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法師:略說佛制安居的時代意義(普正法師)

略說佛制安居的時代意義

普正法師

四川遂寧廣德住持普正

雨季安居(varsika)是佛制戒律之一。其制定因緣如《五分律》所說:「佛在舍衛城,爾時比丘春夏冬一切時遊行,蹈殺蟲草擔衣物重疲弊道路。諸居士見,譏訶言:『此諸外道沙門婆羅門,尚知三時,夏則安居,眾鳥猶作巢窟住止其中,而諸比丘不知三時,應行不行,常說少欲慈愍護念眾生,而今踐蹈,無仁惻心,無沙門行,破沙門法。』諸長老比丘聞種種訶責,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汝等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不應一切時遊行,犯者突吉羅。』從今聽夏結安居。』」

所謂「三時」,按照玄奘法師說法,「如來聖教,歲為三時,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熱時也;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雨時也;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寒時也。」按照上述《五分律》的記載,佛陀制定「夏安居」的原因是,比丘們在雨季遊行,容易踩殺路上爬行的蟲子,踩斷地面上草木(印度人認為這也是有命根的),而且道路泥濘比丘負重行走,容易破壞道路,也就是說,佛陀制定安居戒律,除了慈忍不殺之外,還有保護環境的考慮;有關制定此戒的因緣,《四分律》除了「蹈殺生草木」外,另有「夏月天暴雨水大漲,漂失衣缽坐具、針筒」的記載,亦即比丘在這個季節出行不安全,容易損失財物甚至危害生命;《十誦律》則單純認為雨季遊行會「踐蹋生草,奪諸蟲命」。總起來看,佛初制安居戒律,主要是從比丘雨季出行不合時宜的角度出發的。等到普遍實行安居戒律後,佛陀發現比丘集中修學三個月,不僅可以遠離世人譏嫌,更有利於弟子們的道業進步,如道宣律師所說:「坐夏離三過:一、無事遊行,妨修出業;二、損傷物命,違慈實深;三、所為既非,故招世謗。」(《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佛陀時代雨季安居的困難一是安居的地方不太好找。按照《四分律》的記載,當時比丘有「露處安居」者,結果三個月下來,因為風吹日曬而「形體黑瘦,皮膚剝裂」,還有在樹上安居者,大小便使得樹神瞋嫌,還有「在無救護處安居為賊劫奪」者,「在冢間安居為非人所惱」者,「在空樹中安居為毒蟲所困」者,「在皮覆屋中安居鼻內生肉」者,這都佛陀所禁止;還有在樹下、山窟、船上、小屋等處安居者,當時規定山窟、小屋只要「起不礙頭,坐趣容膝,亦足障水雨」就可以了,也有依隨牧牛者、壓油人、砍柴者安居者,他們移動,比丘們也只好跟著移動,固定「依聚落安居」並不是普遍實行的方法,至於建立僧伽藍集中安居更是很多年以後的事情

當時雨季安居的困難之二是飲食供養不易籌辦,如佛陀有安居三月食馬麥之傳言,再有一年因為鬧飢饉,前往摩竭國安居的比丘們餓得「羸瘦憔悴」,前往婆求末河的比丘們因為虛妄稱贊而較易獲得飲食,結果遭到佛陀的呵責。又因為種種原因比丘不得不外出,故有七日乃至四十日開遮之舉。

當時雨季安居,對於比丘們的「作業佛陀並無專門規定,大體是根據自身情況繼續進行修行而已。佛陀安居期間多有為弟子說法的記載,而證得無學果位的佛弟子也有為眾人講說佛法乃至營建僧伽藍者:

尊者富樓那……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卧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

——《雜阿含》311經

有的弟子趁著安居勤修本業,務使有所成就,如:

「調達未得神通,不能得去,羞恥益深,便作是念,我今當問修神通道,便往白佛,願佛為我說修通法,佛即為說,調達受學,安居之中便獲神通。」

——《五分律》卷3

「唯富那奇,結使深重,佛為說法,未能暢達,精誠困篤,始入初果,勤精修習,無有休懈,時諸比丘,安居日近,佛聽各各隨意安居,時富那奇,往白佛言,弟子欲往至放缽國安居三月,唯願見聽。……時富那奇,於彼國中,勤修不懈,盡諸結使,心忽開解,獲無漏證,安居已竟,便辭檀越。」

——《賢愚經?富那奇緣品》

弟子們安居期間修行本業,修行中遇到的問題則可等到安居結束後集中向佛陀請問:「爾時比丘,各處異國,隨意安居,經九十日安居已竟,各詣佛所,諮受聖教。」

——《賢愚經?七瓶金施品》

另有年少比丘,還未嫻熟進修道業者,則正好趁安居之時多向上座比丘學習,上座比丘應加以攝受這是歡喜的「正法」:「夏安居……諸年少比丘,往詣上座比丘所,禮諸上座足已,於一面坐。時諸上座比丘作是念:我等攝受此諸年少比丘,或一人一人,或一人受二三多人,作是念已,即便攝受,或一人一人,或受二三多人,或有上座,乃至受六十人。」

——《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

統觀佛陀時代結夏安居的戒律有一消極遮止意義而向積極的專心修行意義的轉變。這一精神完全為漢傳佛教所繼承,其概括結夏安居的意義為「進道護生」(白雲守端禪師)、「剋期進修不舍寸陰,護惜生命行兼慈忍」(《百丈清規》),且「進道」的積極意義過了「護生」,因為漢地終究不同於印度雨季之草木繁茂、蚊蟲孽生,「禁足護生」的意義甚至可以略而不提,如龍門清遠禪師所說:「故我釋迦如來在日,建立個方便門庭,亦無如許多事,每至結足安居,不相往來,各各求證道果,於九十日中,或有所得,或無所得,或有疑慮,或無疑慮,或有罪,或無罪,至休夏自恣之日,方詣佛所,各呈已見,求佛印可,故謂之自恣。」(《古尊宿語錄》卷31)

在此基礎上,漢地佛教的安居之戒制又有所損益:

一是冬參夏講(學)制度的設立。漢地並不存在雨季不方便出行的問題,倒是冬季嚴寒,行旅頗為不便,於是漢地一些禪宗道場仿照夏季安居的辦法,制定「結冬」之制,即從陰歷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集中坐禪。

二是各宗派形成不同的安居模式。如上述禪宗道場施行「冬參夏講(學)」制度,主要是從方便修學本宗道業的角度出發的,至於律寺,則趁安居之時,專門精研戒律,如《沙彌律儀要略述義》認為,「夏者盛也,謂萬物茂盛之時也。佛制受戒者,至於夏間,應當加工用行,精進修持,亦如萬物茂盛。」由此形成「坐夏」、「夏臘」的觀念。而見月律師認為夏季安居中比丘當依廣誦毗尼的律師為依止,並針對不同的修學層次登記有「依處不依人,依人不依處」的規定。

三是各宗道場在安居期間都頗為看重初學戒律的學習。即便講究「冬參夏講」的禪宗道場也有「五夏巳前,專精戒律,五夏巳後,方乃聽教參禪」的規定,因為「初受戒人,行持五年,戒品堅牢,則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載,枝幹粗壯,則不怕霜雪所雹也。」

漢地佛教形成的安居觀念及其戒律是一項優良的傳統,是寺廟及僧團的基礎制度對於今天迫在眉睫的道風建設而言,它具有如下意義

消極意義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在這一段時間內儘可能地避開塵俗,從而也就可以減少社會上的譏嫌,維護僧團良好形象佛陀時代,人們譏嫌的理由是雨季遊行會「踐蹋生草,奪諸蟲命,疲弊道路」,現代社會人們譏嫌的理由則是「到處攀援,從世俗業」等,譏嫌理由雖然不同,但損傷僧團形象則一也。佛陀時代比丘們在各種艱苦條件下猶能堅持安居,現在僧團衣食無憂、住所無闕,更沒有任何理由不按戒制進行安居了。

從積極意義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進德修業。無論是佛陀時代的「安居」,還是漢傳佛教的「坐夏」,都有一個原則,即根據個人不情況,因病予葯,集中修行,以期提高僧格、促進個人道業。現在大陸很多寺院大都借鑒過去禪宗道場「冬參夏講」的做法,夏安居時多以講經為主。但愚以為這並沒有達到安居最佳的積極效果,針對現在僧團普遍存在的問題,還是應該恢復過去各宗道場普遍重視戒律學習的做法

從深層意義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逐漸養成尊重僧人戒德、夏臘的風氣,大眾和合而住,以戒臘或德行釐定僧團內在秩序,從而避免「依據世俗能力進行定位,無形中將僧團導向世俗化」的傾向(濟群法師:《一個根本,三大綱領》)。

總之,中國當代佛教應該重視佛制安居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損益,對於各地寺廟的道風建設以及提升中國佛教21世紀的整體形象都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