而是依據戒律道德、修證來論高低。這個制度如何體現呢?就是依據安居制度,在三個月大眾修學期間,沒有犯嚴重的錯誤,若一般的小錯誤懺悔的,通過自恣的形式來落實。如果通過,說明僧人在戒臘、僧臘上長一歲。光有受戒,而沒有夏安居及自恣羯磨法,這樣的比丘受戒再長時間也可以說基本談不上有歲數。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所載:自恣之後之比丘比丘尼,其法臘即增加一歲。此謂之『受歲』或『受新歲』。歲數小的,見到歲數大的要恭敬禮拜供養。這個「歲數」的成立,就是通過自恣制度來完成。歲數的大小,取決他在僧團的地位及決定他在僧團中的威望。「比丘出家不以俗年為計,乃數夏臘。臘者接也,謂新故之交接。 「歲數」大的就稱長老,僧團僧事的決定,由長老來決定。因此對「法歲」隨著不同情況,有叫「戒臘」或「法臘」。因為通過自恣後,在戒臘上、法臘上真正意義增長了一歲。因此自恣日對僧人而言,好比世俗人過年還重要。今天南傳佛教在這個面相漢傳佛教藏傳佛教而言這一傳統繼承的比較好很有借鑒意義

(三)自恣的時間:由於自恣關係到每一位僧眾個體的法身慧命,戒臘的增長。自恣羯磨法必須要落實到每一位僧眾身上這一制度可以說沒有任何彈性可言,必須要堅持。由於這麼龐大的僧團、及地域廣大、氣候原因僧人家庭情況僧眾們沒有辦法做到統一時間來夏安居,那麼自恣的時間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因此在律典中,自恣的時間也有詳細的指導。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記載:

謂有閏月者,依閏安居七月五日自恣。不依閏者,依摩得伽中數滿九十日自恣。若閏七月者。取前月自恣。非前夏安居者,過閏已數滿九十日自恣。……

延日自恣,得至八月十五日

然律中但明十四日十五日自恣,及至急施衣中。次第增中,十六日自恣。增三、中三日自恣。律雲:安居竟,自恣則七月十六日為定。

律又雲: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謂相依問罪,故制異日。及論作法,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若破夏不安居人,雖不得歲,以舉罪義通理,必依眾恣僧治舉。

四分雲:若後安居人,從前安居者自恣。

依據上面引文,可以了解到,安居自恣、後安居、破夏者、閏月等時間做了說明。僧團由比丘比丘尼、式叉尼、沙彌沙彌尼等次第先後順序自恣。自恣的時間一般都在七月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及論作法,三日通用。如果有特殊情況;一般推遲到八月十五日;假如有閏月的話,閏月也算在其中。那麼閏月這個說法,就是佛教開始適應漢傳佛教傳統

二  僧自恣宗旨意義

自恣不是簡單的一種儀式,而是修學再次的升華。是洗滌心靈垃圾,凈化僧團的空氣,彰顯內心的潔凈。《四分律行事鈔》卷上解釋其名稱雲:

然九旬修道,精練身心。人多迷己,不自見過,理宜仰憑清眾,垂慈誨示。縱宣己罪,恣僧舉過。內彰無私隱,外顯有瑕疵。身口托於他人,故曰自恣。接著繼續強調自恣意義說:

故摩得伽雲:何故令自恣?使諸比丘孤獨故、各各憶罪發露悔過故、以苦言調伏得清凈故、自意喜悅無罪故也,所以制在夏未者。若論夏初創集,將同期欵九旬立要齊修出離。若逆相舉發,恐成怨諍。遞相訟及廢道亂業,故制在夏未者。以三月策修同住進業時竟,雲別各隨方詣。必有惡業,自不獨宣,障道過深,義無覆隱,故須請誨,良有茲焉。故律聽安居竟自恣。毘尼母雲:九十日中持戒律及修諸善皆不毀失,行成皎潔,故安居竟自恣。此是自言恣他舉罪,非謂自恣為惡。此雖相顯,有無知者濫行。

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佛陀對自恣的目的、自恣安排在夏末的因緣目的就是更好的完善僧團制度,和合教團。自恣的意趣,就是鞏固三月期間所修諸善皆不毀失,行成皎潔。一個藉助自己的力量,同時也是希望同修們的幫忙,在道業上走的更遠更長。因此通過自恣的方法,很多比丘皆得聖果。故說自恣日為佛歡喜日,由於僧人的戒行清凈,得成道果,是十方諸佛所希望看到的。

三 僧自恣的方法與種類:

(一)前明時節,謂有閏月者,依閏安居七月十五日自恣。不依閏者,依摩得伽中數滿九十日自恣;若閏七月者,取前月自恣。非前夏安居者,過閏已數滿九十日自恣。

(二)因諍增減自恣,如說戒中。三修道安樂,延日自恣,得至八月十五日。然律中但明十四日十五日自恣,及至急施衣中。次第增中,十六日自恣。增三中三日自恣。律雲:安居竟,自恣則七月十六日為定。律又雲: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謂相依問罪,故制異日。

(三)自恣的方法,十四、十五、十六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若有難者,如五百問中,一月自恣。

(四)破夏及後安居的人,如何處理。若破夏不安居人,雖不得歲。以舉罪義,通理必依眾恣,僧治舉。四分雲:若後安居人,從前安居者自恣。

(五)自恣形式方法:從今聽夏安居竟,諸比丘一處集,應三事求他說自恣,何等三?若見、若聞、若疑罪。如是應自恣,一心集僧,集僧已,應差能作自恣人,應如是唱,誰能為僧作自恣人,是中若有我能。佛言:若比丘五惡法成就不應作自恣人。……比丘成就五善法,應作自恣人。……應如是語:「長老憶念,今僧自恣日,我某甲比丘長老僧自恣語,若見聞疑罪語我,憐憫故,我若見罪,當如法除。自恣有『非法別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別自恣』、『有法和合自恣』四種。其中前面三者,佛不聽許,惟最末之有法和合自恣為佛所聽許。

1、僧自恣法。佛言:應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自恣。余辦眾具如說戒中,比丘不知何時。佛言聽小食大食上上座,應唱令白雲:大德僧聽!今白月十四日(余日准此),眾僧集某處自恣。

2、 差受自恣人法:佛言:聽作時若打揵搥,若告言:諸大德,自恣時到,僧集已。差受自恣人應具具兩種五德:一自恣五德,不愛、不恚、不怖、不痴、知自恣未自恣;二具舉罪五德,知時、如實、利益柔軟慈心也。

差受自恣的儀式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法已,兩五德者,方從座起,至上座前。禮僧足已,然後胡跪和白。

3、白僧自恣法。佛言!自恣時,應知比坐有來,不來者聽先白已,然後自恣作是白言: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和合自恣。白如是:佛言若比丘應十四日自恣,比丘尼應十五日自恣。此謂二眾相依住法,若無緣者,三日俱得自恣。

4、正自恣法。佛言!應偏袒右肩脫革屣胡跪合掌,應一一從上座作,次第應離坐自恣。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見聞疑罪,願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5、 略自恣法。佛言!若有八難及余緣,如說戒中事者,略說自恣。但對首有二略;單白已有三略。

6、 四人以下對首。佛言!若有人不得受,第五人慾更互自恣,應盡集自恣。若有四人,應更互自恣。如是白言:三大德心念今日眾僧自恣,我某甲比丘清凈。三說已!若有三人、二人亦准此法。唯改對首人數為異,又不得別眾。及以有犯,並不應此法

7、一人心念法。佛言!若自恣日往說戒堂掃灑,敷坐具盛水器洗腳器然燈火具舍羅,為待客比丘,若無來者,應心生口言:今日眾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凈(三說)。

8、尼差人自恣法。佛言!比丘尼夏安居竟,聽差一比丘尼為尼僧故,往大僧中說自恣。若僧尼二眾各不滿五至自恣日,比丘尼往至比丘所,禮拜問訊。若眾滿者,應索欲問緣,答雲:差人自恣羯磨。應雲:大姊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差比丘尼某甲,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白如是。大姊僧聽!僧今差比丘尼某甲,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說三事自恣見、聞、疑,誰諸大姊忍。僧差比丘尼某甲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說三事自恣見、聞、疑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尼某甲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彼獨行無護者,應差二三尼為伴,往大僧中。禮僧足已,曲身低頭,合掌作如是語: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僧說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說)。已良久,僧上座告言:徒眾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尼等,內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上座有勅,勅諸比丘尼眾,如法自恣,謹慎莫放逸。使尼禮僧足,辭退至本寺已。集尼眾等傳僧教勅,如說戒法所明也。此自恣說戒,略教授法。

9、修道增自恣法。 佛言!若眾多比丘結夏安居,精勤行道,得增上果證。恐自恣當移余處,不得如是樂。即應作白增益。自恣羯磨者。作前方便答雲:作增益自恣羯磨。如是白雲: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日不自恣,四月滿當自恣。白如是。作是白已,四月自恣。

10、增減自恣法。律言!若自恣日,聞異住處比丘鬪諍,不和欲來此自恣,彼比丘應作若二、若三、減日自恣。若聞已入界,應為具洗浴器等,安置已,至界外自恣。若能如是方便作者,善。若不能者,彼作白增上自恣。作如是白: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日不自恣。至黑月十五日當自恣,白如是。(作是白已,增上自恣。)若客比丘住至黑月十五日者,舊比丘應作白:第二增上自恣,作如是白: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日不自恣,後白月十五日當自恣。白如是。(若客比丘不去,舊比丘如法如律,強和合自恣)。

四 僧自恣之影響及重新再認識:

毗尼住世,佛法住世。未來佛教不依戒定慧而建立,那麼說難聽點,有名無實。就戒學而言沒有羯磨法,或者羯磨不成立,也只是空文。禪定沒有行持,只是口頭禪。沒有戒律禪定基礎智慧無從開發。戒定慧三學對佛教而言多麼重要,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

自恣日,在律藏二十犍度中,其中佔有很大的地位。也可說是落實執行佛陀制戒的具體實施,為僧眾戒行清凈,道業成就,僧團的和合,僧團的聲譽影響的關鍵所在。縱觀這一制度的落實,現前佛教有很多的不足。其重視研究也遠遠不夠。為了佛教重新樹立起其的威信,如自恣的意義方法我們不得不重新認識。雖然今天的自恣日節日重大,其內涵有點散失。特藉此機會,回顧學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