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一種幸福觀的教育
幸福是人類所有思想與行為的最後目標。佛教探索了人類在世間的位置與意義,重視生命價值的實現。佛陀觀察世間和生命的痛苦,思維痛苦的根源,經過生命的實踐最後實現了生命的幸福。我將討論慾望和道德、道德和理性、個人幸福和所有人的幸福、真正的幸福與幸福自身。在這種意義下,我們說佛教是一門生命的幸福以及實現幸福的學問,是一種幸福觀的教育。
幸福在巴利文或梵文中是「sukha」,sukha的意思是幸福、舒適、自在。在佛教的經典中,幸福有兩種不同的表達,一種是來自善法的幸福,一種是涅槃。涅槃遠離了執著和慾望,是最高的幸福。佛教的幸福觀包含了從世間到出世間的所有幸福。佛教是一種生活方式,在佛教的教義中,經濟福利、社會和政治對於人類的幸福來說是必需的,但是這些要依道德的途徑而獲得。佛教強調幸福、和平與完善的社會,是來自道德和精神的發展。
佛教不否定世俗生活的幸福,但是提倡合理有限制而非縱慾的中道生活。對於在家佛教徒來說,他們需要三方面的實踐:正常的經濟生活、合理的社會生活、德化的政治生活。
正常的經濟生活,對保持人類生活舒適是一種必需。在《雜阿含經》中,佛陀告訴婆羅門:「有四法,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即是擁有各種技能而獲得財富,守護財富而不致損失,具足善知識和善友,量入為出而正命具足。佛教強調金錢只有工具的價值,而且應該通過正確的途徑而獲得,依正確的方式而消費。
在家佛教徒的第二種實踐,是合理的社會生活。人在社會中,與人有相互的關係,應依彼此的關係,各盡應盡的義務。生存於合理的社會中,人類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在《善生經》中,佛陀告訴善生,六種家庭和社會關係,如父子、夫妻、師生、親友、主僕、信徒和宗教師的關係,彼此間有相互應盡的義務,因為這些關係是神聖的,值得尊敬和崇拜。這六種關係包括了家庭、社會、文化和宗教。佛教通過強調世俗生活的神聖性和可敬性,從而推進社會的和諧,而幫助更多的人獲得幸福。中國儒家倫理亦關注這些關係,但是缺少宗教師與信徒的關係,這表明中國倫理與印度倫理存在著很多差異,後者與前者相比,更強調宗教生活。
在家庭和社會中,人們經常追求性慾、名譽和長壽的快樂。佛教認識到性慾對人類的誘惑力,在佛教的戒律中,在家佛教徒必須遵守不邪淫戒,僧伽必須放棄性慾的願望和行為。性作為夫妻愛情的表達方式之一,是一種滿足的情感經歷,但並不是家庭生活的唯一目標。在《善生經》中,佛陀教導了夫妻之道:
丈夫必須尊敬、禮貌、忠誠地對待他的妻子,將家務委託給她,而且要滿足她的所需,如裝飾品等。同時,妻子應該盡力於家務,善於管理僕人,保持作為一個妻子應當體現的價值;妻子不能浪費丈夫的收入,正確、忠誠地管理著這個家庭。如果夫妻能夠遵守這些原則,將會保持家庭幸福而沒有衝突。
從佛教來說,一夫一妻制是婚姻生活的理想形式,是純潔和忠誠的形式,是理想的表現。除此之外,如相互信任、道德、自我剋制和節儉等倫理,皆有助於加強婚姻的幸福和成功。相互信任意味著可靠性,道德代表著品德的力量,自我否定或無私地奉獻給愛人體現了情感的成熟,節儉顯示了理智的成熟。男人或女人為了愛情,不斷地自我改變、自我否定、自我犧牲,這種情感和理智的成熟亦是佛教徒的修行。家庭是神聖和可敬的,對於在家佛教徒來說,也是修道的場所。感官的享受是絕對必需地,但並不是家庭生活的目標,道德是它的最終目標。
對於佛教來說,名譽和長壽是善法或善業的結果,但是強調追求它們是危險的。生命是無常的,我們不知道我們能夠生活多久。如果我們追求這些,我們將無法實現智慧的力量。
德化的政治生活是古代印度的政治理想,轉輪聖王推動德化的政治,並且創造了人類的幸福。佛教的政治目標是和平、非暴力。
佛教幸福觀的世俗生活,佛教關注經濟、家庭、社會和政治等層面,從而提升生命的幸福。感官的享受是絕對必需地,但並不是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目標,道德是它們的最終目標。
在不同的哲學和宗教中,幸福觀經常討論道德和智慧的關係。佛教強調,人必須掌握自己的命運,不能被外在的力量或神所控制。幸福,與其說是神超自然力量的禮物或某些神秘的結果,不如說是個人努力和道德實踐的結果。道德生活成為永恆、內在的幸福,這種幸福帶有理智和神聖性的特色。在《大乘莊嚴經論》中,無著解釋了六波羅蜜的功用:
能除貧窮故名施;能令清涼故名戒,由具戒者於境界相中煩惱熱息故;能破嗔恚故名忍,忍破嗔恚能令盡故;能建善故名進,建立善法由此力故;能持心故名定,攝持內意故;能解真法故名慧,曉了第一義諦故。
能夠破除貧窮、饑渴和嗔恚,能不遺餘力地實踐道德,控制自己的內心並且理解真理,這種人自然是最幸福的。
佛教的修行不僅是道德,而且是精神或理智的。特別在大乘佛教的六波羅蜜中,其餘五波羅蜜最終導向般若,般若是整個修行過程的指引。只有通過般若,人們才能認識到事物的本來面目。穆諦說般若波羅蜜是理智的、道德的和宗教意識的統一體。般若能夠破除作為煩惱與痛苦根源的概念建構,這就是涅槃或自由,最高的幸福。如果沒有認識到絕對者,修行是不圓滿的。在佛教幸福觀中,般若或理智是導向幸福之路。
智慧和慈悲是菩薩兩大主要特徵。智慧的直覺來自空性的內觀,而且與真如合一。空性的解脫論直接聚焦於條件和關係的問題,突出顯示了我們的思想和行為的需要,相互之間需要和諧,以及我們生活的有情和無情世界需要和諧。無執作為空的智慧,而慈悲是無執的最高表達。空性是抽象的普遍真理,任何意志都無法預見它,它超越了好與壞、愛與恨、德行與邪惡等的二元性。慈悲是空性在現象世界的直接形式和具體表達,是善良、愛、純潔的行為。菩薩准備為任何眾生、在任何時候作出自己的犧牲,從而解脫所有的眾生,並且給予他們真正的幸福。依大乘佛教的慈悲思想,我們可以討論個人的幸福和所有人的幸福之間的關係。
如上所述,在家佛教徒通過對家庭和社會承擔義務,從而獲得幸福。對於一般人來說,他們承擔所有義務的目標是個人的幸福,這是非常有限,而且是非常小的幸福。
從慈悲思想來說,個體的幸福是基於所有眾生的幸福。任何人都喜歡幸福,我們生命的目標是一致的。如果離開所有人的幸福而去追求幸福,幸福便變成沒有根本,容易被外在力量所破壞。《華嚴經》說:
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
慈悲的生起與修行,是一種心的實踐。慈悲的最後完成,是在理解「一即一切」和「一切即一」,破除二元性而自然顯現的。所以,真正的慈悲是在空性中發現,體證空性的同時,慈悲超越了世俗諦的情緒和感情。
人類存在於各種關係中,這代表著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是緊密聯系著,我們的幸福、我們的生活依靠其他人,我們自然感恩於社會,所以我們發展出無私的精神、相互幫助、報恩的意願。個人幸福的獲得是來自所有人的幸福。
什麼是幸福?幸福是幸福自身,而不是其他。依「空」的理論,幸福和痛苦是相互依存,而且二者都是執著。涅槃作為最高的幸福,超越了所有形式包括幸福和痛苦的二元性與相對性。當我們說「幸福在自身中」,我們也不能推測「幸福是什麼」或「幸福究竟如何」。佛陀並不準備用一種特殊的感情或感覺來定義幸福,對於他來說,幸福是關係的存在。無論幸福在哪裡獲得,來源於什麼,佛陀只是准備認識幸福。另一方面,佛陀不願用抽象的途徑解說幸福,這是佛陀的反本質主義的觀點。
在《中論》中,龍樹說:
涅槃不名有,有則老死相;
終無有有法,離於老死相。
終無有一法,而是無為者。
如果現象世界是不真實的,它亦不能有真正的結束。假設在涅槃之前,現象世界是真實存在的;而在涅槃之後,現象世界如此被改變致於不存在。這種假設是一種幻覺,必須越快越好地被拋棄。依一元論宇宙的理想,證明了絕對與現象、涅槃與輪迴,沒有稍許的不同。
真正的幸福是涅槃,不是存在的本質,非原因而產生的。如果幸福能夠被產生,它是現象的,而且是無常的,當然不是真正的幸福。幸福,作為佛教的終極目標,不是道德、智慧和慈悲的結果。幸福是幸福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