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欺人的善業和修行
第323期明覺 文:侯松蔚
據講學佛後應該越來越快樂、心靈越來越清明,為何我的痛苦不減反增?內心煩惱日趨熾盛呢?
不少人都有上述經驗,個中原因,人人不同。有的是因為過往業障現前,正在慢慢消減,這其實是好轉的過程;有的是因為學佛方法不當,沒有止惡行善、沒有恭敬三寶、仍然祭祀世間鬼神或占卜符籙,所以招感障礙。《阿難問事佛吉凶經》雲:「有人事佛,不值善師,不見經教……不敬佛經……無有座席恭敬之心,與世間凡書無異。若疾病者,狐疑不信,使呼巫師,卜問解奏、祠祀邪神,天神離遠,不得善護;妖魁日進,惡鬼屯門,令之衰耗,所向不諧。」
相對而言,佛教徒較少忽略恭敬三寶,較多的是忽略斷惡修善、自凈其意。拜佛、誦經、念佛時可能很用心,對個人的思想言行卻不加註意,也不重視利益眾生。
《入菩薩行論》曰:「有情與諸佛,同能生佛法,如其敬信佛,何不敬有情?……諸佛為有情,尚且不惜身,愚痴驕慢我,何不侍眾生?……大悲諸佛尊,視眾猶如己,生佛既同體,何不敬眾生?……雲何猶不見,取悅有情果:來生成正覺,今世享榮耀。」1 又說:「僅思利眾生,福勝供諸佛;何況勤精進,利樂諸有情。」2 因此,敬重有情、服務眾生,重要性不亞於敬佛拜佛。
一些佛教徒也會想到止惡行善,但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很足夠。然而,若仔細反思,便會發覺我們每天大部份時間都在想著自利,或者想著連對自己也沒好處的無謂事情,生起善念的時間不多,實際行善更少;行善之際,善心又不純正,或不特別強烈……如是者,自以為累積了許多善業,其實功德有限。
另一方面,生活中我們隨時都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生起五毒煩惱,每次多是輾轉反側、持續思惟;而且往往是真心誠意、咬牙切齒地爆發惡念,故我們自以為沒做過甚麼壞事,實際上卻累積了不少惡業。由於甚少懺悔改進,遂令惡業日益增長。
某些佛教徒知道去惡從善的重要,但並未研習經論,不了解聖教量的標准,僅以一己好惡為憑,信佛後更堅持自己原來的看法、更加強一貫的待人處事方式,便覺得盡了佛教徒的「責任」。這樣行事,不如法是在所難免的。
最常見的例子,是一類「正義之士」,每當看見別人做錯了甚麼,便會狠狠地批評一番,甚至作出報復,以示「替天行道」。他們覺得這是「性格率直」的表現,自稱做人很「真」,並以此自豪。若隱藏自己的想法,見到別人有問題而不說,他們會認為是虛偽的行為。
筆者私忖,若「真誠」、「坦率」的定義是把內心想法老實地表達出來。那麼直言出口傷人者的確很「真」,「真」在於將其不懂得體諒別人的心如實地表現出來,但這種「真」一點也不值得讚賞。
若我為了討好對方或得到利益才說好話,固然是虛偽,但只要我是真心怕傷害別人、真心關注別人的感受把批評說得婉轉一點,也是一種「真」,而且是美麗、高尚的「真」,並無半點虛偽之處。
指出錯處才能作出改善,這本來是建設性的,但批評訶責會令對方感到受侵犯、不被尊重,引發其自我保護、反擊辯駁的情緒。這種情緒會蓋過其反省,把大家的目光從解決問題轉移到彼此鬥氣上。因此,呵斥並不能讓人看清問題,更難以解決問題,結果還可能引起更多的不快、是非和爭執。
——明知罵人沒有用,為何還要罵?因為我們的動機不是為了解決問題,更不是為了幫助對方進步,只是想發泄憤怒或報復,又或享受指責他人錯誤時,自己好像高人一等的快感。當別人犯錯,我們恨上心頭、鬱結在內,不吐不快,才不管說話內容的效益,反正指責了他,我才覺得舒服――這很明顯是為自己,而非為對方、為事情而做的,但只要用「真誠」、「坦率」乃至「提醒」、「教導」等正面字眼來包裝一下,我便同時於智慧和道德方面占優勢了!
以上只是我們顛倒自他善惡的其中一個例子。我們總認為自己對、別人錯,傲慢地自以為能正確洞悉一切是非曲直,並有權「教訓」別人;而當涉及自身利益時,損人利己也感到天經地義,覺得那是維護本身「應得」的東西而已。因此,造作諸多惡業,仍然自認「大好人」……
凡夫很容易以偏概全、先入為主,把外界的訊息片段,以個人的習慣模式組合和解讀(心理學上稱為message formulation訊息公式化),因此造成認知偏差(perception bias)。自己有問題,也會覺得別人有問題,把別人的行為扭曲、以負面的角度解釋。例如傲慢心重的人,老是覺得其他人也自命不凡、瞧不起自己;貪求名利的人,老是覺得別人存心和自己爭名奪利;喜歡說三道四的人,總覺得別人在背後說自己是非……凡此種種,都是沒有如實觀察自心的過失。
真正的修行者,當如噶陀龍薩寧波《眾怙願文》所言:「若見法友行誼失,確定實為自心過,己過願己能觀睹,祈能照見清凈相。」3 若為了解決問題,真的有需要指出別人過失,首先可嘗試以「愛語」的方式,4 心平氣和地與對方討論。多番嘗試無效,才考慮以較強硬的手法處理;即使手段強硬,內心仍當保持善意,不應夾雜貪瞋。
除了自欺欺人的善業,更有自欺欺人的修行!本來,放下煩惱就是解脫,但部份行者卻把解脫「物化」,用過往追逐金錢、名利、物質的心態,套用於追求解脫,寄望從身外找來一樣稱為「解脫」的東西,滿足一己快樂。對象是轉換了,但心理過程沒變,仍然夾雜著貪(例如執著「我」和「我擁有的」)、瞋(憎恨、打罵妨礙自己「修行」的人)、痴(妄想神奇的功效、法力、瑞相、天啟)、妒(嫉妒其他修學有成者)、慢(自覺學養俱佳、高人一等,肆意批判別人對錯)。因此,學佛後比以前更執著、脾氣更差,更多煩惱。這樣連小乘也稱不上!小乘重視自利多於利他,但並非完全不利他;小乘同樣講究慈悲、行善、調伏煩惱。然而,上述行者不注重修心修德,只是借佛法來尋求世俗模式的快樂。
還有其他類似的情況,如以過往崇拜明星的心態,傾慕法師或學者;以過往收集名牌產品的心態,搜羅佛像或佛書;以過往參與娛樂活動的心態,參加法會或開示;過往透過祭祀或星相術數祈求趨吉避凶、不勞而獲,現在則改以拜佛、誦經祈福。相同的目標,相同的思惟,只是轉換了對象,未能帶來根本上的改變,結果仍然是相同的煩惱。
有關因果及戒律的經論中,把每一種業分為對象、想法(包括認知、動機、煩惱)、方式、結果,5 每個行為的性質,必須綜合上述各元素作分析。經常把「行善」、「解脫」掛在口邉,未必言副其實;含有若干善業或佛教元素的行為,也不一定完全如理如法。如果我們不深入反思,便可能習非成是,導致修行愈久,痛苦、障礙愈多。
※ 本文作者為香港能仁書院客座助理教授,本港多個藏傳佛教道場之譯者、幹事、顧問等。
1 眾生與諸佛,同樣是佛法的源頭,為甚麼不能好像恭敬佛陀般,恭敬眾生?……諸佛尚且會為了眾生而犧牲自己,為何我那麼愚痴、傲慢,不願服務眾生?……大悲的諸佛,愛護眾生猶如愛護自己;既然眾生與諸佛本質相同,為何不敬重眾生?……為何還不明白,令眾生歡喜的果報――未來開悟成佛,現生得享種種榮耀。
2 單單有利益眾生的想法,功德已經大於供養諸佛;何況實際地精勤利益眾生(功德自然更廣大)。
3 如果看到法友的行為缺失,應該肯定這其實是自己內心的過失;祈願我們能發現自己的不足,以清凈的角度看待別人的問題。
4 愛語是大乘利他的四攝法之一,包括慰喻語、慶悅語、勝益語,即安慰、鼓勵、循循善誘。
5 術語上稱作:基、意樂(其中又分為:想、發心、煩惱)、加行、究竟。