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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執是什麼意思?什麼是我執?我執,也就是執著自我,即以自我為中心,一切以我為前提,對任何事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佛教中指對一切有形和無形事物的執著,指人類執著於自我的缺點。包括自大,自滿,自卑,貪婪……,放不下自己,心中梗著非常大、非常粗、非常重的「我」,執著自己的想法、做法、人格等,提不起自己和他人的義務與責任,自我意識太強而缺乏集體意識和奉獻精神,或太關注自己而忽略別人等等。
“我見”是第六識所起的認知,而我執是第七識所起,所以“我見”不是“我執”。“我見”證得初果須陀洹後即可破除,而細微的“我執”則須成就佛果後才可徹底斷除。我執可以說是無明的同義語,一般以內容分類,為人我執、法我執;以緣起分類,名分別我執、俱生我執。
人我執一切凡夫,不知人身為五蘊假合,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此中有常一主宰之我體,一切煩惱障由此而生,便有貪嗔痴等諸惑,發業潤生而纏縛有情於三界六道之中,障涅盤盤盤寂靜之理,攪擾有情之身心。如《唯識述記》雲:“煩惱障品類眾多,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故。”
法我執一切凡夫,不了諸法空性,不明五蘊等法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法有實性,一切所知障由此而生。《起信論》雲:“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唯識論》雲:“由執我法,二障俱生。”
分別我執為後天我執,依自己分別力或邪師所教而生者。菩薩於通達位,正發根本無分別智時斷之。
俱生我執為先天隨生具有之我執,為吾人過去世之業習。菩薩於修道位,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漸斷之。
此我執者,任何世彰漏之智不能伏滅,唯三乘無漏聖道的觀智(指根本智及後得無漏智現行時)才能伏滅,就是把人我執返於“人空智”,法我執返於“法空智”。伏滅人我執,二乘在見道位以上,頓悟菩薩在初地以上,漸悟菩薩在回心以後的生空無漏位;伏滅法我執,是菩薩初地以上的法空無漏位(見《唯識論講話》)。二乘之人雖斷人我執,證得人空,而不斷斷法我執,如《菩提心論》曰: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因為自我意識太強,自我中心太堅固,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全身如同刺蝟般長滿利刺,“稜角”很多,動則傷人,而無法圓融待人。我執是流轉生死的根源,唯有從根本上捨棄它,我們才能超越三界和輪迴。消除我執是佛教徒的一個修煉目標,認為沒有我執就可以將潛在的智慧顯現出來,成為有大智慧的人,即為‘佛’。
如何破除我執? 破除我執的方法(濟群法師)我們要消除我執,必須依靠止觀的力量。通過禪修培養止的力量,通過聞思正見培養觀的力量。首先在觀念上認識到五蘊是空的,色身是空的,山河大地是空的。認識到外在世界和我們的起心動念皆是因緣所生,其中沒有我,也沒有我所。我和我所,只是我們附著於客觀對象的一種感覺。這些現象本是無我的,只要我們不將自我感覺附於其上,便不會因此產生我執。這也是一種思維訓練,經常如是觀修,我執便會逐漸淡化。
破除我執的方法(大安法師)我執從緣起分為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眾生因俱生我執而有身見,就會貪著五欲享受,心意識為自己身體服務。粗重的煩惱有貪瞋痴慢疑。首先是貪慾,也即慾望裡面最重的是淫慾。這確實很麻煩,無始劫以來貪慾驅使著我們在三界六道輪迴不能出離,如油入面,當煩惱生起的當下要觀照清楚,但要知道煩是心理狀態,惱是身體狀態,有這個業報身就有病苦逼惱,有這個心意識就有煩躁,所以我們的身心狀況決定了我們是一個煩惱惑具足的苦惱眾生,所以我們就要培植出離心。
那就要回歸阿彌陀佛的大願之海。阿彌陀佛稱性起發的四十八大願完全就是為解決我等煩惱的源頭而施設,只要眾生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身見我執就破了,就不會再有身見。阿彌陀佛名號內蘊十二光如來的功德,有對治三毒煩惱的光明功德在裡面,其中清凈光能對治眾生的淫慾心,歡喜光能對治瞋恨的心,智慧光能對治愚痴心。眾生靠自己的力量要證道,破除我執,需要達到阿羅漢的水平,五濁惡世的罪惡生死凡夫基本都沒有這個能力,舉心動念離不開我執,所以人與人之間矛盾重重,是非不斷。
去除我執的方法(星雲大師)我們想要去除執著的毛病,必須要用“無我”的空慧,如《般若心經》所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當“我”也能空,“法”也能空,我、法皆空的時候,百病還能不盡皆消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