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慧法師
第一節 總說十二有支緣起義
在第一章里,我們曾經提到生死和涅槃這兩件事。在這一章里,擬對生死這件事,依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有支緣起理趣,作一詳細的討論。
上來,在我們所討論的各個課題中,在在都顯示出佛陀所說法,是以因及緣為基石的。佛教內的任何宗派都不能違反它;違反它,便不是佛法,便是外道。生起諸法的四緣,第二章中,已經介紹。這裡所說有支緣起,乃特就有情的生死流轉所建立的一套因緣法則而言。它有十二個支分,故名十二有支,我們通常也把它叫作十二因緣。它把有情的生死之流,循著十二個連環因果軌跡,說明他(它)們在三界六趣中,輪迴生死,不停不休,相續不斷的緣起之理。這十二有支的一一支分是:無明、行、識、名色、六處(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無明:它亦名無知,亦名痴。照一般說,不如實知三界所有業果、四諦、三寶等道理,名為無明。如進一步說,不如實知諸諦第一義或不見諸法真實性,名為無明。由不知諸法真實性,故於無自性諸法增益為有,所以,它是我、我所執之因。由執補特伽羅為我為我所,遂起種種煩惱,如是,它也就成為一切煩惱之因,又由煩惱造業,由業流轉生死,是則,三界輪迴的根源,又非它莫屬了。惟此有支無明,乃指過去生的煩惱。過去生的煩惱,雖已全滅,卻以一種習氣狀態,隨逐有情,在有情的五蘊中相續。(按:這裡所說煩惱習氣,以為只是煩惱滅後,其後續的慣性使然的作用。因這種作用之力,在有情的煩惱心行中,推波助瀾,令一波又一波的煩惱泛濫而至淹沒整個心行,成為一股習氣長流,也成為煩惱現行的牽引者。)不過,習氣一名,不限於煩惱,有煩惱習氣,也有業習氣;今此有支中,從煩惱習氣,立名無明,也就因為這樣,說此有支無明為染污無明——無明煩惱是能染污一切法,障蔽解脫的。復由煩惱是業因,故說無明緣行。
行:這裡的行,專指過去生的業。以行名業,也和前支名煩惱習氣為無明的道理一樣,說業習氣為行。照訓釋詞,行有功用、餘氣等義,故把已滅業的習氣或慣性說名為行。若論諸所有業,從能作邊說,有身行、口行、意行之三門。從所作邊說,有福行、罪行、不動行之三類。從受報邊說,福行即善業,能招引人、阿修羅、天等三善道生,受福樂果報;罪行或非福行,亦即惡業,能招引地獄、餓鬼、畜生中生,受罪苦果報;不動行是修色、無色界定所得的果報,如其所應,隨所得定生彼彼天。從業的受報時間說,有三類:若今生作,亦今生受,名順現受業;若今生作,下一生受報,名順生受業;若今生作,二生以後受報,名順後受業。此中,以順生受業為最緊要,因為它就是決定下一生上生或下墮,當生之界趣的。這種決定,還是在有情即將身壞命終的時刻,蓋這時業果已經成熟,在臨命終最後識滅的同時,無間便要生起當生之識,故說行緣識。
識:經說識支指六識①(注釋:詳見《雜阿含·二九八經》,《大正》二·八五上。此經,玄奘大師曾有別譯,名《緣起經》(《大正》二·五四七下),亦可參閱。)。應知具六識,必具五識所依的五有色根以及意識所依非色意根,又必具六識各自的共生心所及自所緣境。是故,凡是許中陰的宗派,亦必許此識是中陰。識支既是中陰,又是先業(行)所引,定當隨行業的品質,現為業報身形,並且即以此身形為因緣,若是胎生,即入胎與名色結生,卵生、濕生、化生,亦各如其所生方式結生,是為識緣名色。
名色:名即受、想、行、識四蘊,色即色蘊。生無色界的有情,不經中陰,頓化生為非色四蘊之相續。生色界,須經中陰化生色界五蘊之身。若是欲界胎生,經中陰得生緣,見父母交會,於是,中陰隨滅,意識(許藏識者說是藏識)於母胎中與父精子母卵子(舊說父精母血)結為胚胎(羯羅藍)。胚胎是色蘊,它與名為「名」的非色四蘊,總名「名色」。此時的六處,只有身處、意處,其餘四處始從胚胎與名俱增,直至出胎之前,才圓滿成就。若是化生,則諸根頓起,不由次第。若是卵生、濕生,除不處胎,身的支分亦是漸次長成。大致說來,胎生的名色,指處胎的生長時期;六處雖然即是名色分,成就名六處,未成就名名色;色成就名五處,名成就名一處,是為名色緣六處。
復次,無色四蘊之所以名為「名」,在於它相隱不顯,都只能用「名」字來表示,故即此「名」之一法,總立「名」名。這都是先民所設,世世相傳下來的,不須要別的理由去成立它。有情一期生命終了,舍色蘊身後,無色四蘊,轉趣余處受生,受生後之四蘊,雖不即是前之四蘊,卻是它的流類,與前蘊自成一個相續系列,故無量有情界的一一有情,從無始乃至當來,未得解脫之間,無不是由這四蘊自類相續,在這生死大海中,相續浮沉。色蘊就不是這樣,在分段生死中,前生後世的色身,盡管都是色類,但不是流類,而是另一類,若是生無色界,還沒有色蘊身,所以,色蘊在生死海里,是由宿業所引,隨類有無及隨類賦形的。因此之故,若用十二有支來說明無色界的生命緣起,則識唯緣名,名緣意處,意處緣觸……今此有支,是就有情支分的滿分位,說作名色緣六處。
六處:謂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這六處名為內六處。跟它相對待的,復有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名為外六處。內六處是有情的六根住處,外六處是和它相對待的六境處。若是根、境二事和合,同時,便有眼等六種識生,即此根、境、識三事和合,更生眼等六種觸。是故,此中說六處,但指內六處,名色為緣所生故;雖有外六處,若無內六處,觸等心所法則不生,遂取觸所依處說六處緣觸。
觸:有六觸,眼觸乃至意觸。如前說,根、境、識三事和合,取諸可愛、不可愛、俱相違的三種境,是名觸,它是一切心所法的根本。以它為緣,而有受生,是名觸緣受。
受:因觸取可愛、不可愛、俱相違之三種境,頓生苦、樂、舍之三受,於可愛觸生樂受,不可愛觸生苦受,俱相違觸生舍受。此三受,因六觸亦成六種,謂眼觸為緣所生受,乃至意觸為緣所生受。前五根受名身受,、意根受則名心受。於諸樂受中心生貪著,起於防護,隨順堅住,是名渴愛,故立受緣愛。
愛:前之觸、受二支,都是受用邊事。有漏觸是境界受用,有漏受是生受用①(注釋:生受用:此中「生」字,是生得義,與果報、異熟名異義同。)或異熟受用。有情對這兩種受用的渴愛,是永遠只會貪著、防護、隨順、堅住,不會割捨的。生死難脫,即基於此。此中受,《大智度論》說②(注釋:見《大正》二五·六九六下。引文中括弧內的字,是筆者補人,以助解讀。):「受雖能生三毒,(然)一切眾生愛是舊煩惱。」蓋世間凡夫,於苦受莫不生瞋;於舍受唯是痴相,生不起和它們歡樂相處之心;對於樂受,卻是渴愛猛利,極力追求,無有厭足,說它「是舊煩惱」,其實,就是說它如長久相處,不願舍離的老朋友。由此渴愛因緣,所生的欲求心名取。又,《大智度論》說①(注釋:見《大正》二五·六九六中。):「愛等諸煩惱,小者,未能起業,故名為愛;增長能起業,故名為取。」是名愛緣取。
取:有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以人來說,生活在這個五欲世間里,朝朝暮暮與五欲境界相處,執取五欲,不但是人之常情,幾成無可避免之事實,這就是欲取。世人信奉各種宗教、學術派別所創言的各是其是的見解,是名見取。在當時印度外道,總有六十二見之說,時至今日,東西思潮,新興宗教,競相爭榮,為害人類,愈演愈烈,而能致福者,則少之又少,甚至還有打著佛教招牌胡鬧的牛鬼蛇神,佛陀正法已面臨到滅盡的危險,真是一個可悲的時代!此外,其有取非戒為戒,不順正道的邪戒惡禁,名戒禁取。取我之一語為真實,名我語取。此之四取,前一,泛指一般取著;第二,則兼及宗教和學術的主張;後二,則是世間人不能超入佛道的根本。世間人由取著此四事,起三界所系的諸煩惱,由此造三有業,是為取緣有。
有: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之三有,也是三界的別名。有情取四取時,以身、口、意造福、非福、不動業,令三有相續不斷,如是,名三有業為有。從有出生三有諸蘊,故說有緣生。
生:謂有情於四生六趣中,隨業結生,乃至成就五蘊或四蘊,是名生。有生必有老死,說為生緣老死。
老死:老謂諸蘊成熟轉變衰退,死謂諸蘊衰壞,故老死俱攝名色、六處、觸、有支緣起,雖有十二支分,歸納起來,卻只有三事或三道:一、煩惱道(我國傳統亦簡稱煩惱為惑),二、業道,三、苦道。如聖龍樹《因緣心論》頌說①(注釋:見《大正》三二·四九○中、下。):
論釋且說:「此差別十二支法,於煩惱、業、苦,遞手相依,猶如束蘆,於彼三中,並皆攝盡。」所言「初、八、九煩惱」者,初指無明,八、九指愛、取;「二及十是業」者,指行與有;「餘七皆是苦」者,指中間五支,那就是從第三識支起到第七受支止,再加最後的生支和老死支。「十二唯三攝」者,十二有支由煩惱、業、苦三事攝盡。這樣,十二有支,便成為兩重因果次第;現在世的果報,從過去世的煩惱、業因緣生,並生現在世的煩惱、業因緣,又從現在世的煩惱、業因緣,生起未來世的果報,所以,這兩重因果,說名為三世兩重因果。復又,若從「死能與不覺知(無明)作相續因」①(注釋:參閱《華嚴經》卷三七,《大正》一○·一九四中,及《入中論》卷三,二八頁。)的經教理趣來說,這三世兩重因果,便以煩惱、業、苦之三事,展轉遞相為因緣,謂:煩惱是業因緣,業是苦報因緣,苦報是受用苦因緣——觸為受用境界,受則受用異熟——受用苦又是煩惱因緣,煩惱又作業因緣,業又作苦因緣,是名煩惱、業、苦三事,輾轉遞相為因緣。以此因緣故,有情眾生在三界、六趣、四生的生死海中,輪迴不斷,形成一無邊無盡的三世洄漩洪流。欲出此洄流,必須遵行十二有支還滅之道,無餘斷盡三界一切煩惱,不再造能生三界之業,除此以外,別無他途。十二有支三世兩重因果,可由左表顯示之。
(圖略)
復次,此十二有支所顯的生死因果規律,雖然縱貫三世因果,橫涉三界四生六趣;因為推動它的動力是業,故知有情的上生善道,下墮惡趣,必是以人為本。它的道理是:只有人才有選擇乃至決定自己的行為——造作善、惡等業——的意志力。如人作惡,墮入惡道,或地獄,或餓鬼,皆受無量劇苦,無時無刻不是處在苦苦之中,幾乎連生一念善心的時間都沒有,還談什麼修行善業呢?若墮畜生,其性愚痴,是非善惡不辨,它的行為,只是本能的反應,也談不到有修善的可能,尤其是昆蟲,如蚊、蟻……之類。所以,一旦墮入惡趣,除了報盡之外,很難有上生善道的機會。若人在世,積集善業,或生阿修羅(神鬼)道,或生欲界天道,大多隻知道隨順他們的福報,貪著受用五欲妙樂,根本生不起修善的意願,何況欲界天人貪慾重,阿修羅瞋恚重,福報受盡後,哪有不墮之理?若因修定,得生定地,或色界諸天,或無色界諸天,他們都只受用勝妙定樂,更無造作善業之緣,所以,這些善道有情,都只有等待福報受盡時下墮之一途。因此,佛說善道有情如爪上塵,惡道有情如大地土,這樣看來,是可信的。古德說:「一失人身萬劫難復!」雖然帶有幾分警惕的用意,卻也說的是實話呀!有心學佛的朋友,願好好地珍惜它!莫等閑看待它!
如前所說,十二有支,是以人為本位來說明三世兩重因果的。若再進一步了解,更可知道,它還是依於現在這一期人生來作說明。有支中,從識到有,就是現在世一期人生的現象,而且,這中間還包括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又有兩個次第:一是身心的生起和成長次第,它以結生相續的識為因,以此識進入母胎與精子卵子和合成就,胚胎的名色為果;次以名色為因,成長為胎兒乃至出胎後的嬰兒所具足的身相六根(內六處)為果;二是受用的生起與增上次第,它即前之六根(內六處)與六境(外六處)二事和合生起六識,並即此根、境、識三事和合生起境界受用的六觸為因,生起異熟受用的六受為果;所謂境界受用,即是觸境所生的苦、樂等,異熟受用,即是領納苦、樂等觸所生的憂、喜等。有支中,但說六處緣觸,由六處能具體表顯人的內根身,觸則顯示根本心所,是心理活動的導因,既出此二,外境自在其中,故不須說。至受心所是心理活動的展開,如受苦受時憂惱,受樂受時喜悅,與此同時,並進行對所受境作取相想,起審決思等一連串的心理反應。又,若約身心增上分位說,在身心未成熟,不甚解事的童年,大概只有單純的苦樂觸覺反應,等到心智漸開,進入解事的年齡以後,那就要展開對所受諸境作種種想像和思惟的心理活動了。第二部分只有一個次第,這一次第,指出身心成熟乃至成年以後生活在煩惱、業中的人生。煩惱從受心所展開,即於五欲樂受中,生起的愛、取是。所言愛者,全稱為渴愛,如渴中求水,故亦名匱乏愛,是貪婪的別名。所言取者,是取著義,此除五欲樂外,並於邪惡思想等攝四取中的後三取堅執不舍。執取力強故,即以我愛為上首,於順逆境中,起種種煩惱,造種種業,因業故有有。有義如前說,乃指三界。三界又名三有,它具攝四生六趣,因此,佛法把四生六趣,通名為有。隨順這一意義,有情有後生,亦名為後有。又,因後生有,是因位有;而因位有,即是業,故這裡以「有」聲說業。所以,十二有支,從識到有的中間八支,就是說明現生果報的現象和煩惱、業的人生,前二支,但說明現生果報的前因;後二支,但說明現生所起煩惱、業的後生所得的苦果而已。依此,故說:
若人信得過這一因果道理,雖千萬世都可了知,受福樂,受罪苦,是自作自受,是本分,不必有任何怨尤;求神問卜這一類的行為,只是庸人自擾!正信之士,應如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