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觀法師:自利 利他

自利 利他

厚觀法師

美佛慧訊第八十五期

《十住毘婆沙論》雲:「共利為上人」;但《大智度論》雲:「但利他為上人」。試比較二論之旨趣。 這問題滿有意思的,《十住毘婆沙論》說:「共利為上人」,共利就是自利利他;但是《大智度論》裡面提到:「但利他為上人」。那麼這兩論是不是有矛盾,還是說重點不同,我們主要是探討這個問題

一、《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20b26-28:「世間有四種人:一者、自利。二者、利他。三者、共利。四者、不共利。」

這裡說到種人,其中以「共利者,能行慈悲饒益於他,名為上人。」也就是說能夠自利利他的是上等人。但是我們注意一下,這裡所謂「共利」的定義,是強調「能行慈悲饒益於他」。換句話說,所謂的共利是以利他為先,從利他當中自己也稍微獲得一點利益譬如說,你灑點香水給別人,自己也沾到了。這樣利他,自己也獲益。

二、《十住毘婆沙論》卷7,大正26,56a12-b2:「世法無憂喜,能舍於自利,常勤行他利,深知恩倍報,於此法中心無憂喜。」

底下分別解釋,「世法」就是世間法,有所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一般俗話講,就是八風。蘇東坡的那個「八風吹不動」,不是東西南北風,八風就是利衰、毀譽、稱譏、苦樂。「舍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薩乃至未曾知識、無因緣者,所行善行,舍置自利,助成彼善。」即使菩薩以前都不認識的人跟他有什麼特別的因緣也能舍棄己利來利益他人。底下就有一個問題

問曰:舍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外人提出難問:要利他,何必舍自利呢?「如佛說:雖大利人,不應自舍己利。如說:舍一人以成一家,舍一家成一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國土,舍一國土以成己身,舍己身以為正法。」 舍一人以成一家,好像說舍比較小一點的,來成就比較大的,舍一家來成為一個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國土。從這裡來看,舍一人不一定舍自己這個人,有可能「死道友莫死貧道」(台語)這一種的。乃至舍一國土以成己身,即使是舍一國土以成己身,也是為了自己,舍己身以為正法

這句話有可能是出自《增一阿含經》(卷31,大正2,722c2-3)。在《增一阿含經》裡面有類似這樣的一句話:「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而忘世間。」只有到這裡,最後面的「舍己身為正法」沒有提到。我現在不確定到底《十住毘婆沙論》引用這段話,是不是就是《增一阿含經》的這一段。《增一阿含經》提到一個典故,這是在描述鴦掘摩羅比丘也就是指鬘的故事。這故事我想應該不少人聽過。鴦掘摩羅是個殺人魔王,他後來跟佛出家成就了阿羅漢果。以前他是外道,他的師父──外道婆羅門師有邪見,告訴他:「你殺一千人以後,就能夠成天。」他就殺了很多人殺了人以後,就把指頭剁下來串成花鬘,成為指鬘。最後,到九百九十九的時候,剩下一個,他就到處看都沒有人,正好他媽媽要送飯給他,他想:「咦,只剩下這一個。」就想要殺他母親。因為他聽他外道師父說,殺了母親可以生更高的天。可是當他想殺的時候,佛突然出現了。佛出現的時候,他還沒看到,他只看到光,閃閃發光的照過來。開始的時候他很緊張,他以為國王領兵要來殺他,刀劍金光閃閃。結果他想,不是。如果是國王帶來的兵馬,這些鳥獸一定是非常驚恐。但是他們唱的歌聲非常柔和,很好聽很祥和,那絕對不是。那到底是什麼光呢?他媽媽知道這是釋尊,就說佛陀來了。他一想:「佛陀來了,那更好!」外道認為:「佛就像轉輪聖王一樣難得出世,能夠殺佛的話,便能夠生更高的天。」他就把他母親舍一邊,轉過來追佛。愈追卻離得愈遠,永遠追不上,結果他就喊:「停下來!停下來!」釋尊說:「我住,是汝不住也。」我是停著,只是你自己沒有停啊。他心裡想,這一定不是平常人,就自己悔悟。跟佛出家以後,後來證了阿羅漢果。證了阿羅漢果之後,因為以前他殺了不少人,很多人都非常痛恨他,他去托缽的時候,都不施食給他,反而投擲刀杖、石塊種種,給他很大的折磨,但是他如如不動。有人就問:「像這么一個殺人的大壞蛋,為什麼佛還教化他,他為什麼這么利根,能夠快速證得羅漢?」佛就借著這個因緣,講了鴦掘摩羅的本生

鴦掘摩羅以前是個王子有一國王一直到老年都還沒孩子,就樹神土地公、山神啊,到處拜,後來才感得這個孩子國王想:「我年老了,要趕快讓他娶妻生子。」王子一直到年紀大的時候,都還不想成家。國王心裡很慌,就想:誰有辦法王子過一個正常俗人的生活我要獎賞他。後來有一因緣王子過俗人生活以後,有很多女性被他玷污了,很多人想要報仇。報仇時就國王說:「現在兩條路給你選,你要保全自己性命,我們就把王子殺掉;如果你要保全王子,那我們就把你殺掉。」在這個抉擇的時刻國王說:「舍一國土以成己身」。「舍一國土以成己身」是這時候說出來的,後面的「舍己身以為正法」,在《增一阿含經》裡面沒有看到。如果單看「舍一國土以成己身」這句話,從凡夫的角度來看,最後他還是愛惜自己的生命外人引了這段話來,想要成立他自己的主張:「要利益別人的時候,不應該舍棄自己的利益。」外人引了一段話「如佛說:雖大利人,不應自舍己利。」以為底下這段話是佛的意思,若仔細看《增一阿含經》,其實這些話並不是佛說的。外人是想利用經裡面的這段話,來成立自己的主張:「要利益他人,可以不必舍掉自己的利益。」主要是想成立這個論題,那麼外人就說:「先自成己利,然後乃利人」,利益自己之後,才利益別人,如果舍己利來利益別人,後則生憂悔。最後可能自己會後悔。「舍自利利人」,如果你還自以為是智慧的話,那麼你是這個世界中,「最為第一痴」。這是外人看法,那麼我們看龍樹菩薩怎麼回答。 「答曰:於世間中,為他求利,猶稱為善,以為堅心。況菩薩所行,出過世間。若利他者,即是自利。」這裡龍樹菩薩從另一角度來看,如果你利他,其實自己就得利了,「菩薩於他事,心意不劣弱」,這一句很重要也就是說菩薩自利利他,面臨抉擇時,有很多人先顧自己,自己顧好之後,心有餘力才去利益他人。但是我們注意龍樹菩薩這句話:「菩薩於他事,心意不劣弱」,即使你在面臨重要關頭、面臨抉擇的時候,利他這件事絕對不打折扣。「發菩提心者,他利即自利。此義初品中已廣說。」

前面提過自利、共利的地方名為上人,這裡就不再詳談。跟這些有點類似的自利利他的文句,《大智度論》有這么一段話,我們可以互相作比對。 三、《大智度論》卷95,大正25,726b26-c23:「問曰:如余處菩薩自利益,亦利益眾生」,其它地方提到菩薩自利,還有利益眾生,那麼在這裡為什麼「但說利益眾生,不說自利自利利人有何咎?」只有說純粹的利益眾生而不自利。我們說自利利他有什麼過失呢?我們看龍樹菩薩的回答。

答曰菩薩行善道,為一切眾生,此是實義」;菩薩行種種的善法,事實他是為了眾生,不是為了利益自己,這才是真實意義。所以即使說要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是為了利益眾生,才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不是說,我是為了比二乘人更高,要來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他不是這種比高下的心。「余處說自利,亦利益眾生,是為凡夫人是說,然後能行菩薩道。」《大智度論》講得很明白,他說別的地方自利利益眾生,這是為了凡夫而作這樣善巧方便的誘導。為什麼作這樣的誘導?因為一個人開始的時候,如果努力了半天,一點都沒有收獲,一般人不容易作得到。所以一開始說自利可以利人,何樂而不為?這樣誘導後,然後能行菩薩道。

底下就分別:「入道人有下、中、上。下者、但為自度故行善法;中者、自為亦為他;上者、但為他人故行善法。」所以依龍樹菩薩的立場,所謂真正的上,是純粹利他才稱為上;如有一絲絲為自己,頂多是「中」。純粹無為的利他,那才是上人

外人當然不以為然,「問曰:是事不然!下者、但自為身」;這沒問題。「中者、但為眾生」;外人是為你只為利益眾生這是中人;「上者、自利亦利他人」。如果只是利他,不能自利,這怎麼算是上人呢?這是外人一般的想法。 龍樹菩薩回答說:「答曰:不然!世間法爾,自供養者不得其福」,我們從世間法來看,自己供養自己沒有什麼福報,真正的福報利益眾生,那才真正的種福,你好吃的都給自己吃,那還有什麼福報呢?對眾生有什麼利益,就沒有什麼福報。「自害其身而不得罪」;這句話需要加以思惟譬如說:我們受戒,以殺、盜、淫、妄、酒的「殺」業來說,真正犯殺戒,需要具備幾種因緣:第一,起殺心;第二,對方是眾生;第三,起眾生想,有的雖然是眾生,但是你認為木頭,並沒把他認為是眾生想,那還不具足;第四,興方便,就是你用刀或毒藥或挖土坑等等種種方便;第五,命斷,有的只是殺而未遂而已。以上種種因緣具足才是真正犯殺戒。如果說,以五戒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等等來說,這是盡形壽,這個戒體是依著身而有。自殺來講,當然佛教是不贊成自殺的,阿羅漢所作皆辦者除外。有人自殺命根斷了以後,事實上戒體也沒有了。所以從出家戒法來判,自殺的人,他故意殺其它的眾生那是波羅夷,但是自殺沒有犯波羅夷,不是完全不犯,是犯愚痴罪。從這個意義來說,「自害其身而不得罪」,沒有像犯波羅夷罪那麼重。同樣的,你供養佛可能有很大的功德供養自己則沒有什麼福報。「以是故,為自身行道,名為下人。一切世人自利身,不能為他;若自為身行道,是則折減,自為愛著故」;因為自己愛著自己,到這裡為止,只是下人。

下面開始描述上人: 「若能自舍己樂,但為一切眾生故行善法,是名上人」,這是純利他的,因為與一切眾生不同。「若但為眾生故行善法,眾生成就自利則為具足」,我們純粹為眾生而行種種善法,即使眾生還沒成就自利其實就已經具足了;所以我們在作種種善事,善巧的人其實在修福報的同時,也能兼修空慧。譬如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許多地方水災,自己家裡已經淹水了,他也能夠出來救其它的眾生,能夠在困苦的時候來利益眾生,他本身沒有這種你我差別而不是說,你們需要我救濟,而顯得很高慢。如果連這個也能警覺得到,並破除我相、貪瞋等種種的執著,在修福報的同時也兼修空慧,那真的是福慧雙修了。所以能夠利益眾生的時候,也能在這裡修空慧的話,其實自利就已經具足有福又有慧。到這裡為止是指上人

接下來「若自利益,又為眾生,是為雜行」,雜行是兼雜的,不是純粹的完全利他。 同樣的,「求佛道有三種:一者(下人)、但愛念佛故,自為己身成佛。二者(中人)、為己身亦為眾生。三者(上人)、但為眾生,是人清凈行道,破我顛倒故。」

下面這一是在形容上人: 「是菩薩般若波羅蜜時,無眾生乃至無知者、見者」,也就是說有我、人、眾生、壽者相,「安住是中,拔出眾生甘露性中。」這是利益眾生。「甘露性者,所謂一切助道法。何以故?行是法得至涅槃。」所謂一切助道法包括很多,三十七助道品、三解脫門等等都是道法。「道」是「菩提」不同的翻譯,三十七道品在梵文、巴利文來講,是三十七菩提分法,所以中文的「道」字雖然也有道路的意思,但是有很多地方是講「菩提」,是「正覺」的意思,「助道法」即幫助菩提之法。「涅槃甘露性;是甘露性中,我等妄想不復生。」就是沒有人我見。「是菩薩自得無所著,亦令眾生無所著,是名第一利益眾生」,這是三心相應,他是志求無上菩提為信願,大悲為上首,且以無所得為方便。

我們從這兩部論來比對,《大智度論》強調純粹利他的是上人,而且更強調利益眾生的時候不執著,沒有人、我見差別。但是我們看《十住毘婆沙論》,沒有特別強調利益眾生的時候不執著,是強調結果,你不害自己,也不害別人,並且雙方都得利,它是從這個利益來看。所以在字面看起來好像不同,事實兩部論強調的重點不一樣,並沒有矛盾這一點希望大家能夠會通。

四、印順法師《寶積經講記》說:「菩薩雖以利他為重」,不是說完全利益眾生,而到處傷害自己,一點益處都沒有,或自己去成仁,不是這樣的,實際上是「自利利他相成的。如修廣大正行都是眾生利益的。而現在要說的方便教化,又都是從自己修的集得來。我們希望怎樣自利,就更怎樣去利他,所以菩薩是在利他為先的原則下,去從事自利利他,上求下化的工作。」

五、印順法師《寶積經講記》p.275說到:「菩薩的修學佛法是為了眾生。」 我們要利益眾生時,自己要作個好榜樣,如自己沒有作好榜樣,只希望他人好好去修學佛法,這不容易讓人家起信。所以我們「要利益眾生,就必須自己修治悟入」,對治自己的煩惱。所以「菩薩是為了利他而自利,從利他中完成自利」,如專為自己著想,那就不菩薩的風格,而是聲聞了。

所以聲聞菩薩,不是說所有的聲聞都不利他,而是開始的時候,聲聞重在自利,證悟以後,隨緣再利他,這是聲聞發心。但是菩薩不求自己先證悟,而是以利他為先,從利他當中自己慢慢來體會空性,修福報智慧,從利他當中來成就自己。《學佛三要》、《我之宗教觀》有段不錯的解說,請大家自己再參考。

※參見印順法師我之宗教觀》p.62~65;《學佛三要》〈自利與利他〉p.141~154。

福嚴佛學院長.厚觀法師講於福嚴推廣班《十住毘婆沙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