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十:
一切行無常。
一切法無我。
涅槃寂滅。
《大智度論》雲
「通達無礙」者,
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
一者 一切有為法,
二者 一切法無我;
三者 寂滅涅槃。
世間上每個宗教都強調自己所宣揚的教義是真理。所謂「真理」,必須合乎:
本來如此,必然如此,
普遍如此,永恆如此。
佛教的「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就是合乎這四個條件的真理。
三法印是識別真佛法與假佛法的標准:一切法若與三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也是不了義;若與三法印相契合的,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也可視同佛說。因為三法印是「印」證佛法真偽的標准,如同世間的公文,憑藉印監可以確認公文的真假,因此稱為「三法印」。
三法印是識別真佛法與假佛法的標准。一切法若與三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也是不了義;若與三法印相契合的,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也可視同佛說。因為三法印是「印」證佛法真偽的標准,如同世間的公文,憑藉印鑒可以確認公文的真假,因此稱為「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法的根本大綱,不僅說明宇宙人生生滅變化的現象,也詮釋諸佛寂滅無為的解脫境界,是涵括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三條定律。
諸行無常
世間上的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所生的諸法,空無自性,隨著緣聚而生,緣散而滅,是三世遷流不住的,所以說「無常」。
無常有「念念無常」與「一期無常」兩種。佛法中的無常,並非「斷滅」,而是「變滅」,這種「變滅」是前滅後生,相續不斷的,這就是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真理。
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意指世間一切事物,皆在剎那間遷流變異,無一常住不變。
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執以為實,認假作真,而起諸妄想,或求長生不老,或徒務粉飾色身,不識『亘古不變』,仍不免『剎那生變』,無常者,乃是世間之自然法則,此方是『真常』。了悟變化無常乃是生命的特徵,於一切境,隨遇而安,在悲智雙運中,得見生命之究竟義。想得到幸福,就要從真理下手。真理要從心下手,心要從悟下手。悟就要從觀照無常下手。能觀照就有大慈悲心,因為能觀照無常,就沒有得失的觀念。一旦失去什麼,就不會感到痛苦,因為你知道——這就是無常。
一切有為、無為法並無獨立的,不變的「我」的實體,一切法都是依因緣而生,彼此相互依存,並無「我」的恆常不變的實體與自我主宰的功能,所以說「無我」。
無我有「人無我」、「法無我」二種。因為一切法「無我」,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緣起性空」,無我系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所以要正確的了解佛法,必須徹知諸法無我。
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所謂我的存在只是相對的生理和心理幻象。意指世間諸法,無論有為、無為,皆是緣起幻有,並無恆常不變、獨立存在之實體或主宰。
世尊殷勤囑咐:應於二六時中觀照『無我、無我所』。此色身乃四大假合之幻軀,凡我之物皆是為我所用,非我所有。若真有我,何以我之心緒、生死皆非己能掌控?足見『我』無從主宰『我所有』,有『我』即生對立,而我執則為一切眾生之通病,唯有放下我執,方可覓得真我。唯有了知無我,始能與世界和平共處。
寂滅涅槃
這是滅除貪、瞋、痴三毒煩惱,達到身心俱寂的一種解脫境界。「涅槃」就是四聖諦中的「滅諦」。「寂靜」是遠離煩惱,斷絕苦患,也是涅槃的代名詞。
佛性是人人本自具足的,佛陀成道之初曾說:「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顯現。」眾生從無始以來,因為「我執」之故,起「惑」造「業」,因「業」受「報」,於是流轉生死;「我執」若除,則惑、業不起,當下即能證得涅槃實相。佛陀宣說三法印,就是為了破除眾生的我執,以引導眾生出離生死之苦,而得涅槃之樂。
寂滅涅槃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意指不生不滅,身心俱寂之解脫境界。若離開涅盤思想,佛教就形同生滅的世間法,只能稱之為勸善,不能體會因性本空,果性本空之非因非果甚深奧義(非因非果,不是無因無果,莫錯會)。未入正信者,每以涅盤為死亡,此乃嚴重之誤解。倘如其所言,則死亡又為另一生命之開端,豈非生死未了?眾生長劫輪回之苦,乃受業力所牽,作不得主。唯有佛陀為究竟涅盤,以其死即不復再生,不生則不滅,蓋已打破無始無明,徹見本來面目,此乃稱為佛教最可貴之處。
三法印的地位
三法印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一切小乘經典都是以「三法印」來印證是否為佛說;大乘經典則以「一實相印」來印證佛法的究竟與否。一實相印其實就是三法印中的「涅槃寂靜」,所以有不同的立名,是因眾生根機有利有鈍,所以佛陀說法才有廣略的方便,而究竟之理只有一個。
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三法印是緣起論的思想基礎,緣起論是佛陀教法的代表,兩者意義相通,同為最初的根本佛法。因此,若能理解三法印,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宗教所較不同之處。佛教許多方面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如禪定、苦行等,但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三法印為佛教自身所創。
三法印是佛教的核心,佛教允許在謹守三法印的價值與教義上,對其他方面進行方便性變動、改變、變化,即是不違反三法印,可以用各種方式傳教、修行,包括用密法加速修行(如密宗),也因此使佛教富於變化與多樣性,但佛教的根本核心,是不允許任意或隨需求而變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