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真法師:現實生活需要佛教倫理

現實生活需要佛教倫理

  人的倫理是從人的尊嚴來的。讓我先說一個小故事吧:

  明朝有一位思想家王陽明(1472-1529),他的思想核心是〝致良知〞。他認為人人皆有良知有一天,他家裡進來一個小偷小偷家人抓住了。請老爺發落。王陽明的處罰很特別,叫他當眾脫衣服小偷一件件脫,脫到最後,剩下一件內衣,不肯脫了。王陽明說:〝怎麼不脫了,脫呀!〞說什麼小偷也不肯脫。王陽明指著他:〝你還是有良知的嘛!〞  

  這個〝良知〞指的正是人的尊嚴人類為了維護這種自身的尊嚴,才需要〝禮〞,即一定的生活規範。這些規範,可以說全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調適。這些規範標志著人的行為進步到什麼程度,也正是衡量人類文明和文化發展的一把標尺。

  在中國民間,有個常用語,叫〝難為情〞。這個詞,就是一種羞恥感,一種自尊心,也就是人的尊嚴。一個人不怕難為情,做出了不顧難為情的事來,就有可能失掉尊嚴,失掉了恥辱感、恥辱心。那麼,民間還有一句話:〝人無廉恥,國法難治〞。到了這個地步,真的出現了人的道德危機了。所謂道德危機,就是到了不以道德為恥的可怕程度。比如:一個人做壞事、醜事、蠢事、不知羞恥的事,你向他指出,他會振振有詞的說:××不也是這樣做的嗎?他能做,我為什麼不能?我做了,你指責我,你為什麼不去指責他?〞如果你告訴某位家長,說他的孩子有什麼問題,他會反唇相譏:〝你別說人了,你家的孩子也好不了多少。〞總之,不以為恥,也不〝難為情〞的人,都有一種奇怪的邏輯,即,別人做壞事,我也能做,不做就不公平了。把別人的錯誤,別人的可恥,拿來成了自己有理由去錯誤、有了錯誤也不必改的〝理直氣壯〞的本錢。這一類人,失去了自尊、自愛失去了自己的良知他就很難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他失去了共同生活能力。還有另一類人,他既要做壞事他也懂得〝要面子〞,即害怕失去尊嚴。於是,隱瞞、抵賴,或者轉入隱藏與隱秘。事實上,上有神明,隔墻有耳,群眾的眼睛雪亮,能夠隱瞞住嗎?。但至少說明,他還懂得人的尊嚴他不願把自己降格到〝非人〞的一類中去。這裡可以看出,如果有人忽視了人的精神境界,不承認人的精神境,那麼,他的一切虛偽的外衣,虛有其表的做作,示人以尊嚴的行為假相,就成了一種可笑的顛倒的荒謬或者荒誕。

  道德危機也必然會引致社會危機。因為,以自我為中心的個人利益、個人慾望、個人追求、個人至上、個人凌駕一切的失衡失序,與族群、社群形成了對立、疏離,格格不入;道德不能制約,法律也無能為力。就宗教而言,精神差距正是信仰的差距,信任的差距,敬畏的差距。人無敬畏心,父母師長、耆舊、有司,言而無效,權威失去了權威,道義失去了道義倫理失去了倫理,制止破壞性行為於未萌,就成了一句空話。社會危機是在社會已不成其為社會的時候發生的。

  社會危機,是一種人的退化。退化的表現,一是破壞,二是疏離。疏離就是強化自我,唯有自我,孤立自我;破壞就是無視他人、佔有他人、傷害他人、損毀他人;社會所是的樣子,與社會所應當是的樣子之間,分裂了。假如〝遊戲規則〞不要了理性要了人類倫理準則不要了人類道德底線也不要了,承認錯誤合法、破壞有理,人還怎麼生活?可見,道德倫理不僅體現於社會生活之中,而且必然是構成社會生活方式的必要元素。迄今為止,我們還沒發現有哪一處地方不需要任何道德倫理規範的人類社會人類社會倫理規範,是一種最基本的規範,它是人的社會性、道德性核心倫理規範關聯著其它社會各個領域的規範。學者們早就驚呼:我們面臨的人類社會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人應該回到道德規範去。過一種道德生活做一個道德的人,知恥知榮辱的人這是人類社會穩定有序和人類和諧幸福所必需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