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六祖寺·大願法師: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學記4

佛說優婆塞五戒經學記4

大願法師講解

受持殺生戒的社會意義

我們受持殺生戒的社會意義是非常廣大的,不要認為學五戒只是我們佛弟子事情,其實五戒推廣開來,對於社會穩定對於世界和平對於人類的發展都有極大的利益。為什麼呢

一、受持殺生戒是社會穩定的基石。如果整個社會人人都能夠受持殺生戒,都能夠懂得尊重生命都能夠提倡眾生平等社會才會安定和繁榮,社會才能穩定,才能和諧

二、受持殺生戒也是世界和平的基石。我們打開電視看新聞,基本上都是說大大小小的衝突戰爭。要麼就是美國打伊拉克,要麼就是印度跟巴基斯坦打仗,要麼就是以色列跟巴勒斯坦打起來了……全世界不是這里,就是那裡,到處都在衝突

可見如果都能夠守持不殺生戒,世界產生整個和平。並不是好像美國那個方法說,去攻打伊拉克就可以以暴制暴。其實是不可以的,以戰爭絕對不能夠制止戰爭。從根本上來說,我們根除戰爭方法就是都能夠守持不殺生戒。

並且從因果上來說,祖師大德有一個偈頌:

千百年來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難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請聽屠門夜半聲。

眾生生死流轉之中,不能夠守持不殺生戒,就冤冤相報何時了。

佛陀住世的時候,曾經叫大家要受持殺生戒,處理過一些種族的衝突比方說釋迦牟尼佛的父族是釋迦族,母族是拘利族,兩個族是親族,但是也經常因為水源的問題發生衝突有一條河叫做廬奚多河,這條河是流經釋迦族和拘利族兩個土地中間的一條河。因為都是農耕社會,爭水源最重要,經常因為水源而爆發一些衝突

根據《法句經註疏》上面的記載,曾經有一次,連續很久都沒下雨了,乾旱,這條河裡面水很少了,所以兩個族就爭奪水源,都各自準備了兵馬,準備打起來。這時候釋迦牟尼佛就以神通力坐在河的中央,跟兩個族說:「你們兩個都是我的親族,一個是父族,一個是母族,我會在一公平的立場來勸說。水對於我們都很重要,因為有了水源,我們人才能生存,但是不能夠因為爭奪水而去傷害生命如果你為了爭奪水先去傷害生命,然後留下很多的孤兒寡母就很不值得了。到底是血珍貴,還是水珍貴呢?」這樣子勸說以後兩個族就言歸於好,然後大家共同商量比較合理的辦法。所以我們要能夠受持殺生戒。

三、受持殺生戒也是社會繁榮發展的基石。人類是因為不能完全受持殺生戒,所以讓自己生存的環境也越來越惡化,無論怎麼說環保,也很難做得成功。因為沒有好好地受持殺生戒,所以無數的動物都遭到捕殺,很多珍稀的物種都瀕臨滅絕,大量的森林都遭到砍伐。整個生態平衡受到破壞以後,反過來也就給人類自身的生存帶來危機。所以我們要做好環保,首先一定要做心靈環保,息心就是息災,心不息的話,貪、嗔、痴慾望很重,要息災是很難的。然後大家都來共同守持不殺生戒,尊重生命慈悲不殺

這是受持殺生戒的社會意義

【余上七種殺,說犯與不犯,同如上火坑。】

這個與前面的那個無煙火坑的詳細說明一樣。

【若人,作人想,殺,是罪不可悔。人,作非人想,殺;人中生疑,殺,皆犯不可悔。非人,人想,殺;非人中生疑,殺,是中罪可悔。】

蕅益智旭法師認為應該按照六句來結罪。兩句是結重罪,不可悔罪;四句是結中可悔罪。

兩句重罪,是人,人想,不可悔。也就是說,你傷害的對象,對境是人;人想,就是說你明確判斷他是人,然後你傷害他,這樣子是犯不可悔罪。

人,人疑,不可悔。對境,傷害的是人;人疑,就是說你懷疑你傷害的對象是人,雖然有一疑惑,但是你還是想著可能是人,這樣子你還是去傷害了的話,也是犯不可悔罪。

另外的四句是中可悔:

第一個是人,作非人想。你所傷害的對境是人,但是你當時或者因為天黑,或者因為其它緣故你沒有看清楚,認為那是非人,所以你是想傷害非人,最後的結果是傷害了這個人,那麼犯的是中可悔。

第二是非人,作人想。傷害的是天龍鬼神,但是你作人想,是中可悔。

第三是非人,非人疑。你所傷害的是非人,但是你自己心裡面也懷疑是非人,這樣子的是中可悔。

非人,非人想,也是中可悔。傷害的對境是非人,天龍鬼神,然後你心裡面也確認那些都是非人,這樣子犯的話是中可悔罪。

所以這是六句來結罪。

【又一人被截手足置著城塹中,又眾女人來入城中,聞是啼哭聲便往就觀,共相謂言:「若有能與是人葯漿飲,使得時死,則不久受苦。」中有愚直女人,便與葯漿,即死,諸女言:「汝犯戒不可悔。」即白佛,佛言:「汝與葯漿時死者,犯戒不可悔。」】

這一是說有一個人因為犯了罪的緣故,就被執刑,把他的手腳都砍斷了。「城塹」,塹就是護城河,拋在那個護城河。

有一女人到城裡面來,聽到那個人在啼哭,就去看。看了以後,有人就說:「你看這個人這么痛苦,手腳都砍斷了,在這里生不如死,如果有個人能夠給他一點葯漿,就是給一點毒藥他喝,讓他早一點死了就可以不用很長時間受苦了。」她們中間有一女人,「愚直」,比較直接,她不夠智慧,所以馬上給一些毒藥那個人吃,那個人吃了以後就死了。其她女人跟她說:「哎呀,你犯戒了,不通懺悔的罪。」

就去問佛陀佛陀說:「汝與葯漿時死者,犯戒不可悔。」

這裡面其實有幾重意思要說,經文比較略。

第一重,那一群女人都在作議論的時候,大家每一個人都犯了一個小可悔罪。

第二重,大家討論以後,如果都是同一個心思,希望有一個人能夠找出一點毒藥來,吃下毒藥那個人因此而死掉,這一女人每一個人都犯了不可悔罪。

第三重,在沒有給他之前,已經找到毒藥了,知道了就應該要阻止,不要給那個人喝這個毒藥。否則知道不去阻止的話,也是犯中可悔罪。

所以自作教他安樂死,都是犯不可悔罪。因為這個人他業報沒有受盡,你現在給他安樂死,下輩子還是要再受業報,而且還會增加。

佛陀在經上打了一個比方,好像一頭驢子馱著很重的貨物,在懸崖邊上走很辛苦。這個驢子就想著:「我只要把貨物倒掉,就不用再受苦,拉得這么辛苦了。」它就故意往懸崖邊上跑,把一車貨物都甩下去了。這個驢子主人就很生氣,拿皮鞭來抽打驢子,並且繼續把它拉下去,裝上更重的貨物,讓驢子去拉。

這個比方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業報沒有盡,你用安樂死,後生的苦報更重。

【若居士作方便欲殺母,而殺非母,是中罪可悔。】

為什麼是中罪可悔呢?就是說起了一個造五逆罪的惡念,想殺自己的母親,但是所殺的是「非母」,所殺的人不是自己的母親,那麼是中罪可悔。因為他動機是殺自己的母親,所以他是在母親這邊得到方便罪,不是在「非母」那邊結罪。

【若居士欲殺非母而自殺母,是犯中罪可悔,非逆。】

如果他不是要殺自己的母親,但是誤殺了自己的母親,也是犯中罪,可以懺悔,不是犯五逆罪。看他動機

【若居士方便欲殺人,而殺非人,是中罪可悔。】

是在人這邊結得方便罪。

【若居士作方便欲殺非人,而殺人者,犯小可悔罪。】

為什麼是小可悔罪,不是中罪呢?因為他動機是殺非人,所以是在非人那邊結罪,雖然誤殺了人,但是在非人那邊結罪,所以是小可悔罪。.

【若人懷畜生胎,墮此胎者,犯小可悔罪。若畜生懷人胎者,墮此胎死者,犯不可悔。】

比方說我們講過的那個鹿女,這個母鹿懷上一個人胎,那個就是畜生懷人胎,如果墮這個胎死,就是犯不可悔。

【若居士作殺人方便,居士先死,後若有死者,是罪犯可悔。】

為什麼是可悔罪呢?因為造殺業的這個人他先死掉了,死掉以後,他這個盡形壽的戒體就沒有了。他前面曾經有興殺方便,有傷害過人,那個人當時沒有死亡,等到這個殺人的人死了以後,那個被殺人才死,所以後面死亡的這個人相對於前面動手殺人的那個人來說,前面的那個人就沒有犯破根本戒的罪,沒有犯重罪,而是可悔罪,犯支分罪。

【若居士欲殺父母心生疑:「是父母非耶?」若定知是父母,殺者,是逆罪,不可悔。】

一句我們也要六句來分別。

對境來說,首先對境是父母,這個造惡業的人他的想法是什麼?

第一種,是作父母想,被他傷害的是父母,然後他自己傷害,動手的時候也想著,也知道這個是他父母。這樣子是犯不通懺悔的五逆罪。

二種,對境是父母,然後父母疑。也就是說去傷害父母那個人他就不能肯定,但是懷疑是他父母,然後也去殺害了父母,這個也是五逆罪,五無間罪,也是不通懺悔的。

三種,對境是父母,但是這個人想著:「可能不是我的父母吧。」非父母想,非父母想就是想著不是他父母,然後他所犯的是不可悔罪,但是非逆罪,不是五無間罪。為什麼?雖然被他傷害的是父母,但是他當時殺的時候,不是要殺他的父母,想著那個不是他父母,所以他得到的是殺人這個不可悔罪,但是沒有犯五逆罪。

第四類的分別就是非父母父母想。意思就是說對境,被他傷害的人是他父母,但是他殺的時候,當時以為是他父母。他的動機是要傷害他的父母,但是他父母沒有被傷害,所以在父母這邊結罪,因為沒有被他傷害,就沒有結這個五逆罪,而是不可悔罪,並且他已經傷害了其他人。

第五類是非父母,非父母想。對境不是他父母他自己也認定不是他父母,然後傷害對方,是不可悔罪。

第六類是非父母,非父母疑。不是他父母,他心裡也就有一個懷疑,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他父母呢?這樣子犯的也是不可悔罪。

所以這一句應該是有六句的分別,我們才能夠明白這個戒相的不同。

五逆罪和不可悔罪有哪些差別呢?

應該說五逆罪的罪是最重最重,不可悔罪要輕一些。五逆罪是完全違逆人的天性,所以完全違逆自性,完全的一片黑暗,所以他就得很深,墮到無間地獄裡面去,罪大惡極,並且是佛法、國法都不容的。

不可悔罪,是受戒以後破戒了,破四重的根本戒。殺生,人,人想,殺心,興方便和前人命斷,這個五緣成犯。還有就是犯盜戒的,乃至於犯邪淫戒,犯妄語戒,這樣子犯根本罪的話,破戒了,是不可悔罪。

另一個方面,在小乘大乘的顯宗來說,犯五逆罪是不通懺悔的。犯不可悔罪,在小乘裡面說,你要作法懺是沒有辦法懺悔清凈的,但是大乘的取相懺,拜佛菩薩至誠懺悔,得到瑞相,這樣子能夠成就的話,也是可以通懺悔,但是要見到好相。

有一重是犯五逆罪障出家,犯五逆罪的人是不能出家的。犯不可悔罪不障,好好懺悔,修這個取相懺。

【若居士生疑,是人、非人?若心定知是人,殺者犯不可悔罪。】

這裡面也是有六句的分別,其中有兩種上品不可悔,有四種是中品可悔。

第一,對境是人,這個造業的人也作人想,確定對方是人,傷害對方,對方命斷,也是犯上品的不可悔罪。

第二,對境是人,造業的人也是作人疑,懷疑也是人,這樣傷害對方,也是上品不可悔。

第三,是人,非人想。雖然所傷害的對境是人,但是當時造業的人認為是非而去傷害,這樣子是中品可悔。

第四,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作人想,中品可悔罪。

第五,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非人疑,他懷疑那個也是非人,中品可悔罪。

第六,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也是作非人想,也是中品可悔罪。

所以這個戒相不同,那麼種種的差別,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個罪的輕重各個不同。這個對境可能是人,可能是非人,可能是畜生。想就是心中想法比方說人,人想,就是說外境是人,心中間也認定他就是人,如果傷害這個人,並且前人命斷,還是犯不可悔。

是有六句的分別,其中有兩種上品

有一種是人,人疑,外境是人,心中懷疑到底是人還是非人,殺者也是犯不可悔。

【若人捉賊,欲將殺,賊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賊。若居士逆道來,】

是說有個賊逃跑了,政府或者整個的聚落,這個村莊的人都來追趕,要捉拿這個賊,這個居士剛剛迎面走過來就看到了。

【追者問居士言:「汝見賊不?」是居士先於賊有惡心瞋恨,語言:「我見在是處。」以是因緣,令賊失命者,犯不可悔。】

然後追的人來問他:「剛剛有一個賊,你看到他沒有?」這個居士對這個賊生起一個嗔恨心來,就說:「我看到,在什麼什麼地方。」然後那些人就把賊抓住了,賊就失去性命了。這樣子這個居士也是犯不可悔罪。為什麼?教他殺隨喜殺。

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如果有個壞人跑到我們寺院裡面來,我們是報警還是不報警啊?我們報警會不會犯這個戒?如果報警,壞人給打死了,我們是不是犯了不通懺悔的根本罪?

有我們看到那個壞人在逃跑,躲到山裡面去,我知道他在哪裡了,警方在通緝他,我明明知道,他問我我是不是告訴他?我不告訴,好像我也違法;我要告訴的話,如果那個人掉了,好像我也有罪,那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的,戒相一定要學通。如果看到壞人寺院裡面躲藏起來,應該要報警。為什麼要報警呢?但是你的發心,這個動機很重要你不要以一個嗔恨心,「哎呀!那個破壞三寶,這個怎麼行!馬上報警。」不要是那樣子動機,就是說你想法應該不要讓這個人來三寶面前更大惡業,這樣子動機就是很好了。你的動機一個是護持好三寶,再一個也護持了那個人,免得他進一步地造惡業。這樣子的心就是學習釋迦牟尼佛因地的菩薩行為,這樣子想就對了。

還有那個壞人在逃跑的過程之中,你知道他躲藏在哪裡,應不應該報警呢?也要看你什麼心態要注意,可能會有幾種想法,哪一種想法會最好呢?

第一種想法是希望這個壞人不要繼續造惡了,得到這么好的人身,千萬不要再造惡了,也希望保護社會大眾的安全,不然的話,讓他到處流竄會傷害很多人。基於這樣子慈悲心來報警,這個是非常好的。

有一種是基於一種嗔恨心,想著:「哎呀!這個傢伙罪有應得,活該。」這樣子你還是有過失的,要以賢善的心。

三種貪心。哎呀!那裡懸賞,電視裡面已經打了一個廣告,通緝某某罪犯,如果是有誰提供線索,獎勵三萬元我能夠得三萬元,趕快去報。這個是因為貪心,如果是這樣子的話,肯定是有過失,而且還是比較重。所以任何時候都要有一個賢善的發心,所以我們學《五戒相經》也要會學。

【若人將眾多賊欲殺,是賊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居士逆道來,追者問居士言:「汝見賊不?」是賊中,或有一人居士所瞋者,言:「我見在是處。」若殺非所瞋者,是罪可悔;】

為什麼「是罪可悔」呢?因為他所嗔恨的人沒有被殺,所殺的是「非所瞋者」,所以是在他所瞋恨的人那邊結罪,得到一個方便罪,所以說是罪可悔。

【餘如上說。若居士,母想,殺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

「若居士母想,殺非母」,他當時殺的時候是想著是他母親,但是他所殺的非母,最後的結果沒有殺到他的母親,在他母親那邊結罪是犯不可悔罪,但不是五逆罪。

【若戲笑打他,若死者,是罪可悔。】

如果是開玩笑,在拍他一下,突然他就掉了,這個罪是可悔。

【若狂,不自憶念,殺者,無罪。】

如果是這個造業的人,他當時是頭腦不清醒,瘋狂了,癲狂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這樣子去傷害是無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