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泉法師:聖贊智泉法師會議報告系列之二 以法為本科學管理和諧發展

以法為本科學管理和諧發展釋智泉2008年7月  寺院,何許處所也?僧眾之家園,法音宣流之殿堂,更是修身制意,圓成佛道之母校,服務社會,共創和諧之平台。  經中自有東海福,經中自有如意天。在謹遵佛制,嚴於律己,依教管理的同時,莫要捨本逐末,忘了對法的領悟修持,方會實實在在帶領我們步入調控命運,優化因緣的佳境,逐步具備在無限時空中,洞悉萬物於眼底,自在運作於掌中的無限能力真理力量是無邊的,與無上正等正覺的融合,可解一切障,「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我們的心中有無數未知的迷茫,隨無法實現佛陀無畏灑脫,救度眾生對症的良藥,實現生命存在的價值,究竟通達萬物本源,就連要想對得起自己,均無一例外,來自於符合正覺真理。身、心、環境命運關係,我們了解多少呢?不充分,不真實的了解能掌握命運嗎?離開對真理的依止與探求,近似於以在暗夜中錯亂狂奔的姿態,每天全力以赴地創造幸福和疲於應對解決出現的問題,不累嗎?而且在這些自以為是的努力中,無異於繼續不斷播撒著障礙種子。在無限廣泛的與周邊和過去、未來的普遍聯系中,我們的了解宛如滄海一粒,虛空微塵。  一個志求菩提,全身心投入實踐的出家佛子,方為合格的覺者,堪為人天師表。荷擔起紹隆聖教的如來家業,非彼莫屬。佛陀人類歷史上的聖跡,雖短暫猶如曇花一現,但他卻為法寶留駐世間而來,因法寶留駐世間而去,他的來去匆匆留給我的是永恆深遠的啟萌,和打開揭示生命奧秘寶藏的密碼。學經、講經不僅是一位僧人的本份,佛教存在世間與發展的內涵,更是因為經與法是佛之心,佛之魂。對命運只知順其然而採取措施,不知其所以然而難為其主的我們,以救命稻草而喻之,實遠不為過。  我們發自內心地鄭重呼籲,我們對三寶之法的重視程度實在不夠,我們對法的理解多停留在膚淺的善心好意之說,博大精深似乎成了蒼白無力口頭語。五行難囿其運,三界不見其身的超脫也與我們絕緣,不可期盼。我們希望能有越來越多寺院,定期舉行講經說法活動。即使起初階段,會因水平有限,未步堂奧,難圓其義,不妨由淺入深,從先談善惡苦樂無常不實,到能夠深入淺出,以點概面,對機施教,而彰顯無緣不攝,無物非禪,心物相融的不共了義。  說到寺院的經辦與日常寺務的管理,是擺在每位寺院負責人面前不可迴避的應盡職責,也是寺內每位常住共同鼎力合作,協助才能完成的,是佛法世間表現為宗教的一面,向社會和廣大信眾提供服務,並接受來自社會各界不求回報的信心布施與支持的基礎寺院中,從維修擴建,大興土木,到出坡勞動,種菜挑水;從打板上殿,嚴凈開光,到博覽眾經,閉目打坐都是每位在寺僧人要參與的公眾活動和日修課程。此外,在住持監院的帶領下,分列幾大部門與執事,分工負責並相互合作,這種寺管制度已延續了上千年之久。有負責做飯,服務過堂的後勤典座,有負責人事接待安排和調動的客堂知客,還有帶領組織法事活動的維那和監察遵守清規紀律情況的僧值等等。雖責任落實到人,但許多時候需互相溝通,共同行事。如客堂每日要向後勤通報寺內人數和臨時將要到來的可能人數,以備做飯時參考用量。如五堂功課和其他法事活動中,維那師與知客師和僧值師配合,掌握實際出勤狀況,以便記錄備考。若於事務中,有需要合作而未納入規章條例情況,便要及時匯報請示監院師或住持,以求獲得統籌安排與具體分工負責的辦法。  但不少寺院規章健全,制度上牆,實踐中卻雖有實無,此乃末法流弊,只重形式,不注實質。所以,我們認為還應輔以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將心靈的內在修持與行為的外在表率,安分守己的自律與心系集體的責任聯系起來,定期開展全體僧眾共同參與的公開透明的評比活動,將言行正念結合得更加密切,並能起到匡扶正氣,遏制勾心鬥角,陽奉陰違等不正之風的抬頭。  我們曾試行過一套《僧眾行為評分管理條例》,每個月定時由他人為己評分,且另有30%得分為住持或當家師評估的對寺院奉獻分。總分經排隊後,最後兩名受相應批評和處罰。每個人均可通過橫向和縱向的各項得分比較,找到自身在某一面存在之差距,如對鏡前,好醜自明。以下列舉此十項行為評分標準:  一、面善辭和,與人交往中具親和力,不顯冷漠與高傲。  二、表裡一致,真誠為本,不會當面和氣,背後卻閑言碎語。  三、遵紀守法,符合各項寺規,行為如律,不搞特殊。  四、寺院所分之工作與職責,積極主動完成,且與他人搞好協調配合。  五、生活中顧全大局,不因細節小事影響團結,有損僧團和寺院形象。  六、謙虛謹慎,聽取他人意見,有過則改,不會心存過節,尋機報復。  七、上進心,不斷自我反省改造,提高佛學修為及在各項事務中的能力。  八、勤修禪定身心清凈,不會心浮氣躁,好論俗物。  九、不失時機,探討佛法理義,孜孜不倦,增強正知正見。  十、以身作則慈悲為本,不會胡亂指使他人做事。  行為是心的外延,心也隨著行為而無聲地轉變。此類條款立足以人為本,在人與人的彼此交往互動中,考察僧眾顧及全局,協調和睦,共同進步的心行表現與能力,通過對條例的思考與遵守,更可循環促進大家科學理解個人與整體,自利與自律,獲取與奉獻之間不可分割的辨證關係。通過提高認識,而激發出自覺於心的博大胸懷慈愛互助的高尚情操,更加堅固僧團們弘法利生,首任在僧的責任心。  此外,寺院主管負責人的品行修為與人相處的態度方式,及是否時常表現出身先士卒的風范,同樣會對寺院的管理起到潛移默化,舉足輕重的作用。若主管負責人明知故犯,帶頭違背各項規章條例,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行徑,必會導致再多再細的條文約定都成為一紙空文,全寺上下必為所欲為,不服管制,問題叢生,一團亂麻,穩定和諧將遙遙無期矣!所以,各位主管負責人應深喑此理,更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境界能力,更高地要求自己成為肩負重任,心系法運的新一代愛國高僧。  人類在探索中發展進步,與世人呼吸,共命運佛教同樣會與時俱進,生生不息。即是發展,便是全面綜合性的進步,而非單一某方面的增長、增強。佛法釋迦佛的遺訓良囑,而佛教則是社會性的產物。因有需求而產生,因符合多方位的需要而獲得支持,故綿延相續直至今日國家的繁榮,時代的進步,企業的做大做強,乃至佛教寺院穩定持續發展,都離不開一批德才兼備,忘我實乾的人長期地付出和努力寺院里有好的主管負責人員是一方面,同時,更需要他們能夠知人善用,發掘、培養、扶持一批賢能精幹,踏實肯乾的人力量,作為中堅骨幹,以為楷范,統理大眾。所以,強化好自身的能力,樹立好自身的形象,方是佛教寺院立足社會,服務大眾,謀求發展的根本前提。  佛法本當理應成為世人之所依,乃至十方一切眾生生命中不二之選,但其畢竟以宗教形象而存在,非社會文化主流,其真義仍為多數人所不解。中國30年改革開放以來,佛教聯同其餘四大宗教在黨和國家的關心愛護下,得到茁壯健康成長,為祖國的精神文明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在中國日益強盛,再次屹立世界東方之顛的新的歷史時期佛教應本著慈悲仁愛,救危濟困的精神,以更加豐富的公益形式社會人民生活相連接,特別是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支援災區等方面起到模範表率作用。同時,佛教音樂舞蹈,繪畫雕像,塔寺古建,傳統禮儀都是原始佛教進入中國之後,與我國本地的古老民間傳統相通互融,表現出的中國特色佛教形象,實為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遺產,應得到全社會高度重視。可見,佛教在繼承、發揚正宗的中國傳統文化藝術方面,擔負著不可替代的歷史重任。  佛教帶著法利生的使命來到世間,依託寺院得到住持和流傳,更是在國家和人民的理解與支持中,漫步千餘載,目睹見證了中華民族曲折向前的奮鬥發展歷史。所以,佛教更懂得珍惜這千載一時的昌明盛世,誓與國人一起,以創建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際和順社會和諧人間和美,世界和平的大六和精神而同舟共濟。新時期佛教寺院更要以宏法為本務,以科學觀管理,以人為本,融入社會環境,共同進步,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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