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六祖寺·大願法師: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學記10

佛說優婆塞五戒經學記10

大願法師講解

 

是故世尊贊戒言,具戒之人值遇佛,

具戒之人最勝飾,具戒之人妙香塗,

具戒之人歡喜,具戒之人涼水

具戒之人世間贊,人天聖位以戒得。

諸位善知識,首先請大家發無上的菩提心,為一切的如母有情能夠得到人天的暫時安樂和究竟的解脫安樂,所以我們來學習《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

【又,諸有主鳥銜寶物去,為野鳥所奪;居士以盜心奪野鳥取,犯中可悔。】

整個一長段都是講不同的戒相。前面是野鳥居士庄嚴具叼走了,銜走了,然後遇到有主鳥從野鳥那裡奪過來,居士以一個盜心去奪有主鳥,就犯不可悔。因為他已經成就了犯盜戒的六緣:他物他物想,起盜心,興方便,值五錢,舉離本處,這樣子六個都有了,所以從鳥的主人那邊得罪,犯不可悔。

如果是還沒有奪取這個有主鳥的時候,在等待的時候,是中可悔,是方便罪。

另一個方面,如果是有主人的鳥來銜了這個寶物,給野鳥(野鳥是無主的)所奪了,居士以盜心從野鳥那邊取過來,這個是犯中可悔,那是從盜心來結罪的。

【若待鳥時,亦犯中可悔。】

這個中可悔,蕅益智旭大師在《箋要》里認為是流通的時候搞錯掉,應該是小可悔。在等待那個野鳥,從野鳥那邊奪取過來,這個時間之內是犯小可悔。

弘一律師也支持蕅益智旭法師這個觀點他就從《大律》裡面抄錄一段出來補充解釋:「以偷奪心,奪野鳥取,偷蘭遮。若待鳥時,突吉羅。」所以可以證明這個就是小可悔,小可悔罪。

【余亦如上。若居士蒲博,以盜心轉齒勝他,得五錢者,犯不可悔。】

「蒲博」:「蒲」就是摴蒲,「博」就是博錢。「摴蒲」本來是指下棋,以下棋來作賭注,來賭錢。

「以盜心轉齒勝他」:他用來作為賭錢的骰子,比方說是象棋子,或者圍棋子,這個都稱為「齒」;「轉齒」就是把籌碼、骰子或者象棋偷偷地換掉,然後來贏其他人的錢,所以稱為「轉齒勝他」。

「得五錢者,犯不可悔。」所得的這個財物超過五錢,超過2.47元的價值就犯不可悔。

根據《優婆塞戒經》和《梵網經》,這個「蒲博」都是屬於犯輕垢。如果受了菩薩戒,賭錢這些是屬於犯輕垢。乃至於耗費光陰,去下象棋,玩種種的遊戲,都是犯輕垢。但是這裡面只是講五戒,所以下象棋那些是沒有犯五戒。如果「轉齒勝他」,偷偷地把那些籌碼換掉來贏他的錢,這個就是盜心,所以超過那個金額就犯根本罪,不可悔。

若有居士以盜心偷舍利,犯中可悔。】

以偷盜的心來偷佛菩薩和諸大聖者的舍利犯中可悔。因為這個無法去計算舍利價值

【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師」,清凈心取者,無犯。】

如果是以清凈心,恭恭敬敬來請這個舍利供養是無犯。在古時候都沒有好像販賣舍利這些事情,所以如果以清凈心來求得佛舍利供養,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現在就不同了,人心越來越低劣,甚至於會有人拿舍利子來賣錢,或者是變相地來賣錢。如果是以一個盜心來取此舍利,來謀利的話,就會按照他所賣的那個錢來論他犯偷盜戒的罪。所以我們在求取捨利的時候,到底是清凈心還是貪心,就各人心知。如果是本身內在心沒有清凈口裡說不貪心的話,又變成犯了一個妄語了。

在《梵網經菩薩戒本》的輕戒第31條裡面有說到:「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象」,應該馬上自己去取物來贖回佛菩薩形像,不贖回來也是犯輕戒。何況是現在有一些不如法的,甚至於拿來販賣,那樣子就更加不如法了。

【若居士以盜心取經卷,犯不可悔,計值輕重。】

如果是以偷盜的心來經卷,根據她的價值,如果超過就是犯不可悔罪。如果取經捲去學習,沒有一個永久地佔有心,學習完以後還是趕快送回來,這樣子是可以通懺悔

【夫盜田者,有二因緣奪他田地:一者,相言;二者,作相。】

這個犯盜是爭奪世間的那些田產。「一者相言」,告狀,訴訟到官府。「二者作相」,在地界上面立那些標志,立標示界,這個稱為「作相」。

【若居士為地故,言他得勝,若作異相,過分得地,值五錢者,犯不可悔。】

如果是以一個盜心來做這些手腳,或者通過官府,或者是自己在立地標的時候,標過界一些,如果超過這個價值都是犯不可悔。所以我們應該要謹慎,在一切行為之都不犯盜戒,並且要心量寬廣,不要爭奪這些外在財產

清朝時候,安徽的桐城,有一宰相叫做張英。他的鄰居房子佔了他家三尺地,管家馬上就寫信給他,他回一封信就說——

萬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管家看了以後就很慚愧也就沒有去爭奪了。而對方也很感動,所以也就主動把張家那個地讓出來,並且自己家裡面的地還往後再退三尺,就是六尺巷。應該學習這樣子不可以以盜心來侵佔。

【有諸居士應輸估稅而不輸,至五錢者,犯不可悔。】

如果是應該要納稅,但是沒有納稅,超過五錢,是犯不可悔。

【復有居士至關稅處,語諸居士:「汝為我過此物,與汝半稅。」為持過者,違稅五錢,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異道,使令失稅,物值五錢,犯中可悔。若稅處有賊及惡獸或飢餓,故示異道,令免斯害,不犯。】

這一段是講過海關的時候,如果有一人對另一個人講:「你幫我這一東西帶過去,過得那邊以後,應該交的稅款給一半你。」如果你帶過去了,偷的這個稅是超過五錢,是犯不可悔。

「若示人異道」,異道就是另一條路,如果給人家去開方便門,可以不通過那個關口,另外有一條小路可以偷偷地過去,然後也不用納稅。如果「示人異道,使令失稅」,國家的這個稅收流失超過五錢是犯中可悔。

這一段是比較略一些。弘一律師根據《大律》有一個補充,有這麼幾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若估客語:與過是物。與過者,是稅物值五錢,犯不可悔。」本來應該納稅的,但是那個人他沒納稅,他就請你給他帶過去。帶過去的話,如果應該納的稅超過五錢,你就犯不可悔。你是好心幫人家帶東西,為什麼還是犯了?因為你犯了一個隨教盜,人家犯偷盜,他教你作,你就幫他作了,這樣子是同犯,所以犯不可悔。

「若估客到關,語與過是物,稅值當與半。與過者,亦爾。」如果說:「你給我帶過去,應該納的稅我給一半你。」你給他帶過去也是犯不可悔。

「若雲稅值盡與汝者,亦爾。」如果說:「那些應該納的稅我全部都給你。」那你幫他帶過去,也還是犯不可悔。

並且「若估客到關,示異道令過,斷官稅物,是稅物值五錢,犯不可悔。」如果說要過海關的人已經到了,然後你給他另外指一條路,可以不納稅,這個稅額超過五錢以上也就犯不可悔。

「若估客未到關,示異道令過,斷官稅物,是稅物值五錢,犯中可悔。」這個就是說那個人還沒有到,你預先告訴他,另外有一條路可以過去,這樣子斷官稅物是犯中可悔。

有一種情況是不犯,也就是說那個稅處有強盜或者有惡獸,因為種種的客觀原因,就告訴他從另一條路走,讓他不要受傷害,這樣子是不犯的。

總而言之,就是過海關的時候也好,最好不要幫人家帶東西,因為很有可能會產生一些誤會。並且就算是其他人找你東西,或者寄存東西你這裡面,你都應該當場看一下,並且在還給他的時候也應該要看一下,這樣子就可以防範一些誤會的產生。

《五分律》第二十九卷上面說:「時跋難陀與估客共道行,到關稅處。」當時有一比丘跋難陀,他與那些做生意的人一起走到海關那裡,做生意的人突然要借他的背囊用一用。「估客從跋難陀借囊,密以大價珠著囊中,還之,跋難陀不覺。出關已,索囊中珠。跋難陀言,我不取汝珠。估客雲,汝實不取我。」

汝實沒有拿我的寶珠。就是說生意這個人為了逃稅,做了一個手腳,他先跟這位法師說:「我借你的背囊用一用。」然後偷偷地在他的背囊裡面放了一個價值很高的寶珠,然後就把背囊還給跋難陀。跟隨跋難陀一起過關以後,他就要求跋難陀把背囊裡面的寶珠給他。跋難陀說:「我沒有拿你的珠子。」

估客就說:「汝實不取。我向汝借囊,以珠著中耳。即還其珠。」你確實沒有拿我的,但是我前面向你借背囊的時候就偷偷地放在裡面了,你現在給我好了。然後就把珠子給他。但是跋難陀事後就起了一個疑惑心,想著:「我這樣子是不是犯盜了?」

「生疑,問佛。佛言,不犯。若欲出關,人從借物,還已,應抖擻看,犯者下品罪。」你這樣子犯是沒有犯,因為你沒有盜心,沒有說偷盜,或者偷稅、漏稅,盜海關關稅,你沒有那個意思,完全都不知情。但是以後做事情就要謹慎,如果人家向你借東西,還的時候你要抖擻看,如果沒有做就是下品罪。所以在海關或者其它這些,最好就不幫人家拿東西去過關,免得招來一些麻煩

又有居士與賊共謀,破諸村落,得物共分,值五錢者,犯不可悔。】

與那些強盜小偷共同商量去劫掠村莊,得到的物品共分,值五錢就犯不可悔。

【盜無足眾生者,蛭蟲、】

「蛭蟲」,水蛭。水蛭就是螞蝗,可以做葯的。

【於投羅蟲等,】

一種蟲。

【人取舉著器中,居士從器中取者,犯不可悔,選擇如上。】

因為已經超過那個價值,並且又已經舉離了本處,所以就是不可悔。沒有舉離本處是可悔。

【盜二足三足眾生者,】

這一類就是說去偷那些動物,兩條腿的,還有一些是三足。三足,比方說中國的古書上面記載,大禹父親單名叫做鯀。他的父親因為治水無功,所以就給舜帝殺之於羽山,他的神識就化為一個三足的鱉,這樣子是三足的眾生

【人及鵝、鷹、鸚鵡、鳥等,是諸鳥在籠樊中,若盜心取者,犯不可悔。余如上說。】

本來鵝、鸚鵡、鳥,那些都關在籠子裡面,你犯盜心,那個六緣成犯,六個緣都有了,已經舉離本處了,所以就犯不可悔。起了盜心,也興了方便,但是還沒有舉離本處,還是可悔罪。

【盜人有兩種:一者,擔去;二者,共期。】

那些販賣人口是屬於犯重的偷盜戒。

「盜人有兩種:一者,擔去」,好像古時候那些盜匪,強行地搶走那些婦女小孩,或者綁架,這樣子是「擔去」。

「共期」,就是欺騙他。比方說要拐賣、拐騙那個小孩子,就跟他說:「你父親在某某地方出事了,你現在跟我來,上我的車,我帶你去。」這個小孩子如果兩足移動了,過二雙步,也就是說只要這個小孩子跟著他走了,並且走了不到一尺的距離,這個人就犯了不可悔,不可悔罪。

【若居士以盜心擔人著肩上,人兩足離地,犯不可悔。】

做綁架,他兩足已經離開地面就犯了犯了不可悔的根本罪。

【若共期,行過二雙步,犯不可悔。】

「二雙步」在《高麗藏本》的《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和《一切經音義》上面都是寫作「二叟步」,也就是老年人走兩步路的距離,一般是不到一尺,如果超過這個就犯不可悔。

【余皆如上說。盜四足者,象、馬、牛、羊也。人以繩系著一處,以盜心牽將過四雙步,犯不可悔。】

如果是偷那些象、馬、牛、羊,給它牽離本處,過四雙步就不可悔。

【若在一處卧,以盜心驅起,過四雙步,犯不可悔。多足亦同。若在牆壁籬障內,以盜心驅出,過群四雙步者,犯不可悔。】

本來那些動物是在房子裡面,或者在籬笆裡面,把它們趕出來,這樣子也是犯不可悔。

【余如上說。若在外放之,居士以盜心念:「若放牧人入林去時,我當盜取。」發念之機,犯中可悔。】

這個是從心結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