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思維
「佛告阿濕波誓:『若沙門、婆羅門,三昧堅固,三昧平等,若不得入彼三昧,不應作念:我於三昧退減。」佛陀馬上就開示法要,今天不管是沙門婆羅門,你修禪定,在三昧中、在正受中,如果不能入三昧的時候,不應該起這樣的念頭:我於三昧退減,「若復聖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但當作是覺知:」你只能起這樣的念頭跟覺知,「貪欲永盡無餘,瞋恚、愚痴永盡無餘。貪、恚、痴永盡無餘已,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一個人面對這樣急難、危難、大苦痛的時候,雖然不能起三昧的(定力的)作用,那個時候你也不應該起退悔的心,應該起什麽樣的心呢?對於自己的以身作證要肯定,肯定什麽?我的貪、瞋、痴已盡!我的煩惱已經滅了!我自己知道不受後有!肯定自己所修、所學的,堅固信心、不移不動,我入滅、絕對不受後有,要那樣的肯定,如果不是這樣子,還會起退悔,我認為這個受用性是有問題的。
「佛說是法時,尊者阿濕波誓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聽了這個法他才真正的大解脫,當下契入!可見呢他原來的受用還不是很堅固。那透過這樣的因緣,佛陀的一開示,在那樣的身心狀態中,當下就知道,自己不正思惟,馬上恢復正念,馬上契入,反而得到大解脫。所以這個時候,就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歡喜踴悅,身心歡喜、非常高興,注意聽喔!「歡喜踴悅故,身病即除。」病好啦,這裡提示出一個問題,身體歡喜、病好了,但是重點不是在這裡,是說讓我們明白,一個身遭病苦,這麽苦的人,面對死亡恐懼的人,當他心靈明白了這個法,超越了束縛的時候,整個生命活起來整個,生命幸福、活悅、快樂,那樣一種歡喜,病反而就好啦、沒病啦。
這一經以外,馬勝比丘也是這樣子。那麽我們就知道,心靈這一方面的重要,知見的重要,正見的重要!大家就明白,所以如果一個沒有真正受用解脫的人,稍微受一點苦:障礙啦、逆境啦,退悔心都會來,那個意志力啊,沒有辦法承擔,(他會找借口說)『修這個哪有效啊?修一修、這環境還是這麽壞,還是煩惱這麽多。』他都沒有反省自己,這麽久來的修行為什麽不受用?沒有反省。如果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喔,當我們煩惱來的時候、逆境來的時候,都要反省,我哪裡做不對?我哪裡不夠懇切?我哪裡不夠精進?我自己不夠受用?要反省我錯在何處?如果是這樣子的會檢討,發覺我們不受用的原因,面對那個原因去反省,如果你能看到、發覺到(錯在何處),你就能改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