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讀《華嚴》.不知佛富貴(四) ──寬運法師西方寺「華嚴吉祥法會」午齋過堂開示(四)
我們前幾天都說了,不讀《華嚴》就不知道佛教的富貴,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因為《華嚴經》是一部教我們如何成佛的經典;在這部經里頭,偉大的佛陀,他善知一切眾生的心意,根據眾生不同的根器而有不同的說法,例如是經中,對慳貪的人讚歎布施的好處;對破毀禁戒的人,讚歎持戒的功德;對多瞋易怒的人,說「忍辱波羅蜜」的好處;對一些懈怠的,所謂「一曝十寒」的人,說精進的好處;對一些意亂情迷的、控制不了意念的人,就讚歎禪定的好處;對一些愚痴的人,就讚歎智能的利益;對一些不仁的、殺生的人,就讚歎慈悲的好處;對那些怒害、殺害的人,就讚歎大悲的好處,讓他生起悲心;對一些憂戚、多愁善感的人,就讚歎歡喜的好處;而對一些心存諂曲,只會討好人家,說太多恭維說話的人,就對他讚歎施捨的功德與利益等等。
由此可見,佛陀說法的目的,就是循序漸進、次第的、慢慢地讓我們眾生進入佛智。因為在「一真法界」(注)之中,本來沒有美,也沒有丑;沒有善,也沒有惡,只是由於我們眾生根器不一,所以業力也就有異,就如同鏡子一般:用銅鏡與用玻璃照鏡,照出來的影像就不一樣;如果再在鏡面加上水銀的光亮,這個業力的感應就更不同了;這個水銀,可比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功德。
所以,慈悲的佛陀就是因應眾生不同的根機,而有不同的說法,由淺入深,逐步提升,就好像我們建房屋,必先把地基打好再落水泥鋼筋、磚塊瓦石、築成支柱架構。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來的全部說法,其目的都是讓我們怎麼樣啊?就是讓我們去實修實踐;但是為什麼我們受持佛法,有些人得到利益,有些人得不到利益?而且仍然貪、瞋、痴種種煩惱熾盛?我們如何才能從煩惱中得到解脫?最重要的就是必要勇猛精進;正如在《華嚴經》卷第十三〈菩薩問明品.第十〉中所載: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法首菩薩言:「佛子,如佛所說:『若有眾生受持正法,悉能除斷一切煩惱,何故復有受持正法而不斷者?隨貪瞋痴、隨慢隨覆、隨忿隨恨、隨嫉隨慳、隨誑隨諂、勢力所轉、無有離心。能受持法,何故復於心行之內起諸煩惱?」法首菩薩以頌答曰:佛子善諦,所問如實義,非但以多聞,能入如來法;如人水所漂,懼溺而渴死,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人設美食;自餓而不食,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人善方葯,自疾不能救,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有生王宮,而受餒與寒;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聾奏音樂,悅彼不自聞,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盲繢眾像,示彼不自見,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譬如海船師,而於海中死,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在四衢道,廣說眾好事,內自無實德,不行亦如是。
如果我們聽聞了佛法、知道了而不去實行,也就是喜歡多聞,而不喜歡精進,那結果會怎麼樣呢?就好像一個人進入到大海之中,被水所漂,因為懼怕遇溺,反而渴死了,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他在海水裡頭,怕因為喝了水,身體會重會沈下去,可是又很口渴,於是在水裡面漂來漂去結果還是渴死了;這說明了,如果我們得遇佛法,而還不修行的話,即使再多聞也是沒有用的;就好比在一個人面前擺設了各種的美膳佳餚,本來是要請他吃的,但是他雖然很餓了,卻沒有進食,這就是所謂的「說食不飽」;我們遇法而不修行,縱然多聞又有何用呢?又好像一個人,他善於調理藥方,但是自己的病卻不能醫沿,無法自救,亦是同樣道理,多聞而不去實踐,終究也是沒用。又好像一個人,他整天幫別人點算金銀財寶,而自己卻一分錢都沒有,這就只是「數他寶」,別人有多少的金錢,有多少的寶貝,與我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整天地數他人的寶,對我們有什麼好處?我們於法而不修行,多聞是完全沒有用處的!
又好像有人生在王宮之中,王宮裡面本來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可是他卻吃不下、穿不下、住不下、睡不著,然後肚子又餓又寒冷,因為他有病無法下咽,這就是福報不夠;正如學佛之人卻於法而不修行,即使多聞也是毫無幫助的。
又好像耳聾的人,他自己聽不到,卻堅持要為別人演奏一曲;他以為別人聽到會很高興,可是自己一點感受也沒有,這又有什麼意思呢?所以,多聞而遇法不修,情況也正是如此。就好像什麼呢?又如眼盲的人,雖然看不見東西,卻為別人畫像、造像;完成的作品,別人都看得到,而自己卻看不見;如果我們遇法不修行,多聞亦復如是啊。又好像什麼呢?航海的專家,對大海非常熟識,結果竟然會淹死在海中;所以說,於法而不修行,多聞也是枉然的。又好像一個人在十字街頭裡,廣說許許多多的謊話來贊揚自己,實際上自己什麼本領都沒有,只是吹牛自誇,吹得一大堆,實際上都是誑妄的;同樣道理,我們於法而不修行,縱然多聞又如何能得解脫呢?
因此,我們的實踐最終也就是以普賢菩薩的行願為依皈,我們聽聞佛法之後,就必須要深入經藏,並且要如法修行。我們要發起真正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並且要生起不二的信心;要知道這信心的生起,就好像火苗剛剛點燃起,如果我們很快就把這個火苗熄掉,那麼最終是不可能會成就的。所以,如果我們決定要修行的話,一方面既要髮長遠心,一方面更要去實踐,將來才有可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也就是說,我們不但要多聞,而且還要踏實地依法去修、依法去行。正如現在我們讀了《華嚴經》之後,就要依教奉行,唯有這樣,才是真正貼近諸佛的本懷,如此才能如法地得到真實受用,否則的話,我們誦了《華嚴經》,也唱了「華嚴字母」;大眾熏修,只是利樂別人,對自己卻一點的好處都沒有,那豈不是太辜負了自己嗎?我們法師如此,居士也是如此,大家都要依法修行,就好像我們吃飯一樣,我們自己不親自去吃飯,是永遠不能飽的;同樣道理,我們不去依法修行,最終也就是得不到真實的受益,所以,身為佛弟子,我們每一時、每一刻都要注意這個實踐門,都要把佛法付諸於現實生活之中;不論在寺廟里頭、在家庭里頭,都要把佛法活學、活用,應用到實踐中去,如果無法確切實行,對人對己又有什麼好處呢?不能總是說:如是我聞啊,我聽聞過、我看過、我學過,但是對自身卻完全起不到作用,這豈不是浪費生命嗎?所以,佛法的修學,必須於我們內在、外在都起到作用,這才是真正的修行。
注釋:
註:一真法界,「一」即無二;「真」,即不妄。交徹融攝,故稱法界。即是諸佛平等法身,從本以來不生不滅,非空非有,離名離相,無內無外,惟一真實,不可思議,故稱一真法界。〔《華嚴經疏鈔》卷六十、《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