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運法師:出世解脫之善因 八關齋戒 十五

出世解脫之善因

──八關齋戒(十五)之不妄語(四)、不飲酒(一)

妄語

何謂大妄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是大妄語

據《楞嚴經》卷九稱,有無比丘,精勤不息,但不廣尋經論,不修多聞,得少為足,不識諸禪在三界中的地位,證得初禪時,感受到離開欲界的暫得輕安之喜樂,以為是初果。證得四禪,離八災患時,便謂已證阿羅漢果。以為證得阿羅漢後,又謂我已證得無生果,已離開三界分段生死所作已辦,更不進修。至無常來到時,五衰相現,在四禪中見到自己的中陰身生處,於是起謗,我聞羅漢已得無生今日雲何更有生處?若如是者,佛說羅漢虛妄,沒有涅槃其事。由此邪見,而起謗佛之念,中陰身即滅,墮到阿鼻地獄中。

持不妄語好處

菩薩本行經》卷二載,有屍羅師,為賊人所捉,賊對他說:「如你對人說,沒見過我,我可以放了你,但如果說見過我,我就殺了你。」屍羅師心想:「我若果作妄語是非法事,墮到地獄,誰可以放我?」於是對賊人說:「寧願坎我的頭,我終不妄語。」賊人為他的勇於持不妄語戒,便把他放了。臨於危急生死關頭,而不妄語戒,慎行正法,實為難得。

佛不妄語,得廣長舌相,眾生妄語,常吐青蓮花香。《十善道經》雲:若離妄語,得八種人天所贊法。一口常清凈,優缽華香(口吐香氣)。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為人信服)。三發言誠證,人天敬愛(人天愛敬)。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口出愛語)。五得勝意樂,三業清凈(三業清凈)。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心常歡喜,不會說錯話)。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受人天尊重)。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智慧具足)。

地藏經》雲:「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毀謗他人,亦屬於妄語,口生瘡是花報,死後地獄果報地獄罪滿後,來生為聾啞人。

八關齋戒-不飲酒戒

何謂葷酒?

一般在禪寺山門之石刻上有「葷酒不許入山門」之標示。

葷酒與肉類同為禁止供佛食物。葷酒是葷與酒之並稱,葷又稱葷辛,指帶味辣而有濃烈臭氣之植物,令人生厭,五葷又稱五辛。酒則易亂性,醉亂行者之心意,因此,葷酒均為修行者所禁止。 

據《梵網經》卷下舉出,五葷,又稱五辛,系指大蒜、革蔥、慈蔥、蘭蔥、興渠等,香港則以蔥、洋蔥、蒜、韮菜、韮王等為五辛。據《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載:「五辛熟食者發淫,生啖者增恚,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然諸餓鬼等則舐其唇吻,常與鬼住而福德日銷;大力魔王現作佛身為其說法,毀犯禁戒,贊淫怒痴,令人命終為魔眷屬,永墮無間地獄,故求菩提者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以前之酒,分為谷酒、果酒、葯草酒等三種。以米麥等穀類釀成之蘇羅,或以果實或植物之莖與根釀成的迷麗耶,合和米曲甘蕉汁中而變成酒,而在上述二者未完全醱酵時,可令人生醉,稱為末陀。

酒為諸戒之禁

無論出家、在家,在戒律上一律禁止飲用。飲酒戒是十重禁戒之一,五戒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之九十單墮之第五十一、菩薩四十八輕戒之第二等,皆列有不飲酒戒,故大小乘、道俗七眾俱禁,佛制更有禁止沽酒或教人沽酒之戒。

酒能昏神亂性,令人心動放逸,又能令人心歡喜,但益身甚少,所損甚多,特別

洋酒,酒精濃度強勁,容易令人醉倒,喪失理智而做錯事,又或將隱藏心底之秘密向人泄露,破壞事情。酒後失正念,而瞋心增,不應瞋而瞋,不應笑而笑,不應哭而哭,不應打而打,不應語而語,行如狂人。又飲酒令身心放逸,廢失坐禪誦經,助眾等事,酒後更作無恥之裸露,與惡人朋友,疏遠賢善的人,酒能奪走諸善功德,為人所憎惡,人都不喜歡醉酒之人

飲酒戒是遮罪,犯者可在眾僧之前懺悔,謹慎言行即可。飲酒既為輕罪,又為何與殺盜淫妄四罪同類,結為五戒呢?因為飲酒為放逸之本,酒後能破四戒,故將飲酒列為五戒之一。

酒破四戒

迦葉佛時,有一位優婆塞,飲酒之後,邪淫別人妻子,接著偷人的雞而殺之,有人問為甚麼要盜殺他雞,這位優婆塞否認說沒有,因為酒後亂性的緣故,這位優婆塞一時破了殺盜淫妄四戒,故說飲酒能作四逆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